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平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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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以及疫情变化带来的影响,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县经济稳步复苏,经济质效持续提升,主导产业持续壮大,民生就业保障有力,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综合

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2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为281.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1.70亿元,比上年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96.50亿元,比上年增长5.4%;第三产业增加值133.03亿元,比上年增长5.0%。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8.4:34.3:47.3。

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606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24.49%,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04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73人。

物价水平温和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同比上涨1.4%,涨幅较2021年回落0.1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价格全部上涨,其中,交通和通信类同比上涨4.9%,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8%,其他用品和服务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衣着类、医疗保健类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2%、1.4%、0.6%、0.6%、0.5%、0.1%。

人口城镇化水平提高。年末常住人口41.7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8.1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3.54%,比上年末提高1.01个百分点。2022年人口出生率5.44‰,死亡率6.21‰,自然增长率-0.77‰。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行“首席政府服务官制度”,在全市率先实现县域范围内所有企业和重点项目服务全覆盖。开发“码上监督”小程序,推行“一扫两问一评价”运行机制,持续加强监督。2022年,全县新设立市场主体5487户,新设立企业1245户。

农业

农业供给保持稳定。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4.32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72.81万亩,总产量84.29万吨,粮食单产达到487.75公斤/亩。蔬菜及食用菌产量129.89万吨,增长4.5%,园林水果产量2.36万吨,增长1%。年末存栏生猪35.56万头、牛2.6万头、羊7.28万只、家禽1094.42万只。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10.2万吨,禽蛋产量5.96万吨,牛奶产量1.12万吨。

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增强。截至2022年末,创建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7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4家;培植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3个、省级产业强镇1个、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35个;“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76个、面积69.45万亩,占食用农产品耕地面积的67.5%。2022年平原县农机总动力达125.38万千瓦,比上年增加4.04万千瓦,比上年增长3.32%, 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率达98.43%。

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持续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9%,增速居全市第一位。其中,制造业增长12.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1.3%。医养健康增加值增速7.1%,增速较2021年提高1.8个百分点。四新经济增加值实现40.9亿元,增速22.8%。全县20个工业行业大类中9个行业增加值实现增长,增长面为45%,7个行业增速超过全县水平。其中,食品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8.4%,医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52.5%。在统计的25种重点工业产品中,9种产品产量比上年增长,增长面为36.0%。

企业效益有所下滑。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营业收入289.11亿元,比上年上升5.85%。实现利润总额8.23亿元,下降37.21%。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利润下降30.63%;私人控股企业下降27.5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8.63元,比上年提高1.83元;营业收入利润率为2.85%,下降1.95个百分点。

建筑业稳步拓展。全年资质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21家,比上年增加7家。完成总产值11.37亿元,比上年增长9.9%;竣工产值7.91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17家,比上年增加5家,完成产值10.82亿元,增长5.2%;竣工产值7.91亿元,比上年增长16.4%。

服务业

服务业发展支撑有力。2022年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5.99亿元,比上年增长8.0%。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3.03%,拉动GDP增长0.18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增势良好。文、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48.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28.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长25.9%,教育业增长18.6%。两个行业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营业收入下降2.0%,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下降11.5%。

旅游市场恢复缓慢。全年接待游客总量81.95万人次,同比下降25.86%;实现旅游收入4.49亿元,同比下降35.12%。

邮政电信持续向好。邮政行业业务总量0.93亿元,增长13.84%。电信业务总量2.24亿,年末固定电话用户0.8万户,移动电话用户37.8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3.8万户。

交通运输稳步恢复。年末实有公路通车里程145.396公里(不包括村级道路)。公路客运量6.6938万人,比上年下降49.98%,客运周转量1053.5392万人公里,下降48.70%;公路货运量2547913万吨,下降46.02%,货运周转量205614.4913万吨公里,增长76.67%。年末公交营运车辆74辆,营运线路19条,运客量55.78万人次,其中市区公交营运车辆74辆,运客量55.78万人次。年末营运出租汽车166辆,运客量182.13万人次,其中市区营运出租汽车166辆,运客量182.13万人次。年末全市机动车保有量97815辆,比上年末增长8.252%,其中汽车类91827辆,比上年末增长6.96%。

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22.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24.3%,第二产业投资增长48.2%,第三产业投资增长0.69%。重点投资领域中,民间投资增长29.9%,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80.9%,比上年提升4.6个百分点;制造业技改投资增长33.7%,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32.9%;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255.7%,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3.5%。

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8.52亿元,比上年下降24.1%。房屋施工面积123.26万平方米,下降13.4%。其中,住宅施工面积95.08万平方米,下降13.9%。商品房销售面积27.58万平方米,下降13.7%。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2.87万平方米,下降17.5%。商品房销售额13.35亿元,下降27.6%。其中,住宅销售额11.48亿元,下降31.0%。

消费市场

消费市场运行平稳。2022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91.16亿元,同比增长0.4%。2022年限上零售额实现22.26亿元,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5.78亿元,增长12.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48亿元,增长36.6%。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17.87亿元,增长25.1%;餐饮收入额4.39亿元,增长0.3%。按行业类别统计,2022年限上批发业销售额实现53.42亿元,增长35.2%;零售业销售额实现13.69亿元,增长22.4%;住宿业营业额完成2.39亿元,增长6.1%;餐饮业营业额完成3.64亿元,下降4.2%。限额以上单位主要商品销售中,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61.1,烟酒类增长44.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6.9%,中西药品类增长20.8%,五金、电料类增长10.9%,粮油食品类增长3.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2.3%。

开放型经济

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全县货物进出口总额26.77亿元,同比增长82.1%,其中:出口额24.8亿元,同比增长91%,进口额1.97亿元,同比增长14.7%。全县实际到位外资4122万美元,纳统外资3921万美元,同比增长79.6%。

财政金融

财政收支稳定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2亿元,按照财政部统一确定的测算口径,还原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比上年增长7.15%(自然口径增长3.70%)。其中,税收收入8.38亿元,同口径增长7.52%(自然口径增长2.6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7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8亿元,增长9.10%。其中,教育支出8.07亿元,增长10.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亿元,增长21.49%;卫生健康支出2.65亿元,增长23.0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0.41亿元,增长-33.69%。

信贷投放持续加快。年末金融机构各项本外币存款余额353.91亿元,比年初增加43.73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03.80亿元,比年初增加44.6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45.52亿元,比年初增加16.89亿元。其中,住户贷款余额76.19亿元,比年初增加4.56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69.33亿元,比年初增加12.33亿元。

保险业保持健康发展。共有保险公司20家,其中财险支公司12家,寿险支公司8家。实现县内保险业金融机构保费收入6.42亿元,同比增长5.56%;赔款支出1.7亿元,纳税0.27亿元。

事业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2022年,全县拥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附设中职班44所,当年招生511人,在校生2243人,毕业生654人,专任教师143人。普通高中3所,招生3114人,在校生8265人,毕业生2591人,专任教师882人。初中7所,招生4883人,在校生14388人,毕业生4569人,专任教师1226人。小学35所,教学点40个,招生4096人,在校生26470人,毕业生4965人,专任教师2342人。幼儿园120所,在园、班儿童12714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招生12人,在校生50人,毕业生16人。新增公办幼儿园5所,其中,新建4所、改扩建1所,新增公办幼儿学位1080个,公办率达到68.18%。健全完善大班额问题长效防控机制,规划新建改扩建学校项目18所,规划新增学位11940个,完工4所。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电脑分班,便民度、公平度明显提高。加快职业教育高地建设,稳步推进1所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承办了2个市职业技能大赛赛项,3个一等奖,实现了承办赛事数量和获奖数量的双突破。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4家,新增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家。全年转移转化科技成果4项,技术合同成交额8.41亿元,增长86%;2个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立项。年末,拥有市级重点实验室19家。获市级科技奖6项。全年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分别为999件、780件。专利授权量608件,增长0.49%。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46件,增长58.6%。截至年底,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59件,比上年增长28.2%。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79件,比上年增加0.84件。

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继续提升。截至2022年底,全县医疗卫生机构400家,其中,医院13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妇幼保健院1家,卫生院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村卫生室279家,诊所医务室等93家。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2423张,比上年增长5.34%。执业(助理)医师1523人,增长2.49%;注册护士1205人,增长4.96%。共有县域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8个、重点培育专科1个,市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4个;市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4个,市级中医药县域龙头专科1个。基层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全县所有基层医疗机构达到标准化要求,2家基层医疗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12家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基本标准,7家村卫生室达到省级标准、16家卫生室达到市级标准。

文体事业繁荣发展。年末(民营)艺术表演团体6个,艺术表演馆1个,文化艺术中心全年共演出21场次。文化馆(站)1个,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23.1万卷(册)。博物馆1个、纪念馆1个,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2处。有线数字电视用户3.5万户,4K高清智能终端用户2万户,比上年末增加0.4万户。拥有广播电视台1座。广播播出节目1套(平原县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全年播音时间约8020小时;电视节目2套(平原综合频道、平原综艺频道),全年播出时间约11315小时。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634场,行政村覆盖率100%。放映公益电影5607场次,“全民阅读”活动1600场次,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2.6万册。共有体育场地1800个,体育场地面积115.14万平方米。城市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达到100%。成功举办第十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系列赛事活动。获市级及以上金牌5枚,银牌2枚,铜牌7枚。

民生保障

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23元,比上年增长6.4%;人均消费支出16593元,增长0.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25元,增长5.2%;人均消费支出18286元,下降1.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00元,增长7.3%;人均消费支出15188元,增长2.9%。

城市综合承载力持续增强。2022年年末城市(县城)建成区面积38.36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3.71平方公里。累计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1公里,累计建成海绵城市面积11.21平方公里。累计建成运行城市污水处理厂2座。新增城市污水管网17.18公里,全县在建重点城建项目38个,完成投资15.24亿元。积极推进中心城区“四改一拆”,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84套、基本建成1656套。39个老旧小区改造全部开工,惠及群众2449户。中心城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1万平方米。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年末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60280人、56029人、43300人和47648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54294人和350881人。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87255名居民受益。医疗保障居民缴费标准、政府补助标准分别达到320元、610元,“德州惠民保”投保超过43446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2个,床位0.23万张。新增养老床位0.02万张。

安全底线不断筑牢。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比上年下降 16.7%,死亡人数3人,与上年持平。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影响,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二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三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

6. 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