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
经济总量稳步增长。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显示,2023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651.16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3.24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00.36亿元,下降0.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507.56亿元,增长7.1%。
2023年全区生产总值总量及增速
市场主体扩容增质。年末实有市场主体14.8万户,其中:企业5.29万户,个体工商户9.42万户。全年新发展市场主体22378户,其中:企业7716户,个体工商户14610户,农民合作社52户。
脱贫成果巩固有力。截至2023年底,东港区有脱贫享受政策户2837户、4821人,监测帮扶对象41户、101人,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16975元。整合衔接资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产业项目年内实现项目收益1397万元,带动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大力实施金融帮扶,深入开展“齐鲁富民贷”和小额信贷等金融帮扶,累计推荐办理贷款16385万元。实施就业帮扶,发放“雨露计划”补助40.5万元,利用产业项目收益开发公益性岗位带动556名脱贫人口就业。
人口规模保持稳定。全区年末户籍人口为71.96万人,常住人口达到83.52万人。出生3497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6‰。
二、农林牧渔业
农业生产平稳有序。东港区行政区(含开发区、高新区、山海天,下同)粮食播种31.85万亩,单产441.61公斤,总产14.06万吨。夏粮(小麦)播种面积11.24万亩,单产421.47斤,总产4.74万吨。秋粮播种面积20.61万亩,单产452.59公斤,总产9.33万吨。东港区行政区生猪存栏18.11万头,出栏26.76万头;家禽存栏636.86万只,出栏1769.78万只。
全区水产品总产量9.7万吨,其中海洋捕捞3.9万吨,海水养殖5.5万吨,淡水产量0.31万吨。海水养殖面积6600公顷,淡水养殖面积298公顷。现有渔船584艘、3.72万千瓦。现有水产品加工企业70家,水产品加工总量11.9万吨。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1.29亿元,其中:农业产值18.57亿元,林业产值1.3亿元,牧业产值15.69亿元,渔业产值38.36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7.37亿元。
全区主要农牧产品产量
乡村振兴接续发力。全区累计创建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8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36家;国家级水产良种场1家、省级水产原良种场6家,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2家、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1家,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场6家、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5家,国家级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4家,省级生态农场2家。2023年被列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2023年新发展家庭农场86家,总数达425家。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863家。新增种植业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产品3个,总数达到158个。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日照花生”2个。东港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被认定为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日照市东港区凤嵿露家庭农场“凤嵿露”绿茶等7个产品获评日照市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1个(陈疃镇),省级农业产业强镇1个(南湖镇);后村镇汉家皋陆三村等9个村被评为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稼沃(日照)生态农业蓝莓产业化联合体被评为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农业生产条件稳步改善。农业机械总动力44.3万千瓦,农用拖拉机2.06万台,各类配套机具8.9万台套,被评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全区列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共6项,其中列入省重点项目的傅疃河地下水库项目获得“2023年山东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优质结构工程)”。东港区整合各级资金,对农村河道、水库实施“区划+流域”专业化河湖管护,全区67座中小型水库、橡胶坝、3级以上堤防管护水平大幅提高,保障了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实施6个村村内管网改造、13个村规模化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和智慧水务建设。实施产业扶持、美丽移民村建设等32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承压运行。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76.2亿元,下降1.9%。增加值增长4.5%。分行业看:农副食品加工业增加值增长0.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加值下降22.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加值下降15.1%,通用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9.5%。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5亿元,下降7.2%;实现工业利润-0.29亿元;实现利税0.69亿元,下降81.4%。工业产销衔接良好,产品销售率达到96.9%。
四、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其中: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259个,增长5.5%;房地产投资项目89个,累计完成投资105.3亿元,下降1.9%。建安投资完成143.4亿元,下降8.2%。“四新”投资下降15.6%,工业技改投资下降6.4%,民间投资下降10.1%,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2.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68.3%,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1%,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5%,三次产业投资比为1.2:13.6:85.2。
五、消费贸易
消费市场回升向好。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3.59亿元,增长9%。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78.59亿元,增长11.4%。按消费形态分,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实现74.27亿元,增长11.4%;住宿餐饮业实现4.32亿元,增长12.3%。分行业来看:中西药品类实现零售额8.55亿元,增长39.2%;汽车类实现零售额7.43亿元,增长40.7%;石油及制品类实现零售额26.29亿元,增长17.9%;大型商超实现零售额29亿元,下降3.9%。
六、服务业
服务业加快复苏。全区服务业实现增加值507.56亿元,比上年增长7.1%,拉动GDP增长5.5个百分点。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2.71亿元,增长8%。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营业收入124.03亿元,下降1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50.51亿元,增长140.6%;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9.88亿元,增长2.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0.38亿元,增长3.8%。
交通运输业恢复常态。全区新改建“四好农村路”30公里,实施路面状况改善工程任务20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00公里,改造危桥1座。区域内城乡公交直达和途经线路65条,区内运行城乡公交车辆46辆,通公交车总里程达到760.7公里,日运行25条线路374个班次,线网长度294.4公里,2023年运营里程408.48万公里,全年运送乘客124.42万人次。全区新增运输企业12家,累计达到318家,运输车辆7384台。
七、社会事业
科技创新成果丰硕。全区68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首次认定企业46家,数量居全市第一。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55家,同比增长51.8%。3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实现高新技术产值28.35亿元,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为37.21%,比上年提高了0.43个百分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通过科技部验收,新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众创空间3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众创空间2家、重点实验室2家。202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总量6.52亿元,研发经费(R&D)占GDP比重为1.07%。全区新增注册商标申请2864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8920件;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76件,占全市新授权总量的29%;有效发明专利998件,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305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9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3.64件。
教育事业稳步推进。全区现有幼儿园212所,在校生数29643人。小学37所,招生19456人,毕业生9029人,在校生7674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19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4所),招生9781人,毕业生8889人,在校生28379人,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小学、初中人数含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94人,全区特殊教育学生数354人。中等职业学校2处,招生1580人,毕业生1494人,在校生3750人。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基地1处。
文化产业多点开花。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450场次,放映农村电影5364场。新建城市书房3处、总数达18处;新建农家书屋5家、总数285家。区图书馆创建为国家一级馆,樱花园馆、海曲公园馆被评选为全省最美城市书房。涛雒镇小海村入选全国“四季村晚”春季村晚示范展示点。日照农民画项目入围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高质量发展机会清单。日照农民画、西湖舞龙灯、影雕石雕被公布为全省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涛雒镇下元一村评选为第三批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举办东港区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赛事活动15项,社区运动会45场,全年共计开展各类赛事活动1300余场。区、镇、村三级体育组织建设率达100%,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数量15个。开展“体育惠民 乐享港城”全民健身项目公益培训活动10次,培训人数近2000人。举办东港区竞技和青少年赛事活动12项,开展“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约300余场;在9所学校新建“青少年脊柱侧弯与视力健康小屋”10处,对约1.4万中小学生进行脊柱侧弯筛查,被评为“山东省体卫融合年度优秀试点项目”;参加省级以上赛事8项,共取得金牌24枚、银牌11枚、铜牌11枚,参加市级联赛、锦标赛金牌数、奖牌数列各区县首位。体育产业扎实推进,日照奥林匹克水上运动小镇入选“中国体育旅游十佳景区”,香河体育公园获评“山东最美网红体育场馆”,安泰网球公园荣获山东省五星级体育服务综合体。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额达1.6亿元,体彩销售网点达77家。
卫生健康服务提质增效。全区现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6处,其中:二级综合医院1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4处和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322处。全区创建国家卫生镇(含进入评审程序)已达100%,现有国家卫生镇1个,省级卫生镇9个,省级卫生单位78个、省级卫生村425个。全区医疗机构现有干部职工2182人,区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现有登记注册执业(助理)医师2352人,执业护士2680人,编制床位数1998张。创建“山东省中医药文化角”1处、“山东省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1处、山东省名中医1人、山东省基层名中医2人。
八、建设环境
精致城市多向推动。加快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扎实推进城区裸露土地碳汇工程,实施小卜家庵子“碳汇”工程,绿化面积4700㎡。建成公园绿地2处、“书香长廊”9处,新增绿地1.2万平方米。完成兖州路、昭阳路等6条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对学苑路、艳阳路等4条人行道进行改造提升。新建公厕10座,提升公厕30余座,上线“东港智慧公厕”小程序,解决市民“寻厕难”问题。完成城镇燃气安全惠民项目,为22.1万户居民用户免费更换金属波纹管。2023年共开工建设市政道路22条,共计8.3公里,完成主路面通车5.9公里,已建设完成文化小区西侧路、正海路、德胜路等17条道路建设(主路面沥青完成)。截至2023年,丽阳路、华阳路、福海路等道路已竣工通车,“五纵四横”路网体系基本形成。海曲广场、文化公园地上景观已开放,海曲图书档案馆、海曲阁已投入使用。
环境质量稳定向好。我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为29微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分别列全市第1位、2位。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0.3%,列全市第2位。重点河流、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区内土壤和固废管理总体稳定,未发生土壤污染事故,建设用地、耕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连续九年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
生态保护精准发力。全区近岸海域水质不断提升,完成724个入海排污口、10处农村环境整治。坚定不移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成功创建为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
九、财政金融
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全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51亿元,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39.1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6%。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6亿元,增长25.2%。
金融行业稳健发展。全区各项存款余额1824.32亿元,同比增长7.2%;各项贷款余额1786.95亿元,同比增长13%。全区保险机构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5.37亿元,同比增长2.4%;赔款及给付13.35亿元,同比增长42.1%;累计承担社会风险75614.02亿元,同比增长91.6%。
资本市场固本强基。全区上市后备企业扩展到35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实现股权融资300万元。全区挂牌企业累计达到110家,其中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四板挂牌企业108家。
十、民生保障
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218元,比全市高5974元,增长5.5%,比全市高0.1个百分点。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24062元,增长5.3%。
社会保障多层次推进。全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9.41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3.89万,工伤保险人数参保15.43万。社保基金全年征缴收入20.61亿元,按时足额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21.87亿元。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改革,实行档案审核前置,共核准退休2628人。深化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规范工伤认定程序,全年认定工伤566起。
医疗保障质效提升。全区参保人数65.8万人,其中居民51.5万人,职工14.3万人。2023年经东港区医保经办机构支出医保基金7.01亿元。全区2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普通门诊省内及跨省联网结算,日照市中心医院等15家实现门诊慢特病省内联网结算,4家实现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全区设立医保工作站19处、医保工作点100个。
社会救助多元协同。全区现有19处养老机构,其中:敬老院7处,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服务机构12处。养老机构总床位249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631张。建成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2处,长者食堂22处,农村幸福院224处。全年共为6159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567.11万元。新增城乡低保对象948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19元,保障人数787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49元,保障人数9970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22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012元。照料护理标准全自理每人每月363元,半失能每人每月545元,失能每人每月1090元。
注:
1、本公报数字主要是年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业企业。
6、规模以上服务业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