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二O一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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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潼关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四轮驱动和六大工程战略,全面深化各项改革,全年经济呈现“总体平稳”态势,社会民生等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绩。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55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52亿元,增长5.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7.27亿元,增长3.7%;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5.76亿元,增长10.2%。一、二、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9.6%、47.3%、43.1%。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3110元。

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7.72亿元,占生产总值的48.5%,较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

二、农 业

2015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6.63亿元(现价),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增长5.6%。其中,农业产值4.16亿元,增长9.7%;林业产值0.25亿元,增长13.9%;畜牧业产值1.76亿元,下降4.5%;渔业产值0.08亿元,增长8.4%;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38亿元,增长3.5%。

夏粮播种面积10.92万亩,较上年下降0.19%;秋粮播种面积9.12万亩,增长3.32%。粮食总产量4.53万吨,增长8.11%。其中,夏粮2.67万吨,增长10.62%;秋粮1.86万吨,增长4.3%。

全县蔬菜面积1.59万亩,产量3.79万吨,产量较上年增长7.04%。其中设施蔬菜面积0.21万亩,占蔬菜总面积的13.2%。水果面积1.11万亩,产量1.19万吨。

年内大牲畜出栏1728头,较上年增长29.44%。猪出栏达到8.97万头,下降3.83%;羊出栏达到0.5万只,增长2.71%;家禽出栏达到14.88万只,下降0.47%。年末大牲畜存栏4268头,较上年增长4.99%。猪存栏6.77万头,下降3.32%;羊存栏0.78万只,增长1.06%;家禽存栏15.32万只,增长2.75%。肉7020吨,下降1.1%;蛋1106吨,增长6.55%。

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2833.3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700公顷,封山育林1133.3公顷),累计栽植各类树木1407.38万株(其中油料牡丹1100万株、花椒131.63万株、刺槐24.4万株、白皮松25.99万株、其他绿化苗木125.36万株),绿化国省县道及乡村公路、村镇巷道95千米,林木育苗140公顷。

水利系统全年完成建设投资8208万元。防汛抗灾方面:完成渭河入黄口右岸3.3千米新建移民围堤工程,累计加宽堤防4.483千米,新建堤防3.32千米,新建列斜沟入渭口堤防交通桥1座,新建渭河入黄口滩面生态整治景观1处,建设绿地8万余平方米,修建廊亭4座。城乡供水方面:城市供水系统新打机井2眼,改造3眼,新建消毒设备1套,新建水质监测中心1座,600立方米蓄水池4座,实施管网铺设改造10.6千米,入户改造500余户。农村供水系统新打机井2眼,新建水塔、管理站各1座,管网入户7.5千米。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完成新打机井3眼,修复改造机井51眼,安装潜水泵54台、变压器9台,新建井房46座,铺设管道252.49千米。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县工业增加值实现15.63亿元,较上年增长2.3%。其中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产值51.71亿元,较上年下降7.4%;实现增加值15.4亿元,增长 2.1%。

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成品金 9556.4千克(305804.8两)  较上年增长18.76%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实现1.64亿元,比上年增长23.8%。全县年末拥有资质等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5家,年末从业人员1865人。全年资质以上建筑业实现总产值4.31亿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7.71亿元,较上年增长7.3%。其中,纳入统计范围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完成54.08 亿元,增长4%;农户投资1.43亿元,增长7.7%。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中,第一产业投资2.75亿元,第二产业投资10.11亿元,第三产业投资41.22亿元。

五、交通和邮电业

全县交通系统完成货物运输量580万吨,较上年降低11.6%;货物周转量49515万吨·公里,较上年增长16.6%;旅客运输量191.4万人,增长1.4%;旅客周转量13791万人·公里,增长1.5%。

全年邮政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12万元,较上年增长13.7%;电信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9422万元,增长5.4%。全县年末固定电话用户为22300户,比上年末增加300户;移动电话用户为130629户,比上年末增加6084户;年末互联网用户为18271户,比上年末增加71户。

六、国内贸易和旅游

全县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3.82亿元,较上年增长13.6%。其中,限以上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3.1亿元,增长18.9%。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8.3亿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52亿元。按消费形态分,批发零售业实现销售额12.77亿元,增长21.7%;住宿和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05亿元,增长34.4%。

全年共接待游客15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2.16亿元。

七、财政和金融业

全县地方财政收入3.17亿元,较上年增长13.32 %。其中,各项税收收入1.05亿元,增长3.22%;非税收入2.13亿元,增长19.05%。全年地方财政支出14.28亿元,较上年增长20.40%。其中,教育支出2.90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84亿元,文化体育传媒业支出0.47亿元,环境保护支出0.95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30%、40.33%、78.15%和45.20%。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1.72亿元,较上年增长16.3%。其中个人存款40.22亿元,增长13.3%。各项贷款余额56.83亿元,较上年增长43.5%。其中:短期贷款52.57亿元,增长46.5%;中长期贷款4.26亿元,增长14.4%。

八、科技 教育 文化 卫生

全年实施县级科技计划项目20个,有11项申报省市级科技项目(省级3项、市级8项)。完成技术专利申请61件,专利授权14件,开展专利宣传培训活动2次,引进技术和成果4项,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2名,落实合作建设项目10个。举办实用技术学习班、培训会35期,参训人员30000人次。完成2014年度全县规模以上企业R&D投入7606万元;培育民营科技企业2家;潼关县现代农业科技园区被确认为全市首批7个市级农业科技园区之一。

2015年末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85人;普通高中1所,在校学生3477人;普通初中5所,在校学生3934人;小学13所,在校学生8824人;幼儿园20所,在园幼儿4849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5.5%。全县高考本科上线776人,上线率57.06%。

全县有文化馆1个,文化站6个,文化馆面积1200平方米。图书馆1个,面积1180平方米,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6万册。安装室外体育器材500余件,室外乒乓球台10张,建成室外篮球场地8块。举办大型活动10余次,开展“一元剧场”、“四进零距”300余场次,电影放映1408场,受益群众5万余人次。申报省级非遗项目5个,市级3个,其中“寺底村哪吒传说”项目获市级批准。全年检查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410家次,收缴非法侵权盗版出版物600余册,非法盗版音像制品180余张,查出噪音超标歌厅2家,取缔非法游商书摊2家,清理取缔非法游戏经营场所3家。

年末拥有各级医疗机构150家,其中县属医疗卫生机构3家、镇卫生院8个、村卫生室83个、个体诊所54个、私营医院1家,厂矿医院1家。全县医疗机构床位536张,其中县级公立医院428张。全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85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63人、护士258人、其他331人。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11.69万人,参合率达99.75%。

九、环境保护

全年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尾矿水回收利用工程完成2家,通过省级验收的清洁生产审核项目1家,油气回收和尾气深度治理工作完成11家,取缔回潮“三小”21处。

对县境内7条河流进行了监测,共采样52个,取得260个监测数据;降雨监测32次,取得数据64个;交通噪声监测6次,取得数据64个;功能区噪声监测4次,取得数据384个;对县域企业生产废水进行了监测,采样56个,取得数据462个,监测率达到100%。

上年度(2014年),万元GDP能耗下降了0.369吨标煤/万元,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为7.036%。2015年化学需氧量总量减排659.76吨,氨氮减排75.4吨,重金属污染物铅减排0.2吨。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县常住人口(指年内在本县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不包括在本县登记为常住户口而年内离开本县半年以上的人员)15.8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0.21‰,死亡率为6.77‰,自然增长率为3.44‰。2015年城镇化率为43.81%。

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4361元,较上年增长9.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11元,增长7.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68元,增长9.0%。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6 :1。

全县城镇新增各类就业人员494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农村劳动力转移4.84万人。年末城镇居民参加养老保险13629人,农村参加养老保险70366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48540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4087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4453人。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899人,农村居民享受低保5209人,全县支付低保资金1774.5万元。全县10605人参加了住房公积金统筹,比上年增加752人,2015年共统筹住房公积金3194 万元。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户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城镇项目投资、非农户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5. 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客货运量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邮电数据来自邮政局;旅游数据来自县文物旅游局;金融数据来自县人行;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合同等数据来自县科技局;图书馆、文化馆、图书等数据来自县文体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生局;水利数据来自县水务局;环保数据来自县环保局;城镇就业、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福利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