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平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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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全县上下在平南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和贵港市决策部署,沉着应对风险,坚持高质量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县各行各业呈现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289.45亿元,比上年增长6.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65.4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83.09亿元,增长4.0%,其中工业增加值71.22亿元,增长4.3%;第三产业增加值140.96亿元,增长8.6%。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22.6%、28.7%、48.7%,分别拉动经济增长1.1、1.2、4.0个百分点,贡献率分别为17.34%、19.62%、63.04%。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5087元,比上年增长10.7%。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55.17万人;常住人口110.57万人,城镇常住人口58.52万人,城镇化率52.9%。

二、农业

2020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2.33亿元,比上年增长4.9%。其中,农业产值58.57亿元,增长6.5%;林业产值5.89亿元,增长6.4%;畜牧业产值24.48亿元,增长3.3%;渔业产值15.16亿元,增长1.6%;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8.23亿元,增长5.0%。

全年全县粮食总产量34万吨,比上年增产1.9%;水果产量21.5万吨,增长16.9%;生猪出栏50.93万头,下降25.5%;出栏家禽1863.2万羽,增长20.0%;肉类总产量7.4万吨,下降8.6%;水产品产量7.6万吨,增长2.3%。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县工业增加值71.22亿元,比上年增长4.3%,拉动经济增长1.2个百分点。全年全县1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3.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7%。

在规模以上工业中,轻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8.5%,重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7%。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同比下降87.1%,股份制企业同比下降2.5%,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同比增长36.5%,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下降48.3%。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比上年下降27.6%,制造业增长3.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9%。从主要行业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医药制造业等行业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8%,占全县规上工业增加值的75.8%,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8个百分点。

全年全县建筑业增加值11.90亿元,比上年增长2.0%。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151.95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民间投资下降6.3%,非公有制投资下降8.6%,工业投资下降3.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下降34.9%;第二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0%;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7.6%。分项目看,项目投资增长4.5%,其中: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完成投资增长34.2%,500-5000项目完成投资下降20.7%;房地产投资下降7.1%。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03.45万平方米,增长7.6%。

五、内外贸易

全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57亿元,比上年下降0.2%。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6.36亿元,下降0.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7.21亿元,下降0.4%。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2.31亿元,下降20.6%;商品零售61.26亿元,增长0.8%。

从批零住餐四大行业情况看,批发业商品销售额比上年增长9.1%,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2.3%,住宿业营业额下降10.4%,餐饮业营业额下降4.1%。

 

六、财政和金融

全年全县财政收入23.79亿元,比上年增长10.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9亿元,增长16.5%;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3.24亿元,增长3.9%,其中民生支出63.46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6.6%,增长4.2%。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57.66亿元,同比增长13.8%,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280.64亿元,同比增长23.8%。

七、交通运输和邮电

全年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比上年下降8.9%。全县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周转量216.39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8.4%;其中水路客货运周转量191.28亿吨公里,增长9.5%;公路客货运周转量25.11亿吨公里,增长0.4%。1-11月邮电业务总量60.88亿元,比上年增长34.7%,其中邮政业务总量1.61亿元,增长14.8%,电信业务总量59.27亿元,增长35.2%。

八、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96元,比上年增长6.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46元,增长3.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48元,增长8.5%。

 全年全县全部非私营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1730元,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7576元。

全年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0510人(含退休人数),比上年末增加4305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30791人,比上年增加312058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6188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13501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2336人。年末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141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9421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35980人。全年全县共有68854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全县有公办中小学学校(含教学点)251所,在校生210255人(含特教);全县有公办小学205所(不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00686人;教学点313所,在校学生25490人。全县有公办初中37所(不含高中附设初中班),在校生56560‍人;公办高中7所,在校生23594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在校生3814人;公办幼儿园98所(不含附设幼儿班),在园幼儿27448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11人。全县现有公办教师18797人,在岗教师13260人,退休教师5537人。全年全县有民办中小学18所,在校学生11665人,教师830人。民办幼儿园291所,在园幼儿27370人,教师2941人。

全年全县申请专利648件,其中,发明专利56件,实用新型专利242件,外观设计专利350件。授权专利523件,其中发明专利25件,实用新型专利175件,外观设计专利323件,完成有效发明专利任务137件,完成科技成果转化4项。

十、文化旅游和体育

年末全县共有办理营业演出许可证的艺术表演团体54个,博物馆 1 个,有线电视用户6.27万户,其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4.13万户。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 98.2%,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 99%。公共图书馆总藏量173千册,剧场、影剧院 1个,体育场馆1 个。

十一、卫生和社会服务

年末全县共有县级公立医院3个,乡镇卫生院22 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妇幼保健院 1个、皮肤病性病防治站1个;民营医院13个。全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6345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245人,注册护士2574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632张,其中:医院3710张,乡镇卫生院1767张,妇幼保健院155张。年末全县各类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机构77个,社会服务床位8230张,养老人员862人,收留抚养和救助各类人员162人。  

十二、城市建设和环境

全年全县城市现状建设用地面积28平方公里,其中居住用地面积8.35平方公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7 平方公里,工业用地面积 8.22平方公里,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55平方公里,绿地与广场用地3.26平方公里。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约263万平方米,城市道路长度约202公里;排水管道长度约164公里;自来水供水总量2421.01万吨,城市用水人口26.64万人;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0.455万吨,使用液化气人口23.68万人;天然气供应总量159.21万立方米,使用天然气人口2.96万人。城市绿地面积1000.07公顷,公园绿地面积214.23公顷;公园面积234.7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111.54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7.94%;生活垃圾清运量18.521万吨。处理厂污水集中处理率99.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

全年全县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2.9%。规模以上工业生产电力消费下降2.5%;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源消耗下降1.6%。

全年全县平均气温为22.6℃,比上年高0.3℃,年降雨量1432毫米。

注释:

1.本公报中2020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及有关制度规定,对2016-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的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3.全县总人口为公安局户籍人口数,常住人口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指在平南县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户口在平南县、外出平南县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口。

4.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5.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及有关制度规定,对2016-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进行了修订。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医疗保障局;户籍总人口数据来自平南县公安局;财政数据来自平南县财政局;城乡居民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平南调查队;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平南县支行;交通运输数据来自平南县交通运输局;教育数据来自平南县教育局;文化旅游体育数据来自平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卫生数据来自平南县卫生健康局;社会服务数据来自平南县民政局;专利数据来自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数据来自平南县科学技术局;平均气温、降雨量数据来自平南县气象局;城市建设数据来自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数据均来自贵港市统计局反馈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