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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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县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一核心,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升级,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创新举措,奋力拼搏,经济运行保持稳中趋好。

一、 综合。

经济增速处于合理区间,实现平稳增长。2014年实现生产总值(GDP)202.3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0.3%,增速分别高于全国(7.4%)、山东省(8.7%)、德州市(7.6%)2.9、1.6和0.3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23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06.49亿元,增长11.9%;第三产业增加值68.64亿元,增长10.1%。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比重为13.5:52.6:33.9。第一产业比重下降0.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下降0.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提高0.9个百分点。就业形势持续向好。全年新增城镇就业5918人,转移农村劳动力869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4%。

二、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业稳定发展。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7.23亿元,增长3.8%。其中,农业增加值16.22亿元,增长15.8%;林业增加值0.96亿元,增长7.9%;牧业增加值7.85亿元,下降18.8%;渔业增加值1.08亿元,增长26.6%;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1.13亿元,增长11.7%。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13.07万公顷,增长2.5%。其中,粮食播种面积10.85万公顷,增长2.2%。粮食总产量90.98万吨,增长5.9%;油料产量379吨,增长6.1%;园林水果产量1.85万吨,与去年基本持平。全年肉类、禽蛋、奶产量分别为7.93万吨、6.40万吨和1.53万吨,分别增长2.0%、3.5%和2.0%。水产品总产量1.30万吨,增长0.6%。

现代农业产业化扎实推进。新建坊子乡千头奶牛养殖、佳禾牧业等农业龙头项目15个,新增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园区12处,新增合作社93家、家庭农场18个,新建提升标准化养殖场48个,新增瓜菜播种面积2.5万亩,流转土地6.7万亩。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运行质量稳步提升。2014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8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6%;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3.12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实现利润44.78亿元,增长7.9%;实现利税63.85亿元,增长8.4%。

传统支柱产业支撑作用明显。六大传统支柱产业累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46.55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的56.5%。其中,化工行业累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18.78亿元,同比增长17.6%;机械制造业实现销售收入43.98亿元,同比增加0.6%;饮料生产行业完成销售收入32.03亿元,同比增加4.5%。

建筑业保持稳定。资质内建筑企业5家,完成总产值9.38亿元,同比增长13.4%。完成建筑工程产值8.46亿元,同比增长17.2%;完成安装工程产值0.94亿元,同比下降3.1%;全年签订合同额11.48亿元,同比增长0.2%,其中,本年新签合同额8.04亿元,下降15.7%;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3.12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3.6%,在全县房屋建筑施工面积中,实行投标承包的房屋建筑面积为33.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8%,占房屋建筑施工总面积63.3%。

四、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结构优化。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1.22亿元,增长16.5%。其中,高新技术产业投资24.63亿元,增长39.8%;投资额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15.3%,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改建和技术改造投资30.72亿元,增长33.5%,除1-2月份外,其余月份均高于固定资产的增长率。从产业结构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29.6%;第二产业增长17.7%,其中,工业增长20.5%;第三产业增长18.8%;三次产业投资比重为2.8:56.2:41.0。

房地产业销售量下降,均价上涨。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08亿元,下降17.5%,其中住宅投资2.14亿元,下降60.5%。房屋施工面积71.51万平方米,增长6.0%,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8.35万平方米,增长6.7%。商品房销售面积20.21万平方米,下降29.9 %;商品房销售额7.95亿元,下降17.2 %;房地产单位面积成交均价3934.61元,同比增长13.2%。

五、国内贸易

消费品市场增势良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0.01亿元,增长13%。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3.04亿元,增长12.1%;农村消费品零售额6.97亿元,增长44.6%。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74.09亿元,增长15.8%;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5.92亿元,增长18.3%。

商贸企业增加。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达到145家,其中,年销售额(营业额)千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82家。

主要商品销售良好。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16.52亿元,比上年增长25.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5.26亿元,增长19.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12.44亿元,增长15.7%;通讯器材类零售额1.85亿元,增长14.7%;汽车类零售额0.6亿元,增长14.0%。

现代服务业加速提升。济铁物流园一期投入运营,二期开工建设,公铁联运大格局初步形成。家庭号购物广场快速推进,花园村生态观光园等文化旅游项目开工建设,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开始起步。

六、对外经济和招商引资

对外贸易快速增长。进出口总额11988万美元,增长26.2%,高于全市29.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22.2个百分点。其中,出口9192万美元,增长27.7%;进口2796万美元,增长21.7%。

招商引资纵深推进。持续加强对外合作,加大“走出去、请进来”力度,累计新签约项目77个,新开工过亿元项目52个,实际到位资金69.7亿元。嘉施利化肥、协合太阳能等一批项目竣工投产,东鸿制膜锂离子电池隔膜、德法尔科技、鸿荣电子等高科技项目进展顺利。

七、交通、邮电、旅游

交通运输条件逐步改善。我县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2100公里,公路密度达每百平方公里215公里,全县百分百的村庄实现了道路硬化,互联互通和与临近公路的连接通达。全县拥有城乡公交65辆,城区公交18辆,出租车181辆。全县公路客运量680万人,增长1.5%,客运周转量38080万人/公里,增长1.3%;货运量1320万吨,增长1.3%,货运周转量123180万吨/公里,增长4.1%。

邮电通讯业平稳发展。邮政业务总量3731.68万元,增长3.7%;电信业务总量29210万元,增长3.7%;移动电话用户112963户;固定电话用户69362户。

旅游业蓬勃发展。旅游总收入3.64亿元,增长12.0%;接待国内外游客67.1万人次,增长11.0%。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财政预算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85亿元,增长24.2%。全年累计完成国税收入43562万元,同比增长16.6%;完成地税收入61913万元,同比增长25.4%。其中,主体税收完成42451万元,同比增长24.2%;营业税增长27.5%,增值税增长30.2%,企业所得税增长10.3%。

财政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地方财政支出16.93亿元,增长10.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9亿元,减少23.56%;教育支出4.29亿元,增长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亿元,增长21.2%;医疗卫生支出2.17亿元,增长28.1%;农林水事务支出3.13亿元,增长17.4%。全县重点民生支出达到12.6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4.7%。

银行信贷运行平稳。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39.0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5%。全年本外币存款增加19.72亿元,比上年多增4.4亿元。其中,个人存款增加3.27亿元,单位存款减少0.4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60.0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5%。全年本外币贷款增加1.52亿元,比上年少增3.6亿元。新增融资总额38亿元,增长36.0%;化解不良贷款7.7亿元,不良率较年初下降11个百分点,信达化工、征宙机械在“新三板”挂牌上县,融资结构、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县共有各类学校113所,在校生6.37万人。共有高级中学1处,在校学生9044人;初级中学6处,在校学生14986人,小学80处,在校学生27783人。全县教职工总数4797人。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科技创新成效突出。新增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个。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8项。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0件,增长100%;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0.65件,增长100%。与大院大所签订共建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等合作协议30项,转化大院大所科技成果30项,获批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招研引智成效显著,先后与12家高校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引进科研成果20项、高端人才210人。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全面发展。年末共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140多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实行免费开放,年服务群众15万余人次。65处基层文化场所得到优化升级。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大院共配备电脑98台,音响6套、书橱21个、图书2.3万册。82处文体小广场配备体育器材515件。 农村 (社区)免费送戏65场,组织26支放映队伍为全县农村放映电影5300余场,群众需求得到了进一步满足。今年申报的《鲁北木板大鼓》被列入市级第四批非遗名录之中。全县20处文物保护单位竖立文物保护碑或悬挂文物保护牌。

卫生服务能力纵深发展。目前,全县共有县级公立医院3处,分别是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民营医院1处;乡镇卫生院10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7处;一体化村卫生室220处;在职县、乡医务人员1796人,开设床位1400余张,先后荣获“山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卫生‘强基工程’先进集体”、“山东省卫生应急示范县”等多项荣誉称号。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举办县第三届广场舞大赛,来自全县城区、乡镇的44支广场舞队伍参加。举办县足球联赛、篮球联赛、象棋比赛,累计比赛150场,500余名运动员参加。组织运动员参加山东省百县篮球赛德州赛区比赛并获得较好成绩。组织8名运动员参加德州市全民健身运动会长跑项目的比赛,荣获优秀组织奖。组织8名运动员参加德州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羽毛球项目的比赛,荣获团体第四名。

十一、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城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坚持以人为本、利民惠民,投资5.6亿元实施了7大类48项城建工程。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大,顺利完成糖坊张、北任等7个片区23万多平方米的搬迁任务,新建续建5处安置工程,南苑三期、四期、东苑五期21幢安置楼交付使用,回迁群众897户。帝景城北路、通德路等4条市政道路,桃园仙居便民市场、琵琶湾北停车场等6处便民服务场所,洛北干渠、新城区雨污分流等5个防汛工程按期完工。

园区建设步伐加快。投资2.3亿元,实施了北二环东延、平安大街东延等12条道路建设,启动实施了集中供暖、供气工程,完善了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开发区承载力进一步提升。

镇区建设迈出新步伐。累计投入6亿元,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镇功能更加完善,环境更加优美。恩城镇入选全国重点镇。社区建设稳步推进,新建、续建并建社区27处,8700户群众搬进新楼房。天然气 “镇镇通”工程顺利推进。

生态建设实现新提升。三年 “大绿化”任务圆满完成,新增造林面积1.2万亩。海河迎查工程全部按期完工并投入运行,顺利通过国家核查验收。大力实施 “蓝天行动计划”,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实施燃煤锅炉升级改造,取缔土法木炭窑398座,淘汰黄标车2119辆,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节能减排任务圆满完成。投入6000万元,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立了 “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模式。

集约用地成效明显。加快实施土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搬迁村庄22个,新增建设用地3200多亩,清理盘活存量低效用地867亩。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0起,同比上升19.05%;其中道路交通事故65起,同比下降1.52%;火灾事故35起,同比上升94.44%。事故受伤人数50人,与去年同期持平(均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事故死亡20人,同比下降4.76%(均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事故造成经济损失54.87万元,同比上升24.06%;其中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32万元,同比下降0.62%;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22.87万元,同比上升90.11%。

十二、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稳定增长。全年出生人口7189人,出生率15.16‰;死亡人口3646万人,死亡率7.78‰;人口自然增长率7.38‰。年末常住人口45.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1万人,农村人口25.1万人。

居民收入不断增长。全县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07元,增长9.5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112元,增长11.74%,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1.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0,比去年同期缩小0.04,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呈现出向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倾斜的态势。

社会保障坚强有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顺利完成阳光低保清理整顿,建立完善了动态调整机制,重新核定城乡低保对象19157人。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扩面提标,县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前曹中心敬老院即将投入使用。新建、续建保障性住房2439套,竣工分配1121套。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做法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播出,《人民日报》等国家级主流媒体给予报道。

说明:1.公报所列地区生产总值(简称GDP)、增加值指标为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市统计局核定的年快报数或初步核算数。

3.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从2011年起提高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标准,其中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额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4.国家统计局对月度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进行了完善,即将月度投资统计的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企事业组织,并将这一统计范围定义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起点标准,从计划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6.出生率、死亡率、人口自然增长率,由县人口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