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博白县在面临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巨大压力下,认真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部署要求,努力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持续显效,全年全县总体经济韧性增强。
一、综 合
2022年博白县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359.25亿元,比上年增长3.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9.85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76.02亿元,增长0.4%;第三产业增加值163.38亿元,增长4.2%。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33.4%、21.1%、45.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1.4%、2.5%、56.1%。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39.5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2.02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4.44%。
全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自然口径)比上年增长3.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4%。
全年全县居民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2%,涨幅比上年同期上涨1.1个百分点。
二、农 业
全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123.39万亩,比上年增长0.2%。甘蔗种植面积9.14万亩,减少4.18万亩。油料种植面积8.51万亩,增加0.17万亩。蔬菜(含菜瓜)种植面积62.72万亩,增长3.5%。木薯种植面积9.55万亩,减少0.32万亩。果园面积54.31万亩,增加0.28万亩。
全年全县粮食总产量43.65万吨,比上年增长1.0%。其中,春收粮食产量3.04万吨,减少3.6%;早稻产量16.82万吨,增长0.7%;秋粮产量20.55万吨,增长2.1%。全年谷物产量40.98万吨,增长1.3%。其中,稻谷产量33.34万吨,增长1.7%;玉米产量7.64万吨,减少0.1%。
全年全县油料产量2.09万吨,比上年增长3.1%。甘蔗产量72.93万吨,下降32.1%。蔬菜产量(含食用菌)120.47万吨,增长5.5%。园林水果产量50.29万吨,增长10.2%。
全年全县肉产量22.68万吨,比上年增长2.2%。其中,猪肉产量16.77万吨,增长5.8%;牛肉产量0.37万吨,增长3.7%;羊肉产量0.02万吨,增长5.0%;禽肉产量5.33万吨,下降7.3%。禽蛋产量0.41万吨,增长0.4%;奶类产量0.07万吨,增长14.9%。全年生猪出栏213.08万头,比上年增长5.7%。年末生猪存栏134.27万头,比上年末下降0.1%。全年蚕茧产量0.15万吨,比上年下降34.7%。
全年全县水产品产量4.18万吨,比上年增长3.5%。
全年全县林木采伐量126.8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7.8%。天然松脂产量0.68万吨,下降29.0%。油茶籽产量0.001万吨,下降79.6%。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4%,其中,国有控股企业下降3.0%,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下降19.9%,股份制企业增长3.7%。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下降1.0%,重工业增长4.9%。分门类看,采矿业比上年下降29.7%,制造业增长4.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2%。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6.8%。
全县建筑业增加值26.97亿元,比上年下降1.4%。
四、服务业
全年全县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24.46亿元,比上年增长5.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7.93亿元,下降4.0%;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7.64亿元,增长3.8%;金融业增加值25.50亿元,增长10.7%;房地产业增加值26.75亿元,下降2.1%;其他服务业增加值64.58亿元,增长5.1%。
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45.0%。年末,全县道路客货运输周转量比上年末下降3.25%。
全年,邮政业务比上年增长10.1%;电信业务(包括电信、联通、移动的业务总量的总和)比上年增长29.6%。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14.4%,其中,第一产业投资下降71.1%;第二产业投资增长38.9%,其中工业投资增长39.2%;第三产业投资增长0.6%。基础设施投资下降4.4%。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0%。
全年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6.1%。其中住宅投资增长6.0%;办公楼投资下降92.8%;商业营业用房投资下降39.1%。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25.7%,其中住宅下降27.2%。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比上年末增加5.4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待售面积增加2.97万平方米。
六、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9.46亿元,比上年增长5.0%。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82.28亿元,增长5.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7.18亿元,增长3.0%。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82.91亿元,增长4.1%;餐饮收入额16.55亿元,增长10.1%。
七、对外经济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不含龙潭产业园)2.53亿元,比上年下降6.5%。其中,出口2.50亿元,下降7.1%;进口0.03亿元,增长98%。进出口顺差(出口大于进口)2.47亿元。
全年全县实际利用外资2273.42万美元。
八、金融业
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87.1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6%,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99.6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6%;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420.2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0.2%,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328.6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3.5%。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全县普通小学在校学生18.84万人,专任教师11149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12.1万人,专任教师7263人。博白县义务教育巩固率为 99.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2.4%。
全年获市(地区)级以上科学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3项,市(地区)级以上登记科技成果项目7项。全县共签订技术合同34项,技术合同成交额11.03亿元。
十、文化、卫生和旅游
年末全县共有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博物馆1个,娱乐场所11个,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13个。年末全县共有1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个项目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年末全县共有广播电视台17座。有线广播电视用户10万户,数字电视用户7.5万户。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6%。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450个,其中:医院16个,乡镇卫生院35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83个,村卫生室31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529张,其中:医院2329张,乡镇卫生院2200张。卫生机构人员866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179人。
全年累计接待游客605.04万人次,比上年下降24.1%,均为国内游客。全年旅游总收入64.35亿元,比上年下降27.7%,均为国内旅游收入。
十一、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全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0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7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7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1.77:1,比上年缩小0.05个百分点。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64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2.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88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0.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73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3.7%。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64万人,比上年增长4.9%。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74.29万人,下降24.9%。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05万人,增长27.1%。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 3317人次。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43万人,增长28.0%。年末,全县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52.98万人。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8.71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4%。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7.47万人,增长2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1.24万人,增长0.4%。全年资助21.99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年末,全县共有1.08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8.40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0.80万人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年末全县共有为儿童提供救助收养服务的机构1个,床位20张。各类社区服务中心共有42个。
全年造林面积3.07千公顷。森林面积230.50千公顷,森林覆盖率67.2%,活立木总蓄积量1495.74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1485.43万立方米。全县建成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6012万平方米。
全年全县城镇污水处理率97.3%。
全年全县共有大型水库1座。全县用水总量5.41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0.69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比重12.8%;工业用水0.25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比重4.6%;农业用水4.46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比重82.4%。
农村集中供水率 88.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6.2%。
注释:
1、本公报中2022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均未作机械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及有关制度规定,对2018-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及其增长速度进行了修订。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从2013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速按为可比口径。房地产业投资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外,还包括建设单位自建房屋以及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投资。
5、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标准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6、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2013年起按照新的调查口径对外发布城乡一体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于新老调查方案在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城乡划分标准、样本抽选、计算和汇总方式、指标口径等方面变化较大,改革后新口径数据和旧口径数据存在不可比的差异。
7、2015年起,“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更名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各项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中“储蓄存款”更名为“住户存款”。
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增速按2020年价格计算。
9、2018年粮食生产数据已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修订。
10、邮政行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邮政业务总量按2020年价格计算,电信业务总量按2021年价格计算。
11、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及有关制度规定,对2018-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进行了修订。
12、常住人口指在博白县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户口在博白、外出博白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口。
13、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对2018-2019年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进行修订。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价格指数、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部分农业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博白调查队;对外贸易数据来自博白县经科局;道路客货运输周转量来自博白县交通局;邮政业务总量来自玉林市邮政管理局;电信用户数据来源于玉林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文化及广播电视数据、旅游数据来自博白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博白县旅发中心;财政数据来自博白县财政局;金融存、贷款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博白中心支行;科技数据来自博白县经科局;医疗卫生数据来自博白县卫健局;低保救助服务数据来自博白县民政局;医疗保障数据来源于博白县医疗保障局;专利申请和产品检测来源于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镇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森林和自然保护区数据来自博白县林业局;水资源数据来自博白县水利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博白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