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余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

选择区域:>>

余姚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余姚调查队

2024年3月12日

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超预期因素影响,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全域深化“赛马争先”抓落实行动,全力以赴拼经济、抓转型、提信心、保民生,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成功入选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第14次荣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汇聚了建设现代化美好活力“最名邑”的强大合力。

一、综合

地区生产总值。根据宁波市初步统一核算,全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71.0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2.63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906.57亿元,增长4.9%;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611.86亿元,增长6.3%。三次产业之比为3.4:57.7:38.9。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24244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17631美元)。

表1  2023年余姚市分行业增加值情况

行业名称 实绩(亿元) 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 1571.06 5.5
农林牧渔业 55.55 4.6
工业 850.36 4.9
建筑业 56.43 5.3
批发和零售业 154.99 10.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24 -5.0
住宿和餐饮业 24.10 8.1
金融业 96.96 13.5
房地产业 101.85 -5.7
其他服务业 205.58 7.8
营利性服务业 85.20 14.6
非营利性服务业 120.38 3.2

财政收支。全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231.76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86亿元,增长10.0%。全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49亿元,增长4.4%,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民生支出123.60亿元,增长5.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5%。

就业和再就业。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09万人,7185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07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27%。全年新增创业实体2.34万家,创业带动就业11.71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08万人次,培训高技能人才8203人。

二、农业、农村、气象

农业生产。全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55.55亿元,比上年增长4.6%;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7.43亿元,增长4.7%。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1.39万亩,增长0.03%,粮食总产量18.17万吨,下降0.2%;生猪年末存栏数9.91万头,下降19.0%,生猪出栏20.20万头,增长13.6%;肉类产量增长12.6%,牛奶产量增长26.8%,淡水产品产量增长6.9%。全年新培育认定宁波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家次,截至年末累计达49家次,其中产值上亿元的达12家。

美丽乡村建设。全年全市成功创建省和美乡村示范镇1个、和美乡村特色精品村5个、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村1个,打造省共同富裕示范带1条,宁波市和美乡村艺术赋能村5个、具有地域辨识度的和美乡村12个,余姚市级“双富”样板村6个。新增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个,宁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典范村5个、农村规范化运维公厕182座。新增省级数字农业工厂3家,宁波市级数字农业工厂3家、数字化种养基地7家。新增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2家、低碳生态农场3家、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2个,新增绿色食品5个。培训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1399人次。

气象。全年全市总日照1526.4小时,总降水量1309.9毫米,全年平均气温18.3℃;全年降水天数133天,最长连续降水天数10天(2月5日-2月14日),降水量为67.7毫米,最长连续无降水日数17天(11月17日-12月3日);日最大降雨量77.3毫米(6月20日);年极端最高气温39.9℃(7月12日);年极端最低气温-6.1℃(1月25日);无霜期总天数277天。

三、工业、建筑业

工业经济。全年全市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56.49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民营企业增长7.7%。分行业看,在33个行业大类中,19个行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增加值比重前十大行业呈“七正三负”,其中汽车制造业增长32.7%,仪器仪表制造业增长20.7%。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下降2.5%,有限责任公司增长5.7%,股份有限公司下降15.7%,私营企业增长3.7%,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8.7%,外商投资企业增长20.8%。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销售产值2355.73亿元,增长0.1%,其中出口交货值602.61亿元,下降11.6%。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利税总额149.08亿元,下降17.1%,其中利润总额106.01亿元,下降21.5%。实施新一轮“350”企业培育行动,新增宁波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55家,截至年末累计达737家。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20家,截至年末累计达75家;新增“浙江制造”标准9项,截至年末累计达53项。

图1  2023年余姚市规模以上工业分产业增加值增长情况(单位:%)

建筑业。截至年末,全市共有资质建筑业企业191家,其中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46家。实现资质以上建筑业总产值164.45亿元,增长5.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938.88万平方米,下降6.0%。

四、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8.2%。全年全市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99.22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7.1%。

图2  2023年余姚市固定资产投资主要领域增速(单位:%)

城市建设。入选城市更新省级试点名单,锦凤社区、富北社区和东江社区等3个未来社区通过省级验收,均获评引领型未来社区,阳明街道西街村、陆埠镇袁马村等2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完成验收。实施老旧小区改造40万平方米,建设完成南雷路(通济桥-高速互通)道路改造工程等10个市政道路项目,新西门路与谭家岭西路交叉口等14个堵点路口改造工程,打通舜水南路(南雷路-巍星路)等3条“断头路”。全市新增城区公共停车位1311个,绿道18.3公里,新(改)建口袋公园10个。完成402个小区“智安小区”建设工作并实现全覆盖。

五、贸易、旅游

贸易业。全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4.47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33.41亿元,增长19.3%。从限额以上主要商品类别看,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中西药品类和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8.3%、11.4%、12.2%和7.8%。年末全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达636家,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95.8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26亿元。全年累计精准发放消费券1.26亿元,新增跨境电商企业46家,共建成海外仓36个。

旅游业。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入选第三批“长三角高铁旅游小城”,通过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复核,成功创成浙江省4A级景区城,鹿亭乡“七彩白鹿”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创成省金3A景区村1个,银宿1家,创建省智慧景区2个,省旅游驿站2家,3家民宿列入全省首批“浙韵千宿”推荐名单。梁弄镇创成宁波市首批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创成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村2个,黄家埠镇红色通道十六户成功创建为宁波市红色旅游教育基地,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顺利入选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名单。阳明古镇入选第四批浙江省创建级文化和旅游IP,“阳明心市集”“带梦胡同超集市”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培育文旅市集。

六、对外经济

对外贸易。全年全市完成自营进出口总额963.37亿元,比上年下降12.4%,其中出口750.48亿元,下降9.8%;进口212.88亿元,下降20.5%。从企业类型看,三资企业完成出口163.18亿元,下降20.2%,贸易流通企业和自营生产企业分别完成出口97.36亿元和489.94亿元,分别下降9.5%和5.8%。从产品结构看,机电产品出口564.82亿元,下降10.4%,占全部出口比重为75.3%;高新技术产品出口92.77亿元,下降21.0%。从贸易伙伴看,欧美市场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46.0%,其中对美国的出口额下降13.6%,对欧盟的出口额下降16.4%。全年全市有自营出口实绩的企业3290家,比上年净增125家,其中超亿元企业130家。

招商引资。全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16721万美元,同比增长74.1%。宁波市外实到内资165.5亿元,同比增长22.5%。浙商创业创新实到资金100.2亿元,同比增长9.3%。

七、交通、邮电

交通运输。全年全市公路客运量46.31万人次,公路客运周转量48855.6万人公里;公路货运量1538.87万吨,公路货运周转量218824.6万吨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24.08公里,大中修110公里。新增公交线路4条,优化调整14条,新(改)建农村港湾式停靠站12个。年末全市共有公交标准运营车辆712标台,运营线路130条,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0辆。年末共有出租车276辆。年末小型汽车保有量437428辆,其中私人小汽车360370辆。

邮电业。年末全市拥有固定电话用户数20.5万户,移动电话用户数180.1万户,其中5G移动电话用户89.5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71.5万户;完成电信业务收入16.91亿元,增长11.7%。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收入2.36亿元,同比下降1.0%。

八、银行、证券、保险

银行业。年末全市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达33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大型银行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3家,邮储银行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家。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3304.9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1.1%;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2726.9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2.4%。

表2  2023年末余姚市金融机构存贷款情况

指标 实绩(亿元) 增长(%)
本外币存款余额 3304.99 21.1
其中:住户存款 1885.68 23.1
非金融企业存款 1139.82 25.1
人民币存款余额 3206.35 22.5
本外币贷款余额 2726.98 22.4
其中:住户贷款 693.39 5.1
企(事)业单位贷款 2033.45 29.7
人民币贷款余额 2703.75 21.9

证券。年末全市共有证券营业部15家,期货营业部5家。年末股票账户数22.95万户,全年股票交易额5207.68亿元;期货投资者开户数5596户,全年期货交易金额5413.94亿元。全年新增上市公司3家,年末上市公司总数达2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5家,甬股交挂牌企业278家。

保险业。全年全市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2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7.28亿元,增长4.6%,赔付支出11.08亿元,增长2.4%;人身险保费收入24.71亿元,增长17.0%,赔付支出4.84亿元,增长55.5%。年末不良贷款率为0.52%,同比增加0.12个百分点。

九、科技、教育、人才

科技创新。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96.88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全年全市完成技术交易额73.12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31家,年末有效高新技术企业801家;新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36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527家;新认定省科技领军企业1家、省科技小巨人企业5家;新认定省级企业研究院8家、省级研发中心18家。全市累计拥有各级研发机构1106家,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107家,宁波级236家。省级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获批创建,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16家企业列入2023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500强企业名单。全年新增专利申请7239件,授权10024件;其中新增发明专利申请1676件,授权1186件。

教育事业。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48所,在校学生总数16.48万人,15年教育普及率为100%。其中,普通高中9所,在校学生1.27万人;中职学校5所,在校学生1.03万人;初中28所,在校学生3.14万人;小学62所,在校学生7.64万人;幼儿园143所,在园学生3.38万人,其中公办幼儿园招生覆盖率提升至55.0%,比上年提高3.0个百分点;特教中心1所,在校学生165人。全年新(改、扩)建实验二小南校区、小曹娥镇第一幼儿园等7所学校,新增学位2880个,新增省现代化学校9所、省一级幼儿园3所;全年共实施教育基建项目14个,投入资金2.3亿元。年末全市共有全日制民办中小学(幼儿园)115所,在校(园)生2.49万人,占全市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生数的15.1%。义务段有5.69万名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人才开发。全市新增宁波市甬江人才工程项目28个,21个高层次人才项目被列入“姚江英才项目”,获“5个500万”政策支持。3人新获评市“阳明学者”,24人新入选市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项目。新增外国专家51人,新引进青年大学生2.19万人,其中硕博士909人。新增技能人才1.08万人,新遴选余姚工匠系列22人、“阳明蓝领”20人。新建院士工作站(院士科创中心)2家、博士创新站6家、博士后工作站5家、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新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5家。

十、文化、卫生、体育

文化建设。建成44个“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4个城市书房和2个文化驿站。成功举办“吾心自有光明月”中秋诗会、百姓文化节等品牌活动,开展各类文艺赋美活动2200场次,公共文化配送演出370场次。全年图书馆图书流通130.26万册次。新增19个余姚市级非遗项目,姚剧《乡村心事》受邀参加“百戏中华”国家大剧院非遗戏曲展演,举办“童话非遗”少儿故事大赛、阿拉非遗赶集会等活动。在国家博物馆举办河姆渡文化发现50周年考古成果特展、学术研讨等活动,河姆渡文化入选第二批浙江省文化标识建设创新项目。我市文博事业发展水平评估指标数首次跃居全省第一,创建乡村博物馆7家,创建总数居全宁波第一,5件文物藏品入选首届全省博物馆“百大镇馆之宝”评选,各文博场所(开放点)共接待参观游客近119万人次,讲解接待5000余批次。

卫生事业。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667家,其中医院17家(公立6家、民营11家,公立包括宁波市黄湖监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乡镇卫生院15家。年末全市实际开放病床位数4096张,拥有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396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3994人,注册护士3964人。全市适龄儿童七苗覆盖率95.29%。实现孕产妇零死亡,全年户籍人口婴儿死亡率1.4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55‰,均稳定在较低水平。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41.53%。全市无偿献血10425人次,全血献血量330.76万毫升,用血6248人次,无输血安全事故发生。

体育事业。完成省级民生实事项目“新建省级基层体育场地设施”13个,新建“环浙步道”52公里,完成宁波级基层场地设施1个、余姚级场地设施28个。完成省级交流赛事活动9场、宁波市级赛事18场,顺利举办第五届百公里山地户外运动挑战赛、第六届环四明山自行车骑游大会等。“黄金谷十字裤步道”入选2023年环浙步道经典线路。开展150人以上体卫教融合健康讲座12期,受惠群体近2000人次,激活社会体育指导员3000余人,有效履职率达30%以上。举办“热力宁波”体育消费节,发放文体消费券130万元。全年体彩销售突破4亿大关,年销售额达4.28亿元,比上年增长39.1%,创余姚体彩销售历史新高。

十一、人口、居民收支、社会保障、慈善事业、行政区划

人口。年末全市户籍总户数33.09万户,户籍人口82.7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4.18万人;18周岁以下人口9.80万人,60周岁以上人口27.14万人。全年全市出生3723人,其中男性1964人,男女性别比为111.7:100。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分别为4.49‰和10.27‰,自然增长率为-5.77‰,比上年下降1.9个千分点。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126.5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82.5%。年末全市流动人口登记在册人数为63.91万人,其中男性36.33万人;未成年流动人口9.34万人,60周岁以上流动人口2.19万人。

居民收支。全年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062元,比上年增长5.0%。按城乡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44元,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669元,增长6.6%。按一体化城乡住户调查新口径统计,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为1.58。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284元,增长6.9%。按城乡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9570元,增长6.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332元,增长9.6%。

表3  2023年余姚市居民人均收支主要指标

指标 全体居民 城镇居民 农村居民
实绩(元) 增长(%) 实绩(元) 增长(%) 实绩(元) 增长(%)
人均可支配收入 69062 5.0 77044 4.5 48669 6.6
1.工资性收入 37438 2.7 40825 2.5 29519 4.6
2.经营净收入 14333 4.1 14408 3.2 11336 5.9
3.财产净收入 8216 8.9 11616 6.6 1201 15.5
4.转移净收入 9075 13.2 10195 12.3 6613 15.7
人均消费支出 45284 6.9 49570 6.1 34332 9.6

社会保险。年末全市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43.68万人(不含暂停缴费人员)、37.14万人、46.32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上年末净增0.79万人,本市户籍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19%。截至年末全市累计发行社保卡112万张,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率达82.5%。年末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分别达62.29万人、38.07万人,总参保人数比上年末净增0.6万人。天一甬宁保参保人数达51.46万人,比上年净增13.24万人。

民生保障。年末全市共有社会福利机构1处,养老机构37家,养老机构床位数5713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为57.8张,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站320家,其中村居家养老服务站261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59家。年末全市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0.79万人,全年低保资金实际发放1.03亿元。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255元/月。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7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0元。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391元,比上年增长11.1%。全年有4518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13393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全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发放206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发放3926万元。年末全市共有特困人员624人,其中集中供养人员520人。

慈善事业。全年全市慈善总会募集善款1.08亿元,救助支出0.89亿元,帮扶困难群众4.8万人次;截至年末累计募集善款达12.98亿元,累计救助支出11.24亿元,累计帮扶困难群众77.3万人次。

行政区划。年末全市共有6个街道办事处、14个镇、1个乡,261个村委会、17个居委会和46个社区。

十二、生态建设、社会安全

生态建设。全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3天,比率为91.2%,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甬有碧水”工作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建成村级一般工业固废收运点10个。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深化省级低碳试点县建设,四明山区域EOD项目成功纳入浙江省首批EOD项目库,全年创建省级以上低碳试点项目5个、省减污降碳协同标杆项目6个,入选省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县(市、区)。

“平安余姚”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9人,按可比口径(前三年平均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3.3%、12.9%。全年全市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各类违法案件610件,罚没款274.58万元,主要药品安全抽检合格率100%。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538件,判处刑罚2093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45人。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315件435人,追缴、退赔、没收违法所得5692万余元。严惩“企业蛀虫”,审结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16件20人。助力清廉余姚建设,审结职务犯罪案件6件。

注:

(1)本公报所列2023年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4)表格中“增长”均指“比上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