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章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宏观经济下行带来的系列风险挑战,加快建设“天下莽山、氟化高峰、脐橙之乡、好人之城”,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24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98.4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29亿元,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值108.20亿元,增长6.8%;第三产业增加值154.99亿元,增长6.1%。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重由上年的12.1:34.8:53.1调整为11.8:36.3:51.9,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较上年分别下降0.3个、提高1.5个、下降1.2个百分点。
全县就业形势稳定有序,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746人,增长1.0%;失业人员再就业2062人,下降4.3%;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98人,增长0.2%;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0.6%,比上年下降0.12个百分点。
二、农业
2024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8.68亿元,比上年增长3.1%。其中,农业总产值31.62亿元,增长3.8%;林业总产值1.64亿元,增长5.0%;牧业总产值22.25亿元,增长1.4%;渔业总产值1.13亿元,增长4.2%;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2.03亿元,增长8.6%。全县粮食种植面积69.90万亩,增长0.1%;粮食总产量28.08万吨,增长0.1%。蔬菜及食用菌种植面积20.30万亩,增长1.6%;产量49.26万吨,增长3.5%。烤烟种植面积4.49万亩,下降6.5%;产量0.53万吨,下降3.0%。出栏生猪78.21万头,下降5.1%;出栏牛1.12万头,增长4.8%;出栏羊2.77万只,下降13.0%;出笼家禽475.91万羽,增长20.9%。
年末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989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6家,其中:省级10家,市级3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126.19亿元,增长10.8%;实现利润15.15亿元,增长38.3%。实现休闲农业经营收入16.82亿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99万亩,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认证个数2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8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个数323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179.74万人次。农民专业合作社1189个,专业合作社成员4.29万户,家庭农场1678个。全年耕地流转面积21.66万亩,流转耕地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比重为42.8%。
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66.38万千瓦,耕整机13966台,种植施肥机械1247台,农用排灌机械35082台,田间管理动力机械652台。全年开工各类水利工程1952处,水利工程投入资金9.6亿元,完成土石方496万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4平方公里;新增蓄水能力114万方,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13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30公顷。人均水资源2708立方米,年末全县水库蓄水总量1.16亿立方米,总用水量1.79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324.4立方米。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4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0%。规模以上工业中,轻工业产值82.7亿元,增长4.2%;重工业产值104.5亿元,增长17.0%;园区工业产值121.4亿元,增长13.5%。按行业划分,采矿业产值23.9亿元,增长16.0%;制造业产值161.8亿元,增长9.3%;其中烟花爆竹业产值增长10.6%,建材业产值下降7.4%;新兴产业产值增长5.5%,其中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增长11.0%。主要产品产量中,铅精矿折含量8284吨,增长7.2%;锌精矿折含量2545万吨,增长3.7%;钨精矿折含量8233吨,增长7.9%;水泥134.6万吨,下降19.3%。规模工业经济效益中,利润增长的行业有16个,盈亏相抵后利润总额增长8.5%,其中:采矿业利润总额增长16.7%,制造业利润总额增长6.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利润总额增长10.7%。
2024年,全县建筑业总产值21.82亿元,增长14.8%。具有资质建筑企业16家,房屋施工面积5.86万平方米,增长3.0%;房屋竣工面积4.79万平方米,下降4.0%;商品房销售面积40.18万平方米,下降22.5%;商品房销售额20.37亿元,下降9.9%。全县在库统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30家,全年商品房销售均价5070.38元/平方米,住宅销售均价4224.75元/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24年,全县投资500万元以上施工项目168个(不包括房地产项目),其中新开工项目96个;投资亿元以上施工项目52个,其中新开工项目34个;全县重点建设项目64个,其中工业项目26个。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8.1%。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增长0.9%,第二产业投资增长41.3%,第三产业投资下降24.3%。其中,基础设施投资下降5.8%,民生投资下降41.9%,生态环保投资增长104.3%,工业投资增长41.3%,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37.3%。
五、国内贸易
2024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98亿元,比上年增长6.5%。按行业分,批发业零售额8.1亿元,下降1.7%;零售业零售额81.9亿元,增长6.4%;住宿业零售额2.9亿元,增长11.3%;餐饮业零售额16.1亿元,增长10.8%。按地域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6.1亿元,增长6.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9亿元,增长7.3%。限额以上法人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增长11.6%,饮料类增长7.2%,烟酒类增长8.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4.5%,化妆品类增长4.1%,金银珠宝类增长6.4%,日用品类增长5.7%,五金、电料类增长3.2%,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7.5%,书报类下降2.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0.2%,中西药品类增长1.8%,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4.6%,家具类增长11.3%,通信器材类增长6.3%,石油及制品类增长9.2%,建筑及装潢材料类下降4.2%,汽车类增长12.4%。
六、对外经济
2024年,全县外贸进出口总额50930万元,比上年下降60.4%,其中:出口额42953万元,同比下降65.4%。全县新批境内省外项目35个,其中引进亿元以上境内省外项目数35个。实际到位内资102.7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实际到位资金98亿元。实际利用外资419万美元,同比下降73.6%。按产业类别分,第一产业实际利用外资290万美元,第二产业实际利用外资129万美元。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2024年,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7.19亿元,比上年增长7.3%。年末公路通车里程2170.99公里。年末民用车辆保有量138024辆,其中:汽车保有量83282辆,摩托车保有量53676辆,农用运输车120辆,挂车946辆。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6.20亿元,增长9.4%。其中,邮政业务总量1.88亿元,增长34.3%;电信业务总量4.32亿元,增长11.8%。年末全县固定电话用户3.3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56.37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20.72万户。全县邮政业务网点32个,其中:邮政支局、所16个,代办所15个。
年末全县共有国家等级旅游区(点)5家,其中4A级及以上旅游区(点)1家。全年接待游客825.53万人次,增长8.4%;实现旅游总收入86.58亿元,增长9.7%。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8亿元,同比下降0.6%。其中:税收收入8.93亿元,增长5.9%;非税收入3.21亿元,下降5.6%。地方财政收入12.14亿元,增长2.6%。上划中央“两税”2.12亿元,下降15.9%;上划中央所得税0.80亿元,下降1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5亿元,增长0.5%;其中民生支出36.81亿元,增长0.16%。
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33.12亿元,增长9.8%。其中,单位存款余额160.46亿元,下降4.2%;个人存款余额290.46亿元,增长10.4%;全年新增本外币各项存款295.94亿元,增长31.3%。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73.17亿元,增长9.8%。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195.9亿元,增长6.5%。
年末全县共有保险业务机构14家,全年各类保险保费收入8.77亿元,增长10.0%;其中:寿险保费4.16亿元,增长4.8%;财产险保费4.61亿元,增长15.2%。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4.37亿元,增长19.2%;其中:财产险赔款3.60亿元,增长18.3%。年末证券公司营业部1家,全年证券交易额147.44亿元,增长37.5%。其中,A股开户数54118个,基金开户数25331个。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2024年,全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284所,落实义务教育保障资金9.62亿元。发放国家奖学金、助学金168万元,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资助高校学生1067人次;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653万元,资助中职学生6530人次。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857人,毕业生1924人;普通高中招生5647人,毕业生5195人;初中学校招生10061人,毕业生10481人;普通小学招生5921人,毕业生10336人;特殊教育招生12人,毕业生15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2612人;各类民办学校11所,在校学生6682人。全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9.3%,毕业生升学率96.3%。
年末全县共有高新技术产品企业98家,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2.6亿元,增长13.2%。全年签订技术合同22项,同比增长120%;技术合同成交金额26.02亿元,增长300%。全年授权专利154件,其中发明专利22件。年末全县气象台站1个,自动观测点28个。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2024年,全县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纪念馆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2个。广播电台1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1座,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45%。农家书屋24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9个,送戏下乡208场,放映农村公益电影2952场。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499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4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个,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61个,乡镇卫生院27个,农村卫生室402个。医院、卫生院床位数3728张,乡镇卫生院床位数1684张。卫生技术人员3653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330人,注册护士1814人。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技术人员60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1271人。
年末全县共有体育场地2045个,其中体育馆26座,运动场1342个,游泳池3个,各种训练房1个。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39.5万人,全县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3项次,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行政村95个。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4年,年末全县总人口(户籍人口)64.24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21.48万人,乡村户籍人口42.76万人。年末全县常住人口55.5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0.41万人,乡村常住人口25.12万人,城镇化率54.76%。人口出生率6.50‰,人口死亡率5.19‰,人口自然增长率1.32‰。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118元,比上年增长5.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756元,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78元,增长6.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2,其中:食品烟酒消费价格指数99.9,衣着消费价格指数100.2,居住消费价格指数100.4,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价格指数100.9,交通和通信消费价格指数97.4,教育文化及娱乐消费价格指数101.2,医疗保健消费价格指数101.0,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价格指数104.0。
全县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居民785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489.54万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12197人,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4705.14万元。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8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人数3.77万人,离退休人数1.06万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08万人,其中参保职工人数1.34万人,离退休人数0.7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3.2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4.2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2.85万人。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7.66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31万人,其中职工2.26万人,退休人员1.0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2.26万人。提供住宿民政机构床位数1901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数1901张;提供住宿民政机构收养人数602人,养老机构服务人数139人。新改建公办养老机构5所,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数52张。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和设施270个,其中:农村246个,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24个。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271万元,筹集福彩公益金600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2024年,全县耕地面积29022.54公顷,批准建设用地1538.3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26.59公顷,基本农田面积26415.56公顷。已发现的矿种42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28种。其中,能源矿产3种,金属矿产19种,非金属矿产18种,水气矿产2种。实施地质勘查项目(含续作项目)11个。全年平均气温20.1度,全年平均降水量1547.7毫米。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888公顷,自然保护区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21835公顷,其中狮子口省级自然保护区于宜章境内面积2002公顷。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达标率10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8.47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达标率100%;二氧化硫排放量314.0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达标率100%;氨氮排放量5.4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65.07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41.0%,建成环境噪声点位达标率100%。
全年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起,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2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零;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起,道路交通死亡率为零。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