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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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建设一城三地,推动绿色崛起”的战略目标,依托资源及区位优势,抢抓发展机遇,凝心聚力,和衷共济,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汝城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基本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县经济稳中有升,社会发展和谐稳定,为“十三五”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514346万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5248万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179736万元,增长6.3%;第三产业增加值219362万元,增长1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5155元,增长5.5%。

“十二五”期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4%,高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14.9个百分点;其中三次产业年均分别增长4%、12.7%和14.5%,分别高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4.4个、25.6个、5.5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高于 “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16.1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26.73︰35.49︰37.78调整为2015年的22.41︰34.94︰42.65。

、农业
    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77404万元,比上年增长4.2%,其中:农业产值168640万元,增长5.6%;林业产值39613万元,增长8.3%;牧业产值65509万元,下降1%,渔业产值1142万元,增长5.9%;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500万元,增长7.1%。粮食播种面积48.78万亩,比上年增加0.02万亩;粮食产量199137吨,增长1.6%。

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143个,其中省级龙头企业2家,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74亿元,增长20.9%,实现利税0.09亿元,增长12.5%,实现利润0.49亿元,增长11.4%。全县休闲农业经营收入0.72亿元,增长20%。
全年开工各类水利工程168处,投入水利建设资金16640万元,完成土石方33.28万立方米,治理沙土流失面积0.66平方公里,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813.33公顷。全年总用水量1.46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436立方米。2015年末全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46.2万千瓦,增长6.9%。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工业增加值153729万元,增长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6%,园区规模工业增长20.2%,非公有制经济增长9.4%。按行业划分,采矿业增长15.6%,制造业下降4.5%,电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下降2.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实现480734万元,下降10.9%,销售产值475404万元,下降10.5%,产销率为98.89%,比上年提升0.4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3.93亿元,下降12.2%。

“十二五”期间,全县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3%,高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27.2个百分点。

全县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6733万元,比上年增长2.3%。全县有资质等级建筑企业7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28亿元,增长1.5%。房屋施工面积53.75万平方米,下降4.5%,房屋建筑竣工面积46.8万平方米,增长3.5%。
“十二五”期间,全县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7%,低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5.1个百分点。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施工项目154个,新开工项目113个,已投产项目125个。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63040万元,比上年增长18.4%。按经济类型分,国有、非国有分别完成343574万元、409466万元,分别增长32.9%、8.5%;按产业分,一、三产业各完成40693万元、467953万元,分别增长262.3%、46.3%,二产业完成244394万元,下降19.8%;按投资方向分,基础设施投资完成412146万元,增长39.4%;民生工程投资37742万元,增长138.8%,生态环境30987万元,增长107.9%,产业投资153544万元,下降30.4%;工业投资244394元,下降19.5%。

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59599万元,比上年增长51.6%。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16627平方米,下降31.1%,销售额40464万元,下降41%。

“十二五”期间,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7.45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79倍;五年间年均增长29.9%,高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21.5个百分点。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86334万元,是“十一五”时期的3.89倍,五年间年均增长27.5%,低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32.2个百分点。

 五、国内贸易
    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208万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限上法人企业35406.7万元,增长16.7%。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销售收入分别实现6381.4万元、33418.6万元,分别增长5.5%、16.1%;限额以上住宿业和餐饮业营业收入分别实现5632.9万元、664.1万元,分别增长24.4%、26.8%。
“十二五”期间,全县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71005万元,是“十一五”期间的1.78倍,年均增长14.1%,高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4.3个百分点。

六、对外经济、旅游业
    全县直接利用外资724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6.4%;实现内联引资实际到位资288092万元,增长12.3%。完成外贸进出口401万美元,下降66.6%。
“十二五”期间,全县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进出口分别 24649万美元、2247万美元,分别是“十一五”时期的3.03倍和9.1倍,年均分别增长25%、51.7%。累计完成到位内资 108.32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48倍,年均增长20.8%。

2015年,全年拥有国家级旅游景区(点)5家,国家级4A旅游景区(点)2家。全年累计接待游客人数达510.3万人次,增长20.1%;旅游总收入24.09亿元,增长23.1%。
“十二五”期间,全县共接待游客1744.69万人次,为“十一五”时期的5.68倍,年均增长34.8%。累计实现旅游总收入81.07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5倍,年均增长28.5%。
七、交通、邮电
全县境内拥有高速公路2条,共137.76公里。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实现增加值18406万元,比上年增长1.3%。全年公路客货周转量70802.48万吨公里,增长1.1%,公路客货运量489.48万吨公里,增长1.1%。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26705.74万元,比上年增长19.6%。其中:电信业务总量25187.64万元,增长21.2%;邮政业务总量1518.1万元,增长11.3%。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908万元,比上年增长0.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9863万元,增长0.4%,占总收入的66.6%;上划中央收入24145万元,下降2.5%;上划省级税收5901万元,增长8.3%。各项支出保障有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000万元,增长8.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87万元,下降15.4%,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分别为56022万元、42514万元、25869万元,分别增长29.7%、92%、119%。
“十二五”期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分别达到393432万元、223024万元和968820万元,分别是“十一五”时期的3.14倍、3.73倍和3.23倍,年均分别增长15.5%、25.9%和23.4%。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013486万元,比年初新增51272元。其中,单位存款余额325340万元,比年初新增212万元;个人存款余额683517万元,比年初新增56694万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76813万元,比年初新增95170万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217471元,比年初少1365万元;中长期贷款余额358992万元,比年初新增99429万元。

全年各项保费收入共18502.06万元,比上年增长36.1%。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434.06万元,增长21.2%,人寿险保费收入13068万元,增长43.5%。当年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6006.88万元,增长26.5%,其中:财产险赔款2132.88万元,增长18.7%,人寿险赔款3874万元,增长31.3%。
九、教育、科技
年末全县拥有普通高中2所,初级中学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2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小学119所,幼儿园88所。在校高中学生5213人,初中生14332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456人,小学生36759人,在园幼儿数14736人,各类专任教师3245人。各类民办学校76所,民办学校在校学生7819人。全县小学正常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1.08%。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建设23所,新增1所。落实义务教育保险资金5418.9万元,增长2.1%,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185.2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中职学生1852人次。
年末全县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7件,比上年新增2件,专利申请75件,其中发明专利3件,授权专利34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有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艺术表演团体1个。公共图书馆藏量87860册(件),电子图书43000册,图书流通13.2万人次。组织文艺活动70次,举办训练班110次,举办展览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项目1个,省级1个。总藏品255件/套,参观人次达18万人次。
年末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各1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1座,有线电视用户33610户。广播综合覆覆盖率达93.15%,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3.9%。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407个(包含计生服务站),其中:医院、卫生院25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5个,村卫生室330个。卫生机构床位数1468张,卫生技术人员1262人,其中执业医师和助理医师501人,注册护士486人。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为34.9万人,参合率98.8%。
全县共有体育馆2座,运动场12个,游泳池3个,各种训练房3个。全县参加体育锻炼人数11.2万人,开展全民健身项目26项次,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行政村64个,健身路径25条。
十一、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全县年末耕地面积26848.9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2206.64公顷。批准建设用地78.65公顷,建设占用耕地    43.72公顷,补充耕地34.78公顷。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的矿种达44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15种。实施省级以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个,建设规模达730.24公顷。
全县活立木蓄积11204.2千公顷,完成造林面积2260公顷,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100公顷,完成荒地造林面积1215公顷,封山育林33333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70.87%,比上年提升0.4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37平方米。
全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2.68%,建成环境噪声点达标率10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661.72吨,二氧化硫排放量486.33吨,氨氮排放量538.16吨。
年末全县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0起,死亡0人,万元GDP事故死亡0人/万元,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人。全县汽车保有量1.29万辆,比上年末增长24.3%。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728起,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2人/万辆。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40.72万人,其中常住人口34.44万人,常住城镇人口12.08万人,城镇化率35.09%。全年出生人口5202人,出生率为12.61‰,死亡人口2105人,死亡率为5.1‰,人口自然增长率7.51‰。

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81元,比上年增长9.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52元,增长8.1%,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60元,增长10.4%,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4: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257.36元,增长8.5%。恩格尔系数为36.44%;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13764.02元,增长10.9%,恩格尔系数为32.23%。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37.48平方米、40.47平方米。
“十二五”期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3.2%、10.8%、14.1%。

全县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人数8236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646.1万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人数38090人,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5428.2万元,农村低保覆盖率10.58%。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552张,收养人员数478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51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878.3万元,增长4.4%,筹集社会福利资金3629.07万元,增长193.8%。直接接收社会福利资金271.1万元,增长6.7%。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7879人,其中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参保人数分别为15932人、21947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为27943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3398人,新增6829人。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职工人数分别16952人、 17315人和10354人。全年共征缴社保资金32242万元,增长67%。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332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86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2%,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112人,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81648人。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2013年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划分进行了修订,将“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三个大类调入第三产业,2015年三次产业数据按照此标准进行统计。
4.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