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兴县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深入开展“六创六比六看”行动,比学赶超、争先创优,聚力做大经济总量、调优产业结构、增强创新动能,全县经济运行稳进向好,供给需求协同改善,民生保障稳步提升,“富美长兴”建设步伐更加坚实。
一、综合
国民经济。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为893.9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绝对值40.73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绝对值436.75亿元,增长5.8%;第三产业绝对值416.50亿元,增长7.5%,三次产业占比为4.5:48.9:46.6,第三产业对GDP增长贡献率为51.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为131275元,增长6.2%。
图一 2016-2023年长兴县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
图二 2023年长兴县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
民营经济。年末规上工业民营企业901家,占规上工业企业的90.7%,全年实现增加值295.4亿元,同比增长12.3%,高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3.8个百分点,占规上工业的77.3%,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全年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160.37亿元,占全县进出口总额的49.0%。年末登记在册经营主体9.96万户,其中私营企业2.93万户,分别增长15.6%、16.4%。
财政。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22亿元,同比增长6.5%,其中税收收入75.19亿元,增长0.2%,占比为86.2%。税收收入中,增值税为34.05亿元,增长16.5%,企业所得税为13.51亿元,下降11.3%,个人所得税为4.25亿元,下降44.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98亿元,增长2.4%,其中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等各类民生支出90.54亿元,增长2.5%,占总支出比重为75.5%。
金融。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669.53亿元,同比增长18.5%,其中住户存款余额802.55亿元,增长20.8%。年末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819.15亿元,增长20.0%,其中住户贷款余额615.52亿元,增长10.3%;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1194.11亿元,增长25.4%。年末金融机构贷款不良率为0.27%,与年初持平。
表一 存贷款余额主要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年年末 | 比年初增减 |
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 | 1669.53 | 261.15 |
#住户存款 | 802.55 | 137.99 |
项目 | 2023年年末 | 比年初增减 |
#非金融企业存款 | 640.91 | 101.78 |
#广义政府存款 | 200.05 | 19.38 |
#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 | 25.28 | 1.88 |
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 | 1819.15 | 302.91 |
#住户贷款 | 615.52 | 57.55 |
#消费贷款 | 271.27 | 0.07 |
#经营贷款 | 344.25 | 57.48 |
#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 | 1194.11 | 241.75 |
#短期贷款 | 472.43 | 84.43 |
#中长期贷款 | 642.5 | 135.32 |
#票据融资 | 79.17 | 22.01 |
企业上市。年末境内外累计上市公司11家,IPO融资总额22.96亿元。其中,主板5家,占全市主板总数的15.0%,位居全市第4;创业板4家,占全市创业板总数的30%,位居全市第2;科创板1家,占全市科创板总数的33.3%;北交所1家,是全市唯一;新三板挂牌企业16家,占全市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33.3%,位居全市第1。
二、农业
农业经济。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4.6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5.4%,粮食播种面积42.83万亩,增长0.2%,产量18.72万吨,增长1.3%;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9.37万亩,其中油料作物播种面积5.83万亩,总产量9426吨。现代农业成效明显,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83万亩,绿色食品基地共3.6万亩,新增绿色食品36个。
表二 分行业产值情况
单位:万元、%
行业名称 | 2023年 | 比上年+、- |
合计 | 746606.73 | 5.4 |
其中:农业 | 501587.75 | 3.0 |
林业 | 50826.86 | 5.5 |
牧业 | 50722.60 | 30.5 |
渔业 | 117327.92 | 6.2 |
农林牧渔服务业 | 26141.60 | 7.8 |
农业基础条件。全年农林牧渔业用电6954.11万千瓦时。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年末拥有农机总动力39.7万千瓦,耕作机械动力8.92万千瓦,机耕面积45.27万亩,机收面积42.42万亩。省级数字农业工厂试点建设4个,省级未来农场1个,市级未来农场8个。竣工验收圩区1片,共2.27万亩;中小流域整治43.39公里,整治山塘5座。
农业现代化。严格保护好25.02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累计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3个,建成通过验收2个、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1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累计4个;强化“三品一标”建设,新认定绿色食品36个,有效期内绿色食品138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累计2个;累计认定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4个。
和美乡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政村覆盖率100%,创成省级高标准示范村65个,市级标杆村全覆盖。深化和美乡村“五美联创”,创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3个、特色精品村7个、和美乡村示范村(未来乡村)5个、历史文化(传统)村落4个,市级组团式未来乡村2个、县级直创精品村5个。健全“四治融合”乡村治理机制,累计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137个、清廉村居荣誉2个镇、1个村。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培训1097人。100%的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2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低收入农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5%。
三、工业
工业经济。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完成382.27亿元,同比增长8.5%。993家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增长6.1%,新产品产值增长32.7%,新产品产值率为53.3%;销售产值增长5.9%,产品销售率为99.4%;营业收入2384.52亿元,下降4.4%,利润总额78.76亿元,下降3.0%,利税总额126.63亿元,下降1.9%。
主要行业。全年规上工业中汽车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纺织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六大行业实现增加值259.74亿元,同比增长7.5%,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67.9%,对规上工业增加值贡献率为60.2%。其中,汽车制造业增速为18.0%,高于规上平均水平。
表三 规上工业主要行业增加值情况
单位:%
行业名称 | 占比 | 增速 | 贡献率 |
汽车制造业 | 19.5 | 18.0 | 37.1 |
其中: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5.3 | -3.2 | -2.0 |
行业名称 | 占比 | 增速 | 贡献率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1.4 | -2.6 | -4.1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6 | -3.9 | -5.2 |
其中:电力生产 | 7.3 | -7.0 | -6.5 |
纺织业 | 10.6 | 9.8 | 11.9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0.4 | 13.6 | 16.1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5.4 | 6.9 | 4.3 |
重点产业。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分别实现增加值131.91亿元、264.86亿元和171.8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4%、11.6%和18.7%,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为34.5%、69.3%和44.9%,同比分别提高0.5个、4.2个和7.7个百分点。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5%,其中,第二产业投资占全部投资的51.1%,增长21.3%,拉动全部投资增长9.6个百分点;民间项目投资增长18.3%,交通投资增长94.0%,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38.9%,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长28.8%。
房地产业。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7.2%。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405.2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81.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4.6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63.1万平方米,下降16.1%;商品房销售额72.2亿元,下降20.5%。
建筑业。年末共有在库建筑企业124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6家、二级资质企业66家。全年建筑业增加值38.81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为4.3%。全年房屋施工面积469.4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房屋施工面积186.9万平方米。
五、交通运输和电信
交通运输。年末公路总里程达到2296.41公里,每百平方公里公路密度达160.48公里,其中准四级以上等级公路里程2296.41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33.17公里;全年客运量1502.70万人次,其中公路1497.96万人次、水路4.74万人次;客运周转量21653.25万人公里,其中公路21624.82万人公里、水路28.43万人公里;全社会货物运输量11425.64万吨,其中公路6838.93万吨、水路4349.09万吨、铁路237.62万吨;全社会货运周转量109.18亿吨公里,其中公路42.29亿吨公里,增长7.5%;水路66.89亿吨公里,增长3.0%。全年铁路客运发送163.90万人次,到达152.40万人次。
电信。全年快递业务收入3.03亿元,同比下降1.1%。电信业务收入10.42亿元,增长12.4%。年末固定电话9.01万户,移动电话84.15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35.92万户。
六、国内贸易和旅游业
国内贸易。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4.50亿元,增长8.2%。其中,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06亿元,增长6.3%,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2.98亿元,增长7.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07亿元,下降22.7%。限上批发业企业119家,实现销售额2417.77亿元,增长13.7%;限上零售业企业69家,实现销售额56.85亿元,增长5.8%;限上住宿业企业33家,实现营业额6.95亿元,增长9.8%;限上餐饮业企业45家,实现营业额9.76亿元,增长56.8%。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中,烟酒类、通讯器材类、汽车类分别增长3.8%、27.6%、9.0%。
旅游业。连续五年获得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第三名,获省文旅厅2022年文化和旅游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赛马”激励,文旅深度融合工程连续两季位列全省五星行列。年末拥有国家4A级景区6个、3A级景区9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生态旅游(示范)区3个、工业旅游示范基地3个;旅行社32家、三星级以上酒店5家。已成功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农业旅游示范点1个,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1个、星级示范企业3家;省白金级民宿1家、金宿级民宿4家、银宿级民宿36家;国家乙级旅游民宿1家、非遗文化主题民宿3家。新增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1个、省一级旅游驿站2家。文博通—基层治理贯通”应用入选“浙里文物”揭榜挂帅试点应用名单,入选“非遗助力共同富裕”试点地区。
七、对外经济
对外贸易。全年累计完成进出口总额327.16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出口总额291.88亿元,增长1.1%,进口总额35.28亿元,增长0.4%。主要出口行业中,纺织服装出口131.23亿元,增长4.4%;机械电子出口98.41亿元,增长6.5%;化工出口14.42亿元,下降56.6%。出口贸易扩展到全球18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对RCEP协议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额分别达71.82亿元、117.99亿元,分别增长22.8%、16.2%。
招商引资。全年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01个,总投资520.6亿元;固投3(含)-10亿元47个、10(含)-20亿元10个、20(含)-50亿元项目4个、50(含)-100亿元项目2个。已认定市“大好高”项目67个,新增外商投资企业54家。全年完成合同外资7.47亿美元,总量居全市第4;实到外资2.80亿美元,总量居全市第1。
八、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学技术。获得省对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优秀。年末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45家、省科技领军企业5家、省科技小巨人企业5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524家、省级高企研发中心146家、省级企业研究院43家、重点企业研究院6家(含农业类1家)、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家、全省重点实验室1家。新备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级众创空间2家,新增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1项、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1项、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6项,荣获省科学技术奖3项,新入选国家引才计划1人,建成省外国专家工作站1个,入选省“引才计划”7人、省万人计划2人、省海外工程师12人、南太湖特支计划5人。
全年专利授权总量3076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660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565件,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1665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24.49件,增长19.3%。新增“浙江制造”标准7个,累计54个。
教育事业。年末共有幼儿园52所,在园学生18263人,专任教师1600人;小学33所,在校学生41037人,专任教师2200人;普通中学21所,其中初级中学15所,普通高中6所,在校学生分别为18158和10295人,专任教师分别为1527和962人。初中、小学入学率均为100%,初中毕业升高中段比例99.36%,十五年教育普及率99. 85%。全县高考屡创佳绩,特控线(前20%)上线776人,4人被北大、清华录取;高职单考单招本科上线44人。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文化。年末拥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各1个,文化馆分馆、图书馆分馆、综合文化站实现16个(街道、园区)全覆盖,图书总藏量77万余册,城市书房12个、民宿书房28个;文物保护单位81家,其中国家级4家。被省政府表彰为人类非遗申报工作突出集体,成功创建省首批公共文化现代化先行县,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指数全市第一、全省领先。原创文艺作品获得省级及以上金奖5次、银奖6次,全年举办文化惠民活动 11000余场、送戏下乡100场、阅读推广活动500余场、送书下乡62331册。
体育。举办太湖图影马拉松、全国围棋甲级联赛、生态运动会、乡镇(街道、园区)篮球赛等群众体育赛事453场,开展各类全民健身系列活动107场,建设公共体育场地40个,涵盖了全县16个乡镇(街道、园区),参加人次超过40万人次。入选2023年全国常态化国民体质检测试点,县少体校获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中国中学生沙滩排球训练基地”“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全年获全国及以上比赛金牌89枚、银牌87枚、铜牌73枚,排名全市第1。杭州亚运会上获2金1银,杭州亚残运会获1金。市运会连续六个周期总分、金牌双第一。
卫生事业。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366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7家、急救中心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86家、省属企业医院2家、民营医院(含护理院1家)16家、个体诊所门诊部138家。组建县域医共体2家,新(改扩)建规范化村级医疗机构4家;全年门急诊(含门诊部、诊所)人次748.8万、出院人次14.84万。年末拥有床位4595张,每千人(常住)拥有医疗床位6.74张;卫生技术人员619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388人,注册护士2901人,平均每千人(常住)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50人,平均每千人(常住)拥有注册护士4.26人。
十、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城市建设。年末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48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均城市道路面积32.85平方米。全年城市供水总量3871.35万立方米,天然气供气总量3.85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1.49万吨。建成区公园数14个,公园面积181公顷,建成区绿地率42.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6.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98平方米。
环境保护。全年累计新建雨水管网2公里,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9.5公里。市控及市控以上监测断面I~III类水质断面保持在100%,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省对县交接断面考核为优秀。PM2.5浓度均值为31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为86.3%。环湖大堤后续工程完成投入5.9亿元,成功创建省级“美丽河湖”1条,累计14条。
安全生产。全年累计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7起,死亡7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年分别下降12.5%、22.2%。
十一、人口、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
人口。年末户籍总人口63.55万人,其中男性31.61万人,女性31.9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427人,死亡人口521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8‰。根据全国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结果,年末常住总人口68.1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4.35万人,城镇化率为65.1%。
社会保障。年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33万人,增长2.5%;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9.72万人,增长1.70%;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6.37万人,增长-0.40%(包含灵活就业参保人数)。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0.97万人(不含建筑工伤人数),增长2.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57万人,增长2.0%。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408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635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50人。县社会福利性养老机构8家,床位1590张。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分别为城镇523人和农村5822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105元。
人民生活。根据抽样调查资料,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537元,同比增长4.7%,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670元,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528元,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625元,增长13.2%。年末民用汽车拥有量22.4万辆,增长5.2%,全年机动车上牌量3.0万辆,其中小型汽车上牌量2.2万辆。
表四 2023年长兴居民人均收支主要指标
单位:元、%
指标 | 全体居民 | 城镇居民 | 农村居民 | |||
总量 | 增长 | 总量 | 增长 | 总量 | 增长 | |
可支配收入 | 64140 | 6.1 | 75387 | 5.2 | 48528 | 7.6 |
1.工资性收入 | 36338 | 4.9 | 40219 | 3.7 | 30952 | 6.9 |
2.经营净收入 | 12468 | 7.2 | 11937 | 6.6 | 13205 | 8.1 |
3.财产净收入 | 4797 | 6.0 | 7975 | 4.8 | 386 | 27.9 |
4.转移净收入 | 10537 | 9.1 | 15256 | 8.6 | 3986 | 9.4 |
生活消费支出 | 40412 | 9.1 | 46749 | 7.1 | 31615 | 13.2 |
【说明】
1.本公报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其中GDP历年数据均为当年快报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地区生产总值数据执行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规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范围为计划投资额500万元以上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
6.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撰稿:沈 超 审核:徐 莹 签发:潘桂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