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墨江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办节庆和体育赛事聚人气、惠民生等,着力挖掘消费动能、优化消费环境,抓实稳增长各项工作,全县经济总体呈现平稳运行态势。
一、综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96197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95891万元,增长4.0%;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45677万元,增长9.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654629万元,增长4.2%。
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生产总值为44246元,比上年增长6.0%。
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4.7:20.6:54.7。其中:一产业占比较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二产业占比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三产业占比较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2024年,全县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711892万元,比上年增长5.9%,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9.5%,拉动经济增长3.0个百分点。
全县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062万元,比上年增收1657万元,增长2.6%。其中:完成增值税8451万元,下降2.9%;企业所得税795万元,增长2.8%;个人所得税330万元,下降13.2%。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379万元,下降7.4%。其中:教育支出54541万元,增长1.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550万元,增长11.0%;卫生健康支出23754万元,下降9.6%。
二、农业
全县共15个乡(镇)、169个村(社区)、1780个自然村、2305个村民小组。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78264万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农业产值270659万元,比上年增长5.4%;林业产值65026万元,比上年增长16.8%;牧业产值103785万元,比上年下降5.5%;渔业产值28891万元,比上年增长4.7%;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9903万元,比上年增长4.6%。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98794万元,比上年增长4.0%。
全年完成粮食种植面积667755亩,比上年增加675亩,增长0.1%;油料种植面积41467亩,增加293亩,增长0.7%;糖料种植面积5639亩,增加49亩,增长0.9%;烤烟种植面积74000亩,增加4900亩,增长7.1%;年末茶园采摘面积275918亩,比上年增长1.2%。
全年实现粮食产量164459吨,比上年增长1.1%。其中:夏粮11400吨,比上年增长6.5%;秋粮153059吨,增长0.7%。
全年实现油料产量4408吨,增长4.3%;糖料产量19089吨,增长1.2%;烤烟产量10000吨,比上年增长7.1%;茶叶产量20896吨,增长18.2%。
表一 主要农产品播种面积和产量
指标名称 | 播种面积 | 产量 | ||||
2024年(亩) | 2023年(亩) | 2024年比2023年增减(%) | 2024年(亩) | 2023年(亩) | 2024年比2023年增减(%) | |
粮食 | 667755 | 667080 | 0.1 | 164459 | 162700 | 1.1 |
油料 | 41467 | 41174 | 0.7 | 4408 | 4257 | 3.6 |
甘蔗 | 5639 | 5590 | 0.9 | 19089 | 18869 | 1.2 |
烤烟 | 74000 | 69100 | 7.1 | 10000 | 9335 | 7.1 |
蔬菜及食用菌 | 101373 | 97620 | 3.8 | 79171 | 74521 | 6.2 |
茶叶 | 275918 | 272640 | 1.2 | 20896 | 17682 | 18.2 |
园林水果 | 82207 | 81614 | 0.7 | 32964 | 26060 | 26.5 |
咖啡 | 50160 | 54384 | -7.8 | 8259 | 7816 | 5.7 |
橡胶 | 316887 | 327405 | -3.2 | 19181 | 16515 | 16.1 |
全年木材采伐量258958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9.8%。全年完成造林面积25700亩,比上年增长5.0%。
全年肉类总产量28392吨,比上年下降4.6%。其中:猪肉产量22653吨,下降5.4%;牛肉产量1904吨,下降2.3%;羊肉产量438吨,下降9.9%。禽蛋产量1400吨,增长3.6%。大牲畜年末存栏57175头,下降11.2%;生猪存栏192366头,下降6.8%;羊存栏38448只,下降4.9%。
全年水产品产量17800吨,增长4.7%。
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23.35万千瓦,比上年增长0.4%;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9469万千瓦时,增长5.7%;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8525吨,下降0.3%;农药施用量150吨,下降1.3%。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4年,全县全部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0%。
表二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比2023年增减(%) |
黄金 | 千克 | 173 | 186 | -7.3 |
冷冻水产品 | 吨 | 19 | 686 | -97.2 |
商品混凝土 | 立方米 | 312981 | 129197 | 142.3 |
石灰石 | 吨 | 37807 | 23252 | 62.6 |
鲜、冷藏肉 | 吨 | 1791 | 1478 | 21.2 |
熟肉制品 | 吨 | 2 | 15 | -88.6 |
水泥 | 吨 | 433077 | 606121 | -28.5 |
饮料酒 | 千升 | 805 | 759 | 6.0 |
精制茶 | 吨 | 117 | 57 | 105.5 |
年末,县内有资质建筑业企业29家,从业人员2822人,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34559万元,比上年增长27.2%。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22988万元,比上年增长14.9%。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施工项目229个,比上年增长15.7%。其中:新开工项目138个,比上年增长16.9%。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19.0%。其中: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下降23.4%;第二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283.5%;第三产业投资比上年下降12.2%。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96.8%。其中:商品住宅投资增长71.8%;商业营业用房投资增长165.0%。全县商品房施工面积比上年下降51.5%;商品房销售面积比上年增长33.0%;商品房销售额比上年下降18.2%。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1372万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按销售地域分,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16373万元,增长8.9%;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4999万元,增长6.1%。
批零住餐四行业中:批发业实现销售额比上年增长14.4%;零售业实现销售额比上年增长11.4%;住宿业实现营业额比上年增长3.3%;餐饮业实现营业额比上年增长13.9%。
六、交通、邮电和招商引资
年末,全县机动车保有量131759辆。年末固定电话用户9366户,移动电话用户201392户,宽带上网用户93445户。
全县在建续建项目38个,比上年增加13个,增长52.0%,2024年省外实际到位资金13.2亿元,比上年增长125.7%。
七、金融和保险业
年末全县银行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1032745万元,其中:单位存款189317万元,个人存款842400万元;银行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1048677万元,其中:短期贷款305606万元,中长期贷款734279万元。
全年保费收入15094万元,比上年增长2.1%。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共有普通中学21所,小学校51所,幼儿园50所,职业高中1所,特殊学校1所。普通中学在校生15828人,比上年增长4.4%;小学在校生19474人,比上年下降3.7%;在园幼儿人数8248人,比上年下降22.8%;中等职业在校生1313人;特殊学校在校生113人。
全县拥有专任教师2842人,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414人;小学专任教师1171人;普通中学专任教师1231人;特殊教育专任教师26人。
全县全年专利授权24件。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全县共有民族歌舞团体1个,国内演出100场;其中:农村演出90场。公共图书馆1个,馆内藏有图书10.21万册;文物管理所1个,文物藏品105件/套;文化馆1个,组织文艺活动58次,举办训练班4次,培训345人次,举办展览6个。
全县广播综合覆盖人口26.82万人;电视综合覆盖人口26.97万人。有线电视用户数8789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数8789户。
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42个,其中:医院7个、卫生院17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4个,村卫生室17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1个。实有病床床位1868张,卫生技术人员1971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676人,注册护士812人。
全县传染病发病率为494.56/十万,其中: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494.56/十万。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27.01万人,全年出生率为8.14‰,死亡率为7.4‰,自然增长率为0.74‰,城镇化率为35.32%。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07元,比上年增长6.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91元,比上年增长4.5%。
全县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0747人,比上年末增加2142人,其中:参保职工23325人,增加1834人;参保离退休人员7422人,增加308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2731人,增加353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5650人,增加2244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3425人,增加183人。
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32570人。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1278人,增加228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00427人,减少1930人。
2024年,全县年末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居民人数为306人,全年累计支出保障金192.6万元;年末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居民人数为27541人次,全年累计支出保障金10506.9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县已建成水库47座,总库容171596.19万立方米。水利工程区域内供水量10174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0.0%。其中:农业灌溉供水量8824万立方米,下降11.1%;工业生产供水量60万立方米,增长15.4%;城乡生活供水量1224万立方米,下降2.7%;其他供水67万立方米,下降1.9%。
全县森林面积543.91万亩,森林覆盖率59.76%,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2229.7万立方米。
全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人。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084人,比上年下降78.8%。
注释:
⒈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年鉴为准。根据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历史数据(图1、图2、图8)进行了修订。
⒉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的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⒊社会发展有关指标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部分数据不是最终数据,最后结果以相关部门公报为准。
4.由于口径范围发生变化,部分指标数据存在不可比现象,请注意对比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
第二条 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第七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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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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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三)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的;
(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情况和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五)有其他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
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分和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