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7

选择区域:>>

2017年,全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争做全市协同发展排头兵,全县经济实现平稳增长,社会事业取得全面进步。

一、综合

经济实现平稳增长。初步核算,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21.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20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104.71亿元,增长4.7%,第三产业增加值87.79亿元,增长13.6%。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13.8:49.0:37.2调整为13.2:47.2:39.6。人均GDP达到51249元,增长13.0%。

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166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06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62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4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7%,均控制在计划目标范围内。全县组织就业技能培训1211人,组织创业培训310人。

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全县各类市场主体户数、注册资金为2.4万户、256.5亿元,分别增长14.9%和25.3%;各类企业户数、注册资金为0.4万户、225.0亿元,分别增长27.6%、24.8%;民营经济户数、从业人员、注册资金为2.3万户、10.1万人和232.1亿元,分别增长15.3%、24.3%和29.6%。

二、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服发展平稳。全县农林牧渔服实现增加值32.02亿元,可比增长4.6%。其中,农业增加值18.85亿元,增长4.6%;林业增加值1.24亿元,增长4.6%;牧业增加值8.05亿元,增长2.3%;渔业增加值1.06亿元,增长4.6%;服务业增加值2.82亿元,增长16.1%。

粮食生产再获丰收。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199.69万亩,其中,粮食面积169.20万亩,棉花面积0.4万亩,蔬菜面积28.99万亩,油料面积0.7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97.08万吨,增长1.2%;棉花产量0.03万吨,增长200%;蔬菜及食用菌产量131.58万吨,增长37.4%

林业发展良好。全县共有森林面积16.18万亩,全年实现造林1.72万亩,四旁植树100万株,苗木产量3107万株。

畜牧业持续调整。全年肉类总产量达到9.54万吨,增长45.6%;禽蛋产量5.33万吨,增长2.1%,奶类产量0.99万吨,增长52.3%。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稳中向好。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4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0.7亿元,增长15.3%;实现利税65.0亿元,增长7.6%;实现利润49.4亿元,增长14.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20.9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31.58%,比上年提高2.18个百分点。全年工业用电量18.2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8.7%。

主要工业产品生产情况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完成量 增幅(%)
小麦粉 329029 -21.1
饲料 585232 20.4
饮料酒 千升 1372720.5 5.5
软饮料 79652 -8.4
78243 10.0
服装 万件 2210 7.5
家具 22017 -59.7
机制纸及纸板(外购原纸加工除外) 601322 -9.4
合成氨(无水氨) 773473 -14.8
农用氮、磷、钾化学肥料(折纯) 540622 -5.6
化学药品原药 32 -35.7
塑料制品 12485 200.5

 

 

建筑业发展向好。资质内建筑企业9家,完成总产值12.0亿元,增长25%。完成建筑工程产值10.82亿元,增长18.9%;完成安装工程产值55.65亿元,增长19.8%;全年签订合同额14.01亿元,增长15.7%,其中,本年新签合同额11.2亿元,增长30.2%;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84.7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3.7%。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稳中有进。年末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项目56个,比上年增长9.8%,其中亿元及以上投资项目43个。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完成153.66亿元,增长8.4%。其中,第一产业投资2.49亿元,增长118.4%;第二产业投资86.42亿元,增长10.0%;第三产业投资64.75亿元,减少16.3%。三次产业投资比例由上年的0.80:54.3:44.9调整为1.7:60.3:38.0。其中工业投资84.93亿元,增长11.0%。工业投资中,技术改造投资47.84亿元,增长36.9%。

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9.91亿元,增长8.2%,其中住宅投资9.43亿元,增长12.8%。房屋施工面积95.61万平方米,增长7.2%,其中住宅施工面积81.34万平方米,增长6.6%。商品房销售面积3.10万平方米,增长21.9%。商品房销售额0.25亿元,增长33.0%。

五、国内贸易

市场消费稳定增长。2017年,平原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9.89亿元,同比增长10.3%;城镇消费品市场累计实现限上单位零售额43.15亿元,同比增长10.3%,增幅比2016年提高4.4个百分点;乡村市场实现限上单位零售额1.89亿元,同比增长11.9%;增幅比2016年提高1.2个百分点;城镇市场和乡村市场占限上零售总额比重分别为95.8%和4.2%。限上单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商品零售为41.4亿元,同比增长10.8%,占限上单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1.7%。限上住宿餐饮单位收入为3.7亿元。同比增长11.9%。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7.63亿元,同比增长4.9%;饮料类实现零售额0.74亿元,同比增长9.8%;烟酒类实现零售额3.21亿元,同比增长15.5%;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3.99亿元,同比增长10.9%;化妆品类实现零售额0.46亿元,同比增长20.1%;日用品类实现零售额5.14万元,同比增加5.4%;金银珠宝类实现零售额1571.3万元,同比增长3.7%。体育、娱乐用品类增加28.1%,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下降39.7%,书报杂志类增加27.7%,文化办公用品类增加17.9%,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加6.6%。

六、对外经济

对外贸易平稳增长。全县进出口完成92391万元,增长11.8%,比上年加快18.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71617万元,增长20.2%,进口20774万元,下降27.5%。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化学、钢材制品、纺织品和电气产品分别出口29679万元、13473万元、6735万元和5587万元,分别增长18.86%、22.4%、44.5%和21.43%,高新技术产品出口4810万元,增长76.71%,占全县出口总额的6.7%。对日本、台湾、韩国、欧盟和美国等传统市场出口分别增长98.25%、57.08%、36.33%、20.63%和20.05%。对加拿大、南非、巴西和澳大利亚等新兴市场出口分别增长358.97%、114.25%、68.20%和39.53%。实际利用外资形势严峻。全县实际到账外资185万美元,下降80.8%。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县公路通车里程2413.5公里,公路密度为213公里/百平方公里。全部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农村公路开工53.7公里,完成投资2792万元。全县公路客运量33.14万人,下降13.7%,客运周转量2618.06万人/公里,下降14%;货运量726.8万吨,货运周转量1090200万吨/公里,分别增长13%和18%。年末公交线路26条,线路总长度565.6公里;公交营运车辆148辆。

邮电通信业快速发展。邮政业务总量5736.7元,增长3.27%;快递业务总量675万件,增长575%。移动电话年末用户35.02万户,增长2.4%;固定电话年末用户2.53万户,下降22.9%。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支出保障有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92亿元,可比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6.37亿元,可比增长12.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1.42%,非税收入2.55亿元,增长22.53%。民生支出保障有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亿元,增长13.7%。其中民生支出1.79亿元,增长14.2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节能环保、教育、农林水事务、文化体育与传媒、住房保障分别增长45.4%、17%、14.8%、11.9%和7.9%。

金融机构存贷款稳步增加。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94.35亿元,较年初增加18.42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为152.69亿元,较年初增加10.4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为15.44亿元,较年初增加9.07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73.72亿元,较年初增加3.35亿元。其中住户贷款余额42.28亿元,比年初增加7.23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35.32亿元,比年初增加2.10亿元。

资本市场加快发展。1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福洋生物完成股改。2017年实现直接融资22.09亿元。

保险业较快发展。全县拥有保险机构19家,全年实现保费收入45580.36万元,同比增长23.72%;理赔支出7932.02万元,同比下降42.56%;理赔率17.4%。其中,财险机构保费收入16919.95万元,同比增长53.97%;理赔支出5453.07万元,同比增长1.56%;理赔率32.22%。寿险公司保费收入28660.41万元,同比增长10.86%;理赔支出2478.95万元,同比下降70.63%;理赔率8.65%。

九、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全县拥有普通高中1所,招生0.26万人,在校生0.79万人,毕业生0.32万人。初中6所,招生0.46万人,在校生1.40万人,毕业生0.46万人。小学51所,招生0.47万人,在校生2.76万人,毕业生0.46万人。幼儿园32所,在园、班儿童1.07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特殊教育学校1所,招生5人,在校生32人。

文化事业融合发展。全县以迎接全国图书馆第六次评估定级工作为契机,配备了130台E播宝设备,设立乡镇、村(社区)分馆128个,全面提升图书馆服务效能。文化艺术中心开展订单式、菜单式服务,开设了春季、秋季两期公益免费培训班,为期两个月,提供曲艺、舞蹈、古筝、书法等15个艺术门类供群众自主点单,使1000多名群众享受更贴心更实惠的文化服务。全年开展群众文化活动420场,积极承接市级剧团文艺演出100余场,在演出范围上覆盖500余村庄,实现贫困村演出全覆盖,受益观众达到10万余人次,创历史之最。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及送电影进福利机构10280场次,放映社会福利电影140场。

体育运动广泛开展。全民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举办大型赛事为杠杆,撬动社会力量助力体育事业发展,举办了2017年全民健身活动启动仪式以及健身走、健身跑、骑行等系列活动,全县共2000多人参加。举办全县中小学生太极拳展演,1万多名学生参与其中,推动我县太极拳、游泳运动的普及推广;承办了山东省公开水域游泳比赛,来自全国各地300余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推动了我县游泳运动的发展,也向外界展示了平原形象。举办篮球、羽毛球等系列体育联赛,1800多名运动员参与,比赛场次500多场。

拥有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调频转播发射台1座,调频转播发射功率1千瓦;电视转播发射台1座,电视转播发射功率1千瓦。广播播出节目1套,全年播音时间3301小时;电视节目1套,全年播出时间5203小时。全县有线电视用户达到16.3万户。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医疗卫生条件改善。全县拥有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27处,其中:综合医院1处,中医院1处,乡镇卫生院10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9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处,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1处,妇幼保健院(所、站)1处,其他机构3处。全县医疗机构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34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1138人,注册护士896人。全县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数1942张。

人口自然增长率略有下降。全年出生人口6062人,出生率12.74‰;死亡人口3601人,死亡率7.57‰;人口自然增长率5.17‰,比上年下降2.77个千分点。

十、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017年全年深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提高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平,新建、续建市政道路6条,改造、疏通城市防汛排水管道、暗涵、明沟5项,新建、续建南城社区、南苑五期共17.4万平方米的安置小区。安置往年搬迁居民1397户,安置总面积15.3万平方米。完成危房改造193户、改厕10655户、“气代煤”改造5000户。村镇建设总投资约16.2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3个,投资约2亿元,修建道路116万平方米,排水管道33.5公里,安装路灯1500余盏,绿化面积80万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项目51个,投资约1.7亿元;农村住房建设面积4.5万平方米,投资约0.5亿元;新型农村社区新建续建项目6个,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总投资3亿元。投资6850万元,续建了第三实验小学南路、利民西路、兴工西街等6条市政道路工程,全长4050米。完成了城区排水管道清淤、二中污水管网改造、啤酒厂及汇胜纸业下游污水及雨水管网河道改造等5项防汛工程。完成海绵城市建设1.67平方公里,其中共青团南路拓宽改造按照“海绵城市”理念设计完成1100米,莲花公园采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海绵城市)开发理念完成了雨水排放工程建设。新建排水管网11公里,实施了莲花池沟改造、鬲津河城区段黑臭水体治理、城南水系中段生态景观建设等3项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城区生态环境明显改观。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县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为68微克/立方米、123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37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22.7%、19.6%、34.2%、14.0%。“蓝天白云”天数240天,同比增长31.9%。

安全生产事故下降。全县纳入考核统计范围的行业领域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7起,死亡8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6起,与去年持平,死亡7人,上升14.3%。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事故1起,与去年持平,死亡1人,下降50%。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为0.0316,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死亡率为0.3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1.06。

十一、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常住人口45.8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3.45万人,乡村人口22.4万人。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56元,比上年增长9.5%;人均消费支出12985元,增长8.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46元,增长8.8%;人均消费支出15131元,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60元,增长9.5%;人均消费支出10785元,增长9.1%。

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10万人、42.17万人(职工4.54万人、居民37.63万人)、2.39万人、3.79万人和2.36万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82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0.71亿元,支付医疗保险费0.56亿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450元提高到490元。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19万人,为84701名老年居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0.62亿元。全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7004人(其中,城市1757人,农村5247人),低保支出160.4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集中543人、分散供养345人)共计888人,供养经费支出32.45万元。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数17个,床位1972张。

注:

1、本公报所列数字为快报数字或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5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2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

4、资质内建筑企业是指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建筑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