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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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一个希望、三个着力”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六字方针,按照“主攻项目、决战‘三区’,凸现特色、实现跨越”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四个”鹰潭建设,新常态下的鹰潭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39.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9.4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382.57亿元,增长9.2%;第三产业增加值207.29亿元,增长9.8%。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2%、67.4%和29.4%。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5568元,增长8.5%。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7.7:61.3:31调整为7.7:59.9:32.4,第三产业占比提高了1.4个百分点。

 

 

 

             

    年末常住人口115.3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5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64.3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万人,占总人口比重55.78%,比上年提高1.55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为1.51万人,出生率为13.14‰,比上年下降0.03个千分点;死亡人口为0.73万人,死亡率为6.33‰, 比上年提高0.0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81‰,比上年下降0.05个千分点。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8%,比上年下降了0.5个百分点;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47万人,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1623人,省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15328人。

    全年财政总收入112.43亿元,增长10.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01亿元,增长13.1%;税收收入达到86.03亿元,增长6.5%,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6.5%。分县(市、区)看,贵溪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6.75亿元,余江县、月湖区、高新区财政总收入均超10亿元,龙虎山景区、信江新区财政总收入均超过4亿元。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5%,控制在年度计划3.0%以内,涨幅比同期回落了0.9个百分点,其中,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和娱乐教育文化用品类价格分别上涨3.4%、3.3%、1.3%、1.4%、1.3%;烟酒及用品、交通和通信、居住类价格分别下降了0.1%、2.2%、0.8%。商品零售价格上涨0.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9%。

 

 

           

 

                                     表1    2015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指标 以上年为100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101.5  
#食品 103.4  
#粮食 102.2  
油脂 98.3  
肉禽及制品 107.3  
97.5  
水产品 98.4  
鲜菜 110.2  
烟酒及用品 99.9  
衣着 103.3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101.3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 101.4  
交通和通信 97.8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 101.3  
居住 99.2  

 

    二、农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9.5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4.0%。农作物播种面积16.36万公顷,增长1.5%,其中粮食播种面积12.19万公顷,增长0.5%。粮食产量实现“十二连丰”,全年完成粮食产量73万吨,增长1.8%,其中,早稻30.16万吨,增长1.9%。

    全年肉类总产量12.85万吨,下降1.3%,其中猪牛羊肉11.19万吨,下降0.9%;禽蛋产量2.03万吨,下降4.3%。生猪出栏132.04万头,下降3.0%,家禽年末存笼509.05万只,下降1.5%。全年水产品产量5.02万吨,增长2.4%,其中养殖产量4.68万吨,增长3.0%。

                                  表2    2015年主要农产品产量情况  

产品名称 产量(万吨) 比上年增长(%)
粮食 73.0 1.8
 其中:稻谷 70.0 1.5
油料 2.74 9.7
 其中:花生 1.68 6.5
甘蔗 2.72 9.8
茶叶(吨) 115 1.8
水果 4.9 2.7
蔬菜及食用菌 26.79 12.7
肉类 12.85 -1.3
水产品 5.02 2.4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358.61亿元,增长9.0%。分企业类型看,国有企业完成132.8亿元,增长3.5%;股份制企业完成137.06亿元,增长12.8%;私营企业完成81.82亿元,增长13.1%;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完成6.93亿元,增长4.9%。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完成50.55亿元,增长8.6%,重工业完成308.06亿元,增长9.0%。分产业看,铜产业完成261.32亿元,增长9.4%;非铜产业97.29亿元,增长7.5%。分行业看,在统计的27个行业大类中,有19个行业的增加值实现了增长。在六大重点行业中,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完成262.75亿元,增长11.5%;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完成20.83亿元,增长6.5%;仪器仪表制造业完成8.4亿元,增长12.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完成6.77亿元,增长2.5%;烟草制品业完成12.98亿元,下降4.1%;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3.82亿元,下降0.5%。

 

                

 

 

                               表3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情况

产  品 单位 产 量 比上年增长(%)
十种有色金属 万吨 107.31 0.1
电解铜 万吨 105.9 0.2
硫 酸 万吨   197.81 -0.4
铜材加工 万吨 218.67 -1.6
中成药 2131 1.9
化学农药 16560 14.6
磷  肥 万吨 16.57 -8.3
水  泥 万吨 177.54 5.4
水  表 万只 398.87 -11.2
发电量 亿度 88.22 -2.5
皮革鞋靴 万双 485.4 14.9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35.71亿元,增长0.5%,其中铜产业实现收入3091.37亿元,同比持平。全年实现利税160.52亿元,下降8.7%;实现利润86.27亿元,下降15.1%,其中铜产业实现利润47.07亿元,下降30%;综合经济效益指数447.40%,同比回落12.6个百分点。

    年末园区实际开发面积20.3平方公里,投产工业企业303家,比上年增加10家;从业人数64319人,增长6.6%。全年园区完成工业增加值211.83亿元,增长10.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38.98亿元,增长7.1%;实现利税119.06亿元,增长13.7%;实现利润66.5亿元,增长20.3%。全市3个园区主营业务收入均超过200亿元,其中,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贵溪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均超过500亿元,分别达到536.48亿元和527.12亿元,分别增长4.8%和6.6%;余江工业园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5.38亿元,增长11.6%。

    全年具有建筑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完成增加值32.09亿元,增长18.2%。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31.56亿元,增长14.5%。分投资主体看,国有经济投资172.80亿元,增长13.0%,非国有投资358.75亿元,增长15.2%,其中民间投资358.21亿元,增长1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21.61亿元,增长17.5%;第二产业投资287.89亿元,增长16.9%;第三产业投资222.06亿元,增长11.3%。分行业看,农林牧渔业投资下降3.9%,制造业增长1.8%,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44.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增长17.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70.4%,教育增长24%。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57.76亿元,增长28.5%,其中住宅投资42.6亿元,增长24.4%。商品房施工面积562.65万平方米,增长15.7%,其中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79.35万平方米,增长63.8%。商品房屋销售面积129.58万平方米,增长27.5%。商品房销售额64.63亿元,增长54.4%。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1.71亿元,增长10.5%。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43.95亿元,增长12.4%。分地域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54.3亿元,增长10.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7.42亿元,增长12.2%。分消费形态看,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78亿元,增长11.7%;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41.17亿元,增长12.5%。从主要商品类别看,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增长18.7%,服装、鞋帽、针织品类增长35.4%,日用品类增长338.7%,化妆品类增长5.7%,金银珠宝类增长22.8%,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14.2%,石油及制品类下降14.8%,汽车类增长41.1%。

    六、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额224.90亿元,下降11.2%。其中,进口165.81亿元,下降16.6%;出口59.09亿元,增长8.4%。分出口企业性质看,民营企业出口5.73亿美元,增长1.4%;外商投资企业出口3.6亿美元,增长17.7%;国有企业出口0.18亿美元,增长15.4%。分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出口6.38亿美元,增长4.0%;加工贸易出口3.12亿美元,增长14.1%。分出口商品看,全年机电产品出口15.6亿元,同比增长24.8%;铜材出口15.4亿元,同比增长22.4%;纺织服装出口4.3亿元,同比下降37.1%;鞋类出口2.7亿元,同比增长8%;家具及其零件出口1.8亿元,同比下降17%;塑料制品出口1.1亿元,同比下降24.9%。

    全年新批外商投资项目62个,增长12.7%;合同外资金额30940万美元,增长23.3%;实际利用外资24011万美元,增长11.3%;引进省外5000万元以上项目106个,实际进资281.15亿元,增长14.9%。其中,引进亿元以上项目72个,实际进资254.95亿元,增长22.9%。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物流

    全年旅客运输量2540万人,增长12.6%,其中铁路旅客发送量516.13万人,下降3.2%;公路客运量1968万人,增长17.3%;水路客运量55.87万人,增长22.8%。全年货物运输量4433.5万吨,下降62.3%,其中铁路货物发送量377.5万吨,下降4.6%,公路货运量3565万吨,下降67.3%,水路货运量491万吨,增长7.7%。

    年末境内公路总里程4037.1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总里程89公里。年末机动车保有量16.52万辆,增长4.5%,其中运营车辆2.8万辆,非运营车辆13.7万辆,校车193辆。

    全年邮政业务总量2.32亿元,增长40.4%,其中快递业务量737.93万件,增长61.4%。年末电话交换机总容量148.15万门,固定电话用户数14.19万户,移动电话用户82.36万户,其中3G/4G用户数39.82万户。年末互联网宽带用户数21.64万户,增长22.4%。

全年接待国内旅游者2503.37万人次,增长37.7%,其中入境旅游者30.98万人次,增长20.9%;实现旅游总收入200亿元,增长45%,其中旅游创汇5542.36万美元,增长19.3%。

    年末共有物流企业318家,实现销售收入60.49亿元,上交增值税4.97亿元。

    八、金融和保险业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589.35亿元,比年初增加39.17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27.10亿元,比年初增加32.9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158.04亿元,比年初增加5.58亿元。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451.71亿元,比年初增加73.94亿元。其中,住户贷款余额158.22亿元,比年初增加16.6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293.49亿元,比年初增加57.34亿元。

    全年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3.7亿元,增长31%。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4.36亿元,增长6.6%;寿险保费收入9.34亿元,增长46.7%。全年各类保险赔款给付2.79亿元,下降0.96%,其中财产险赔款2.35亿元,下降7.4%;寿险赔款0.44亿元,增长57.3%。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共有各级各类学校640所,其中普通高校2所,成人高校1所,职业学校12所,普通中学 82所,小学255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幼儿园285所。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学、小学在校生分别为8082人、60565人和112735人,特殊教育在校生466人,在园幼儿39801人。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学、小学分别拥有专任教师494人、4652人和5869人。全市小学适龄人口毛入学率为104.08%,初中适龄少年毛入学率115.77%,高中阶段入学率81.38%。

                  表4          2015年各类教育基本情况

 指标 学校 专任教师 在校学生
数量 比上年

增减

人数 比上年 人数 比上年
(所)  (所) (人) 增长(%) (人) 增长(%)
普通高等学校 2 1 494 46.2 8082 33.9
职业学校 12 -1 347 -5.7 7502 -15.4
普通中学 82 2 4652 3.8 60565 3.6
小学 255 -4 5869 4.4 112735 4.2
特殊教育学校 3 0 28 3.7 466 8.9
幼儿园 285 31 2121 10.0 39801 5.0

 

    2015年共争取国家、省各类科技项目立项79项,获得资金支持620万元。全年通过市级科技主管部门鉴定的科技成果25项,评审出2015年度市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22项;全年获得2015年度省级科技成果奖4项,其中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江西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全年专利申请量1586件,增长63.2%,专利授权量1191件,增长104.6%。全年新组建了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家,获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年末现有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家,省技术创新联盟2家。年末高新技术产业中共有规模以上企业50户,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61.2亿元,占全市GDP比重为9.6%,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4个,群众艺术馆1个;公共图书馆4个,图书藏量42.69万册;博物馆、纪念馆3个,收藏文物11564件。全市有广播电台3座,电视台3座;有线广播电视用户13.64万户;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5.63%;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7.45%。

    年末拥有卫生机构(含卫生室)978个,其中医院25个、卫生院3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5个。卫生技术人员5540人,比上年增加70人,其中医生2346人,注册护士1996人。卫生机构床位5016张,比上年增加46张,医院病床使用率81.6%。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8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机构床位4.4张(按常住人口计算)。

    年末已建有全民健身中心5个,全年举办全市性全民健身活动100余项次,全市共有各级各类体育社会指导员1439人。全年新注册运动员263人、确认运动员214人。在全国首届青年运动会比赛中,参赛的8名运动员取得1金、3铜和两个第5名的优异成绩;在2015年江西省青少年锦标赛中,参赛的269名运动员达优人数为48人,达良为77人,带入江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2.5枚金牌(不含足球和篮球带牌)。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2元,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63元,增长9.8%。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080元,增长13.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31元,增长13.6%。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2.5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3.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54.92平方米,比上年末减少3.21平方米。

    全年共新增小额担保贷款 4.38 亿元,扶持创业2687人,带动就业14677人。年末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0.36万人,其中,在职参保14.52万人,离退休参保5.84万人。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达3.28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14.77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19.37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87.9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14.5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5.79万人。全年新开工建设公租房1200套,基本建成1917套,农村危房改造2657户。

    全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3569户,保障人数21591人,保障标准每人450元/月,比上年提高2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3364户,保障人数32273人,保障标准每人240元/月,比上年提高20元/月。全年集中供养农村五保人数2525人,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人数2234人。全年救助城市“三无”人数1398人,临时救助城乡家庭3345户次。

    年末共有福利院3个,福利院床位数320张,收养人数为318人。年末共有光荣院7个,光荣院床位数395张,收养人数为376人。年末共有城乡养老机构38个,床位数2675张,在院人数2675人。

    十二、环境、节能与安全生产

    年末拥有自然保护区4个,其中国家级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6166公顷,其中国家级10946公顷。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3个,野生植物就地保护小区9个;野生动物种源繁育基地45个。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3533公顷,人工造林面积3128公顷。年末城区绿化覆盖面积1526公顷,比上年增加141公顷;绿地面积1383公顷,比上年增加135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350公顷,比上年增加10公顷。年末拥有公园18个,公园面积271公顷。市城区空气质量全年保持超二级标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4.33%,主要河流断面优质水率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增长3.6%,万元GDP能耗(2010年可比价)下降4.95%,超额完成全年下降3.4%的目标任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251.56万吨标准煤(按当量值计算),比上年下降1.6%,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7%。

    全年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5起,同比减少16.7%,死亡20人,受伤12人。其中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3起,同比下降20.7%,死亡17人,受伤12人; 发生工矿商贸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全年发生火灾163起,同比下降51.2%,无人员伤亡;未发生农机、水上交通事故和校园安全事故。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或初步核算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年均常住人口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及房地产。

 5、农业、对外贸易、交通、邮电、旅游、物流、金融、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居民收入、社会保障、环境、安全生产等数据均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提供。

 6、公报数与年鉴数不一致时,以年鉴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