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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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南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稳增长,凝心聚力促发展,全县经济平稳增长,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生产总值314.6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2.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74.52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63.24亿元,下降6.9%,其中工业增加值45.23亿元,下降9.4%;第三产业增加值176.87亿元,增长6.0%。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23.7%、20.1%、56.2%,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9、-1.9、3.0个百分点,贡献率分别为47.0%、-94.9%、147.9%。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8359元,比上年增长2.1%。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54.67万人。全县常住人口110.75万人,比上年末下降0.35%,其中,城镇常住人口61.4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5.44%。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8.43亿元,比上年增长4.3%。其中,农业产值61.52亿元,增长4.3%;林业产值8.87亿元,增长5.2%;畜牧业产值25.93亿元,增长4.7%;渔业产值22.86亿元,增长3.0%;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9.25亿元,增长3.7%。

全年粮食总产量34.64万吨,比上年增产0.01%;水果产量31.23万吨,增长8.9%;生猪出栏73.86万头,增长5.2%;出栏家禽1751.12万羽,增长3.7%;肉类总产量9.2万吨,增长4.2%;水产品产量9.19万吨,增长13.1%。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45.23亿元,比上年下降9.4%,下拉GDP增速2.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167家,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下降27.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14.4%。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加值下降15.5%,重工业增加值下降14.1%。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增长15.6%,股份制企业下降22.9%,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下降3.5%,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下降48.2%。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下降75.9%,制造业下降9.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8.3%。从主要行业看,纺织业增加值增长55.5%,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增长2.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47.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5.9%,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降34.1%,农副食品加工业下降8.1%。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18.05亿元,比上年增长5.0%。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下降9.2%,其中,民间投资下降26.6%,工业投资下降37.3%,工业技改投资下降57.5%,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8.5%,水利设施投资增长1.3%,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下降14.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20.8%;第二产业投资下降37.6%;第三产业投资增长4.2%。分项目看,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投资增长1.8%,500-5000万元项目投资下降60.6%,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9.6%。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46.16万平方米,下降15.9%。

五、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4.39亿元,比上年增长3.3%。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8亿元,增长3.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39亿元,增长2.9%。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20.31亿元,增长8.9%;商品零售54.09亿元,增长1.4%。

从批零住餐四大行业情况看,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00.8%,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8.3%,住宿业营业额增长20.9%,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5.2%。

 

六、财政和金融

全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73亿元,比上年下降1.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6.7亿元,比上年下降6.0%。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509.6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2%;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454.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5%。

七、交通运输和邮电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7%,拉动GDP增长0.1个百分点。公路水路客货运周转量308.25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1.1%,其中水路客货运周转量280.49亿吨公里,增长13.5%;公路客货运周转量27.76亿吨公里,下降8.3%。1-11月邮政业务总量2.2亿元,同比增长17.2%;电信业务总量6.9亿元,增长15.7%。

八、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441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160元,增长4.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38元,增长6.4%。

全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7万人(含退休人数),比上年末增加3751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5.16万人,比上年增加3.31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7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19.7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56万人。年末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883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5.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6.51万人。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有公办中小学学校(含教学点)460所,在校学生21.29万人。全县有公办高中7所,在校生2.24万人;公办初中37所,在校生6.64万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在校学生3480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13人;有公办小学208所,在校学生10.24万人;小学教学点206所,在校学生1.82万人。全县有公办幼儿园110所(不含附设幼儿班),在园幼儿2.32万人。全县现有公办教师1.45万人,退休教师5809人。全年全县有民办中小学16所,在校学生1.01万人,教师753人。民办幼儿园235所,在园幼儿2.28万人,教师2623人;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在校学生322人,教师30人。

全年授权专利44件,其中发明专利4件,实用新型专利21件,外观设计专利19件,完成有效发明专利任务169件,完成科技成果转化20项。

十、文化旅游和体育

年末共有办理营业演出许可证的艺术表演团体27个,博物馆1个,有线电视用户5.742万户,其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5.742万户。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2%,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21%。公共图书馆总藏量192.15千册,剧场、影剧院1个,体育场馆5789个。

十一、卫生和社会服务

年末共有县级公立医院3个,乡镇卫生院2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妇幼保健院1个、皮肤病性病防治站1个。民营医院19个。全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7245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563人、注册护士3152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294张,其中:医院4735张,乡镇卫生院2404张,妇幼保健院155张。年末全县各类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机构34个,社会服务床位2375张,养老从业人员247人。

十二、城市建设和环境

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约274万平方米,城市道路长度约108公里;雨水管道长度约180公里;自来水供水总量3187.54万吨,城市用水人口21.74万人;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3736万吨,使用液化气人口18.65万人;天然气供应总量296万立方米,使用天然气人口3.09万人。城市绿地面积1015.66公顷,公园绿地面积214.23公顷;公园面积234.7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129.63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8.55%;生活垃圾清运量18.74万吨。处理厂污水集中处理率99.1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生产电力消费比上年增长1.1%;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源消耗比上年下降0.1%。

全年平均气温为22.7℃,比上年高0.6℃,年降雨量1283.1毫米。

 

 

注释:

1.本公报中2023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全县总人口为公安局户籍人口数,常住人口为2023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指在平南县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户口在平南县、外出平南县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口。

4.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医疗保障局;户籍总人口数据来自平南县公安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贵港市分行;教育数据来自平南县教育局;文化旅游体育数据来自平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卫生数据来自平南县卫生健康局;社会服务数据来自平南县民政局;专利数据来自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数据来自平南县科学技术局;平均气温、降雨量数据来自平南县气象局;城市建设数据来自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数据均来自贵港市统计局反馈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