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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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争当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排头兵为目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全市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健康发展态势。

一、综 合

地区生产总值。202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20.72 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5.1%,增速位列宁波各县(市、区)第一位,总量前移一位位列宁波各县(市、区)第四位。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0.19 亿元,增长0.7%;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701.46亿元,增长5.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69.07亿元,增长5.2%。三次产业之比为4.1:57.5:38.4。

财政收支。202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185.23亿元,同比增长4.0%。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2亿元,增长6.5%,其中税收收入98.1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89亿元,增长5.1%,其中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民生支出100.27亿元。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共落实防疫资金1.34亿元,拨付各级财政扶持企业政策资金10亿元,减免各项税费28.6亿元。

就业和再就业。2020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6490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困难人员410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16%。稳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年新增创业实体2.7万家,创业带动就业13.4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次,开展各类农民培训5000余人次,培训高技能人才6100人。

二、农业、农村、气象

农林生产。2020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8.5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0%。其中,完成农业产值53.35亿元,增长3.9%;林业产值4.81亿元,增长3.5%;牧业产值9.77亿元,下降22.5%;渔业产值7.04亿元,增长4.9%;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3.57亿元,增长8.5%。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7万公顷,与上年基本持平,粮食总产量17.14万吨,下降1.66%。生猪全年出栏下降36.9%,家禽全年出栏增长13.2%。我市获评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省级“机器换人”示范乡镇1个,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区5家、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基地3家。全年新增省级特色农业强镇1个、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个、宁波美丽田园示范基地2个、现代农业庄园1个。新增农业龙头企业6家,累计109家,其中产值上亿元的达10家。

新农村建设。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2个、特色精品村5个、达标村66个,宁波市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5个,完成梳理式改造村33个。开展垃圾分类、污水治理、公厕改造工作,创建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个村,宁波级垃圾分类示范镇1个、示范村3个,创建省级示范性农村公厕4座、星级农村公厕34座。

气象。2020年全市总日照1353.8小时,总降水量1835.2毫米,全年平均气温18.1℃;全年降水天数157天,最长降水天数11天(6月30日-7月10日);最长连续降水量为200毫米,日最大降雨量183.9毫米(8月5日);年极端最高气温39.0℃(8月14日);年极端最低气温-5.8℃(12月31日);无霜期总天数305天。

三、工业、建筑业

工业经济。工业立市进一步强化。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471.51亿元,增长9%,增速位列宁波各县(市、区)首位。分行业看,在32个行业大类中,20个行业增加值同比上升,增加值总量排名前十的行业共实现工业增加值416.22亿元,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88.3%,对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达101.6%。其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完成增加值78.52亿元,居各行业之首;汽车制造业增长52.9%,增速居前十位行业之首。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1946.69亿元,增长8.6%。其中出口交货值为513.58亿元,增长6.1%。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246.31亿元,增长25.4%,其中利润总额195.92亿元,增长30.4%。规模以上工业亏损企业144家,占企业总数的11.2%;亏损额4.98亿元,增长20%。

工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49.8%,比去年提高4.2个百分点。全年实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37.47亿元,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228.88亿元,分别增长17.5%和12.6%,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71.6%和48.5%。246重点培育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17个重点传统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4.2%、17%和10.6%。全年规上工业劳动生产率达21.66万元/人,同比增长5.7%,人均创利税11.32万元,同比增长21.7%。

建筑业。2020年资质以上建筑业158家,其中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55家。全年全市完成资质以上建筑业产值104.85亿元,其中省内产值98.37亿元,分别增长15.7%和12.7%。房屋建筑施工面积754.02万平方米,增长10.6%。全年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均人数28911人,比上年增加782人。

四、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5%。其中民间投资增长5.4%,工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分别下降12.1%、20.3%和3.7%,交通投资增长17.1%。商品房销售面积237.47万平方米,增长35.6%。

城市建设。2020年完成长安路(姚州大桥-玉立路)、三江六岸提升一期等道路工程,完成市人民医院二期肿瘤治疗中心、花园小学迁建改造工程等房建项目。加快推进各类停车场(位)建设,累计完成各类停车位建设3866个,其中公共停车位1915个,专用停车位1951个。邮电新村等7个老小区完成改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现破零,完成江南华都等8个小区的二次供水设备改造。

五、贸易、旅游

贸易业。2020年全市商品销售总额增长6.0%。其中批发业销售额增长6.1%,零售业销售额增长5.6%,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7.42亿元,下降2.4%。限额以上社零按商品类别分,金银珠宝类、中西医药类和粮油食品类商品增速较快,分别增长12.9%、4.1%和4.1%;服装类和汽车类下降12.1%和9.7%。年末全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达302家,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2.1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89亿元。

旅游业。2020年我市成功创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市,阳明古镇、姚江水岸诗路文化交流中心等项目进展顺利。智能光电小镇、鹿亭中村、机器人小镇成功创建国家3A级景区。申报或提档69个景区村庄,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18座。出台《提振信心 促进疫后文旅体行业消费的实施方案》,促进行业振兴。全年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821.7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67.7亿元。

六、对外经济

对外贸易。2020年全市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972.99亿元,增长3.2%,其中出口665.06亿元,增长11.1%;进口307.94亿元,下降10.5%。三资企业和贸易流通企业分别完成出口172.32亿元和93.19亿元,分别下降0.4%和增长17.8%,自营生产企业完成出口399.55亿元,增长15.3%。机电产品出口497.05亿元,增长13.5%,占全部出口比重为74.7%;高新技术产品出口83.15亿元,增长16.2%。欧美市场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61.2%,其中对美国、俄罗斯的出口额实现了25.5%和4.5%的增幅;非洲、亚洲、大洋洲出口额分别增长1.1%、5.4%和105.5%。全年新增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企业752家,累计达6936家。自营出口实绩企业2865家,比上年净增212家,其中超亿元企业112家。

招商引资。全年商务部口径实到外资10262万美元,同比下降67.0%,宁波市外实到内资105.9亿元、余姚市外实到内资108.6亿元、浙商创业创新实到资金73.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6.9%、5.2%。今年全市签约招商引资重点项目96个,总投资371.4亿元。包括总投资超100亿元的项目1个,10亿元以上的项目9个,1亿元及以上项目47个。

七、交通、邮电

交通运输。2020年全年完成公路客运量128万人次,公路客运周转量12438万人公里;公路货运量1192万吨,公路货运周转量176230万吨公里。完成新建农村公路52.7公里,大中修119.3公里,安防工程31.7公里。完成省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158.7公里,公路服务站新建3个、改造提升3个。完成新增公交专线4条,优化调整5条,新增县际旅游包车运力30辆,完成丈亭、郭相桥客运综合服务站建设,新(改)建农村港湾式停靠站5个,设置农村物流服务点107个,完成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558辆。年末出租汽车拥有量352辆;城区公交线路24条,投放运营车辆306辆;城乡公交线路95条,投放运营车辆392辆。年末小型汽车保有量362551辆,其中私人小汽车306662辆。

邮电业。2020年末全市共有固定电话用户数24.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数172.6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59.2万户;完成电信业务收入14.26亿元。完成邮政业务收入2.3亿元,下降6.3%。

八、银行、证券、保险

银行业。2020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2133.24亿元,增长18.3%;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612.35亿元,增长17.7%。年末银行不良贷款率为0.97%,同比下降0.06个百分点。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达32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大型银行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2家,邮储银行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家。

证券。2020年末全市共有证券营业部14家,期货营业部5家。全市股票账户数 18.66万户,全年股票交易额 4070.72亿元;期货投资者开户数 4806户,全年期货交易金额3472.46亿元。

保险业。2020年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2.27亿元,同比减少0.7%。财产险实现保费收入14.89亿元,同比增长4.6%,赔付支出8.37亿元,同比减少6.2%;人身险实现保费收入17.39亿元,同比减少4.9%,赔付支出2.62亿元,同比减少5.7%。

九、科技、教育、人才

科技创新。2020年完成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投入62.49亿元,同比增长20.4%;完成技术交易额18.1亿元,同比增长28%。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83家,新增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254家,净增高新技术企业93家,同比增长254%,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94家;新认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2家、省级企业研究院3家。全市累计拥有各级研发中心465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64家,宁波级155家,余姚级243家;拥有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5家,省级企业研究院7家,宁波市级企业研究院25家;共发放科技创新券906万元,发放科技贷2.27亿,惠及科技型企业92家。2020年新增专利申请11350件,授权9014件,分别增长14.6%和33.2%;其中新增发明专利申请2227件,授权502件,占专利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9.6%和5.5%。

教育事业。2020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98所,在校学生总数15.92万人,15年教育普及率为99.68%。其中,普通高中10所,在校学生1.1万人;中职学校6所,在校学生0.91万人;初中27所,在校学生2.88万人;小学81所,在校学生7.10万人;幼儿园173所,在园学生3.91万人;特教中心1所,在校学生159人。全年新(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20所,新增学位5100个。公办幼儿园招生覆盖率提升至43.1%,提高9.9个百分点。与宁职院合作共建余姚校区顺利签约。市职技校姚江模具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共同体入选省中职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全年我市共实施教育基建项目31个,投入资金6.35亿元。

人才开发。2020年全市新增各类人才2.72万人,年末全市人才总量达36.35万人,增长8.1%。新引育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795人,其中博士、博士后72人,总量突破7000人;新入选省级重点人才计划4人,宁波市“3315系列计划”12个。引进国外人才6人,长期在姚外籍专家达139人。新建省级院士工作站1家,累计建成各级院士工作站14家;新建技能大师工作室5家,累计16家;新增高技能人才6105人,总量突破3.5万人。新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2家。

十、文化、卫生、体育

文化建设。2020年围绕“以艺战疫”开展各类创作,文化馆创作传播正能量的优秀作品103件,姚保中心推出姚剧表演唱等多种形式的8首抗疫文艺作品广为传播。余姚入选“浙江省戏曲之乡”,姚剧《浪漫村庄》入选全国脱贫攻坚题材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通过“微”展厅、抖音、“周末课堂”线上教学等普及群众艺术,开展公共文化配送演出385场。井头山遗址被公布为“十三五”期间国家文物局重大研究工程“考古中国”项目五项考古工作重要成果之一、入选中国社科院2020中国六大考古新发现。井头山遗址、施岙古稻田遗址和花园新村汉六朝遗址入选十大“2020年度浙江考古重要发现”项目。我市入选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公布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二批)。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司令部旧址被国务院公布第三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余姚市文物保护管理所被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梨洲文献馆”古籍文献掌上阅读系统上线。全年修缮文保建筑项目17个。全年图书馆接待读者38.98万人次,图书借阅75.07万册次。余姚博物馆、河姆渡遗址博物馆、王阳明故居等教育基地共接待观众约58万人次。

卫生事业。2020年末全市实有病床3508张,卫生技术人员8142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3419人,注册护士3480人。基层就诊率达到66.64%,县域就诊率达到82.96%。全市适龄儿童七苗覆盖率96.54%,实现孕产妇零死亡,全年户籍人口婴儿死亡率1.40‰,户籍人口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64‰,均稳定在较低水平。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31.29%,人均期望寿命为82.2岁。全年全市无偿献血10981人次,献血总量338万毫升,用血4106人次,用血总量270.5万毫升,无输血安全事故发生。

体育事业。2020年全市大联动开展全国第12个“全民健身日”活动,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中国四明山百公里山地户外运动挑战赛、第四届环四明山自行车骑游大会等品牌体育赛事。全年完成省体育民生实事工程34个,其中百姓健身房21个、小康村体育提升工程10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3个。新增体育场地设施76个,人均体育用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以上。新增39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1个体育协会,3家3A级协会。注册浙江省运动员437人,向上输送优秀体育苗子25人。全年体彩销售达1.79亿元,筹集公益金约700万元。

十一、人口、居民收支、社会保障、慈善事业、行政区划

人口。2020年末全市户籍总户数328730户,户籍人口834345人,其中城镇人口614372人;户籍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0:103;18周岁以下人口102021人,60周岁以上人口244681人。2020年全市出生4881人,在出生人口中,男性2555人,女性2326人,男女性别比为110∶100。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分别为5.84‰和7.92‰,自然增长率为-2.07‰,下降1.42个千分点。2020年末全市流动人口登记在册人数为650962人,其中男性370211人;未成年流动人口79389人,60周岁以上流动人口16157人。

居民收支。2020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539元,比上年增长5.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212元,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339元,增长6.9%。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到1.66:1,比上年缩小0.02。全年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064元,增长0.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7676元,增长0.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771元,增长2.8%。

社会保障。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2020年末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58.6万人、52.7万人、34.7万人、41.9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上年末净增2.6万人。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人数分别为20.7万人和4.4万人,本市户籍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37%。2020年全市拥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38处,床位9258个。社区服务设施3385处。全市共有低保对象6570户,8343人。目前每月支出低保资金650.5万元。

慈善事业。2020年全市慈善总会募集善款7310万元,增长9.6%;全年救助支出7097万元,增长16.1%。至2020年底,全市慈善总会累计募集已达99205万元,累计救助支出85569万元,受助62.9万人次。2020年末,全市共有网站注册志愿者5.38万余人,2020年共开展各种市级志愿服务活动15场。

行政区划。2020年末全市共有6个街道办事处、14个镇、1个乡,261个村委会,42个社区,19个居委会。

十二、生态建设、社会安全

生态建设。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3天,比率为88.3%,比上年提高7.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下降20%;饮用水源地达标率继续保持100%;地表水宁波市控以上断面达标率为100%。制定实施《姚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推进32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强化浦口闸、菁江渡等国控考核断面的监测和治理。完成一般工业固废分拣中心建设2个,已签约企业2644家,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近1000吨。

“平安余姚”建设。2020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6起、死亡12人、受伤4人,按可比口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36%、7.7%、69.2%。全年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各类违法案件261件,主要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为99.2%,其中大要案2件,罚没款287万元。主要药品安全抽检合格率为100%。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168件,审结1165件,同比分别下降13.4%和下降15.4%,判处罪犯1738人;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974件,审结12276件,同比分别下降4.3%和下降3.3%;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6件,审结64件,同比分别下降18.5%和25.6%。加大对社会高度关注的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醉驾、涉黄赌毒等犯罪案件共438件。坚决惩治腐败、不作为、滥作为,审结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9件。

 

注:(1)本公报所列2020年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246”重点培育产业,是宁波市根据自身的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提出的,“2”是绿色石化、汽车2个万亿级产业集群;“4”是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软件与新兴服务等4个五千亿级产业集群;“6”是关键基础件(元器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文体用品、节能环保等6个千亿级产业集群。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