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沂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沂南县统计局
(2021年6月29日)
沂南县人口普查工作在国务院、省、市、县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大体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80639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9085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5538人,增长1.96%,年平均增长率为0.19%。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309354户,集体户4374户,家庭户人口为787701人,集体户人口为1868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0人减少0.05人。
三、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409310人,占常住人口的50.76%;女性397080人,占常住人口的49.24%,性别比为103.08,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高了2.42个百分点。
四、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76739人,占比为21.92%;15-59岁的人口为440350人,占比为54.61%;60周岁以上人口为189301人,占比为23.48%,其中65周岁以上人口为137336人,占比为17.03%。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周岁的人口比重上升了3.65个百分点,15-59周岁人口比重下降了10.49个百分点,60周岁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6.84个百分点,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5.64个百分点。
表4-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4]
年龄 | 人口数
(人) |
比重
(%) |
|
总 计 | 806390 | 100 | |
0—14岁 | 176739 | 21.92 | |
15-59岁 | 440350 | 54.61 | |
60岁及以上 | 189301 | 23.48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137336 | 17.03 | |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为5104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为60894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为302253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为252074人。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为8.12年。
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291人上升为6330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7369人上升为7551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8649人下降为37482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3235人下降为31260人。
六、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90976人,占 48.48 %,比去年同期提高2.54个百分点;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15414人,占51.5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因四舍五入原因全县年龄构成比重之和不等于100。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