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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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1]

昭平县统计局

昭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按国务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乡镇普查机构、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1. 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33011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0647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0531人,减少3.09%,年平均下降率为0.31%。

全县共有12个乡(镇),各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表1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乡(镇)

人口数

比重[4]

2020年

2010年

全 县

330116

100.00

100.00

昭平镇

97409

29.51

21.69

文竹镇

5445

1.65

2.57

黄姚镇

51105

15.48

14.50

富罗镇

19201

5.82

6.36

北陀镇

24404

7.39

8.33

马江镇

25186

7.63

8.70

五将镇

18854

5.71

7.72

走马镇

20956

6.35

7.08

樟木林镇

27285

8.27

8.85

仙回瑶族乡

8952

2.71

2.96

凤凰乡

17302

5.24

6.02

木格乡

14017

4.24

5.22

  1. 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106615户,集体户2359户,家庭户人口为316279人,集体户人口为1383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7人减少0.7人。

  1. 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95318人,占89.4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4798人,占10.54%,其中壮族人口为17168人,占5.20%;瑶族人口为16734人,占5.0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3605人,减少4.40%;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074人,增长9.69%,其中壮族人口增加1603人,增长10.30%;瑶族人口增加867人,增长5.46%。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1093人,占51.83%;女性人口为159023人,占48.1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5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48相比下降3.89。

表2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乡(镇)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县

51.83

48.17

107.59

昭平镇

49.96

50.04

99.86

文竹镇

52.4

47.6

110.07

黄姚镇

52.66

47.34

111.26

富罗镇

53.28

46.72

114.03

北陀镇

52.17

47.83

109.06

马江镇

52.45

47.55

110.32

五将镇

53.56

46.44

115.33

走马镇

51.63

48.37

106.75

樟木林镇

52.76

47.24

111.68

仙回瑶族乡

52.64

47.36

111.13

凤凰乡

51.96

48.04

108.16

木格乡

53.29

46.71

114.07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91694人,占27.78%;15-59岁人口为176146人,占53.36%;60岁及以上人口为62276人,占18.8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7968人,占14.5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1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4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2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9个百分点。

表3 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乡(镇)

占常住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县

27.78

53.36

18.86

14.53

昭平镇

25.14

59.38

15.48

11.48

文竹镇

19.52

54.64

25.84

21.16

黄姚镇

30.20

53.15

16.65

12.88

富罗镇

28.00

50.77

21.23

15.85

北陀镇

28.94

51.12

19.94

15.57

马江镇

27.33

52.46

20.21

16.20

五将镇

26.55

51.21

22.24

17.47

走马镇

28.20

50.47

21.33

16.61

樟木林镇

31.77

48.82

19.41

14.62

仙回瑶族乡

25.46

46.48

28.06

22.63

凤凰乡

32.84

45.58

21.58

16.49

木格乡

27.40

50.88

21.72

17.71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83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37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503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331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899人上升为570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045人上升为920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937人下降为3787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640人上升为34325人。

表4各乡(镇)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乡(镇)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 县

5705     

9201     

37875

34325

昭平镇

10735

17120

32824

28057

文竹镇

4187

7126

41010

37668

黄姚镇

3798

6348

43348

32999

富罗镇

3073

6166

43409

34639

北陀镇

3999

6208

41149

33540

马江镇

3843

5563

38811

37703

五将镇

3304

5909

34576

44022

走马镇

2271

4796

39922

39769

樟木林镇

3922

6029

40293

35309

仙回瑶族乡

2904

6635

32819

46101

凤凰乡

3526

4624

36499

39787

木格乡

4523

5764

38432

38931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36年升至8.78年。

表5各乡(镇)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乡(镇)

2020年

全 县

8.78

昭平镇

9.84

文竹镇

8.25

黄姚镇

8.58

富罗镇

8.47

北陀镇

8.44

马江镇

8.20

五将镇

7.99

走马镇

8.02

樟木林镇

8.45

仙回瑶族乡

7.92

凤凰乡

8.08

木格乡

8.26

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41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增加33人,文盲率[8]由2.17%上升为2.25%,上升0.08个百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9706人,占48.3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0410人,占51.6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5383人,乡村人口减少4591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1.8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96486人,16-59岁人口为171354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