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8

选择区域:>>>

2018年,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际局势动荡不定、中美贸易摩擦波荡起伏的复杂形势,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推进开放兴市、产业强市,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呈现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态势。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05.65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5.70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608.30亿元、增长7.2%;第三产业增加值901.65亿元、增长10.0%。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3035元、同比增长7.9%。

全市三次产业结构比重由上年的17.4:34.6:48.0调整为16.4:33.7:49.9,第三产业比重提高1.9个百分点。第一、二、三次产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8%、33.2%、59.0%,分别拉动全市GDP增长0.6、2.6、4.6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031.34亿元、增长8.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7.1%。

二、农    业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52.93亿元、比上年增长3.6%;实现增加值309.39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农业实现增加值164.03亿元、增长3.1%,林业增加值45.76亿元、增长8%,牧业增加值61.16亿元、增长0.7%,渔业增加值24.74亿元、增长5.0%。全年粮食种植面积757.62万亩、增长0.5%,产量305.86万吨、增长1.0%;蔬菜种植面积273.37万亩、增长5.1%,产量578.27万吨、增长5.0%;油料种植面积131.67万亩、增长1.6%,产量16.22万吨、增长2.6%;烤烟种植面积26.72万亩、下降10.1%,产量4.03万吨、下降8.6%。全年出栏生猪723.66万头、下降0.3%,出栏牛27.15万头、增长3.4%,出栏羊95.61万头、增长2.1%。猪、牛、羊肉产量58.89万吨、增长1.9%,禽蛋产量5.69万吨、增长2.7%,水产品产量20.27万吨、增长3.9%。

全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0.11千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17千公顷;开工各类水利工程3.25万处,投入资金30亿元,完成水利工程土石方0.3亿立方米。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499.92亿元、比上年增长7.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7%。在规模以上工业中,非公有制企业增加值增长8.8%,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85.0%。高加工度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6.3%和25.9%。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工业增加值增长8.0%。按经济类型分,国有企业增长5.5%,集体企业下降9.8%, 股份制企业增长8.0%,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7.2%。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产品中,大米137.9万吨、增长24.5%;饲料65.6万吨、下降2.2%;水泥1242.5万吨、增长12.2%;生铁27.1万吨、增长122.1%;十种有色金属3.7万吨、下降41.3%;汽车2.2万辆、下降68.1%,发电量87.36亿千瓦时、增长24%。

全市规模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479.25亿元、增长8.8%;实现利润60.23亿元、增长29.0%,其中亏损企业亏损额2.21亿元、下降22.8%,亏损面3.2%、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工业产品销售率100.5%,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出口交货值52.1亿元、增长18.4%。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41.1%。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109.08亿元、比上年增长4.8%。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1.22亿元,增长36.3%。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200.92万平方米、增长3.4%。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559.25万平方米、增长0.6%。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9.5%。其中,民间投资增长21.3%。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投资增长1.1%,非国有投资增长17.3%。分投资方向看,民生投资增长10.5%,生态投资增长4.6%,基础设施投资增长7.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71.5%,工业技改投资增长39.6%。

全年施工项目个数比上年增长40.2%。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增长12.3%。本年投产项目个数增长55.5%。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18.8%。商品房销售面积713.12万平方米、增长10.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619.01万平方米、增长13.4%。商品房销售额315.02亿元,增长28.8%。其中,住宅销售额263.97亿元,增长38.5%。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81.89万平方米、下降7.2%。

五、国内贸易和物价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9.55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分经营地看,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597.8亿元、增长10.6%;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121.75亿元、增长8.3%。

限额以上法人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额217.9亿元、比上年增长16.9%。分商品类别看,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长23.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24.3%,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7.2%,家具类增长36.2%,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2%,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35.7%,汽车类增长13%。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5%。商品零售价格上涨1.4%。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3.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3.5%。

六、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额139.75亿元、比上年增长41.4%。其中,出口124.45亿元、增长44.2%;进口5.3亿元、下降2.7%。分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出口97.99亿元、增长62.1%;加工贸易出口26.42亿元、增长2.4%。出口商品中,鞋类14.34亿元、下降0.6%;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7.96亿元、增长22.8%;钢材出口3.79亿元、增长218.2%;箱包及类似容器3.25亿元、增长130.6%;灯具、照明装置及零件出口2.62亿元、增长25.1%。分产销国别(地区)看,出口香港30.65亿元、增长300.1%;出口美国21.48亿元、下降1.7%;出口东盟21亿元,增长36.3%;出口欧盟(28国)18.252亿元,增长22.8%。

全年新批外商投资项目15个,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2.1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1%。其中,第一产业1.58亿美元、增长2.3%;第二产业7.31亿美元、下降12.1%;第三产业3.24亿美元、增长237%。新批境内省外项目197个,实际到位境内省外资金314.84亿元、增长17.5%。其中,第一产业51.55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149.85亿元、增长23.1%;第三产业113.44亿元、增长18.31%。引进2亿元以上境内省外项目119个,增长25.3%;实际到位资金166.67亿元、增长20.5%。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客货运输换算周转量187.24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2.4%。货物周转量182.69亿吨公里、增长3.9%。其中,公路周转量180.8亿吨公里、增长3.9%;水运周转量1.89亿吨公里、增长0.1%。旅客周转量43.99亿人公里、下降11.9%。其中,公路周转量43.62亿人公里、下降12.0%;水运周转量0.37亿人公里、下降1.1%。

年末全市公路通车里程2.3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492公里。年末民用汽车保有量42.35万辆,增长17.5%;私人汽车保有量39.88万辆,增长14.8%;轿车保有量19.62万辆,增长19.6%。

全年邮政业务总量(2010年不变价)7.26亿元、比上年增长19.7%;电信业务总量(2015年不变价)136.99亿元、增长172.6%。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1.68万户、下降20.7%;移动电话用户397.13万户、增长11.2 %。年末互联网宽带用户101.44万户、增长28.4%。

全市国内游客5682.9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4.1%;入境游客6.01万人次、增长41.0%。旅游总收入484.64亿元、增长19.2%。其中,国内旅游收入483.56亿元、增长19.1%;国际旅游收入0.16亿美元、增长51.6%。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29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地方收入118.10亿元、增长8.0%。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79.95亿元、增长12.3%;非税收入38.15亿元、下降0.1%。上划中央“两税”35.42亿元、增长10.4%;上划中央所得税17.64亿元、增长8.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0.81亿元、增长6.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8亿元、增长7.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8亿元、增长12.4%;科学技术支出5.22亿元、增长24.0%;住房保障支出21.2亿元、下降8.9%。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268.3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0.9%。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572.26亿元、增长10.3%;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348.71亿元、下降16.3%。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353.53亿元、增长14.0%。其中,住户贷款余额737.81亿元、增长15.2%;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615.68亿元、增长12.5%。

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57.69亿元、比上年增长4.5%。其中,寿险保费收入38.33亿元、增长4.0%;健康险保费收入4.7亿元、增长87.3%;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0.81亿元、下降6.9%;财产险保费收入19.36亿元、增长5.6%。原保险赔付支出20.26亿元、增长13.6%。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1.63万人,普通高中毕业生2.78万人,初中学校毕业生6.94万人,普通小学毕业生8.76万人。在园幼儿21.75万人。各类民办学校1987所,在校学生31.7万人。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0.19亿元,资助中职学生1.85万人次;落实中职免学费资金1.32亿元,资助中职学生11.04万人次。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0.40亿元。

年末全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签订技术合同6044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281.7亿元。登记科技成果18项。专利申请量3605件、比上年增长28.3%。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1224件、增长18.6%。专利授权量1615件、增长29.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56.59亿元、增长21.3%。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有艺术表演团体660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2个,公共图书馆12个,博物馆、纪念馆6个。广播电台2座,电视台10座。有线电视用户5.7万户。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100%;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15%。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7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18个。出版期刊1种、报纸2种,期刊、报纸出版总印数分别为0.5万册、5.58万份。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5658个。其中,医院145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2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9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666个,村卫生室4508个。卫生技术人员3.22万人、比上年增长8.3%。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37万人,增长9.5%;注册护士1.29万人、增长7.3%。医院拥有床位2.86万张、增长9.9%;乡镇卫生院拥有床位0.97万张、增长9.2%。

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305万人,开展全民健身项目43项次。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行政村200个。全年获得7个世界冠军、22个亚洲冠军和84个全国冠军。全市共有体育馆8座,运动场436个,游泳池22个,各种训练房184个。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45.2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70.91万人,城镇化率49.69%,比上年末提高1.4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6.1万人,出生率11.19‰;死亡人口4.06万人,死亡率7.45‰;人口自然增长率3.74‰。

全年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3元、比上年增长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70元、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24元、增长9.3%。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06:1缩小为2.04:1。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406元、比上年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445元、增长10.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519元、增长8.4%。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0.8%,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2.3%。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6.63万人。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7.75万人,比上年末增长6.2%。其中,参保职工36.92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20.8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31.1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34.1万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人数0.33万人。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4.63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亿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10.77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18亿元。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4088张,收养各类人员1347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46个,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2796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5.3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1.59亿元。圆满完成19件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其中,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35万户,城镇棚户区改造2.36万套,黑臭水体整治14个。

十二、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市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重为100%。

初步核算,全年全市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92.42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0.3%。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64.05万吨标准煤、增长15.3%。

全市全年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38起,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45人。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人数0.02人。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含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175起;道路交通死亡率1.03人/万辆。

 

注:

1、本公报所列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对2013—2017年粮食产量数据,2017年部分农作物种植面积及产量、畜禽渔业生产相关数据进行修正。计算2018年比上年增减情况以修正后的数据为基数。

4、由于统计制度规定的口径调整、统计执法、剔除重复数据、企业改革剥离等因素,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指标增速及变化按可比口径计算。

5、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对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的基期总量数据进行了核实调整。故本公报中全省2018年消费总量数据,与2017年同期实际公布数据不可比。具体指标包括: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上法人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额等。

6、根据有关规定,对外贸易采用人民币计价。

7、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8、2014年起,指标由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非统计直接口径的数据均来自市直相关部门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