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紧扣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地的目标要求,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争先创优进位为目标,创新实干、克难争先,综合实力更加强劲、城乡品质更加优化、动能活力更加充沛。荣获“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平安余姚建设成效更上一层楼;第12次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县级市)”称号,幸福名片更加闪亮;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地区生产总值。2021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41.5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9.1%,两年平均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0.68亿元,增长2.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885.23亿元,增长11.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505.59亿元,增长6.1%。三次产业之比为3.5:61.4:35.1。按户籍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72912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26802美元)。
财政收支。2021年全市财政总收入226.3亿元,比上年增长22.2%。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72亿元,增长13.6%,其中税收收入113.9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7.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52亿元,增长10.6%,其中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民生支出110.19亿元。
就业和再就业。2021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4万人,5512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75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65%。全年新增创业实体2.41万家,创业带动就业12.06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7万人次,培训高技能人才5811人。
二、农业、农村、气象
农林生产。2021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9.5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3.6%。其中,完成农业产值55.23亿元,增长0.3%;林业产值4.51亿元,增长2.7%;牧业产值7.9亿元,增长18.1%;渔业产值7.95亿元,增长5.3%;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3.93亿元,增长8.2%。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7449.5公顷,增长1.4%,粮食总产量17.55万吨,增长2.4%。生猪年末存栏增长3.1%,全年出栏增长19.7%;全年肉类产量增长25%,生牛奶产量增长160.6%。全年新增宁波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累计55家,其中产值上亿元的达11家。
新农村建设。2021年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2个、特色精品村5个、达标村87个,宁波市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3个,完成梳理式改造村50个。开展垃圾分类、污水治理、公厕改造工作,创建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个,宁波级垃圾分类示范镇1个、示范村3个,创建省级示范性农村公厕3座、星级农村公厕36座。
新增省级特色农业强镇1个,累计3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个,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家。推动“四明臻货”区域公用品牌展示展销中心建设,培育无公害农产品7个、绿色食品11个,新申报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杆企业1家。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2家,培育宁波市级及以上示范性经营主体17家,组织开展各类农民培训4430人次。
气象。2021年全市总日照1527.5小时,总降水量2050.3毫米,全年平均气温18.4℃;全年降水天数162天,最长连续降水天数14天(10月8日-10月21日),降水量为214.8毫米,最长连续无降水日数16天(1月6日-1月21日);日最大降雨量175.0毫米(7月25日);年极端最高气温39.1℃(7月7日);年极端最低气温-6.6℃(1月8日);无霜期总天数277天。
三、工业、建筑业
工业经济。2021年全市136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2418.22亿元,增长20.2%;实现增加值564.8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13.4%,两年平均增长11.2%。分行业看,在33个行业大类中,28个行业增加值同比上升,增加值总量排名前十的行业共实现工业增加值488.66亿元,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86.5%,对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达82.0%。其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完成增加值102.52亿元,居各行业之首;汽车制造业增长28.9%,增速居前十位行业之首。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2404.01亿元,增长20.1%。其中出口交货值为652.97亿元,增长24%。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240.2亿元,下降1.8%,其中利润总额198.55亿元,增长2.7%,营业收入利润率为8.1%。规模以上工业亏损企业167家,占企业总数的12.2%;亏损额5.57亿元,同比下降45.9%。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率41.6%,比上年降低2.3个百分点。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产能利用率为79.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7.6%,产销率99.4%。全年实现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252.22亿元,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08.54亿元,分别增长18.2%和16.2%,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44.7%和72.3%。“246”重点培育产业增加值、高端装备制造业增加值、17个重点传统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2.3%、19.3%、15.1%。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同比增长10.8%,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同比增长4.3%,人均创利税10.24万元,同比下降5.8%。
建筑业。2021年资质以上建筑业156家,其中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56家。2021年完成资质以上建筑业总产值139.55亿元,其中省内产值103.65亿元,分别增长33.1%和5.4%。房屋建筑施工面积888.29万平方米,增长17.8%。全年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均人数3.65万人,比上年增加0.76万人。
四、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2021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1%。其中民间投资(占比70.3%)增长0.7%,房地产开发投资(占比44.1%)增长1.5%,基础设施投资(占比12.6%)增长15.7%,工业投资(占比35.8%)增长25.5%。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交通投资分别增长28.0%和17.5%,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下降5.8%。商品房销售面积188.96万平方米,下降20.4%。
城市建设。2021年建设完成四明东路(南排江路—东环南路)、金舜西路(兴贤路—中江)、兴贤路(北环西路—舜汇路)、舜达路一期(梁周线—景桥江西)等一批道路新建工程,完成丰山路和子陵路(姚州大桥—新建北路)道路大修工程,完成新建路与南河沿路交叉口改造工程、中山路与金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2个堵点路口改造。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华狮北侧地块安置房、浙江四明山干部学院改(扩)建一期工程等项目已完工。加快推进各类停车场(位)建设,累计完成各类停车位建设4588个。高标完成民生实事工程,其中总长近10公里的滨江水环慢行系统建设工程(一期)已实现贯通,把公共文化中心、玉皇山、通济桥、龙泉山等多个重要节点串连成线;城区道路“补丁减量”行动已完成四明西路、新建北路等道路15万平方米的改造提升。
五、贸易、旅游
贸易业。2021年全市商品销售总额比上年增长28.4%。其中批发业销售额增长28.1%,零售业销售额增长29.8%,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9.7亿元,增长13.2%。限额以上社零按商品类别分,服装鞋帽类、金银珠宝类、汽车类和石油制品类商品增速较快,分别增长30.8%、34.3%、55.1%和23.7%;粮油食品类、中西药品类下降2.0%和6.1%。年末全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达355家,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07.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4亿元。
旅游业。2021年我市夯实省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成果,姚江水岸诗路文化交流中心项目竣工,阳明古镇二期等项目进展顺利。梁弄镇创建成为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宁波市首批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丹山赤水景区、浙东小九寨中共浙东临委驻地成功创建为宁波市首批红色旅游教育基地。临山镇、牟山镇创建成为“省3A景区镇”,新创或提档60个景区村庄。全年共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11座。同时启动智慧文旅项目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以智慧文化云和智慧旅游为目的,通过数字赋能,打造互联互通、便捷高效的立体式公共文旅云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全域文旅共享服务。
六、对外经济
对外贸易。2021年全市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180.4亿元,增长21.2%,其中出口791.5亿元,增长18.9%;进口388.9亿元,增长26.2%。三资企业和贸易流通企业分别完成出口208.8亿元和93.0亿元,分别增长20.1%和下降0.2%,自营生产企业完成出口489.7亿元,增长22.8%。机电产品出口595.6亿元,增长19.6%,占全部出口比重为75.3%;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03.6亿元,增长24.7%。欧美市场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62.2%,其中对美国、俄罗斯的出口额实现了7.1%和31%的增幅;非洲、亚洲、大洋洲出口额分别增长1.4%、15.2%和7.5%。全年新增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企业683家,累计达7884家。自营出口实绩企业3064家,比上年净增199家,其中超亿元企业151家。
招商引资。2021全年商务部口径实到外资25740万美元,同比增长150.8%,宁波市外实到内资133.26亿元、余姚市外实到内资141.5亿元、浙商创业创新实到资金91.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84%、30.25%、24.16%。全年全市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03个,总投资551亿元。
七、交通、邮电
交通运输。2021年全年完成公路客运量79.07万人次,公路客运周转量6153万人公里;公路货运量1330万吨,公路货运周转量193197万吨公里。完成新建农村公路33.75公里,大中修107.12公里,公路服务站新建1个。完成新增公交线路6条、专线1条,优化调整10条,新(改)建农村港湾式停靠站24个。年末出租汽车拥有量288辆;公交线路121条,新增新能源车9辆,更新新能源公交车213辆。年末小型汽车保有量383455辆,其中私人小汽车325212辆。
邮电业。2021年末全市共有固定电话用户数23.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数174.9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62.9万户;完成电信业务收入15.24亿元。完成邮政业务收入2.5亿元。
八、保险、银行
银行业。2021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2381.35亿元,比上年增长11.6%;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921.64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年末银行不良贷款率为0.62%,比上年下降0.35个百分点。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达32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大型银行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2家,邮储银行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家。
证券。2021年末全市共有证券营业部14家,期货营业部5家。全市股票账户数19.82万户,全年股票交易额4346.88亿元;期货投资者开户数4905户,全年期货交易金额5045.72亿元。全年新增上市公司4家,累计15家上市公司;累计新三板挂牌企业10家,甬股交挂牌企业250家。
保险业。2021年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0.12亿元,同比增长0.2%。财产险实现保费收入15.28亿元,同比增长4.2%,赔付支出10.53亿元,同比增加28.2%;人身险实现保费收入14.84亿元,同比下降3.6%,赔付支出2.71亿元,同比增加5.6%。
九、科技、教育、人才
科技创新。2021年完成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77.5亿元,同比增长20.8%;完成技术交易额22.5亿元,同比增长24.4%。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99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88家;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7家、省级企业研究院1家,宁波级工程技术中心42家,宁波级企业研究院5家,余姚级工程技术中心221家。全市累计拥有各级研发中心686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71家,宁波级190家,余姚级422家。2021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宁波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青年科技创新奖1项。全年新增专利申请9957件,授权10719件,分别下降2.8%和增长18.9%;其中新增发明专利申请2535件,授权812件,占专利总量的比例分别为25.5%和7.6%。
教育事业。2021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88所,在校学生总数160524人,15年教育普及率为99.77%。其中,普通高中10所,在校学生11724人;中职学校6所,在校学生6905人;初中27所,在校学生29640人;小学78所,在校学生73414人;幼儿园166所,在园学生38679人;特教中心1所,在校学生162人。全年新(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19所,新增学位3260个。公办幼儿园招生覆盖率提升至50.3%,比上年提高7.24个百分点。全年我市共实施教育基建项目36个,投入资金7.4亿元。
人才开发。2021年全市新增博士、博士后55人;新增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专家3人、省重点人才计划专家10人、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3个、宁波市甬江引才工程项目20个,31个高层次人才项目新获“4个500万”政策支持,5人新获评“阳明学者”;引进国外人才21人,总量达142人。新建院士工作站(院士科创中心)3家,累计17家;新建博士后工作站4家,累计21家;新建技能大师工作室4家,累计20家;新增高技能人才6442人,总量达4.1万人;新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5家。
十、文化、卫生、体育
文化建设。2021年围绕建党百年主题,组织开展“百年交响·激荡姚江”主题文艺演出、“幸福新时代·永远跟党走”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引导各乡镇街道广泛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姚剧现代戏《童小姐的战场》作为优秀剧目,参加宁波市和浙江省庆祝建党100周年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创作《在余姚过年》等“以艺战疫”作品,小品《老街书店》、美术《煦风》等多项作品获浙江省第三十二届戏剧小品大赛金奖、浙江省第八届青年美展优秀奖(最高奖)和宁波市级以上奖项。余姚市文化馆成功复评国家一级馆,余姚市图书馆为浙江省第一批“满意图书馆”。全年图书馆接待读者30.3万人次,图书借阅52.6万册次。余姚博物馆、河姆渡遗址博物馆、王阳明故居等教育基地共接待观众约68.2万人次。
卫生事业。2021年末全市实有病床3377张,卫生技术人员8579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3717人,注册护士3594人。基层就诊率达到64.12%,县域就诊率达到80.5%。全市适龄儿童七苗覆盖率97.03%,实现孕产妇零死亡,全年户籍人口婴儿死亡率1.0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29‰,均稳定在较低水平。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34.94%,人均期望寿命为81.80岁。全年全市无偿献血10069人次,献血总量315.87万毫升,用血6296人次,用血总量246.78万毫升,无输血安全事故发生。
体育事业。2021年余姚市获得“全国围棋之乡”、十三五浙江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突出贡献奖,梁弄镇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中国四明山100公里山地户外运动挑战赛入选省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举办第十六届市运会,总参与人数达7000人。举办国家级交流赛事2场,省级交流赛事6场,宁波级交流赛事9场。举办第五届环四明山自行车骑游大会等各级各类线上线下结合的全民健身活动158场,完成体育进农村文化礼堂任务数215个,乡镇(街道)社区赛事活动参与率100%,首次举办文旅体消费周线上活动。全长1600里的四明山千里国家登山步道仪式发布,同步推出小程序。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完成“一人一技”体育公益培训7场次,新增3A级协会3个,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245名。开展国民体质监测3714人,脊柱侧弯普查2600名。第十四届全运会获1金1铜,第十一届全国残运会获8金4银2铜。新注册浙江省运动员925人,向上输送优秀体育苗子25人。全市体彩销售额逾2.26亿元,筹集公益金约800万元。
十一、人口、居民收支、社会保障、慈善事业、行政区划
人口。2021年末全市户籍总户数330445户,户籍人口832984人,其中城镇人口628390人;户籍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0:103.7;18周岁以下人口101335人,60周岁以上人口246163人。2021年全市出生4271人,在出生人口中,男性2170人,女性2101人,男女性别比为103.3:100。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分别为5.12‰和8.57‰,自然增长率为-3.44‰,比上年下降1.37个千分点。2021年末全市流动人口登记在册人数为680710人,其中男性388380人;未成年流动人口82827人,60周岁以上流动人口18275人。
居民收支。2021年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381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548元,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428元,增长10.4%。按一体化城乡住户调查新口径统计,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1.65:1。2021年余姚市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482元,增长18.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301元,增长18.3%。
社会保障。2021年末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61.1万人、55.9万人、36.5万人、45.7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上年末净增2.36万人。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人数分别为20.12万人和4.73万人,本市户籍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78%。2021年全市拥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36处,床位9140个,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为61.2张。社区服务设施3457处。全市共有低保对象6616户8428人。目前每月支出低保资金739万元。
慈善事业。2021年全市慈善总会募集善款9442万元,比上年增长29.2%;全年救助支出8399万元,增长18.4%。至2021年底,全市慈善总会累计募集已达108647万元,累计救助支出93968万元,受助66.5万人次。2021年末,全市共有网站注册志愿者5.38万余人,2021年共开展各种市级志愿服务活动512场。
行政区划。2021年末全市共有6个街道办事处、14个镇、1个乡,261个村委会、19个居委会和43个社区。
十二、生态建设、社会安全
生态建设。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0天,比率为93.2%,比上年提高4.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下降7.1%;饮用水源地达标率继续保持100%;地表水宁波市控以上断面达标率为100%。制定实施《姚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推进33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强化菁江渡、浦口闸等省控考核断面的监测研判和综合治理。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建设完成一般工业固废分拣中心2个,并建立了电子地图和管理平台。截至2021年底,省固废平台已上网注册9500余家,签约企业5200余家,累计收运一般工业固废9300余吨。
“平安余姚”建设。2021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9人,按可比口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9.8%、40.0%。全年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各类违法案件261件,其中大要案2件,罚没款287万元。主要药品安全抽检合格率为100%。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323件,审结1326件,同比分别上升13.6%和13.8%,判处罪犯1903人;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235件,审结9285件,同比分别下降22.9%和24.4%;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8件,审结65件,同比分别下降12.1%和上升1.6%。加大对社会高度关注的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醉驾、涉黄赌毒等犯罪案件共368件。坚决惩治腐败、不作为、滥作为,审结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4件。
注:(1)本公报所列2021年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246”重点培育产业,是宁波市根据自身的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提出的,“2”是绿色石化、汽车2个万亿级产业集群;“4”是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软件与新兴服务等4个五千亿级产业集群;“6”是关键基础件(元器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文体用品、节能环保等6个千亿级产业集群。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