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博白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玉林市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的战略决策,大力实施博白“33362”工程,努力克服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全力上项目、扩投资、强产业,大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 合
2021年博白县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340.30亿元,比上年增长11.0%,两年平均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1.80亿元,增长9.6%;第二产业增加值74.69亿元,增长10.7%;第三产业增加值153.81亿元,增长12.1%。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32.9%、21.9%、45.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0.1%、19.3%、50.6%。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39.4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1.13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3.84%。
全年全县财政收入12.97亿元,比上年下降18.5%。其中,上划中央收入3.68亿元,下降2.7%;上划自治区收入完成1.2亿元,下降6.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9亿元,比上年下降25.4%;其中税收收入5.5亿元,下降8.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2.78亿元,比上年下降15.2%,其中,民生支出64.16亿元,下降15.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8.2%。
全年全县居民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1%,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3个百分点。
二、农 业
全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123.09万亩,比上年增长1.1%。甘蔗种植面积13.32万亩,减少0.76万亩。油料种植面积8.34万亩,增加0.25万亩。蔬菜(含菜瓜)种植面积60.61万亩,增长3.3%。木薯种植面积9.86万亩,增加0.41万亩。果园面积54.03万亩,减少7.30万亩。
全年全县粮食总产量43.23万吨,比上年增长0.4%。其中,春收粮食产量3.16万吨,增长4.0%;早稻产量16.7万吨,增长0.4%;秋粮产量20.12万吨,下降0.6%。全年谷物产量40.45万吨,增长0.3%。其中,稻谷产量32.8万吨,下降0.3%;玉米产量7.65万吨,增长3.2%。
全年全县油料产量2.02万吨,比上年增长4.7%。甘蔗产量107.48万吨,下降5.8%。蔬菜产量(含食用菌)114.24万吨,增长5.4%。园林水果产量45.62万吨,增长12.8%。
全年全县肉产量22.2万吨,比上年增长19.2%。其中,猪肉产量15.85万吨,增长35.0%;牛肉产量0.35万吨,增长4.4%;羊肉产量0.02万吨,增长4.4%;禽肉产量5.75万吨,下降8.8%。禽蛋产量0.41万吨,下降9.1%;奶类产量0.06万吨,增长21.1%。全年生猪出栏201.68万头,比上年增长31.4%。年末生猪存栏134.35万头,比上年末增长15.0%。全年蚕茧产量0.23万吨,比上年下降15.1%。
全年全县水产品产量4.04万吨,比上年增长4.0%。
全年全县林木采伐量107.65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31.0%。天然松脂产量0.95万吨,下降4.8%。油茶籽产量0.006万吨,增长4.1%。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5%,其中,国有控股企业增长24.9%,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下降23.6%,股份制企业增长12.3%,集体企业下降82.4%,民营企业增长2.1%。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下降35.4%,重工业增长17.9%。分门类看,采矿业比上年下降36.3%,制造业增长10.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8.4%。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22.5%;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额比上年增长112.1%;亏损企业亏损额比上年增长70.7%。
全县建筑业增加值27.71亿元,比上年增长14.1%。
四、服务业
全年全县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22.58亿元,比上年增长17.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8.00亿元,增长19.2%;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7.28亿元,增长20.9%;金融业增加值22.86亿元,增长9.0%;房地产业增加值26.98亿元,增长5.8%;其他服务业增加值60.24亿元,增长13.0%。
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38.3%,营业利润下降186.7%。
年末,全县道路客货运输周转量比上年末增长27.5%。
全年,邮政业务总量1.90亿元,比上年增长24.8%。电信业务总量10.18亿元(包括电信、联通、移动的业务总量的总和),比上年增长34.8%。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37.8%,其中,第一产业投资下降44.9%;第二产业投资增长42.2%,其中工业投资增长41.9%;第三产业投资增长42.8%。基础设施投资增长51.3%。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5%。
全年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12.0%。其中住宅投资增长11.5%;办公楼投资下降14.7%;商业营业用房投资下降60.1%。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2.5%,其中住宅增长10.7%。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比上年末减少1.4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待售面积减少3.01万平方米。
六、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69亿元,比上年增长15.8%。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8.11亿元,增长17.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6.58亿元,增长10.3%。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79.51亿元,增长12.8%;餐饮收入额15.18亿元,增长35.1%。
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长67.7%,饮料类增长69.5%,烟酒类增长33.8%,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98.9%,化妆品类增长63.3%,金银珠宝类增长18.6%,日用品类增长136.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1.8%,中西药品类增长35.5%,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48.0%,家具类增长30.9%,通讯器材类增长9.2%,石油及制品类增长49.0%,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66.9%,汽车类增长12.7%。限额以上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33.1%。
七、对外经济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6.44亿元,比上年增长12.0%。其中,出口2.74亿元,增长24.7%;进口3.70亿元,增长4.3%。进出口逆差(进口大于出口)0.96亿元。全年全县实际利用外资4802.1万美元。
八、金融业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32.42亿元,比年初增加53.87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58.16亿元,增加44.44亿元;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349.53亿元,比年初增加57.82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266.04亿元,增加26.09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全县普通小学在校学生18.82万人,毕业生26659人,专任教师10009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11.34万人,毕业生34702人,专任教师6782人。博白县义务教育巩固率为 9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2.1%。
全年获市(地区)级以上科学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3项,资助经费16万元。市(地区)级以上登记科技成果项目12项,其中,应用技术成果12项。全县共签订技术合同49项,技术合同成交额11.61亿元。
十、文化、卫生、体育和旅游
年末全县共有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博物馆1个,国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娱乐场所10个,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12个。年末全县共有1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个项目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年末全县共有广播电视台1座。有线广播电视用户5.6万户,数字电视用户5.6万户。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1.0 %,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1.0%。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466个,其中:医院3个,乡镇卫生院35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99个,村卫生室31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837张,其中:医院1429张,乡镇卫生院2408张。卫生机构人员563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512人。
全县体育健儿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获得市级以上比赛获奖牌27枚。
全年累计接待游客797.3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9.4%,均为国内游客。全年旅游总收入89.04亿元,比上年增长24.3%,均为国内旅游收入。
十一、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全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0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9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5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1.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1.82:1,比上年缩小0.05个百分点。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32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76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27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2%。
年末,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 2.41%。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82万人,比上年增长8.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98.93万人,增长11.6%。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0万人,增长8.0%。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 0.2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6.74万人,增长8.0%。年末,全县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54.05万人。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8.92万人,比上年末增长4.3%。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7.88万人,增长14.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1.04万人,增长3.8%。全年资助9.0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年末,全县共有1.13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97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0.81万人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年末全县共有为儿童提供救助收养服务的机构1个,床位65张。各类社区服务站共有42个。
十二、资源、环境、水利
全年造林面积4.79千公顷,其中人工造林0.03千公顷,人工造林占造林面积比重0.7%。森林面积257.3千公顷,森林覆盖率67.2%,活立木总蓄积量2128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19018万立方米。全县建成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6万公顷。
全年全县城镇污水处理率97.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年全县共有大型水库1座。全县用水总量5.66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0.49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比重8.7%;工业用水0.19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比重3.3%;农业用水4.95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比重87.4%。
农村集中供水率 89.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7.3%。
注释:
1、本公报中2021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均未作机械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及有关制度规定,对2017-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及其增长速度进行了修订。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从2013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速按为可比口径。房地产业投资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外,还包括建设单位自建房屋以及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投资。
5、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标准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6、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2013年起按照新的调查口径对外发布城乡一体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于新老调查方案在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城乡划分标准、样本抽选、计算和汇总方式、指标口径等方面变化较大,改革后新口径数据和旧口径数据存在不可比的差异。
7、2015年起,“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更名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各项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中“储蓄存款”更名为“住户存款”。
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增速按2020年价格计算。
9、2017年粮食生产数据已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修订。
10、邮政行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邮政业务、电信业务总量按2020年价格计算。
11、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及有关制度规定,对2017-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进行了修订。
12、常住人口指在博白县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户口在博白、外出博白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口。
13、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对2017-2019年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进行修订。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价格指数、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部分农业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博白调查队;对外贸易数据来自博白县经科局;道路客货运输周转量来自博白县交通局;邮政业务总量来自玉林市邮政管理局;电信用户数据来源于玉林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文化及广播电视数据、体育数据、旅游数据来自博白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博白县旅发中心;财政数据来自博白县财政局;金融存、贷款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博白中心支行;科技数据来自博白县经科局;医疗卫生数据来自博白县卫健局;低保救助服务数据来自博白县民政局;医疗保障数据来源于博白县医疗保障局;专利申请和产品检测来源于博白县经科局;城镇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森林和自然保护区数据来自博白县林业局;水资源数据来自博白县水利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博白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