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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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县2020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和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麻栗坡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科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向好形势持续巩固,经济运行持续复苏稳步增长,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一、综合

经济持续稳步复苏,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首次突破80亿元大关达86.68亿元,比上年增长6.2%,增速比全州(5.4%)高0.8个百分点、比全省(4%)高2.2个百分点、比全国(2.3%)高3.9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3072万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314120万元,增长8.7%;第三产业增加值379603万元,增长4.7%。三次产业增加值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5.7%、51.9%、32.4%,分别拉动GDP增长1个、3.2个、2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0%,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6.2%,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3.8%,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稳步增长。2020年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463648万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53.5%,比上年增长6.6%。

注:2015—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速为四经普历史修订数。

2020年开发公益性岗位168个;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23人;城镇新增就业165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8%。

二、农业

农业经济平稳发展。全年完成农作物总播种面积80.16万亩,比上年下降5.2%,其中:粮豆作物面积48.51万亩,下降1.9%;经济作物面积19.36万亩,下降12.5%;其他农作物面积12.29万亩,下降5.4%。粮经比例为6.1 :3.9。粮食总产量达10636万公斤,比上年增长0.1%。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74784万元,比上年增长5.4%。

图2

注:2015—2018年粮食总产量数据均为三农普修订数。

图3

注:2016—2018年农业总产值及增速数据均为三农普修订数。

表1 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产 品 名 称 单 位 产量 比上年±%
  一、粮食总产量 万公斤 10636 0.1
其中:夏粮产量 万公斤 659.6 3.1
秋粮产量 万公斤 9976.8 -0.1
其中:稻谷 万公斤 2651.3 -12.3
包谷 万公斤 5743.4 6.8
  二、主要经济作物产量  
油 料 万公斤 265.3 -4.5
甘 蔗 万公斤 17898.7 5.6
烟 叶 万公斤 172.1 0.3
其中:烤烟 万公斤 166.5 0.9
蔬 菜 万公斤 8559.4 -10.1
表1 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续表)
产 品 名 称 单 位 产量 比上年±%
三、主要林产品产量  
茶 叶 万公斤 76.59 7
草 果 万公斤 29.62 -1.3
八 角 万公斤 39.67 -4.6
咖 啡 万公斤 30.44 -20.5
橡 胶 万公斤 8.35 -60

完成牧业产值125723万元,比上年增长12.6%,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5.5%。

植树造林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完成人工造林面积8.62万亩,其中:用材林1.6万亩、经济林4.51万亩、防护林2.51万亩。

渔业生产稳步发展。全县水产品产量达510.3万公斤,比上年增加262.4万公斤。

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2020年全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9.15万亩。农业机械总动力15.57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9%。年末全县有大中型拖拉机66台,微耕机8693台。全年农村用电量5416万度。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比上年增长16.9%。

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产值比上年增长34.5%;重工业产值增长16.6%。

注:2018年4月修订了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数据,图中数据为未修订数;根据相关要求,2018年起不公布工业总产值绝对数。

表2 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增长速度

产 品 名 称 单 位 比上年±%
钨精矿折含量 15.2
碳酸饮料 5.9
包装饮用水 65.6
水 泥 万吨 -54.1
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 万平方米 -33.7
自来水产量 万立方米 -6.3
发电量 亿度 -30.7
仲钨酸氨 5.6
电解锰 168.7

全年完成全部工业增加值182392万元,比上年增长5.6%,占全县GDP的比重达2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7%。

全年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31880万元,比上年增长13.3%。

年末拥有资质建筑业企业6户,从业人员489人。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7.9%。其中:500-50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下降29.1%;50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增长38.7%;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投资下降66.5%。

注:2018年1月修订了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图中数据为未修订数;根据相关要求,2018年起不公布固定资产投资绝对数。

2020年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9.7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0%;实现商品房销售额36163万元,比上年增长19.6%。

五、国内贸易

消费市场有序复苏。2020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965万元,比上年下降9.9%。

图6

注:2015—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速均为历史修订数。

六、对外贸易、招商引资

国内外贸易环境复杂多变,境外疫情影响较大,对外贸易复苏缓慢。2020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19.59亿元,比上年下降23.1%,其中:进口14.03亿元,比上年下降31.4%;出口5.56亿元,增长10.6%。从贸易种类看,完成一般贸易和小额贸易7.51亿元,增长18.1%;边民互市贸易12.08亿元,下降36.8%。

注:2015—2018年数据含天保口岸以外边境乡镇的边民互市贸易数据,2019—2020年数据不包含,2019年增速为同口径增速。

图8

招商引资工作平稳运行。2020年全县共实施国内经济合作项目30个。实际到位县外资金701159万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省外资金480439万元,增长12.2%;省内州外资金220720万元,增长6.9%。

七、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和旅游业

交通运输业稳步发展。2020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16855万元,比上年增长7%。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2020年末,全县公路总里程3600公里,其中:国道109公里,省道77公里,县道893公里,乡道460公里,村道1998公里,专用道63公里。按公路等级划分:二级公路53公里,三级公路5公里,四级公路1766公里,等外公路1776公里。等级公路密度72公里/百平方公里;全县县乡公路全部为硬化路面,11个乡镇全部通班车;105个村(居)委会全部通硬化路、全部通班车。2020年全县完成公路运输总周转量29363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0.3%。

邮政业快速发展。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1.64亿元,比上年增长9.2%。

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打造“英雄老山圣地”、“中国祖母绿都”两张特色名片,提升旅游服务接待能力,旅游业稳步恢复。2020年,全县接待旅游人数382.72万人次,比上年下降10.7%;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20607万元,比上年下降28.1%。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继续采取税收奖励和小微企业扶持贷款等有力举措,千方百计兴产业、上项目、增投资助推经济发展。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56583万元,比上年下降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040万元,增长2.6%。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7952万元,下降15.1%;非税收收入完成18088万元,增长29.5%。全年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9908万元,比上年下降10.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八大项支出合计达244448万元,下降17.1%。

2020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719991万元,比上年末增长2.7%,其中住户存款余额555184万元,增长

9.3%。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20033万元,比上年末增长13.2%,其中住户贷款余额391047万元,增长12.3%。

社会保险事业有待加强。2020年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天安保险、大地保险4家保险公司共完成保险费收入9492万元,比上年下降2.5%。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233所,其中:完全中学2所、职业高级中学1所、初级中学11所、小学117所(含教学点)、幼儿园102所(含民办幼儿园5所)。各级各类学校招生16302人,在校生51754人,毕业班学生9007人,其中:初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招生5665人,在校生15383人,毕业班学生4661人;职业中学招生395人,在校生1431人,毕业班学生562人;小学招生4124人,在校生24727人,毕业班学生3784人;幼儿园招生6118人,在校生10213人。3—6周岁幼儿入园(班)率87.93%,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76%,初中学龄人口毛入学率99.38%,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97.34%,高考上线率98.72%。全县人均受教育年限8年,比上年提高0.08年。全县共有教职工3892人(含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3775人。

加大科技培训和宣传指导力度,农业生产稳步推进。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主线,强化科技服务,抢抓机遇,加快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的科技创新,为全县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一是畜牧科技推广。全县共推广牛冻精改良2200头,猪人工授精1520窝,青贮饲料35320吨,农田地种草5083亩,浓缩饲料2098吨,秸秆氨化饲料4319吨。畜牧业正向饲养环保、产品优质转变。二是“两杂”良种推广。全县推广优质稻35512亩,优质玉米61401亩,优质油菜15641亩,优质辣椒15105亩,优质小麦6066亩,优质花生5210亩,水稻旱育稀植4038亩,地膜覆盖151700亩,沿边大豆试验5组。三是加大R&D经费投入。按照《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实现全县R&D经费投入占GDP1.43%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政发〔2018〕1号)要求,深入科研单位开展R&D经费投入补助等相关政策宣传。全县共计投入R&D经费726.19万元。四是加强创新人才培引。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育等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农村人才培养,为产业扶贫奠定基础,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培育高素质农民127人。五是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新建成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郭世伟工作站,目前正在申报文山赞七科技有限公司(大坪慢马)设立赵立兴基层科研工作站。

十、文化、广电和卫生

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平稳发展。2020年全县拥有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4.8万册,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11个,边境广播电视转播台3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8.31%,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

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县有卫生机构119个(含私立医院、私立诊所和医务室),其中:医院4个、乡镇卫生院13个(含乡镇中心卫生院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保健院1个。卫生机构共有病床1315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526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288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0年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243587人。

全面贯彻落实强农惠民政策,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2020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03元,比上年增长3.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84元,比上年增长7.9%。

社会保障事业稳健发展。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90099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920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75179人。扎实做好保费征缴工作,2020年全县共有321个单位8473人参加失业保险,实际缴费人数8473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序开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8049人。稳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县年满16周岁以上应参保续保的城乡居民184850人,实际登记缴费参保续保的城乡居民182928人,参保率为99.05%。

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和低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民生保障政策,2020年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213户1530人、农村低保对象13063户23695人,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85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7810万元。切实做好防灾救灾减灾工作,及时解决受灾群众及贫困群众缺衣少粮和生活困难问题。

十二、环境和安全生产

2020年,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马龙水库水质达到Ⅱ类水质;全县的主要河流盘龙河达到Ⅱ类水质、八布河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全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日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全年有效天数356天,优良天数356天,优天数294天,良天数62天,优良率100%。

2020年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32.04平方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0.9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3.47万亩,比上年下降51.8%,其中成灾0.96万亩,比上年下降64.4%。

2020年,全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受伤0人。全县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69人。

十三、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十三五”时期,麻栗坡县累计完成91个贫困村脱贫出列,19048户74935人脱贫,贫困发生率由29.42%降至0%,按期完成全县脱贫摘帽目标。一是全力抓好教育扶贫,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贫失学辍学。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扶贫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实施各类学生助学计划,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2016年以来,共落实各类资助金1.13亿元,受益学生21.14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4.36万人(次);先后投入资金7.1亿元,实施薄弱学校改造107所,新建校舍26万平方米。2019年4月,麻栗坡县被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二是全力抓好健康扶贫,减轻贫困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措施,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县域内就医“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算。积极沟通协调中国扶贫基金会、阿里公益、蚂蚁金服为全县贫困家庭18—60周岁健康劳动力投保医疗补充商业保险(顶梁柱公益保险),切实减轻贫困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全力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确保人人居住安全稳固住房。充分发挥政策引领、群众主力、干部突击的作用,制定出台《麻栗坡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按照“先鉴定、后施策”的思路,采取群众自建、亲属协建、县、乡、村三级主要领导实行分片包干、亲自带头落实等方式,全力打好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战,农村面貌换然一新。5年来,全县共改造4类重点对象危房22929户、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2300户,张贴认定牌52619块。四是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实现搬迁群众“挪穷窝、换穷业”。制定出台《麻栗坡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清零”专项行动和目标倒逼工作方案》,采取“党政点长”负责制,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全县16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共869户329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全部搬迁入住,入住率100%。制定《麻栗坡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服务管理办法》《麻栗坡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发展规划》,及时在搬迁安置点建立党组织,设安置点片长和楼长等,不断完善社区管理体系;科学制定和实施安置点产业规划,大力创办扶贫车间,确保搬迁群众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年快报数,正式年报统计数据以《麻栗坡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年鉴》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增速按现价计算。

3.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包含:个体私营经济、国有改制、转制企业、国有企业中的非国有经济成份、畜牧业等部分。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指5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额及房地产开发投资。

5.部门数据以部门提供为主。

常用统计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英文缩写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或地区GDP。

个人可支配收入: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常住居民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实际得到的可用于个人开支或储蓄的那一部分收入,即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以及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英文缩写CPI):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消费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以综合反映居民消费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它可观察分析消费和服务价格变动对城乡居民生活影响及通货膨胀或紧缩的程度。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副业全部产品的总量和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其计算方法通常是用产品产量乘以价格求出各种产品的产值,然后把它们加总求得各行业的产值,最后各行业相加求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工业总产值: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的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根据计算工业总产值的价格不同,工业总产值又分为现价工业总产值和不变价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工业总产值是指在计算不同时期工业总产值时,对同一产品采用同一时期或同一时点的工业产品出厂价格作为不变价,主要是用以消除价格变动的影响。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指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该口径自2011年起开始使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报点由项目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500万元以下项目不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不包括农户投资、不含军工、国防项目。

平均增长速度:表明社会经济现象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逐期平均增长变化的程度,它不能根据各个环比增长速度直接求得,但与平均发展速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数量关系(平均增长速度=平均发展速度-1)。

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法律底线,26个不得)

 

地方、部门、统计机构及其负责人的6个不得:

1.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

2.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3.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4.不得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

5.不得非法干预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

6.不得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7个不得:

1.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2.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3.不得组织实施营利性统计调查;

4.不得违法制定、审批或者备案统计调查项目;

5.统计资料能够通过行政记录取得的,不得组织实施调查;

6.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能够满足统计需要的,不得组织实施全面调查;

7.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

调查对象2个不得:

1.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2.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11个不得:

1.不得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2.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外提供统计资料;

3.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4.不得泄露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5.不得对外提供、泄露能够识别和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6. 不得将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7.不得将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资料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8.不得拒绝、阻碍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9.不得拒绝、阻碍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10.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11.不得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

联网直报的“四条红线”

严格执行“先进库(基本单位名录库)再有数、不在库,不出数”;坚决杜绝虚设企业,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坚持由企业独立填写真实的源头数据,绝不允许以任何名义强令授意企业按照指定的数据报数;坚持由企业自己联网直报数据,绝不允许各级统计机构或其他行政部门代填代报企业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报表差错或填补不完整报表,绝不允许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自行修改。

2020年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违法案件

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

 

2020年,国家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统筹疫情防控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始终保持对统计造假行为高压态势,严厉查处统计造假案件,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依纪依法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责任,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国家统计局对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贵州、宁夏等8省(区)18起统计违法案件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企事业单位417家、投资项目120个。在两批次统计督察期间,对47个县(市、区)的1708家企业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对58个乡镇(街道、园区)开展“四不两直”检查。

2020年,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就国家统计局直接查处的70起统计违法案件落实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责任追究,共处分处理有关责任人605名,依法对943家统计违法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受到处分处理的人员中,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08人,组织处理397人;厅局级干部21人,县处级干部172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77人,其他人员35人;党委政府领导干部296人,统计机构干部159人,其他部门干部150人。

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中,党纪处分77人,其中警告42人、严重警告23人、撤销党内职务9人、开除党籍3人;政务处分182人,其中警告84人、记过61人、记大过16人、降级7人、撤职11人、开除3人;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51人。组织处理人员中,批评教育197人、诫勉谈话151人、责令作出检查29人、提醒谈话6人、通报批评2人、免职1人、其他组织处理11人。

受到行政处罚的943家企业中,其中警告153家,警告并罚款790家,罚款金额共计2932万元,121家被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