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202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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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202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发展统计公报

昭平县统计局

2022年4月18日

 

2021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经济社会保持稳步发展。

一、综 合

202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01.6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6%,两年平均增长4.5%。从分产业数据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56亿元,增长10.1%;第二产业增加值20.97亿元,增长0.2%,第三产业增加值49.1亿元,增长7.3%。

三次产业结构为30.1:20.6:48.3,与2020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提升1.9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比重分别降低2.6和0.3个百分点。三次产业贡献率分别为44.5%、0.6%、54.9%。

二、农 业

2021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0.79亿元,比同比增长11.6%,其中:种植业产值30.41亿元,增长14.5%;林业产值8.68亿元,增长13%;牧业产值5.88亿元,增长2.9%;渔业产值2.51亿元,增长6.6%;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3.32亿元,增长8%。

农作物种植面积:2021年,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为37604公顷,比上年增长4.2%,其中:粮食播种面积为20895公顷,比上年增长2.5%;花生播种面积804公顷,比上年增长2.4%;烟叶播种面积393公顷,比上年增长25.1%;蔬菜播种面积10525公顷,比上年增长3%。

农作物产品产量:全年粮食总产量10.7万吨,比上年增长1%;烟叶产量949.66吨,比上年增长27.1%;花生产量1801.63吨,比上年增长3.7%;蔬菜及食用菌产量33.22万吨,比上年增长5%。

茶叶水果生产:全年茶叶总产量1.45万吨,增长23 %;水果总产量13.85吨,增长16.3%。

养殖业产品产量:全年家禽出栏506.3万羽,比上年下降23.4%;生猪出栏12.02万头,比上年增长32.7%。全县肉类总产量1.83万吨,比上年增长3%;蚕茧产量1809吨,比上年增长4.3%;水产品产量1.67万吨,比上年增长4.4%。

林业生产:全县完成造林3410公顷,比上年增长45.5%;全社会木材砍伐量为84.96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35.4%。

农村基础设施:全年农村用电量11087.5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0.5%。化肥使用量(折纯)7312吨,比上年下降2.4%。有效灌溉面积9298公顷,比上年下降0.1%。

三、工 业

2021年全县实现全部工业总产值15.33亿元,比上年增长13.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3.62亿元,增长13.9%。全部工业增加值3.7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3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5%。

四、建筑业

2021年末,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同比下降1.8%;全县全年建筑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下降3%。

五、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固定资产投资:2021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0.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4.9%;第二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4%;第三产业投资同比下降0.7%。

房地产业: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28.7%。商品房销售面积16.5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6.6%。

六、国内贸易、旅游

2021年全县商品销售额达19.75亿元,比上年增长24.9%,其中:批发业销售额为7.22亿元,增长48.2%;零售业销售额为12.53亿元,增长14.5%。

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2.71亿元,比上年增长28.6%,其中:住宿业营业额0.92亿元,比上年增长18.2%;餐饮业营业额1.79亿元,比上年增长34.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8.57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城镇零售额为13.93亿元,增长4.2%;乡村零售额为4.64亿元,增长8%。

2021年全县旅游接待人数949.15万人次和旅游总消费117.3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3%和25.6%。

七、财政、金融

财政:2021年,全县完成财政收入5.62亿元,比上年增长2.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8亿元,比上年增长8.2%。

金融:2021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10.75亿元,增长6.8%,其中:住户存款89.5亿元,增长11.9%。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93.66亿元,增长19%。

八、人口、居民生活

     人口:2021年,全县常住人口33.27万人,增长0.7%,城镇化率48.6%。

居民生活:全年全体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23元,同比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77元,比上年增收2454元,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30元,比上年增收1371元,增长10.5%。

注:1、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绝对数和增长速度按现行价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3、部门资料来源于相关部门。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项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本公报所使用的数据为初步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