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长沙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1345”发展思路,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的冲击,聚精会神办好发展经济这个最大实事,交出了优异的“强省会”星沙“成绩单”。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003.2亿元,比上年增长7.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8.5亿元,增长9.8%;第二产业增加值1068.1亿元,增长6.4%;第三产业增加值846.6亿元,增长8.8%。第一、二、三次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0.5、3.3、3.8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2%、44.0%、49.8%。全县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4:53.3:42.3。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8236人,各类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17247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987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
二、农 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49.6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农业总产值106.6亿元,增长6.5%;林业总产值4.6亿元,增长7.7%;畜牧业总产值27.2亿元,增长25.7%;渔业总产值3.4亿元,增长6.6%。
全年粮食产量50.6万吨,增长2.8 %;蔬菜产量110.1万吨,增长4.6%;水果产量8.1万吨,增长2.9%;猪牛羊禽肉产量5.3万吨,增长26.0%;茶叶产量4.0万吨,增长9.1%。
全年新建高标准农田4万亩,高标准农田累计43.3万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2.8%。全年新增12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全县各类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共计2030家。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0%,其中经开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0.9%。
全年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三大支柱行业规模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5.2%。其中,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产值增长10.0%;电子信息产业产值下降26.2%;工程机械产业产值增长16.3%。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0.6%,营业成本增长2.0%,利润总额下降24.1%。
全县共有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180家,实现建筑业总产
值551.3亿元,比上年增长5.3%。完成竣工产值281.2亿元,增长9.0%。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021.1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887.8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9.9%。其中第一产业完成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5%;第二产业完成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39.1%;第三产业完成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9.4%。全年亿元以上投资项目361个,完成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71.8%。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291.5亿元,比上年增长9.8%。商品房销售面积357.6万平方米,增长4.0%;商品房销售额281.2亿元,增长5.4%。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3.4亿元,比上年增长14.6%。按行业分,批发行业50.8亿元,增长16.9%;零售行业567.9亿元,增长14.1%;住宿行业7.4亿元,增长13.1%;餐饮行业17.3亿元,增长23.9%。
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不含集团分解)比上年增长7.7%。其中粮油、食品类比上年增长17.6%;饮料类增长74%;烟酒类增长14.5%;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7.9%;化妆品类增长37.5%;日用品类下降22.0%;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3.4%;书报杂志类增长20.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6.3%;中西药品类下降2.1%;文化办公用品类下降24.3%;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28.5%;汽车类增长7.2%。
六、对外贸易和旅游
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152.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1%,占全省的比重为16.5%,占全市的比重为35.5%。其中进口总额42.3亿美元,下降17.6%;出口总额110.3亿美元,增长43.7%。
全年外商直接投资2.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9.2%;引进省外境内资金168.4亿元,增长31.6%。
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97.6亿元,比上年增长16.2%。接待游客2101万人次,增长16.7%。年末全县共有星级酒店3家,其中五星级1家;年末全县共有3A旅游景区8处,其中新增1家3A级旅游景区。年末全县共有4A级以上风景区3处,其中新增1家4A级旅游景区。
七、交通和邮电
年末公路通车里程达到6342.5公里。全年公路客运量3785.3万人,旅客周转量11328万人公里;公路货运量2680万吨,货物周转量149832万吨公里;行政村客运(公交)班线通达率实现100%。
全年邮电通信业务总量17.4亿元,比上年增长7.8%。年末全县移动电话用户172.5万户,增长2.5%;全县互联网络用户55.1万户,增长4.4%。
八、财政和金融业
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457.7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7.8亿元,下降8.7%。其中教育支出31.4亿元,增长19.5%;医疗卫生支出10.3亿元,下降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亿元,下降6.9%。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639.2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居民储蓄809.6亿元,增长13.6%;各项贷款余额1879.3亿元,增长28.3%。金融机构网点数289个,职工总人数7433人。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完成高新技术总产值1543亿元,比上年增长4.6%;实现高新技术增加值439.4亿元,增长7.5%。全年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82家,年末总数达790家。
全县专利授权量为707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831件,比上年增长52.5 %。
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全日制学校205所(不含幼儿园),其中职业中专9所、普通高中13所、乡镇农校1所、初级中学39所、小学14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共有幼儿园36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57所。全县在校中小学生181550人,在园幼儿62563人。其中:普通高中17861人,职业高24442人,初中33858人,小学105259人,特校130人。初中入学率为100%、初中巩固率为99.8%;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巩固率均为100%;免除了13.5万人次学生杂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免除率达100%。对各级各类贫困学生资助金额达1622.8万元。
十、文化、体育和卫生
年末全县共有文化设施面积157.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0%。拥有文化站19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电影院16个,档案馆1个。全年送戏下乡76场、电影3491场。广播电视户户通等文化惠民工程扎实开展,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达100%。城区有线电视用户3.1万户,城区有线电视入户率达90.0%。
年末全县共有体育设施面积32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70.6%。拥有各类体育场地3843个,其中:标准体育馆5座,标准运动场100个,标准游泳池6个,各种训练综合用房240个。开展大型群众体育活动25次,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达61万人次。
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596个,其中医院、卫生院
共42个,卫生防疫和防治机构1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个,社区服务中心(站)11个。卫生人员9558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4029人,注册护士5137人,卫生防疫和防治机构卫生技术人员93人,妇幼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677人。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7424张,每千人拥有病床数5张,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7人。
十一、环境、节能和安全生产
全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污水处理率99.0%。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330天。全县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为3600.6公顷。
初步核算,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57.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1.7%。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不含火灾事故,含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38起;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0.0199人;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1.57人;其他领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31起。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户数28.8万户,户籍人口83.4万人,比上年增加7097人。全年出生7359人,人口出生率8.9‰;死亡6552人,人口死亡率7.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0。年末常住人口140.0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04.52万人,城镇化率为74.65%,比重较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
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267元,比上年增长7.9%,其中,工资性收入34361元,经营净收入6450元,财产净收入6641元,转移净收入2815元。
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219元,比上年增长8.3%,食品烟酒支出占比为26.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5806元,增长5.8%,食品烟酒支出占比为27.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7265元,增长13.2%,食品烟酒支出占比为25.0%。城乡居民文教娱占比21.4%,比上年同期增加2.8个百分点。
年末参加全县劳动保障部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82.8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0.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9.8万人。
年末拥有各类养老机构28个,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数达5648张,收养748人。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全县全年共救助18.3万人次,累计发放低保12.7万人次,其中,城镇低保对象3839户次、5800人次;农村低保对象 64082户次、121498人次。
注: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统计口径发生了变化,部分数据上年同期数有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粮食、畜牧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