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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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县统计局

麻栗坡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麻栗坡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麻栗坡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24358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7960人少34373人,占全州总人口比重为6.95%。11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2万人的有4个,在1万至2万人之间的有6个,不足1万人的有1个。其中人口居前2位的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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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75382户,集体户1467户,家庭户人口为236176人,集体户人口为741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4.10人减少0.97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36978人,占总人口的56.2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06609人,占总人口的43.77%。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9908人,占总人口的53.33%;女性人口为113679人,占总人口的46.67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4.28,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93增加4.35。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6059人,占总人口的23.01%;15—59岁人口为146387人,占总人口的60.10%;60岁及以上人口为41141人,占总人口的16.8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0485人,占总人口的12.5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了1.2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了5.7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4.4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3.9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70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76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099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289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981人上升为603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734人上升为729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1615人上升为2504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7808人下降为50453人。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9531人,占总人口的20.3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94056人,占总人口的79.6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20591人,乡村人口减少14112人,城镇人口比重下降4.87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麻栗坡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58886人,16—59岁人口为143560人。

6.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