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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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县上下按照“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大力实施开放崛起战略,永郴融城战略,工业强县战略,环保优先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产业主导、全面发展,向需求释放要增长、向动力转换要发展、向深化改革要红利、向执行落实要成效,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等挑战,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产业承接转移和转型升级,推进城市空间拓展和内力提升,推进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困难和挑战,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经济社会总体呈现持续健康发展态势。连续两年荣登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榜,先后获得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县、国家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基地、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县、国家森林公园、湖南省首批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湖南省平安县、湖南省全面小康达标县和小康经济强县等荣誉称号。

一、综  合

全县“三量”(经济总量、人均均量、运行质量)同步提升。据初步核算,201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87.4亿元,比上年增长9.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5.0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175.1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87.3亿元,增长14.8%。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全县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8.9∶63.0∶28.1调整为8.7∶60.9∶30.4,其中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1%、54.2%和42.7%,分别拉动GDP增长0.3、5.1和4.1个百分点。

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2950元,比上年(48655元)增加4295元。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245.8亿元,增长9.8%,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5.6%,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二、农  业

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6.8亿元,增长1.6%。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4.5亿元,增长6.9%,其中农业增加值14.3亿元,增长4.0%;林业增加值1.5亿元,增长9.7%;牧业增加值6.3亿元,下降3.8%;渔业增加值1.6亿元,增长9.2%;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0.3亿元,增长4.0%。全县粮食种植面积47.4千公顷,增长1.9%;油料种植面积13.4千公顷,增长4.0%;蔬菜种植面积12.1千公顷,增长2.6%;烤烟种植面积3.0千公顷,下降34.7%。全年粮食总产量23.9万吨,增长1.6%;油料产量2.0万吨,增长5.3%;蔬菜产量30.4万吨,增长3.4%;烤烟产量0.53万吨,增长10.4%。全年出栏生猪69.1万头,下降0.9%;出栏牛2.7万头,增长3.1%;出栏羊4.8万头,增长12.5%;出笼家禽633.3万羽,增长0.2%;水产品产量2.4万吨,增长3.4%。

全年财政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3.8亿元,增长4.0%。全年开工各类水利工程1.06万处,投入资金4.28亿元,完成水利工程土石方812万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75平方公里。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8座。全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500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900公顷。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27.1万千瓦,增长1.1%。

全县共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2家。其中省级1家,市级10家,县级11家。共实现企业总产值23.7亿元,带动基地总产值6.0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2.8亿元,实现利润1.2亿元,实现利税0.1亿元。全县共有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9个,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2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94个,合作组织成员2.1万人。全年实现耕地流转面积18.6万亩,流转耕地占承包耕地总面积比重为35.3%。建设家庭农场35个,实现休闲农业经营收入3.1亿元。

强力规范村民建房,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成或基本建成小康新村26个,创建新农村示范村39个、省级“美丽乡村”3个、“秀美村庄”65个,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340个,新增农村太阳能热水器用户300户,新建农村沼气池150口,新建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站30个,完成农村安全饮水项目12个,解决5.4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智能环卫系统全面运营。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16个,投入农村公交车152台,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509.3亿元,增长3.3%。其中规模工业总产值490.5亿元,增长3.2%;规模工业产值过亿元的企业93户。全县完成工业增加值168.4亿元,增长8.1%,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8.6%,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3.3%,拉动经济增长5.1个百分点。其中规模工业增加值158.7亿元,增长8.7%,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5.2%,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0.2%,拉动经济增长4.8个百分点。非公有制企业增加值157.6亿元,增长8.8%,规模工业增加值中,轻工业增加值8.7亿元,增长9.8%;重工业增加值150.0亿元,增长8.6%;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117.7亿元,增长11.4%,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74.2%。分行业看,采矿业增加值8.4亿元,下降13.1%;制造业增加值150.0亿元,增长8.6%;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0.3亿元,增长23.0%。

规模工业企业实现利税47.3亿元,下降0.6%;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总额23.6亿元,增长4.9%。其中采矿业利润总额1.2亿元,下降29.8%;制造业利润总额22.0亿元,增长8.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利润总额0.4亿元,增长73.9%。规模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568.0%。

全县煤炭产量116.9万吨,实现税费0.9亿元。全年发电量4.3亿千瓦时,增长8.6%;全年共生产白银2100吨、黄金6.3吨,铋4600吨,锑300吨,其他有色金属17.6万吨,实现税收1.86亿元,下降4.1%。

全县建筑业完成增加值6.7亿元,增长3.7%。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5家,实现建筑业总产值43.5亿元,增长3.6%。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15年,全县共实施了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施工项目342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9.1亿元,增长20.1%。新开工项目291个。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28.5亿元,增长28.5%;第二产业投资142.5亿元,增长11.0%;第三产业投资98.1亿元,增长33.2%。按投资方向分,工业投资142.5亿元,增长11.0%,产业投资113.7亿元,增长18.2%,民生投资6.8亿元,增长35.7%,生态投资6.0亿元,增长174.0%,基础设施投资73.2亿元,增长38.3%,高新技术产业投资10.7亿元,下降34.5%,技改投资107.2亿元,增长8.9%,房地产开发投资7.6亿元,增长56.4%。

全年共实施重大建设项目110个,其中单个投资过亿元的重大项目94个,项目总投资181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5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56亿元,10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4.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52.7%。青资公路、桂高公路、东日钢构、瑞纽博环卫设备等一批重大项目竣工或投产,昌煜无油压缩机生产、华电永兴风电场、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搬迁等一批重大项目顺利开工,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2个项目列为省重点项目。黄口堰水库改扩建、马田独立工矿区综合改造等重大项目已下达投资计划,争取全省海绵城市试点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重大政策和项目进展顺利,投资的快速增长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7.6亿元,增长56.4%。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60.5万平方米,增长59.1%;房屋建筑竣工面积39.9万平方米,增长34.3%;商品房销售面积17.7万平方米,增长17.7%,商品房销售额4.5亿元,增长36.4%;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1023套,8.2万平方米,新建城镇公租住房1943套,15.52万平方米。

五、国内贸易

全县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9亿元,增长12.4%;分地域看,城镇零售额49.6亿元,增长12.5%;乡村零售额21.3亿元,增长12.2%。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62.9亿元,增长15.8%;住宿和餐饮业收入额8.0亿元,增长9.0%。分类别看,限额以上35.1亿元,增长15.8%;限额以下35.8亿元,增长9.2%。

限额以上批零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1.3亿元,增长30.4%;饮料类0.3亿元,增长99.8%;烟酒类0.2亿元,增长109.9%;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0.9亿元,增长31.8%;化妆品类0.1亿元,增长676.5%;金银珠宝类1.0亿元,增长57.9%;日用品类0.2亿元,增长22.9%;书报杂志类0.6亿元,增长10.8%;中西药品类0.1亿元,增长22.7%;文化办公用品类0.4亿元,增长29.6%;家具类0.1亿元,增长%;煤炭及制品类6.2亿元,增长1.1%;建筑及装潢材料类0.3亿元,增长25.8%;机电产品及设备类0.1亿元,增长316.9%;汽车类2.3亿元,增长54.8%;其他类8.7亿元,增长35.5%。

六、对外经济贸易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31145万美元,同比下降12.2%。其中出口总额18672万美元,增长6.5%,按贸易方式分,一般贸易5287万美元,加工贸易13385万美元。出口额位居全市县市区第一,占全市出口总额的12.7%。出口的产品主要是白银、鞋类、机电产品和家具及其零件。出口的主要地区是香港、美国、印度、韩国和台湾。

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2684万美元,增长16.3%。其中;工业实际利用外资12217万美元,增长11.9%,工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9450.0万美元。实际对外投资100万美元。引进境内省外项目65个,实际引进境内省外资金34.0亿元,增长15.1%,其中,引进亿元以上境内省外项目55个,亿元以上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8.0亿元。建成标准厂房50万平方米,出租32.5万平方米。全年外派劳务330人,比上年增加118人。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增加值9.5亿元,增长0.1%。年末公路通车里程1919公里,农村公路绿化167公里。全年公路水运货物周转量37.6亿吨公里,其中公路客货物周转量36亿吨公里,水运客货物周转量1.6亿吨公里。公路水运旅客周转量22838万人公里,增长4.2%,年末汽车保有量60221辆,私人汽车保有量48900辆。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2.8亿元,下降6.2%。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5亿元,增长35.9%;电信业务总量2.3亿元,增长12.9%。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3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为4.3户/百人。移动电话用户34万户,增长10.8%;移动电话普及率为62.7户/百人。年末互联网宽带用户4.2万户,增长63.4%。

突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湖南长鹿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项目落地开工,已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启动军事、花卉等主题景区建设,完成投资7000余万元、土石方工程100多万方。有3家农庄被评为四星级乡村旅游点,板梁古村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湖南“最美古村镇”,被评为“2015年度中国旅游文化产业示范县”。年末全县共有国家等级旅游区(点)6家,其中,4A级及以上旅游区(点)1家。全年共接待游客619.6万人次,增长5.4%。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614.1万人次,增长5.5%,接待入境旅游者5.6万人次,增长0.2%。全年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5.7亿元,增长6.0%,其中国内旅游收入45.3亿元,增长6.0%,旅游外汇收入580万美元,增长3.5%。

八、财政、金融与保险

全县公共财政收入21.7亿元,下降6.8%。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7.1亿元,下降8.1%,上划中央“两税”2.6亿元,下降16.1%,上划中央所得税0.9亿元,增长41.4%,实现税收收入11.3亿元,下降9.7%,占财政总收入比重52.4%;非税收入10.4亿元,下降3.4%,占财政总收入比重47.6%。全县社会保障与就业、城乡社区事务、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建设合计投入财政资金27.6亿元,增长9.6%,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4.1%。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45.9亿元,比年初增加23.6亿元,增长19.3%。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03.2亿元,比年初增加12.4亿元,增长13.7%。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8.1亿元,比年初增加11.2亿元,增长23.7%。其中,短期贷款余额14.3亿元,比年初减少2.3亿元,下降13.8%;中长期贷款余额38.9亿元,比年初增加8.6亿元,增长28.2%。

年末全县拥有1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开户股民(含基金)总数19796个,证劵交易额189.1亿元。年末全县5家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7亿元,增长7.8%。其中,人身险保费收入0.84亿元,增长12.0%;财产险保费收入0.86亿元,增长7.9%。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0.78亿元,下降29.5%。其中,人身险赔款0.1万元,下降78.7%;财产险赔款0.65亿元,增长33.1%。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实施教育项目76个,城区新增标准学位3735个,建成农村寄宿制小学10所,成为全市唯一的湖南省标准化学校建设试点县。全县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24所,中心城区新增义务教育学位0.37万个,落实义务教育保障资金7187.0万元,发放国家奖学金、助学金149.2万元,资助高校学生1692人次。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毕业生升学率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在校学生辍学率0.87%。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355人,在校生2713人,毕业生379人。普通高中招生2714人,在校生16180人,毕业生5638人。初中招生7441人,在校生21203人,毕业生5416人。普通小学招生9987人,在校生57662人,毕业生5416人。特殊教育招生6人,在校生88人。幼儿园在园幼儿24231人。各类民办学校119所,民办学校在校学生25590人。

全县全年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6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9家,科技项目立项8项,荣获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高新技术企业实现总产值240.9亿元,增长12.0%;实现增加值65.3亿元,增长9.6%。全县取得各类科技成果4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2项。全年专利申请22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90件,专利授权111件。全县拥有湖南省著名商标10个。拥有驰名商标2个。

全县全年新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346个,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34批次,定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85批次。工业品定期抽查合格率99.5%。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共有353家农家书屋、2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送戏下乡75场。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全县有电视台1座,广播电台1座,县级广播电视台1个,调频转播发射台1座,电视转播发射台1座,有线电视用户数3.6万户。全县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8%;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8%;年末有线电视入户率23.6%。城区有线数字电视双向网改工程覆盖用户3.6万户,农村广播“村村响”和有线电视县乡联网工程全面完成。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完成放映4200场次。

年末全县卫生机构564个,其中,医院11个、卫生院26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8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61个,村卫生室356个。医院和卫生院拥有床位总数3017张。卫生技术人员1920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650人,注册护士980人。扎实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2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使用基本药物。

年末全县共有体育场344个,体育馆2座,运动场2个,游泳池1个,各种训练房150个。全民健身活动继续蓬勃开展,共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8项次,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28.5万人,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行政村124个。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69.6万人,全县常住人口54.2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5.94万人,乡村人口28.34万人。城镇化率47.8%,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全县人口出生率11.1‰,死亡率4.6‰,人口自然增长率6.6‰。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356人,发放奖励扶助金195.3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178人,发放扶助金133.4万元。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53.7元,增长8.9%。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61.4元,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绝对差距达到11292.3元,城乡收入比为1.79:1。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6.7%,比上年下降了2.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7.6%,比上年下降了2.6个百分点。

年末全县从业人员41.6万人,新增城镇就业人员0.34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6%,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322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100人,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11.13万人,实现在外务工总收入24.5亿元。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8万人,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0万人(其中职工的2.2万人,退休人员的0.8万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4.7万人(其中职工的3.3万人,离退休人员的1.4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4万人,本年新增人数1.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4.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3.0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2.1万人。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52.9万人,参合率达108.3%,为全市最高。全县共有28.5万人次享受新农合补偿,补偿总额21172.1万元,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78.2%。

全县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人数86595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166.3万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人数20261人,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3204.9万元。城镇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251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30元。发放救灾救济款200万元。农村低保覆盖率为30.8%。全年实施灾民住房和农村安居房改造3400户,改扩建乡镇敬老院2个,年末全县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数120张,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员数70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4个,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21个,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000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全县耕地面积34919.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8万公顷。全年批准建设用地137.7公顷,建设占用耕地69.1公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65.3公顷。补充耕地28.3公顷,净减少耕地40.8公顷。实施省以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个,建设规模达2270.1公顷。实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4个。

全县已发现矿产22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8种,其中能源矿产1种,金属矿产4种,非金属矿产3种。煤炭储量达3.8亿吨。实施地质勘查项目(含续作项目)2个。

全县年末有各类气象台站50个,自动观测点50个。全年平均气温18.5度,全年极端最高气温37.4度,全年极端最低气温0度,全年日照时数1224.3小时,全年降雨量1626.9毫米,最长连续无雨期19天。年平均降水量1238.6毫米。人均水资源2942立方米。总用水量2.9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537立方米。年末大型水库蓄水总量0.6亿立方米。

县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监测断面功能区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1.3分贝,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5.1分贝。全县建成烟尘控制区1个,控制区面积为5.1平方公里。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1万吨、0.4万吨、0.12万吨和0.06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建成环境噪声点位达标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90.95%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县公园绿地面积84公顷,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7.6平方米。

全县建有省级自然环境保护区1个,保护区面积18180公顷。全县活立木蓄积306.5万立方米,全年完成荒地造林面积3008公顷,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100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11.4万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11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为68.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全县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0.2225吨标准煤/万元,下降10.12%。全县单位GDP能耗0.6209吨标准煤/万元,下降7.3%。

    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起,比上年减少10起;死亡16人,其中道路交通死亡13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1人,全县年末汽车保有量6.0万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4.9万辆,本年新注册汽车5398辆,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5起,下降29.6%。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