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上下加压奋进,顽强拼搏,统筹推进稳增长、促和谐,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强基础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稳中有进,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222.6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56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156.09亿元,增长15.1%;第三产业增加值48.96亿元,增长10.3%。
全市三次产业结构为7.9∶70.1∶22.0。其中,第一产业比重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提高0.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下降0.1个百分点。第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7%、79.8%和17.5%,分别拉动GDP增长0.4、10.5和2.3个百分点。
全市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107.75亿元,比上年增长25.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8.8个百分点;占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0.6%,提高5.9个百分点。园区技工贸总收入388.96亿元,增长35.9%;园区企业实缴税金9.1亿元,增长46.5%。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619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2045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100%。城镇登记失业率3.9%。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678人。
全年开工建设中央下放煤矿棚改房3580套,完成廉租房建设744套、公租房建设2726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260套。
二、农业
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7.61亿元,比上年增长4.4%。粮食种植面积26.78千公顷,增长1.2%;粮食总产量12.59万吨,增长2.0%。油料作物种植面积5.05千公顷,增长3.1%;油料产量5684吨,增长6.3%。蔬菜种植面积10.8千公顷,增长4.9%;蔬菜产量24.63万吨,增长4.9%。出栏生猪61.4万头,增长2.3%;出栏牛2.02万头,增长3.2%;出栏羊3.95万只,增长2.1%;出笼家禽283.03万羽,增长3.4%;肉类总产量5.09万吨,增长2.6%。水产养殖面积13.88千公顷;水产品产量2.81万吨,增长3.4%。
全市14家郴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企业总产值25.7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带动基地总产值4.57亿元,增长24.2%;实现销售收入25.7亿元,增长20.6%;实现利润2.16亿元,增长15.5%。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1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29个,合作组织成员3628人。
全年开工各类水利工程8100处,水利工程投入资金1.21亿元,水利工程完成土石方660万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0公顷。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7座。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71.3公顷。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31.21万千瓦,比上年增加2.78万千瓦。全市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51%。
全市改造通乡公路19.5公里,新建成乡镇到村水泥(沥青)路14.89公里,通乡率、行政村通畅率分别达到100%和99.2%。新建农村沼气池600口。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市全部工业增加值145.65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5.4%,提高0.5个百分点;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4.5%。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6.5%。其中,轻工业增长21.5%;重工业增长15.1%;非公有制企业增长19.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下降26.5%;小型企业增长22.4%;大中型企业下降7.3%。
全市规模工业中,原煤产量605.96万吨,比上年增长6.2%;发电量48.44亿千瓦时,下降20.1%;人造板70.6万立方米,下降12.4%;焦炭13.33万吨,下降30.5%;水泥134.66万吨,下降 27.0%;十种有色金属16.92万吨,增长61.5%。
全市规模工业29个行业大类中,有18个行业利润保持增长。规模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17.4亿元,比上年增长19.6%;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47.79亿元,增长16.6%;实现利税78.74亿元,增长23.5%。
全市建筑业增加值10.44亿元,比上年增长15.7%;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7%。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63.83万平方米,下降6.3%;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62.64万平方米,下降6.6%。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48.91亿元,比上年增长37.0%。其中,第一产业投资8.57亿元,增长57.7%;第二产业投资83.74亿元,增长30.6%;第三产业投资56.6亿元,增长44.7%。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83.36亿元,增长33.7%;工业技术改造投资44.58亿元,增长42.5%。
全市共确定重点建设项目76个。其中,工业项目15个,农业项目5个,旅游商贸项目5个,民生项目15个,交通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个,房地产项目12个。其中,省级重点建设项目1个;郴州市重点建设项目7个。76个重点建设项目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33亿元。
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5.34亿元,比上年下降48.2%。商品房屋销售面积12.55万平方米,下降24.0%;商品房销售额3.71亿元,增长14.9%。
五、国内贸易和物价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36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在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中,汽车类零售额1.31亿元,增长35.1%;家电类零售额0.83亿元,增长30.7%。全年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91万台,比上年增长0.9%;销售金额1.07亿元,增长0.4%;发放补贴资金1317万元,下降48.9%。
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6%,其中食品价格上涨5.6%。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上涨2.8%。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总水平上涨1.8%。
六、对外经济贸易和旅游
全市进出口总额293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571.0%。其中,出口1435万美元,增长313.5%;进口1504万美元,增长1552.7%。
全市实际利用外资7536万美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工业实际利用外资7098万美元,增长21.0%。全市实际引进境内省外资金25.03亿元,增长18.1%。其中,工业引进资金24.23亿元,增长14.3%。争资立项成效显著,全年共向上争取各类项目资金11亿元。
年末全市有国家4A级旅游区1家。全市全年接待旅游人数505.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9.9%;实现旅游总收入32.45亿元,增长34.5%。成功承办了2012年中国湖南国际旅游节开幕式暨第二届中国郴州国际休闲旅游文化节,先后举办了湖南“名江名湖”首届东江湖国际龙舟邀请赛、首届郴州青岛啤酒狂欢节、水上瑜伽文化周、鱼宴天下美食节、“地勘”杯环东江湖国际自行车赛等大型旅游活动,有力地提升了东江湖的知名度、美誉度。投资30亿元高标准实施了兜率岛溶洞灯光改造、小东江观雾栈道、三湘四水•东江湖文化旅游步行街、黄草旅游名镇建设项目等24个旅游项目工程,实现旅游接待服务能力大提升。
七、交通和邮电
全市公路客货运换算周转量150203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25.2%;水路客货运换算周转量4876万吨公里,增长30.8%。
全市邮电业务总量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21亿元,增长10.6%;电信业务总量2.14亿元,增长11.3%。年末固定电话用户5.38万户,与上年持平;移动电话用户26.49万户,增长7.6%:年末互联网宽带用户2.74万户,增长6.2%。
八、财政、金融与保险
全市财政总收入23.33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5.56亿元,增长34.1%;上划中央收入6.6亿元,下降1.7%;上划省级收入1.17亿元,增长9.2%。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16.1亿元,比年初增加15.87亿元。其中,单位存款余额34.85亿元,增加5.49亿元;个人存款余额78.73亿元,增加9.24亿元。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50.15亿元,比年初增加4.9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23.93亿元,减少0.77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25.9亿元,增加5.99亿元。年末全市证券公司营业部1家;证券交易额32.48亿元,下降28.1%。
年末全市共有保险公司13家,实现保费收入1.47亿元,下降0.1%。其中,人身险保费收入0.98亿元,下降1.8%;财产险保费收入0.38亿元,下降1.3%。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0.59亿元,增长28.5%。其中,人身险赔款0.07亿元,增长24.6%;财产险赔款0.2亿元,增长0.9%。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新创建省合格学校10所,使全市51所中小学校全部成为合格学校。中心城区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143个。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2所,高中2 所,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4所,小学27所,教学点62个,特殊教育1所,幼儿园74所。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661人,在校生1924人,毕业生498人。普通高中招生1597人,在校生4701人,毕业生1481人。初中招生3330人,在校生10096人,毕业生3212人。普通小学招生4097人,在校生22439人,毕业生3371人。特殊教育招生28人,在校生152人,毕业生15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0323人。
全年成功争取各类科技项目16个(其中国家级3个),争取各类上级资金3831万元。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8家。郴州市级企业研发中心6家。湖南华信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申报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获得通过,成为资兴市首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7.24%,比上年提高4.95个百分点。全年取得各类科技成果5项。全年申请专利119件,比上年增长30.8%;其中发明专利23件,增长35.3%。授权专利76件,增长46.2%。
全年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138批次,定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47批次,工业产品定期抽查合格率84%。新发放工业品生产许可证2个,新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52个。全市年末有各类气象台站1个,自动观测点50个。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群众艺术馆2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全市有广播电视台1座,有线电视用户数6.7万户。全市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3%,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61%。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免费送戏下乡87场,新建95家农家书屋,全市已累计建成306家农家书屋,实现了全市行政村(社区)全覆盖。建成了东江湖摄影艺术馆、人文潇湘馆和东江湖奇石馆,促进了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资兴石峰寨、段太夫人墓、大王寨、辰冈岭汉墓群等11处文物点成功纳入郴州市政府公布的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全市卫生机构287个。其中,医院9个,卫生院26个,妇幼保健院1个,专科疾病防治所1个,诊所、医务室24个,村卫生室219个。医院和卫生院拥有床位总数1159张。卫生技术人员1098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51人,注册护士455人。
年末全市共有运动场15个,游泳池6个,各种训练房20个。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3项次,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1.2万人,3个行政村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承办了2012年湖南省青少年赛艇皮划艇锦标赛,资兴市赛艇皮划艇队勇夺22枚金牌、8枚银牌、7枚铜牌,囊括赛艇、皮划艇锦标赛两项团体总分第一。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市批准建设用地177.17公顷,建设占用耕地82.09公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35.2公顷。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88万公顷。全年补充耕地194.13公顷,净增加耕地144.42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全年实施地质勘查项目(含续作项目)1个,实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17个。
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监测断面功能区达标率100%。全年完成人工造林面积4541公顷。退耕还林面积200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8.67平方公里。全市森林覆盖率为71.08%,比上年提高1.05个百分点。自然保护区7个,保护区面积6751公顷。全市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16.39%。
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6起,死亡5人,比上年下降68.8%。其中,道路交通事故8起,死亡2人;煤矿事故2起,死亡3人。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37.63万人,常住人口34.02万人,城镇化率58.79%,比上年提高1.74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为11.6‰,死亡率8.27‰,人口自然增长率3.33‰。人口计生工作连续9年保持“国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018人,发放奖励扶助金97.73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167人,发放扶助金26.27万元。
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795元,比上年增长20.4%。其中,工资性收入5181元,增长30.7%;家庭经营纯收入4607元,增长13.2%。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00元,增长13.8%。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16721元,增长12.5%;经营净收入1735元,增长14.4%;转移性收入4704元,增长24.2%;财产性收入883元,增长4.7%。
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503元,比上年增长9.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650元,下降1.4%。全市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5.6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1.99%。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2.63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39平方米。
年末全市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945人,比上年末增加92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395人,增加4280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9413人,增加3722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9997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7990人,增加7168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37711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巩固,参合农民23.31万人,参合率达98.7%。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人数369人。实施灾民住房和农村安居房改造3288户。全年发放救灾救济款350万元。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225元,比上年增加45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00元,增加30元。全年核定城乡低保对象38195人,发放低保金8210万元;救助城乡大病患者632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469万元。完成改扩建乡镇敬老院21所。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205张,收养各类人员 195人。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本公报所使用的2012年常住人口数为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和郴州市统计局评估认定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