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二O一七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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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黄金强县”发展战略,紧扣“转型发展、追赶超越”工作主线,强力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积极壮大黄金经济,大力培育特色农业,全面加快城乡统筹,持之以恒改善民生,全县经济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社会民生等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绩。

一、综 合

初步核算,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45.77亿元,较上年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79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22.87亿元,增长10.7%;第三产业增加值19.11亿元,增长4.9%。一、二、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8.3%、50.0%、41.7%。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8737元。

2017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实现22.7亿元,占生产总值的49.5%,较上年提升0.5个百分点。

二、农 业

2017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7.16亿元(现价),扣除价格因素,较上年增长5.0%。其中,农业产值4.50亿元,增长6.8%;林业产值0.28亿元,增长5.7%;畜牧业产值1.84亿元,增长0.3%;渔业产值0.11亿元,增长24.3%;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43亿元,增长4.2%。

夏粮播种面积11.11万亩,较上年增长1.76%;秋粮播种面积9.08万亩,较上年下降1.51%。粮食总产量4.41万吨,增长0.04%。其中,夏粮2.75万吨,增长5.14%;秋粮1.66万吨,下降7.39%。

全县蔬菜面积1.67万亩,产量4.17万吨,产量较上年增长4%。水果面积1.26万亩,产量1.16万吨,产量较上年下降5.93%。

年末大牲畜出栏1849头,较上年增长3.93%。猪出栏9.02万头,增长0.48%;羊出栏0.5万只,增长1.96%;家禽出栏15.90万只,增长1.86%。年末大牲畜4658头,较上年下降4.20%。猪存栏6.70万头,增长0.48%;羊存栏0.76万只,下降0.99%;家禽存栏23.14万只,增长60.36%。全年肉产量7115吨,增长0.67%;蛋产量1808吨,增长62.30%。

2017年完成绿化造林4.12万亩,栽植苗木254.69万余株。其中:侵蚀沟绿化1.04万亩,栽植苗木48.2万株;平缓坡面绿化1.50万亩,栽植苗木85.72万株;南北水源涵养林0.77万亩,栽植苗木29.05万株;道路绿化74.6公里(619亩),栽植苗木7.3万株;河流湿地绿化0.07万亩,栽植苗木16.7万株;景区绿化0.21万亩,栽植苗木29.1万株;村庄及园区绿化0.08万亩,栽植苗木3.22万株;水果经济林0.39万亩,栽植苗木35.4万株。

2017年投资4000余万元,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3万余亩;投资700余万元,实施2016年农发水保项目、代字营北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2.25万余亩。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17年全县工业增加值实现20.23亿元,较上年增长11.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实现69.70亿元,增长29.9%;增加值20.02亿元,增长11.7%。

2017年成品金产量为13351.9千克,较上年增长33.1%。

2017年全县建筑业增加值实现2.64亿元,较上年增长4.8%。拥有资质等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5家,从业人员1162人,总产值实现5.50亿元,增长12.7%。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1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78.63亿元,较上年增长23.0%。其中,纳入统计范围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实现77.43亿元,增长26.4%。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实现48.54亿元,增长69.9%。

五、交通和邮电业

2017年全县货物运输量501万吨,较上年下降6.2%;货物周转量54848万吨·公里,较上年增长0.9%;旅客运输量183万人,下降0.4%;旅客周转量12422万人·公里,下降1.5%。

2017年邮政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315.4万元,较上年增长4%;电信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9622万元;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5273户;移动电话用户117822户;互联网用户25682户。

六、国内贸易和旅游

2017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7.73亿元,较上年增长13.2%。其中,限额以上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7.36亿元,增长17.6%。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0.64亿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实现7.09亿元,分别增长13.2%。按消费形态分,批发业实现销售额0.20亿元,增长16.8%;零售业实现销售额16.32亿元,增长17.6%;住宿业实现营业额0.37亿元,增长18.4%;餐饮业实现营业额0.84亿元,增长17.0%。

全年共接待游客495.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4亿元。

七、财政和金融业

2017年地方财政收入实现2.1亿元,较上年下降5.8%。其中,各项税收收入1.0亿元,较上年增长52.1%;非税收入1.1亿元,下降30.6%。地方财政支出13.9亿元,增长1.6%。

2017年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5.5亿元,较上年增长3.9%。其中个人存款47.7亿元,增长7.7%。各项贷款余额29.7亿元,较上年下降50.4%。其中:短期贷款22.3亿元,下降57.8%;中长期贷款4.9亿元,增长2.0%。

八、科技 教育 文化 卫生

2017年申请发明专利21件,实现技术合同交易总额1145万元。正式列入市级众创空间2家(黄河金三角、潼兴众创空间),其中“黄河金三角创新空间”已被列入省级众创空间,并推荐备案国家级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6303万元(上年度),投入强度1.26%。

2017年,全县共有普通高中1所,在校学生2235人;职业中学1所,在校学生133人;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中3所,小学19所(其中公办15所,民办4所),初中在校学生3276人,小学在校学生8627人;幼儿园18所(其中公办 9所,民办9所),在园幼儿5344人。

全县文化馆1个,文化站6个,文化馆面积1200平方米。图书馆1个,面积1180平方米,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约6万册。新成立6家馆外服务点,免费提供图书890余册;开展各种阅读推广活动32场次;举办“暖冬在行动”大型少儿绘画展、“暖冬读书会”、图书流动服务走进实验幼儿园、“女子健康知识公益讲座”等活动;“四进零距”、“一元剧场”精准扶贫文化惠民演出309场,受惠观众8.1万余人次;公益电影进广场、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放映活动950场,观影人数达6.7万余人次;建成潼关酱菜博览园非遗传习馆;成立《黄河老腔》、《背花锣》两支非遗文化少儿传习班;创新品牌“金城女子讲堂”;成功举办陕西省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中国·渭南黄河金三角协作区(陕西·潼关)首届风筝大赛。

2017年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13 家,其中县属医疗卫生机构3 家、镇卫生院8 个、村卫生室 83个、个体诊所 56个、私营医院 2家,厂矿医院 2家。全县医疗机构床位 804张,其中县级公立医院510 张。全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 133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 295人、护士359 人、其他 680人。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 118080万人,参合率达 99.8%。

九、环境保护

2017年对县境内7条河流逢单月监测一次,共采样40个,取得327个监测数据。7月份实行河长制以来,每月进行采样化验,共采样6次,取得198个监测数据;降雨共监测17次,取得34个监测数据;交通噪声全年监测1次,取得监测数据14个;功能区噪声每季度一次,监测4次,取得监测数据384个。

全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到6.82%;化学需氧量减排783.62吨、氨氮166.68吨;绿化覆盖率37.6%;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88.3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6%;上年度(2016年)万元GDP能耗0.334吨标煤/万元,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5.22%。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县常住人口(指年内在本县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不包括在本县登记为常住户口而年内离开本县半年以上的人员)15.94万人,城镇化率46.1%,人口出生率13.4‰,死亡率6.9‰,自然增长率6.5‰。

2017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7088元,较上年增长9.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80元,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30元,增长9.6%。城乡居民收入比2.8:1。

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47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5%,农村劳动力转移3.32万人。年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6048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72688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1188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1000人。截至2017年末,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579户,共1404人,支付低保资金829万元;农村居民享受低保601户,共1543人,支付低保资金478.9万元。2017年全县参加住房公积金统筹7340人,共统筹住房公积金6994万元。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户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城镇项目投资、非农户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5. 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客货运量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邮电数据来自邮政局;旅游数据来自县文物旅游局;金融数据来自县人行;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合同等数据来自县科技局;图书馆、文化馆、图书等数据来自县文体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生局;水利数据来自县水务局;环保数据来自县环保局;城镇就业、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福利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