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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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经济恢复进程中的矛盾问题,南京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走在前、做示范”重大要求,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市经济运行承压恢复、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7421.40亿元,比上年增长4.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7.75亿元,增长1.7%;第二产业增加值5929.00亿元,增长2.8%;第三产业增加值11174.65亿元,增长5.6%。三次产业占比由上年的1.9:35.4:62.7调整为1.8:34.0:64.2,人均GDP达183015元。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954.7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59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59%。其中城镇人口832.50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87.20%,比上年提升0.19个百分点。全年常住人口出生率为5.68‰,死亡率5.06‰,自然增长率0.62‰。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3.1万人。全年全市共培育自主创业者4.55万人,大学生创业7604人,扶持农民自主创业4048人。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6%。分类别看,食品烟酒类上涨1.1%,衣着类上涨1.9%,居住类上涨0.1%,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6%,交通通信类下降2.5%,教育文化娱乐类上涨2.1%,医疗保健类上涨1.6%,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5.0%。

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下降4.1%。其中,轻工业下降1.0%,重工业下降4.7%;生产资料价格下降4.2%,生活资料价格下降3.6%。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下降4.2%。

年末各类市场主体累计179.96万户,比上年末增长4.1%。其中,外商投资企业1.05万户,增长2.5%;个体工商户109.53万户,增长3.4%。全年全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24.50万户,其中新设立企业9.93万户。

二、农业

全市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30.70亿元,比上年增长1.0%;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46.00亿元,可比增长2.2%。分行业看,农业(种植业)实现产值285.10亿元,同比增长0.9%;林业实现产值25.00亿元,同比增长4.1%;畜牧业实现产值25.90亿元,同比下降1.7%;渔业实现产值147.70亿元,同比下降1.3%;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实现产值47.00亿元,同比增长9.0%。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08.56万亩,比上年增长0.6%;总产量99.35万吨、增长0.3%。夏粮播种面积66.63万亩、增长1.9%,总产量22.19万吨、增长2.5%,其中小麦播种面积65.59万亩、增长2.1%,总产量21.99万吨、增长2.6%。秋粮播种面积141.93万亩,与上年相比总体持平,总产量77.16万吨、下降0.3%,其中水稻播种面积122.50万亩、下降1.6%,总产量70.58万吨、下降1.2%;玉米播种面积7.82万亩、增长2.1%,总产量3.26万吨、增长3.1%。

油料播种面积34.91万亩、增长12.7%,总产量5.52万吨、增长9.5%。蔬菜播种面积121.45万亩、增长0.1%,总产量279.82万吨、增长0.2%,综合亩产2304公斤、增长0.1%。

全年新增高标准农田0.52万亩,新增评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80家,新认定市级龙头企业71家。全年休闲农业接待游客3800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150亿元。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6%。其中,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4.8%,股份制企业增长5.6%,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降0.5%,民营企业增长4.9%。大中型企业增长4.4%,小型企业增长1.3%。

分行业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4.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3.0%,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9.8%,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2.4%。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等绿色、智能产品产量增长较快,分别比上年增长7.2%、61.6%、27.6%。

全年列入统计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080.57亿元,比上年增长5.0%。其中,建筑安装业增长8.2%,土木工程建筑业增长13.6%。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763.64亿元,比上年下降1.9%。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27.1%;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第三产业投资下降2.9%。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制造业投资1088.93亿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分别增长38.6%、15.3%、49.9%。高新技术产业投资802.46亿元,比上年增长7.7%。

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753.19亿元,比上年下降0.2%。其中,住宅投资2063.46亿元,增长0.5%。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906.03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796.86万平方米,增长0.6%。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474.65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待售面积208.53万平方米。全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万套(间)。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201.07亿元,比上年增长4.7%。限额以上单位中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4790.42亿元,比上年增长1.7%;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35.97亿元,下降7.8%。限额以上零售业实体店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0%,其中专业店、品牌专卖店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4.6%和8.6%,便利店同比增长48.3%。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新能源汽车增长10.8%;书报杂志类、金银珠宝类、通讯器材类分别增长9.5%、17.0%和7.6%。

六、对外经济

据海关统计,全市货物进出口总额5659.9亿元,比上年下降9.3%。其中,出口3333.1亿元、下降11.8%;进口2326.8亿元、下降5.6%。从商品构成看,机电产品出口下降4.6%,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下降12.9%;机电产品进口下降7.1%,高新技术产品进口下降13.6%。从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进出口总额下降11.7%,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下降7.8%。从企业主体看,国有企业进出口总额下降7.8%,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下降8.7%;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下降11.2%。

全年实际使用外资49.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分行业看,服务业使用外资同比下降3.2%,其中科研技术服务业增长3.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71.1%,金融业增长139.2%;制造业使用外资增长39.6%,其中电气机械设备制造增长19.3%,医药制造业增长134.8%。全年新设及增资项目717个,合同外资58.6亿美元。共建“一带一路”主要国家在宁实际投资2.43万美元,同比增长139%。

全年新增境外投资项目130个,中方协议投资额6.6亿美元,同比增长20%。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23.2亿美元,同比增长9.8%。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协议投资1.86亿美元,同比增长83.9%。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货物运输总量46381.61万吨,比上年增长1.4%;货物周转量4374.10亿吨公里,增长13.7%。其中,公路货物运输量比上年增长5.1%,水运货物运输量下降3.5%,民航货物运输量增长37.4%。全年旅客运输总量15697.5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2.0%;旅客运输周转量214.10亿人公里,增长100.2%。已建成轨道交通线路14条(含有轨电车2条)、运营里程459.4公里(含有轨电车16.71公里)。全年地铁实现客运量10.10亿人次,比上年增长31.7%。

注:2020年开始,铁路货运量统计口径调整为货物发送量,表中货物运输周转量合计中不包括铁路货运周转量。

注:2020年开始,铁路客运量统计口径调整为旅客发送量,表中旅客运输周转量合计中不包括铁路客运周转量。

年末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不包含拖拉机)338.80万辆,比上年末增加18.47万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达248.67万辆,增加15.27万辆。

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133.49亿标准量,增长13.7%;邮政业务收入149.28亿元,增长11.3%。全年完成电信业务总量199.81亿元,比上年增长19.3%;电信业务收入200.76亿元,增长6.9%。全年完成全社会快递业务量9.79亿件,比上年增长6.9%。

八、财政金融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0亿元,增长4%,税收占比84.4%。

年末全市各项存款余额为54279.92亿元,同比增长9.6%,较年初增加4756.43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5453.12亿元、占28.5%,余额比年初增加2163.67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16931.91亿元、占31.2%,余额比年初增加883.94亿元。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4337.89亿元,比年初增加5537.68亿元,增长11.4%。其中,制造业贷款余额4117.51亿元,比年初增长16.7%。全年新增7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61家。

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009.21亿元,比上年增长5.4%。分类型看,寿险收入621.85亿元,增长7.9%;财产险收入239.64亿元,下降1.4%;健康险收入135.03亿元,增长9.4%;意外伤害险收入12.70亿元,下降14.5%。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112元,比上年增长4.5%。其中,工资性收入45057元,增长4.5%;经营净收入7512元,增长4.2%;财产净收入7262元,增长2.8%;转移净收入12281元,增长5.3%。按照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858元,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89元,增长6.1%。全年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3182元,比上年增长7.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6552元,增长6.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811元,增长9.8%。全体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5.7%,其中城镇为25.2%,农村为29.6%。

年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75.41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49.0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350.5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91.0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362.95万人。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4.25万人(城市1.87万人、农村2.38万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增至每月1050元。

十、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市拥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93家,其中国家级33家。拥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29家、新增82家。累计建成并投入使用城市硅巷234万平方米,集聚高新技术企业519家,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929家,入驻企业3841家。

全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3.82%,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57.1%。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1万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3569家、增长16.8%。市级新型研发机构376家,全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及其关联带动企业实现营收562.5亿元。

全年专利授权量68805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28565件、同比增长1.0%。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46.80件;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39331件、同比增长22.45%。全市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35585份,成交额1001.57亿元,成交额增长16.91%。国家EDA技术创新中心正式运营,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化取得积极进展,国家高性能膜材料创新中心获批组建,在研培育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达到12个,“问天I”类脑超级计算机、“源图”开源软件供应链平台取得重大成果。

全市在宁普通高等学校51所(不含部队院校),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79.94万人,比上年增加2.17万人。在宁高校及研究生培养机构在学研究生20.81万人,比上年增加1.31万人。全市普通中学277所,在校学生31.69万人,比上年增加1.4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22所,在校学生6.35万人,增加0.01万人;特殊教育学校15所,在校生0.24万人,增加0.04万人;小学391所,在校学生56.57万人,增加3.64万人;幼儿园1031所,在园儿童25.11万人,减少2.73万人;新改扩建幼儿园30所,新开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区)12所。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标率达100%。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共有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基地)177家,其中国家级12家,省级35家,市级130家。年末全市共有文化馆14个,公共图书馆15个,文化站101个,博物馆76个,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667处,拥有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2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9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村)3个。达到省级标准的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205个。

年末拥有卫生机构3846个。其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院443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4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4个。全市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72495张,其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院70290张。卫生技术人员11.27万人,其中执业(含助理)医师4.23万人,注册护士5.15万人。

全年新改建体育公园(广场)6个、灯光球场41片,建设健身步道125公里,新改建16个百姓健身房,完成776套全民健身工程(点)老旧健身器材更新;体质健康检测与运动健身指导服务9.4万人次,举办群众性体育竞赛与活动3000项(次)以上,高水平举办2023南京马拉松。

十二、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全年单位GDP能耗下降1.7%。全市全社会用电量747.2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1%。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796.71万吨标煤,比上年增长2.3%。

全年共完成2045个减排项目,其中水污染减排项目61个、大气污染减排项目1984个,主要污染物全部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削减任务。PM2.5年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全年空气质量达良好以上天数为299天、优良天数比率81.9%。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长江南京段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标准,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023年度,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2起,死亡48人,同比分别下降8.89%、7.69%,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整体安全形势为近年最好水平。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及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登记、专利数据来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色农业数据来自市农业农村局;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铁路运输数据来自省统计局反馈;民航运输数据来自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轨道交通数据来自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电信业务数据来自市邮政管理局和江苏省南京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外贸外资数据来自市金陵海关、商务局;金融数据来自原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上市公司数据来自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低保数据来自市民政局;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数据来自市医疗保障局;科技数据来自市科技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文化数据来自市文化和旅游局;卫生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数据来自市体育局;环保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市应急管理局;保障性租赁住房数据来自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价格、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其他有关数据来自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