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奉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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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统计局

2023年2月28日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奉化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顶住压力迎难而上,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市场价格基本平稳,民生保障有力有效,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全区经济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一、综 合

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07.2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2.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5.98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547.37亿元,增长1.0%;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23.93亿元,增长4.5%。三次产业之比为4.0:60.3:35.7,对GDP增长贡献率分别为6.7%、24.5%和68.8%。

图1:历年地区生产总值(GDP)及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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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支。全年我区完成财政总收入107.15亿元,比上年减少10.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30亿元,减少6.6%,占GDP收入比重7.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32亿元,增长13.7%,其中民生支出80.2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7%。

就业和再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9万人,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9216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45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84%。以区人才市场为牵引,在江口、滨海、方桥、溪口等企业聚集区域建成零工市场4家,全年为4.5万人次劳动者、7000余家次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服务。

市场价格。宁波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上涨2.3%,涨幅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3.1%,衣着价格下降0.3%,居住价格上涨0.4%,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0%,交通通信价格上涨5.8%,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2.2%,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8%,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5%。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2.9%,鲜果价格上涨15.7%,鲜菜价格上涨0.9%,猪肉价格下降6.0%。

二、农业和农村

农业生产。全年我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0.73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4.2%,其中农业增长0.2%,林业增长12.3%,畜牧业减少1.6%,渔业增长8.2%。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7.44亿元,增长4.0%。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5.65万亩,粮食产量6.42万吨。成功引进15个优质小麦品种、8个高产早稻品种、23个优质、高产、食味佳的晚稻品种,育成推广新品种3个,示范推广面积1.75万亩,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9个,建设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1个,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6%。累计推广配方肥4174.6吨,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0.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5%,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9%以上。

新农村建设。我区获评“2022年度全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工作优胜县”、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成功创建“2022年度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1个、“2022年度浙江省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5个、“2022年度浙江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村”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个、省级善治(示范)村36个。新建成清廉村居示范村14个。

水利建设。全年水利建设完成投资19.71亿元。葛岙水库工程、甬江防洪工程东江剡江奉化段堤防整治(二期)工程基本完工,倪家碶河整治工程完工验收。完成8座水库除险加固,23座山塘整治,中小河流治理4.5公里,河湖库塘清淤20万方。剡江(溪口橡胶坝——萧王庙橡胶坝)、降渚溪、东江(后张闸——三江口)成功创建省级美丽河湖。完成水土流失治理2平方公里。开展农村饮用水数字化建设,完成27座千人以下农村水站的二期项目,更新改造农水供水管网121.2公里。开展“农业灌溉工程更新升级行动”,完成34座机埠泵站、2座堰坝水闸升级改造。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492.85亿元,比上年增长0.2%。规上工业中32个工业行业大类有10个行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行业增长覆盖率31.3%;实现规上工业出口交货值163.04亿元,同比下降5.0%,工业新产品产值率21.8%;新兴动能加速壮大,规上工业时尚产业、高技术制造业、新材料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7.5%、5.2%、3.6%;规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67.22亿元,同比增长0.8%,营业收入利润率为6.1%。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上亿元企业达到156家。

建筑业。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54.62亿元,比上年增长7.9%。全区资质以上建筑企业118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61.53亿元,比上年增长17.6%。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49.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7.1%。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城市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3.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下降59.3%,第二产业增长30.8%,第三产业增长11.9%。项目投资增长24.4%,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0.0%;完成房地产投资259.72亿,增长7.0%。民间投资增长7.5%,建安工程投资增长9.9%。商品房销售面积117.86万平方米,下降19.3%;二手住房成交3097套,成交面积33.82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30.3%。

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成功入选2022年全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重点建设县(市、区)名单。明山剡水风貌样板区成功入选2022年度省城乡风貌样板区名单。金钟、南溪创成省级未来社区。加速村镇风貌新蝶变,圆满完成第一轮美丽城镇建设三年任务,江口、裘村获评2022年度美丽城镇建设省级样板;启动裘村吴江村申报中国传统村落工作。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深化扩面,实施了新浦小区、朝阳花园等4个老旧小区改造。规范提升物业管理,73个物业小区完成业委会成立、换届等事宜。积极打造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已实现城乡垃圾分类100%覆盖,城镇生活垃圾总量下降1%,分类处理率82%,回收利用率70%,新创15个省级示范小区。全区厨余垃圾已实现“公交化”全覆盖收运处置,年处理量达5.14万吨;其他垃圾已开通7条收运线路共计收运148个小区。实施市政设施整改,全年养护绿地面积177公顷,新增绿地32.57公顷。全年累计清淤疏通管网572公里、排查管网231公里。

五、交通运输业

交通投资。全年完成交通投资20.1亿元,同比下降5%。沿海旅游观光线(松岙段)、大堰镇程家至东山、尚田街道方门至梅山、阳湖东路等9.34公里农村公路顺利建成,G228国道(东环线至方门段、下陈至宁海交界段)、S214甬临线(老波导至罗蒙段)、S309江拔线(溪口西至沙堤段)、奉钱线(高速出口至西坞段)、奉溪线、石溪线(新建至湖山段)、大沙线(公园北路至沙堤段)等54.2公里重要道路完成改造提升。年末,全区公路总里程1386.70公里,其中国道87.20公里,省道73.78公里,县道459.16公里,乡道378.25公里,村道388.31公里,路网密度达到109.36公里/平方公里。

交通运输。完成营业性公路客运量29.91万人次,同比下降58.7%,旅客周转量3063.7万人公里,同比下降40%;完成公交输送旅客1902.7万人次,下降22.4%;货运量3531万吨,同比下降11.6%;完成货运周转量49.89亿吨公里,同比下降12%;完成水上货物运输量691万吨,货物周转量112.85亿吨公里,同比增长22.3%和增长10.7%。

公共交通。公共交通线网不断优化,优化调整5条公交线路,发展“公交+”模式,先后开通10条专线,解决部分市民和特殊群体的通勤问题,缓解高峰期交通压力。打造我区首条客货邮专线,打通乡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年末,全区共有营运公交车834辆,公交线路总长度2525.5公里,公交输送旅客1902.9万人次,下降22.4%。

六、贸易和旅游业

贸易业。全年实现商品销售总额比去年增长24.6%,其中限上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38.4%。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0.66亿元,增长5.3%;累计发放惠民消费券398.6万余张,补贴金额4082万元,惠及53万以上人次;先后开展3期“潮起县江”数币消费新体验活动,累计发放数字人民币150万元,4万余人次参与。

对外贸易、合作。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286.7亿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对其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进出口总额46亿元,增长21.6%,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105.9%。实现跨境电商出口额48.2亿元,同比增长23%。全年实际利用外资达1.20亿美元,同比下降9.1%。

旅游业。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493.67万人次,同比增长3.2%,实现旅游总收入70.3亿元,同比下降2.3%。全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2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5个。浙江宁波湾省级旅游度假区获省政府批复设立。4A级景区城实践案例获评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2021年度最佳案例奖,雪窦山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被省文化和旅游厅纳入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名单。新增市级民宿集聚区3个;成立民宿经济促进会,推动民俗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七、金融和证券

金融业。年末全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152.44亿元,比年初增加99.61亿元,同比增长9.5%;各项贷款余额1377.25亿元,比年初增加198.27亿元,同比增长16.8%。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64亿元,不良贷款率0.34%,比年初下降0.04个百分点。

保险业。全年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14.81亿元,同比增长2.4%;其中财产险业务收入7.14亿元,同比增长3.5%;人身险业务收入7.67亿元,同比增长1.4%。

证券业。全年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成交总额2564.49亿元,同比增长21.9%。年末全区7家证券营业部。

八、科技、教育、人才

科技创新。全区新立项实施宁波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6项。全年申请专利1842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888件;授权专利3332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346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450件。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4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56家,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3家,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6家,新增省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市科技孵化器1家、市级众创空间3家;累计省级企业研究院达9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达51家,宁波市级企业研究院达11家,宁波市级工程(技术)中心达146家,区级工程(技术)中心达286家。全年62家“小而美”苗子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24.6亿元,同比增长21.2%。

教育事业。全区现有中小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51所、幼儿园72所。在校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55528名、幼儿园在园幼儿14448名,其中普通高中学生6623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4039名、初中学生13845名、小学学生30949名、特殊教育学校学生72名。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3826名、幼儿园专任教师1176名,其中普通高中669名、中等职业学校325名、初中1091名、小学1717名、特殊教育学校24名。全区学龄儿童入学率、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均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9.89%,基本实现了普及十五年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小学生均占地面积22.50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9.91平方米,每百生拥有计算机24台;初中生均占地面积48.98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21.06平方米,每百生拥有计算机38台;普高生均占地面积69.33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36.46平方米,每百生拥有计算机48台;中职生均占地面积33.09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25.23平方米,每百生拥有计算机39台。

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全年新增各类人才2.1万人,其中博士64人、硕士551人。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全国选才”系列招聘活动,新引进大学生10932人。全面启动新时代奉化工匠培育工程,开展技能培训32694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7018人。新建博士后工作站6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8人。

九、文化、卫生、体育

文化建设。持续打响博物馆全国十大精品展览金名片,3个常设展和3个主题馆共接待观众22.8万人次;开展各类社教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参与人数达2.2万人次。“山海交响——奉化历史文明展”荣获第十九届(2021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新时代博物馆百大陈列展览精品”,被省人民政府评为“文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奉化区文化馆获评国家一级馆。全年共计开展文化惠民活动1088场,服务群众28.14万余人次。新增图书3.50万册,读者借还96.87万余次,借还人次11.71万余次,送书下乡6.45万册。“奉化艺韵”传统工艺工作站被评为省级传统工艺工作站(创建)名单,荣昌祥进入省级非遗工坊(创建)名单,雪窦山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被省文化和旅游厅纳入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名单。

卫生事业。全区有医疗卫生机构484家,核定床位2806张,卫生技术人员484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022人,注册护士2099人。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全覆盖,实现国卫镇创建全覆盖、省卫村全覆盖、市卫村全覆盖。4家公立医院37个学科分别与上海、杭州、宁波等地10家三甲医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区域就诊率99.4%,基层就诊率达到67.3%。全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报告发病率190.48/10万,同比下降13.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互联网医院建设,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已实现全省范围内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精准互认率79.5%。全区累计接种新冠疫苗39.57万剂次。开展各类健康巡讲1773场次,受教人群4.5万人。全区共有各类托育服务机构48家,提供托位2056个,其中普惠托位1606个,占比78.1%,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达到3.52个。

体育事业。积极打造奉化IP品牌赛事,成功举办第三届海峡两岸体育舞蹈公开赛、“两岸共跑212”、宁波湾全民龙舟精英赛、天妃湖首届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第三届海峡两岸体育舞蹈公开赛等赛事活动100余场,商量岗获评浙江省十大户外露营基地。组织开展我区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超过10万人次参与到各级各类赛事活动中,我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30.6%(不含学生)。促进北京奥体中心经济公司与区体育中心运维项目合作。我区街舞列入省队区办项目,街舞选手曾莹莹参加街舞世界锦标赛,吉事街舞俱乐部获评“2018-2021”年度浙江省群众体育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十、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规模。年末,全区共有8个街道、4个镇、39个社区、10个居民区、283个行政村。年末全区户籍人口476570人,比上年减少1292人,其中城镇人口222905人。全年出生人口2122人,出生率4.45‰;死亡人口3798人,死亡率7.97‰;人口自然增长率-3.52‰。

居民收支。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462元,比上年增长5.6%。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7490元,增长4.6%;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41007元,增长6.6%。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1.68:1缩小到1.65:1。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7896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649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5%、7.3%。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9.8%、34.8%。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7.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1.4平方米。

图2:历年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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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稳步推动社保提质扩面。年末,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310461人、275225人、165358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人数分别为107256人和48664人。全区养老保险户籍参保率为99.3%。

民生保障。年末,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总数为5922户8000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005元提高到1181元,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9045.57万元。特困供养人员249人,从1709元/月提高到2008元/月,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825.91万元;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424.17万元,共临时救助2939人次;累计发放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990.5万元。为17354名我区户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208万元。全年养老机构现有床位5059张,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达29.9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机构334家,其中5A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3家、3A级57家。新建成标准化老年食堂20个,全区建成实体化助餐服务点96个,实际用餐人数达5000余人。

慈善事业。全年慈善机构募集善款3114万元,救助支出3545万元。区慈善机构累计募集已达46367万元,累计救助支出40579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社会安全

生态建设。全年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2.9%,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地表水环境功能达标率达到100%,15个县控以上断面地表水优良率达到100%。成功创建省级三星级“无废城市”,马头村、大埠村、畈头村和金峨村成为全省第二批低(零)碳试点创建单位。环境投诉量连续八年稳步下降,“1+X”环境监管模式服务企业1220家次。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排查入库问题80个。全社会用电量47.20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1%,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8.10亿千瓦时,增长22.5%。

平安建设。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6人,同比持平;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圆满收官,731项工作任务和48个工作目标全部超前完成。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清单主动报送的19个市级问题、1个省级问题整改率实现100%。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对318名护林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台风“梅花”防御应对复盘评估报告,完成21类43项的全面整改提升清单任务。进一步深化安全宣传教育,累计组织开展能比武、知识竞赛、企业联动互访等活动29场,参与2000余人次,向企业、村(社)内的群众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和安全宣传物品1.5万余份,全年产业工人培训约3.1万人次。新建2个安全生产(消防)宣教体验馆。

全年完成食品定量检测3473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73批次。药品监督抽样230批次,检验均为合格,全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88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17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16例。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规案件1639件,其中药械化领域案件97件、食品领域案件1162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件。举报投诉中心和消保委共受理举报投诉3796件。全区信访总量(不含来电)为3212件人次(含上级登记954件人次),同比上升1.9%;其中来信224件(含上级登记181件),网上信访2264件,四级走访共218批/724人次,同比批次及人次分别上升21.8%和0.6%。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受理群众来电、网上投诉共174328件,因受疫情件影响,同比上升53.5%。深入推进“和谐同行”行动,开展企业劳动用工体检400家,签订电子劳动合同1.5万份。加大根治欠薪工作力度,全年为6038名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9280万元。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全年受理劳动争议1256件,仲裁结案率、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8.0%、89.2%。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全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