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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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已圆满完成。现将长兴县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67377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4198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1794人,增长4.95%,年平均增长率为0.48%。

二、户别构成

全县共有家庭户[3] 250093户,集体户9490户,家庭户人口为636268人,集体户人口为3750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93人 ,减少0.39 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44964人,占51.20%;女性人口为328812人,占48.8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9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了0.29个百分点 。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5297人,占12.66 %;15-59岁人口为434619人,占64.50%;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3860人,占22.8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3539人,占16.8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5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3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8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15个百分点。

表1  全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673776 100
0-14岁 85297 12.66
15-59岁 434619 64.50
60岁及以上 153860 22.84
其中:65岁及以上 113539 16.85

五、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399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236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904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179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398人上升为1246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083人上升为1519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644人下降为3251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1570人下降为31434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77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8082人,文盲率[4]由5.12%下降为2.19%,下降2.93个百分点。

六、城乡[5]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30311人,占63.8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43465人,占36.1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15939人,乡村人口减少了8414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4.9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