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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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县主要经济指标继续稳步回升,农业、财政、金融、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全面增长,社会消费复苏加快,全县经济持续回暖向好。

一、综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854487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同比增长2.5%,增速较上年回落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0.2个百分点,低于全省1.5个百分点,与全市持平。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4180万元,同比增长5.2%,拉动经济增长1.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173688万元,同比下降5.9%,拉动经济增长-1.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436619万元,同比增长5.4%,拉动经济增长2.6个百分点。

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8.6:20.3:51.1。其中:一产业占比较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二产业占比较上年下降2.8个百分点,三产业占比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2020年,全县实现非公经济增加值407017万元,比上年增长0.4%,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7.6%,拉动经济增长0.2个百分点。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2%,比上年增长0.14个百分点。

全县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899万元,比上年增加2952万元,增长8.4%。其中:完成增值税9635万元,下降15.2%;企业所得税917万元,下降5.9%;个人所得税451万元,下降22.6%。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824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教育支出50361万元,增长4.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543万元,增长28.6%;卫生健康支出29946万元,下降28.3%。

二、农业

全县共15个乡(镇)、168个村(社区)、1780个自然村、2305个村民小组。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01132万元,同比增长5.0%。其中:农业产值174670万元,同比增长0.7%;林业产值52047万元,同比增长15.8%;牧业产值131832万元,同比增长7.7%;渔业产值34287万元,同比增长5.3%;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8296万元,同比增长2%。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4.84万元,同比增长5.1%。

全年完成粮食种植面积654466亩,比上年增加7494亩,增长1.2%;油料种植面积36230亩,增加1970亩,增长5.8%;糖料种植面积5136亩,增加770亩,增长17.6%;烤烟种植面积64100亩,增加300亩,增长0.5%;年末实有茶园面积230706亩,其中:本年采摘面积219176亩。

全年实现粮食产量155590吨,比上年增长1.5%。其中:夏粮10794吨,比上年增长32.2%;秋粮144796吨,下降0.2%。

全年实现油料产量3366吨,增长11.7%;糖料产量13411吨,增长8.2%;烤烟产量8550吨,下降0.4%;茶叶产量15139吨,增长4.3%。

主要农产品播种面积和产量

指标名称 播种面积 产量
2020年(亩) 2019年(亩) 2020年比2019年增减(%) 2020年(吨) 2019年(吨) 2020年比2019年增减(%)
粮食 654466 646972 1.2 155590 153262 1.5
油料 36230 34260 5.8 3366 3013 11.7
甘蔗 5136 4366 17.6 13411 12397 8.2
烤烟 64100 63800 0.5 8550 8585 -0.4
蔬菜及食用菌 75002 74061 1.3 53744 50099 7.3
茶叶 230706 230706 0 15139 14521 4.3
园林水果 38285 31486 21.6 10101 8828 14.4
咖啡 105574 105519 0 6592 6635 -0.6
橡胶 331417 333088 -0.5 8904 8448 5.4

全年木材采伐量74804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1.7%。全年完成造林面积2380.5公顷。

全年肉类总产量26815吨,比上年增长5.9%。其中:猪肉产量21300吨,下降14.3%;牛肉产量1560吨,下降11.3%;羊肉产量565吨,下降5.2%。禽蛋产量1190吨,下降21.7%。大牲畜年末存栏59537头,下降23.8%;生猪存栏162200头,下降38.8%;羊存栏39080只,下降7.2%。

全年水产品产量33000吨,与上年持平。

全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480公顷。农村用电量2428万千瓦时,下降1.1%;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9068吨,下降1.3%;农药施用量178吨,下降8.2%。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6%(按可比价计算(下同),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0%。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如下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2019年 同比增幅(%)
黄金 千克 522 761 -31.32
冷冻水产品 1375 1561 -11.92
商品混凝土 立方米 126738 105458 20.18
71 519 -86.32
合成橡胶 33167 34660 -4.31
饲料 7481 5525 35.40

年末,县内有资质建筑业企业18家,从业人员3715人,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8589.7万元,比上年下降15.0%。实现建筑业增加值90933万元,比上年下降15.0%(可比价)。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施工项目145个,比上年增长9.0%。其中:新开工项目50个,比上年增长21.9%。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下降26.1%。其中: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972.8%;第二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3939%;第三产业投资比上年下降33.1%。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32.0%。其中:商品住宅投资增长23.1%;商业营业用房投资增长156.0%。全县商品房施工面积比上年增长19.4%;商品房销售面积比上年下降1.8%;商品房销售额比上年下降19.2%。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9306.7万元,比上年下降6.3%。其中:按销售地域分,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5492.2万元,下降7.1%;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3814.5万元,下降4.5%。按经济类型分,公有制经济完成9190.4万元,比上年下降2.1%;非公有制经济完成200116.3万元,比上年下降5.8%。

批零住餐四行业全年销售额(营业额)合计234901.7万元,比上年下降3.6%。其中:批发业实现销售额40226.8万元;零售业实现销售额149649.6万元;住宿业实现营业额6738.4万元;餐饮业实现营业额38286.9万元。

六、交通、邮电和招商引资

年末,全县机动车保有量533辆,比上年增长1.7 %。年末固定电话用户3936户,移动电话用户243656户,宽带上网用户43981户。

全县历年国内经济在建续建项目19个,2020年省外实际到位资金34.5亿元。

七、金融和保险业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842643万元,比年初增加137515万元,同比增长11.5%;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767935万元,比年初增加13355万元,增长14.6%。

2020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及其增长速度

指        标 年末数(万元) 比年初增长(%)
各项存款余额 842643 14.5
其中:住户存款 564295 6.7
非金融企业存款 106531 53.6
广义政府存款 171774 8.7
各项贷款余额 767935 14.6
其中:住户贷款 415555 6.0

全年保费收入13244.4万元,比上年增长16.6%。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共有普通中学20所,小学校56所,幼儿园50所,职业高中1所,特殊学校1所。普通中学在校生14178人,比上年增长0.2%,初中阶段入毛学率102.05%;小学在校生22339人,比上年下降0.7%,全县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4.96%,与上年持平;在园幼儿人数10605人,比上年增长39.4%;中等职业在校生3925人;特殊学校在校生281人。

全县拥有专任教师2713人,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302人;小学专任教师1276人;普通中学专任教师1111人;特殊教育专任教师24人。

全县专利申请5项,获准专利授权33项。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全县共有民族歌舞团体1个,国内演出90场;其中:农村演出90场。公共图书馆1个,馆内藏有图书2万余册;文物管理所1个,文物藏品114件/套;文化馆1个,组织品牌节庆活动2次,组织文艺活动1次,举办训练班27次,培训3000人次,举办展览1个。

全县广播综合覆盖人口36.69万人;电视综合覆盖人口36.97万人。有线电视用户数9448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数9448户。宽带用户数1568户。

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20个,其中:医院5个、卫生院17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7个,村卫生室16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1个,卫生监督所1个。实有病床床位1584张,卫生技术人员2204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74人,注册护士357人。

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242.73/十万,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48.22/十万。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42元,比上年增长7.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89元,比上年增长3.7%。

全县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170人,比上年末增加2302人,其中:参保职工18892人,增加2150人;参保离退休人员6218人,增加92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437人,增加129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1781人,增加2380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1949人,减少539人。

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45493人,增加2303人。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9460人,增加282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16835人,增加2180人。

2020年,全县年末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居民人数为284人,全年累计支出保障金149.57万元;年末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居民人数为29878人次,全年累计支出保障金9324.01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县已建成水库46座,总库容117356.48万立方米。水利工程区域内供水量10654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供水量8271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1%;工业生产供水量96万立方米,下降6.8%;城乡生活供水量2165万立方米,下降12.2%;其他供水122万立方米,增长454.5%。

全县森林面积537.3万亩,森林覆盖率61.9%,活立木总蓄积量2222万立方米。

全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8人。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02人,比上年下降48.7%。

注释:

⒈本公报中2015-2018年GDP数据为四经普修订数据,其他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后结果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统计年鉴2020》公布为准。

⒉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的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⒊社会发展有关指标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⒋由于口径范围发生变化,部分指标数据存在不可比现象,请注意对比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

第二条 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第六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第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

(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第六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对所提供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对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保密。

第二十三条 统计调查对象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对企业事业组织可以处5000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行政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统计调查对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对企业事业组织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行政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规定期限接受调查任务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统计登记的;

(三)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进行统计调查的;

(四)违反规定隐匿、毁弃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和原始凭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