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3355”发展思路和“一城三区”总体布局,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全力保障“十艺节”成功举办,全区经济呈现稳中有进发展态势,民生持续得到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一、 综合
经济运行稳中有升。2013年实现生产总值320.6亿元,同比增长9.6%,增幅逐季提高(一季度7.5%,二季度8.6%,三季度9.2%),其中:第一产业4.0亿元,第二产业88.2亿元,第三产业228.4亿元,分别比同期增长0.1%、8.3%和10.3%。三次产业比重为1.3:27.5:71.2。
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槐荫四宝”产业化经营规模不断扩大,16家市级龙头企业、53个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日益突出。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全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达18家,拥有院士工作站2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12个。全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达26个。全年累计投入技改资金10亿元,九阳、同力达等创新型企业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我区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区。二机床完成了福特美国工厂5条大型生产线的安装调试,开启了“济南制造”进军国际市场新征程。
财政收支结构优化。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0亿元,同比增长16.4%。其中税收收入29.64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9.8%。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9亿元,同比增长9.4%。全年民生领域投入达13.8亿元,超过财政支出的60%。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增长2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0.2%,教育支出增长9.6%。
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全年安置城镇就业17189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3663人,就业困难人员87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0%。在全市率先成立外来务工就业维权服务中心和街道服务站,帮助3000名外来务工人员实现就业。
二、 农业
农业经济稳定发展。全年完成农业增加值4.0亿元,同比增长0.1%。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分别为20443万元、3140万元、11280万元、5187万元、258万元。“两型”农业成效显著,9家农业园区获得立项,新增润晟和鑫富达2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市级龙头企业达16家,吴家堡大米、西郊盖韭等一批高效农业、特色农业的生产规模和品牌效应不断扩大,都市型、城郊型农业产业化体系更加完善。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橡胶坝等农田水利工程基本竣工,北店子引黄渠改造工程顺利实施,玉符河综合治理工程正式开工。
三、工业
工业经济持续向好。5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年完成增加值34.9亿元,同比增长8.2%,比去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171.9亿元,同比增长9.9%,比去年同期提高12.7个百分点;实现工业利税17.2亿元,同比增长11.9%,比去年同期提高22.6个百分点。
工业园区承载能力提高。槐荫工业园区和槐荫工业科技园集聚发展,华润医药、山东电力项目基本完工,总投资70亿元的天岳晶体、西部热电等10个项目进展顺利,其中山东天岳晶体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被列为国家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超过150亿元的德迈信息产业园完成土地征收,将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数码信息产业链模板。工业园区项目的强力推进为全区工业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科技引领转型升级。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45个项目列入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库,科研技改投入达到10亿元。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累计实现产值103.1亿元,同比增长7.7%,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63.1%,有力带动全区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层次提升。
四、国内贸易、对外经济
消费品市场温和回升。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1.8亿元,同比增长12.3%,增幅逐季提高(一季度7.9%,二季度8.4%,三季度9.1%)。全区新增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68家,总数达到259家,限额以上完成零售额245.5亿元,同比增长4.7%。
2013年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主要商品零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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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类别 |
零售额(亿元) |
增幅(%) |
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 |
37.8 |
16.6 |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
18.0 |
16.0 |
化妆品类 |
3.6 |
16.3 |
金银珠宝类 |
4.4 |
24.1 |
日用品类 |
2.7 |
14.4 |
体育、娱乐用品类 |
0.5 |
15.0 |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
5.4 |
10.9 |
中西药品类 |
27.3 |
5.9 |
通讯器材类 |
2.2 |
8.8 |
石油及制品类 |
0.8 |
23.6 |
汽车类 |
134.8 |
0.5 |
对外贸易增速放缓。全年完成实际到账外资4062.3万美元,同比下降10%。完成出口总额32006万美元,同比增长35.8%,增幅与去年同期持平。
五、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
固定资产投资增势良好。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9.8亿元,同比增长18.1%。大项目带动作用更加突出,117个投资过千万元的大项目强力推进,开工率达88%,在建面积突破1800万平方米,年度实现投资210亿元,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91%,有力带动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稳定增长。
建筑业平稳发展。全年完成建筑业增加值29.9亿元,同比增长6.2%。年末资质内建筑业企业20家,实现总产值115.1亿元,同比增长25.1%。
六、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年末各类学校62所,同比增长5.1%;在校学生44218人,同比增长2.5%;专任教师2945人,同比增长2.8%。省实验中学西校区建成并实现招生,区青少年宫和明星、楚庄、泉新等3所小学建成使用,我区顺利通过全国第一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县区验收。
科技事业取得新进展。2013年完成科技成果13项,同比增长8.3%;受理发明专利申请437项,同比增长2.1%;授权发明专利98项,同比增长1%。
七、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
文化事业欣欣向荣。年末各种艺术表演团体60个,公共图书馆1个,群众艺术馆1个,档案馆2个,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2处。全年新增基层文化设施67处,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区图书馆新馆被评为国家一级馆。举办大型活动150场次。儿童剧《我们的名字》摘得全国社会文化政府最高奖“群星奖”。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一院三馆”、荣宝斋文化广场建成启用,省会大剧院跻身“2013年中国十大剧院”,我区被评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区。
卫生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年末拥有卫生机构389个,其中医院27个。卫生机构床位8400张,增长9.4%。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4772人,增长139.6%,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5183人,增长94.8%。
全民体育运动扎实推进。积极做好全民健身服务保障工作,逐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健身需求。全年新建健身场地20处,维修更换健身路径、篮球架、乒乓球台等公共体育设施300余件,社区开展休闲健身运动会等活动80场次,丰富了社区全民健身活动内容。
八、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扎实推进。新建绿地78.3万平方米,绿地覆盖率为35.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4平方米。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0823.5万元,增长99%。投入道路整治资金7126.9万元,城市道路面积达到236.5万平方米,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完成了5个开放式社区交通微循环改造,共铺设路面3.7万平方米,提升了道路通行能力。
生态环境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实施10大类28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扬尘污染防治防控。污染物总量减排投资2120万元,完成减排项目9个。扎实推进水生态文明区创建,全年完成5条河道、29个污水直排口河道截污和污水直排口整治。建立扬尘污染源电子动态管理档案、重点污染源动态管理台帐,对4家省控、5家市控单位以及61家区控重点排污企业实施环境监察。全年指导企业检测车辆62389车次,发放环保标志50382套,其中黄标2733套;车管所发放新车环保标志23684套。
九、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农民37311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60028人、参合率达100%。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额2438万元,受益农民298956人次。城乡居民养老参保率达99%以上。
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力度加大。全年最低生活保障救助7.37万人,其中,城镇低保 6.13万人,农村低保1.24万人,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4233万元。投入资金306万元,在全市率先实现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常态化。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64人,其中集中供养45人。有敬老院1处,入住45人,床位104张;老年公寓13处,入住584人,床位910张;养老日托站6处;老年人活动中心157处。
十、人口、人民生活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年内出生人数3672人,出生率9.6‰;年内死亡人数2647人,死亡率6.8‰,人口自然增长率2.7 ‰。年末常住人口49.4万人。
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幅均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714.2元,同比增长10.5%,比地区生产总值增幅高0.9个百分点;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511.2元,同比增长9.7%。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6106.7元,同比增长11.9%,比地区生产总值增幅高2.3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出版的《槐荫统计年鉴—2013》为准。
2.全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城镇和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5.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