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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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坚持产业主导、全面发展,大力实施“三步走”战略构想,扎实推进新“三区四大五创”工作举措,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局面。

一、综合

全县经济平稳增长。初步核算,201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81.6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39亿元,比上年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77.26亿元,比上年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85.03亿元,比上年增长14.6%。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重由上年的11:45.4:43.6调整为10.7:42.5:46.8。其中,第一、二产业比重较上年分别下降0.3个、2.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较上年上升3.2个百分点。

就业再就业形势稳定。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79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64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6%,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100%。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6.48万人,在外务工总收入27.22亿元。

二、农业

农业生产稳步发展。2015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1.25亿元,比上年增长3.8%。其中,农业总产值17.58亿元,增长4.3%;林业总产值0.78亿元,增长3.7%;牧业总产值11.63亿元,增长3.2%;渔业总产值0.76亿元,增长1%;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0.5亿元,增长4.5%。全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87.52千公顷,比上年增长1.7%。粮食播种面积 49.1千公顷,增长1.8%;产量24.58万吨,增长1.6%。油料种植面积 6.44千公顷,增长6.6%;产量1.15万吨,增长2.3%。玉米种植面积11.68千公顷,增长4.5%;产量4.64万吨,增长4.5%。蔬菜种植面积13.79千公顷,增长8.8%;产量34.4万吨,增长8.9%。烤烟面积2.46千公顷,下降4.7%;产量0.64万吨,下降5%。水果产量7.58万吨,增长4.9%。出栏生猪68.42万头,增长0.1%;出栏牛2.77万头,增长4.1%;出栏羊2.59万头,增长0.8%;出笼家禽433.35万羽,增长0.4%。

现代农业加快发展。2015年,年末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67家。其中,省级4家,市级16家;实现企业总产值19.85亿元,比上年增长26.9%;带动基地总产值16.36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实现利税560万元,增长14.7%;实现利润11382万元,增长17.1%。年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26个,其中省级9个、市级17个;专业合作社成员6.42万人。

基础条件不断改善。2015年,开工各类水利工程108处,投入资金4.09亿元,完成土石方119.72万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8座。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56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20公顷。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89430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6%。其中,耕整机1.8万台,排灌机械2.4万台,机动脱粒机2.47万套,联合收割机311台。全年改造县乡公路25.24公里,新建成乡镇到村水泥路25.87公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成投资1.36亿元,行政村配电网改造完成256个。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增长放缓。2015年,全县全部工业增加值74.8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8.1%。规模以上工业中,轻工业增加值增长6.9%,重工业增加值增长9.7%;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14.2%,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7.8%;大中型工业增加值增长2.7%;园区工业增加值增长11.4%。按行业划分,采矿业增加值增长8%,其中煤炭、有色金属采掘业增加值分别增长0.1%、16.6%;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其中烟花爆竹业增加值增长10.6%;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6.9%,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7%。主要产品产量中,铅精矿含量6.79万吨,增长0.8%;锌精矿含量2.88万吨,下降14.4%;锡精矿含量0.5万吨,增长9.4%;钨精矿含量0.77万吨,增长14%;水泥187.22万吨,增长11.2%。工业经济效益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35.88亿元,下降5.7%;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总额22.49亿元,下降8.1%。

建筑业发展趋缓。2015年,全县建筑业总产值5.6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具有资质建筑企业5家。房屋施工面积24.5万平方米,增长18.7%;房屋竣工面积9.5万平方米,下降48.1%;商品房销售面积23.7万平方米,增长33.7%;商品房销售额8.1亿元,增长32.9%。

四、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保持较快增长。2015年,全县投资500万元以上施工项目345个,投资亿元以上施工项目47个,重点建设项目79个。全县固定资产投资198.6亿元,比上年增长19.5%。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42.9亿元,增长102.9%;第二产业投资110.7亿元,增长13.3%;第三产业投资45亿元,下降3.2%。其中,基础设施投资29.3亿元,下降26.7%;民生投资2.6亿元,增长69.1%;生态环保投资16.2亿元,下降15.4%;工业技改投资58.6亿元,增长5.9%;房地产开发投资2.8亿元,下降2.7%。

五、国内贸易

消费市场持续稳定。2015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4.37亿元,比上年增长12.4%。按行业分,批发业零售额4.89亿元,增长9.3%;零售业零售额63.52亿元,增长12.4 %;住宿业零售额0.77亿元,增长11.8%;餐饮业零售额5.19亿元,增长16%。按地域分,城镇零售额52.8亿元,增长12.4 %;乡村零售额21.57亿元,增长11.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八大消费品中,食品上涨3.1%;烟酒及用品上涨3%;衣着上涨3.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上涨2.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上涨4.5%;交通和通信下降1.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上涨1.2%;居住下降0.1%。

六、对外经济

外贸持续下降。2015年,全县外贸进出口总额2633万美元,比上年下降52.5%。其中,出口1818万美元,下降56.8%;进口815万美元,下降38.9%。按贸易方式分,一般贸易出口915万美元,下降56.3%;加工贸易出口万美元,下降75.3%。

招商引资有新进展。2015年,新签约内资项目77个,实际到位内资33.82亿元,比上年增长15.1%;新签约外商投资项目5个,实际利用外资1.2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1%。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交通运输业继续发展。2015年,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1.27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公路客货运周转量371123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2%。年末公路线路里程2176.53公里。年末机动车保有量63036万辆,比上年增长10.7%。其中,载客汽车保有量485辆,载货汽车保有量4981辆。

邮电事业逐步发展。2015年,全县邮电业务总量5.47亿元,比上年增长19.6%。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37亿元,增长8.6%;电信业务总量5.1亿元,增长20.5%。年末固定电话用户4.23万户,移动电话用户37.33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3.41万户。邮政代办所15所,邮政包件2.1万件。

文化旅游产业迅速发展。2015年,年末全县共有国家级旅游景区2家,其中4A级景区1家。全年接待游客652.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实现旅游总收入43.7亿元,比上年增长15.4%。成功列入全省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县,成功创建“中国温泉之乡”,狮子口大山被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莽山国家森林公园创建为省级地质公园。

八、金融、证券和保险

财政略有回落。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8亿元,比上年下降7.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68亿元,下降2.8%;上划中央收入3.06亿元,下降22.5%;上划省级收入0.94亿元,下降9.8%。税收收入8.7亿元,比上年下降13.5%;非税收入6.98亿元,比上年增长0.5%。全县一般预算支出39.28亿元,比上年增长28.6%。

金融稳健有力。2015年,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57.89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其中,单位存款余额39.54亿元,增长40.9%;个人存款余额113.05亿元,增长9.2%。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4.45亿元,比上年增长26.1%。其中,短期贷款余额13.46亿元,下降7.3%;中长期贷款余额60.65亿元,增长36.2%。

保险事业稳步提升。2015年,年末保险业务机构12家,全年保费收入3.48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46亿元,增长13.2%。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1.22亿元,比上年增长23.2%。年末证券公司营业部1家,全年证券交易额291亿元,比上年增长174%。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2015年,年末全县义务教育合格学校101所,落实义务教育保障资金6.09亿元,发放国家奖学金、助学金2759万元。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6%,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71.2%,毕业生升学率92.5%,本科上线率44.5%。中等职业教育招生650人,毕业生253人;普通高中招生2750人,毕业生2116人;初中学校招生9756人,毕业生6740人;普通小学招生11428人,毕业9934人;特殊教育招生25人,在校生49人;全县幼儿园在园幼儿16961人。年末各类民办学校15所,在校学生9171人。

科技创新能力逐步提高。2015年,全县高新技术产品企业 16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9.87亿元,比上年增长15.7%。全年专利申请15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2件;专利授权104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2件。全年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43批次,合格率97.7%;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定期抽查224批次,合格率为99.1%。年末全县各类气象台站1个,自动观测点28个。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全面发展。2015年,全县年末农家书屋371家,乡镇综合文化站27个;年末艺术表演团体1个,群众艺术馆1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纪念馆1个;全年送戏下乡70场;年末有线电视用户数7.92万户,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5.4%,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5.4%。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544个,其中:医院4个,卫生院23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卫生监督所1个,疾病控制中心1个,诊所、卫生室、医务室共481个。医疗机构床位数3153张,其中:县级医疗机构床位数910张,乡镇卫生院床位数2013张。卫生技术人员2703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924人,注册护士1141人。年末全县共有体育场(馆)437个。开展全民建设项目20项次,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3.1万人次。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行政村6个。达到等级标准运动员人数20人,等级裁判员83个;获市级以上运动会奖牌5枚,其中,金牌2枚。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5年,全县年末总人口(户籍人口)64.43万人,常住人口58.9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5.7万人,乡村人口33.24万人,城镇化率43.6%。人口出生率13.7‰,死亡率5.6‰,人口自然增长率8.1‰。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 721人,发放奖励扶助金77.64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99人,发放特别扶助金72.84万元。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30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86元,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15元,增长10.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720元,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008元,增长3%。

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加强。2015年,全县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居民5120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1550万元,城镇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269元,城镇低保覆盖率3.5%;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26053人,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3456.3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32元,农村低保覆盖率5.9%。年末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613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367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1118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8628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2388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0850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0734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111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5.05万人,参保率99.9%。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307张,收养各类人员528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9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5个。全年发放救灾救济款585万元,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275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82万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16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资源保护与利用保持平衡。2015年,全县补充耕地165公顷,批准建设用地106公顷,建设占用耕地7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7472公顷,保护率100%。各类矿产42种,已探明储量矿产28种。年末全县中小型水库134座,水库蓄水总量9500万立方米,总用水量23800万立方米,蓄引提总水量28104万立方米。全年平均气温19.4度,平均降水量1783毫米。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334公顷,荒山造林面积3001公顷,退耕还林面积100公顷,封山育林面积2333公顷,育苗面积31公顷,森林覆盖率62.3%。年末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9833公顷。

城乡环境继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地表水达标率均为100%,城市污水处理率96.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10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万吨,比上年下降7.6%,达标率96.3%;二氧化硫排放量0.24万吨,比上年下降15%,达标率100%;工业环保三同时执行合格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建成环境噪声点位达标率均为100%。

安全生产形势向好。2015年,宜章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县。全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人数为零。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为零。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共2起,死亡人数为零,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零。

备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