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自身发展转型的双重挑战,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共同、三个共享”发展理念,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千方百计扩总量、提质量、增均量,全县经济发展呈现平稳增长、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挺进全国十强。
一、综 合
经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GDP)1100.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71.3亿元,增长6.1%;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782.2亿元,增长10.9%,其中,工业实现增加值682.7亿元,增长10.9%;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47.1亿元,增长12.5%。
第一、二、三次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0.3、7.9、2.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72.2%、24.8%。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生产总值达107562元,比上年增长10.6%。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6.7∶71.3∶22.0调整为6.5∶71.1∶22.4。
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207.2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40.5亿元,增长8.2%;税收收入123.9亿元,增长7.3%。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2.8%。财政支出平稳增长,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全年完成地方财政预算支出187.3亿元,增长33.3%。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和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分别增长21.8%、21%、32.8%、16%、26.1%和39.2%。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82.4亿元,比年初增加127.1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50.2亿元,比年初增加48.5亿元。年末金融机构贷款余额584.3亿元,比年初增加103.2亿元。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210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0%;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
二、农 业
初步测算,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1.9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其中:农业总产值68.6亿元,增长7.3%;林业总产值3.4亿元,增长9%;牧业总产值35.7亿元,增长3.5%;渔业总产值2.7亿元,增长9.1%;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1.5亿元,增长8.9%。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71.3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其中:农业增加值45.6亿元,增长7.3%;林业增加值2.2亿元,增长9 %;牧业增加值20.6亿元,增长3.1%;渔业增加值1.7亿元,增长9.1%;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1.3亿元,增长8.9%。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 8.8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1%;油料播种面积0.9万公顷,增长12.5%;蔬菜播种面积3.5万公顷,与去年持平;茶园面积0.6万公顷,与去年持平;果园面积0.7万公顷,与去年持平。
全县粮食总产量58.6万吨,增长2.8%,稻谷产量54.7万吨,增长2.1%;油料产量1.4万吨,增长7.7%;蔬菜产量125.6万吨,增长7.5%;茶叶产量2.4万吨,增长14.3%;水果产量9.6万吨,增长11.6%。肉类总产量增长2.6%,禽蛋产量增长2.1%,牛奶产量增长12.4 %,水产品产量增长5.2%。
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254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16家,市级龙头企业63家。全县59家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45.6亿元,销售收入139.6亿元,实现净利润9亿元,上交税金5.3亿元。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1278个。
农业机械总动力达146.8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4%;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78.3%,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2128.3亿元,比上年增长12.5 %,其中:规模工业总产值1929.9亿元,增长12.1%,产销率达到97.2%。实现工业增加值682.7亿元,增长10.9%,其中:规模工业增加值523.3亿元,增长11%,规模工业增加值对GDP的贡献率达到47.5%。
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三大产业分别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850.6亿元、412.9亿元和156亿元,三大支柱产业产值占全县规模工业总产值的73.6% 。
经开区等全县“一区八园”共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1869.9亿元,占全县规模工业总产值的96.9%,对全县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率为100.3 % 。
全县共有亿元工业企业163家,比上年增加16家,实现工业总产值1831.9亿元,占全县规模工业的94.9%,对全县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率为86.7%。
全县规模工业企业23种主要产品产量中,水泥595.2万吨;精制茶3.8万吨;电动自动车4.4万辆;混凝土机械2.6万台;饲料32.6万吨;汽车23万辆;压实机械0.2万台;挖掘、铲土运输机械2.2万台;挖掘机2.2万台。
全县规模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42亿元,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总额72.1亿元,利税总额134.1亿元。
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60个,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86.5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其中:省内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93.5亿元,增长12.6%。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364.2万平方米,增长6.2%;房屋建筑竣工面积798.9万平方米,增长9.3%。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7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7.2%。全县计划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在建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448个,全年完成投资372.7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8.9%。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投资29.7亿元、261.1亿元、359.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由2013年的4.6:40.2:55.2调整为2.3:41.1:56.6。
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1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其中:住宅投资120.4亿元,增长8.5%;商业营业用房投资33.5亿元,增长157.7%。全县商品房屋销售面积323.4万平方米,下降3.8%。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92.6万平方米,下降9.2%。商品房销售额156.1亿元,下降5.5%。其中:住宅销售额135.2亿元,下降11.9%。
五、国内外贸易与旅游
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0.1亿元,比上年增长 12.5%。按经营地统计,城镇零售额 245.6亿元,增长 12.4 %;乡村零售额44.5亿元,增长 13.3%。按消费形态统计,批发、零售业零售额280.4亿元,增长12.6%;住宿、餐饮业零售额9.7亿元,增长9.2%。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2.5%,分类别看,汽车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 13.9%,肉禽蛋类增长1.9 %,服装类增长 9.7 %,日用品类增长14.8 %,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 129.5 %,家具类增长22.4 %,中西药品类增长17.1%。
全年进出口总额(海关口径)3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7%,其中出口总额12.9亿美元,增长4.9%;进口总额18.1亿美元,增长28.5%。在出口总额中,机电产品9.4亿美元、高新技术产品3.5亿美元,分别占出口总额的80.5%和29.9%;在进口总额中,机电产品12.1亿美元、高新技术产品3.3亿美元,分别占进口总额的75.9%和20.5%。
全县引进各类项目259个,其中:外资项目5个,减少19个;内资项目254个,减少15个。全年实现到位外资5.6亿美元,增长17.7%;到位内资46亿元,增长15.7%;引进市外资金形成固定资产投资131.7亿元,增长21.3%。
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717.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5.6%;实现旅游总收入81.4亿元,增长29.4%。
六、交通运输与邮电
全县完成县乡公路建设总里程为346.7公里(不包括省级通达计划),全县通车里程达到5252.3公里。全年公路客运量669.2万人,旅客周转量18172万人公里;公路货运量2452.8万吨,货物周转量124890.3万吨公里。行政村客运(公交)班线通达率实现100%。
全县实现邮电业务收入12.7亿元,比上年增长5%。其中:邮政业务收入1.1亿元,增长14.9%;电信业务收入2.6亿元,增长21.1%;移动计费收入6.7亿元,增长1.5%;联通计费收入2.3亿元,增长15.9%。年末拥有固定电话用户16.5万户,其中:城市电话用户6.9万户,乡村电话用户9.6万户。新增移动电话用户74.3万户,年末达到130.2万户,增长1.8%。新增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3.1万户,年末拥有27.5万户,增长5%。
七、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公办学校208所(不含公办幼儿园),其中普通高中7所、县职业中专1所、乡镇农校4所、初级中学28所、小学167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共有公办幼儿园44所。全县在校中小学生114208人(含民办9137),在园幼儿37524人。其中:普通高中14229人(含民办47人);职业高中5003人(含民办2369人);初中28648人(含民办2292人),小学66328人(含民办4429人),特校79人。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均为100%;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巩固率均为100%;小学毕业升初中比例达100%。免除了17.2万人次学生杂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免除率达100%。全县对各级各类贫困学生资助金额达7052.3万元,先后资助贫困学生11万人次,连续十一年确保全县无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实现了寒门学子“应读全读”。全县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17年。
全县高新技术产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经费)为40.6亿元,占高新技术增加值比重为9.8%。年末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个、市级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18家。全年专利申请量为2624项,比上年增长12%,其中,专利授权量和发明专利授权量分别为2021件和311件,分别增长11%和38.2%。全县共有高新技术产业企业142家,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和增加值1383.7亿元、414.2亿元,分别增长10.1%和10.4%。全县拥有19个中国驰名商标,101个湖南省著名商标。
八、文化、体育和卫生
全县共有文化设施面积107.5万平方米。拥有文化馆1个,组织文艺活动40次,举办训练班700班次;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50万册;文化艺术表演团体1个,演出场次46场;剧院2个、电影院4个。档案馆1个,已开放各类档案5万卷(件)。全县有线电视用户266077万户,比上年减少12.1%。
各类体育场地1466个,其中:标准体育馆16座,标准运动场44个,标准游泳池7个;各种训练综合用房73个。全县共有体育场地146.6万平方米。开展大型群众体育活动22次,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达20万人次。
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291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3个,妇幼保健院1个,卫生防疫、防治机构1个,社区服务中心(站)8个。卫生技术人员4553人,其中:执业医师1341人,执业助理医师467人,注册护士2045人。年末拥有床位5582张。
九、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和安全生产
全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3.1亿元,比上年下降4%。按照新标准AQI值测算,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4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68.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县拥有污水处理厂21座,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100%。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9.2%,提高1个百分点;森林资源蓄积量增长率达3.4%,提高0.5个百分点;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提高1.1个百分点。
全县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79.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3%。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取水量13.5立方米,下降10.5%。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8起,比上年上升15 %;事故死亡12人,上升9%。亿元GDP事故死亡人数12人,下降4.3%;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人数3人,上升98.2%;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人数9人,上升7.7%。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农机和冶金机械八大行业等领域发生死亡事故2起。全年未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常住总人口103.78万人,比上年增长2.9%。全县户籍总人口83.2万人,比上年增加13362人。按户籍人口算,人口出生率16.0‰,死亡率6.6‰,人口自然增长率9.4‰。人均预期寿命为77.48岁。城市化率为57.42%,提高3个百分点。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513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工资性收入23649元,经营净收入1748元,转移净收入765元,财产净收入7351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127元,其中:食品支出5724元,衣着支出1885元,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2098元,医疗保健支出646元,交通和通信支出7452元,居住支出5477元,教育文化娱乐支出 3524元,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321元。城镇居民年末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51.7辆,家用电脑83.5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81.4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8.7平方米。
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72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工资性收入11064元,经营净收入8265元,转移净收入1975元,财产净收入1568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161元。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31.4辆,家用电脑51.4台,移动电话270台。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4.5平方米。年末农村饮水安全达标人口为36.5万人,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比率达82.6%。
年末拥有登记律师61人,登记注册志愿者22331人。全县拥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光荣院等22所,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员1133人。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4495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0749.4万元。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为18%。全县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人数为972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100%。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17.6万人,比上年增长16.9%;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48.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达71.8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11.9万人,增长2.4%;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达8万人,增长26.4%;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达11.9万人,增长10.9%;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达9.3万人,增长2.5%。2014年为58.1万人次支出社会保险各类待遇共计17亿元。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项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6、居民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2014年起取消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部分统计,合并统计城乡参保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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