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通海县统计局
通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289891人。9个乡(镇、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8万人的有1个,在4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有3个,在1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2个,1万人以下3个。
各乡(镇、街道)人口
乡(镇、街道) | 总人口(人) | 占全县比重(%) | |
2020年 | 2010年 | ||
通海县 | 289891 | 100.00 | 100.00 |
秀山街道 | 89341 | 30.82 | 26.70 |
九龙街道 | 32508 | 11.21 | 11.91 |
杨广镇 | 45334 | 15.64 | 16.13 |
河西镇 | 47152 | 16.27 | 16.76 |
四街镇 | 40763 | 14.06 | 14.89 |
纳古镇 | 12449 | 4.29 | 5.37 |
里山乡 | 8281 | 2.86 | 2.90 |
高大乡 | 8777 | 3.03 | 3.51 |
兴蒙乡 | 5286 | 1.82 | 1.83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88644户,集体户2862户,家庭户人口为273792人,集体户人口为1609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了0.3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7550人,占总人口的50.9%;女性人口为142341人,占总人口的49.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41上升为103.66。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49450人,占总人口的17.06%;15—59岁的人口为190073人,占总人口的65.57%;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50368人,占总人口的17.37%,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9099人,占总人口的13.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0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0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1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15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04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31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655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186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281人上升为795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9044人上升为1045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126人上升为 3330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0270人下降为35137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619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肓人口减少7380人,文盲率由7.84%下降为5.59%,下降了2.25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0858人,占总人口的55.4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9033人,占44.5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41140人,乡村人口减少了5204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5.69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52207人,16-59岁人口为187316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