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7

选择区域:>>>

张家界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7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总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城市和新农村建设,着力打造世界旅游精品,努力构建和谐张家界,全市经济增长速度和效益大幅提升,发展活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继续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综合

    经济增速再创新高,人均GDP突破万元。2007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 151.34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增速为建市以来新高,比全省、全国分别快0.2和3.2个百分点,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生产总值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达10202元(折合1369美元),增长14.2%。分产业看,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5.39亿元、36亿元、89.95亿元,分别增长5.2%、13%、17.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9%、21.3%、72.8%,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6.4∶24.2∶59.4调整为16.8:23.8:59.4;分季度看,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经济增长率分别为13.7%、13.8%和14.2%,全年呈平稳上升态势;分区县看,永定区、武陵源区、慈利县、桑植县的经济增长率分别为14.9%、15.3%、14.4%、14.1%,速度明显加快,发展比较协调。

    湘西地区开发项目进展顺利,“八件实事”全面完成。首批进入湘西地区开发的28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3.49亿元,12个项目竣工投产。本年完成投资6.3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4.2亿元、利润1.8亿元,上缴税金0.8亿元,新增就业3844人。全市29个项目列入第二轮湘西地区开发,涉及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旅游开发、资源深加工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八件实事”经费支出5.27亿元,22个考核项目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其中14个考核项目超额完成任务。

    物价持续高位运行。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7.4%,商品零售价格上涨5.9%,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5.4%,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7.5%,涨幅比上年分别扩大了5.2、4.9、2.9和5.2个百分点。

    经济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经济增长方式仍较粗放,产业升级难度较大;城市建设滞后,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发展环境尚不宽松;财政收支、就业和社会保障、节能减排压力大,物价涨幅明显。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

    农业生产平稳增长。全市实现农业增加值25.39亿元,比上年增长5.2%,其中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5.4%、6.1%、4%、3.9%、5.8%。种植结构继续优化,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211.72千公顷,下降1.3%,蔬菜、瓜果、甘蔗、棉花等作物种植明显扩大,粮食、油料、药材等面积有所调减。优质稻、杂交玉米的种植率分别由上年的30.7%、92.4%上升为32.1%、95.2%。

    农业产业化稳步推进。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597家(其中规模企业41家),完成销售收入20.38亿元、利税1.79亿元,分别增长22.6%和27.6%。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48家,其中省级8家。13家企业192个产品在全省第九届“农博会”上参展,6个产品获金奖,现货交易70万元,签约合同8300万元。全市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159万亩,其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建立47万亩。全年新增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11个,累计认证72个;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个,成员1643户,累计达到109个3.9万户;新增农业机械2.7万台套,全市农机作业组织27个,从业人员3.2万人,农机作业面积达36万亩,其中机收面积27万亩,全年实现农机服务总产值3.8亿元、增加值0.6亿元。

    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全年投入农村道路建设资金2.82亿元,建成通乡公路84.1公里、通村水泥路863.3公里、农村公路客运站场14个, 90个乡镇、883个村(居)委会通了油路或水泥路,分别占全市总数的89.1%和55%;投入水利建设资金3.58亿元,建设水利工程8684处,解决农村不安全饮水人数5.04万人。全年新建农村电气化示范村1个和达标村5个、高标准统一式样的村部223个、标准化农家店205家、沼气池6016口,新建或改造乡镇卫生院19所、乡镇敬老院11所,农村“乡乡能上网”信息化工程完成100%,新增通电话自然村134个,解决农村广播电视盲区人数10.12万人。全市已建成乡镇文化站24个、“农家书屋”试点22个,完成了166个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的编制任务。全年共组织资金5427万元、群众投工4.8万个,投入到34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建设;为104个省定贫困村组织投入扶贫资金7000多万元,全市农村贫困人口由上年末的15.99万人下降到12.79万人,其中绝对、相对贫困人口分别减少1.04和2.17万人。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改革加快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

    三、工业

    工业经济增产增效。全市实现工业增加值26.18亿元,比上年增长17.1%。规模工业实现增加值19.04亿元,增长21.5%,其中轻工业6.87亿元、重工业12.17亿元,分别增长16.5%和24.6%;实现销售产值48.51亿元,增长33.9%;产销率为99.9%,上升0.5个百分点;实现利润0.67亿元、利税2.08亿元,分别增长57.1%和46.2%;企业亏损面22.5%,上升1.1个百分点。园区实现工业增加值8631万元,增长20%。 

    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全市旅游商品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利税5404万元,比上年均增长20%。旅游商品规模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5.6亿元,增长26%。研发出旅游商品新产品30多个,金秋食品、九天山野菜被评为湖南省名牌产品。按增加值排序,全市规模工业十大行业依次为:电力生产和供应业4.94亿元、农副食品加工业2.24亿元、有色金属矿采选业2.21亿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82亿元、饮料制造业0.83亿元、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0.72亿元、通用设备制造业0.66亿元、煤炭采选业0.6亿元、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0.57亿元、工艺美术品制造业0.53亿元。

    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全年完成工业项目投资17.97亿元,比上年增长36.7%, 11个工业技改项目竣工投产。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投资需求较快增长。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3.32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其中非国有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64.6%。按城乡分,城镇投资51.33亿元,农村投资10.03亿元,分别增长30.3%和20.6%;跨区项目投资1.97亿元,下降63.1%。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1.16亿元,下降61.1%;第二产业投资20.51亿元,增长16.6%;第三产业投资41.65亿元,增长28.4%。交通、水利、能源、旅游、工业、房地产业、城市建设成为投资重点。全年新增固定资产29.44亿元。

    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全市重点工程完成投资23.12亿元,比上年增长23.6%,为年计划的106.5%。火车新客站、机场路、且东路、助农路、大庸东路、鼎泰路、城市垃圾处理场一期等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张罗公路、“四路”综合改造、火车站广场和迎宾南路、宣传文化及广电中心、张家界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等项目建设进入扫尾阶段,荷花机场扩建、永定管道燃气、桑植红色旅游景点等项目已开工建设,吉大张家界学院恢复建设,张桑公路、阳龙公路、常张高速联络支线、桑永公路、红壁岩水电站、长潭河水电站、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永定城区防洪堤、 “十字街”、张家界影视城、张家界山水国际会议中心、中信通信无线城域网等项目正在抓紧建设。

    房地产业平稳发展。全市实现房地产业增加值6.87亿元,比上年增长1.2%;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19亿元,增长30.5%;商品房屋施工面积92.19万平方米,增长15%;竣工面积25.41万平方米,下降16.4%;销售面积25.56万平方米,下降14.3%;销售额4.98亿元,增长10.2%;空置面积1.12万平方米,增长13.8%。

    五、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

    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年末全市公路通车里程6516公里,其中高速公路87公里、1-4级公路2032公里,通航河道里程607公里,拥有民用车辆8.17万辆、民用船舶879艘。全年实现公路客运量4641万人、旅客周转量157603万人公里,比上年分别增长12.6%和23.2%;货运量1476万吨、货物周转量129815万吨公里,分别增长33.1%和55.9%。张家界火车站发送旅客140.51万人、货物16.41万吨,分别增长8.4%和7.1%。荷花机场运输起降1.41万架次、吞吐旅客151.67万人、货邮3124吨,分别下降2.1%、1.4%、20%。

    邮电通信业快速增长。全市邮电业务总量12.75亿元,比上年增长34.8%,其中邮政0.45亿元、电信12.3亿元,分别增长15.5%和35.6%。年末拥有移动电话用户33.03万户、固定电话用户30.37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5.4万户,分别增长1.6%、9.9%、38.5%。全年函件101万件, 报刊累计数1630万份,邮政储蓄平均余额10.34亿元,分别增长38.4%、23.6%、15.4%。

    六、国内外贸易和招商引资

    内外贸易快速增长。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18亿元,比上年增长16.7%。按销售地分,市、县、县以下零售额依次为21.45亿元、13.16亿元、14.57亿元,分别增长16.9%、16%、17.2%。按行业分,批发业9.56亿元、零售业31.86亿元,住宿和餐饮业7.72亿元,分别增长21%、14.6%、21.9%。全市拥有各类市场117个,其中消费品综合市场53个、农副产品市场49个、工业品市场4个、水果批发市场4个。全市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744万美元,增长59%,其中出口714万美元,增长52.9%;进口30万美元,增长29倍。

    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全市实际利用省外境内资金19.62亿元,比上年增长23.5%。新批三资企业13家,实际利用外资1908万美元,增长54.8%。

    七、旅游和城市建设

    游客接待平稳增长。全市各景点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87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91.25亿元,其中门票收入11.12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2.1%、15%和15.9%。各景点共接待境外游客125.9万人次,下降1.2%;实现旅游外汇收入2.39亿美元,增长1.8%。三个“黄金周”共接待游客154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7%和13.5%。

    接待水平继续提升。武陵源景区入选全国首批5A景区,天门山、万福温泉进入4A级景区行列,武陵源国际度假村等一批按五星级标准建造的酒店相继试营业。红色游、自助游、休闲游、生态游、文化游等旅游产品开发力度加大,旅游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和监管工作加强,建立了全市旅游目的地内部网络、“张家界旅游官方网站”相继建立,旅行社、景区(点)、酒店等微机管理系统和旅行社电子行程单管理系统投入运行。年末全市拥有国家等级旅游区(点)13个,其中5A级1个、4A级8个;旅游宾馆420家,其中星级宾馆69家;旅馆床位5万张,其中星级宾馆1.41万张;旅行社67家,其中国际社21家;持证导游员3775人,其中外语导游137人;旅游运输公司14家,车辆1018辆。

    市场营销力度加大。承办了湖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工作会议,举办了“森保节”、第三届“黄石寨索道杯”导游风采大奖赛、第四届饭店服务技能大奖赛、湖南旅游节等活动,参加了“中博会”、“珠洽会”、北方交易会、昆明国际旅游交易会、广州旅游交易会、宁波旅游投资洽谈会、海南博鳌旅游论坛、中国奥组委城市论坛等推介宣传促销活动,加大了对东南亚、日本、韩国、欧洲等市场的开发力度,加强了与境内外旅游企业、媒体的合作,开通了马来西亚吉隆坡直飞长沙的旅游包机和重庆、新疆直达张家界旅游专列,进一步拓展了客源市场。

    城市建设明显加快。全市城市(县城)总面积182.64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38.65平方公里,总人口40.68万人,比上年分别增长3.5%、4.3%、15.7%;人均道路面积9.35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02平方米,分别增长0.8%和3.3%;建成区绿地率23.73%,绿化覆盖率30.87%,分别提高0.8和1.9个百分点;用水普及率94.77%,燃气普及率68.61%,生活垃圾处理率24.77%,污水处理率38.88%,其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24.44%,分别提高0.67、1.25、3.22、15.2和10.73个百分点;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7.42标台,增长33%。全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2.29亿元,增长3.33倍。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财政收支快速增长。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不含基金)11.12亿元,比上年增长28.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7.87亿元、上划中央“两税”1.68亿元、上划所得税1.57亿元,分别增长29.5%、23.8%、31.8%。政府性基金收入0.89亿元,增长51.4%。全市一般预算支出26.07亿元,增长37.1%,科技、医疗卫生、环保及城乡社区、农林水、工商金融等事务支出大幅增长。 

    金融存贷稳健运行。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29.2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1.9%,其中企业存款23.57亿元、储蓄存款84.45亿元,分别增长18.1%和19.9%。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02.31亿元,增长15.5%,其中短期贷款41.02亿元、中长期贷款61.16亿元,分别增长15.4%和15.4%。金融机构全年现金收入440.09亿元,支出436.19亿元,分别增长9.2%和9.4%。

    保险业务快速发展。全市保险机构保险业务收入3.55亿元,比上年增长36.6%,其中财产保险1.35亿元、人身保险2.2亿元,分别增长66.8%和22.9%。保险业务支出1.49亿元,增长33.9%,其中财产保险0.71亿元、人身保险0.78亿元,分别增长104.6%和1.6%。

    九、科技和教育

    科技事业稳定发展。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9家,其中省级6家,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7.46亿元、增加值2.38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8.2%和12.9%。全年申报省级科技项目39项,其中重大专项1项、重点项目2项;安排市级科技计划35项,其中重点项目19项,落实科技三项经费160万元、市县和企业配套科技经费3000多万元,取得专利103件,获得科技成果10项,鉴定验收4项,其中省级验收2项。全年签订技术合同18项,合同成交额340万元。

    教育事业不断进步。全市2所普通高校(含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有教职工911人、在校生15129人;1所成人高校有教职工80人、在校生1593人;110所普通中学有教职工6147人、在校生78181人;15所中等职业学校有教职工728人、在校生11225人;271所小学有教职工5977人、在校生100041人;1所特殊教育学校有教职工30人、在校生372人;105所幼儿园有教职工842人、在校生27930人。全市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为99.8%、97.2%,辍学率分别为0.5%、2.6%,适龄残疾少儿入学率为81.6%,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实现全免。3-6岁幼儿入园(班)率为68.4%,城区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农村基本普及了学前一年教育。全年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4274万元,新改扩建校舍40438平方米;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贴514万元,补助学生30733名;落实教师政策性津补贴3905.6万元;接受社会教育捐赠643万元,15837名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全市向各类普通高校输送新生6071人,录取率66.2%;成人高考录取新生997人,录取率59.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1199张单科合格证,149人获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26人考上硕士研究生; 32人获得英语1-3级合格证书,2510人获得英语1-3级单项合格证书。

    十、文化、体育和卫生

    文化、新闻、广播电视事业继续发展。桑植民族艺术团组建成立,国际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市中心图书馆建设即将竣工,张家界文化影视城正在建设之中。全年共组织大中型文艺活动20多次,送戏下乡400多场次,送电影下乡进社区4500余场。张家界市被确定为“中国旅游文化示范地”,军声画院被列入“全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完成了市广播电视中心主体工程和数字电视前端机房建设、一碗水微波中继站传输发射和电视调频转播机房改造、14.61万座广播电视卫星接收设施转星调整、1031个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的建设任务,武陵源区实现了“户户通”,市网络公司整合了永定区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全市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为54%、94.3%,比上年分别提高1.3和0.7个百分点,有线电视用户达15.35万户。全年广播电视稿件在省台上稿493条,在中央台上稿71条,有9件作品获全省广播电视奖。《张家界日报》年发行量2万份,全年出版365期,有78篇新闻稿件在省级以上报刊上稿。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承办了第三届亚洲杯攀岩赛和法国“蜘蛛人”徒手攀越天门洞等大型活动,举办了“白沙·迎奥五环潇湘行·张家界森林公园杯”登山赛、全市首届激流回旋漂流赛等群众体育活动。在全国(农村组)中老年人太极拳比赛中,张家界市取得了集体项目两个第一名、个人项目5个第一名;在全省第四届农民运动会上,张家界市获2金1银2铜,金牌数进入全省八强,团体总分列全省第11名;在全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第十届田径运动会上,张家界市获得团体总分第4名,慈利一中、张家界一中分获团体总分第一、第六名;在全省青少年单项比赛中,张家界市取得了4金2银3铜的好成绩。全年销售体育彩票3300万元。

    卫生事业继续进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积极开展,张家界市获得了省“灭蚊先进市”称号;桑植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武陵源创建国家卫生镇,通过了省、国家爱卫会验收;全年创建成功省级卫生村4个和文明卫生单位7家、市级卫生村6个和文明卫生单位8家。全年新建或改造乡镇卫生院19所,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全年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5种3496例,总发病率219.35/10万,死亡率0.94/10万,比上年分别下降16.74%和72.22%。全年孕产妇死亡率34.94/10万,住院分娩率97.32%,婴儿死亡率11.36‰。全市总献血量10877U,无偿献血首次达到100%。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加强。年末全市总户数54.38万户,总人口162.39万人,比上年增长0.58%,其中女性人口78.79万人,城镇人口57.82万人,城镇化率由上年的34.1%上升到35.61%。全市少数民族人口117.68万人,其中土家族103.17万人、白族11.38万人、苗族2.71万人。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48.6万人,增长0.34%。全市人口出生率12.52‰,人口死亡率6.7‰,人口自然增长率5.82‰,计划生育率92.83%。全年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扶助金240万元,共有4008名奖励扶助对象受益。

    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全市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9484元,比上年增长12.6%,其中工薪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分别增长11.2%、126.5%、44%,而财产性收入下降82.5%;全年人均消费性支出7125元,增长8.2%,其中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交通通信和杂项消费分别增长10.5%、7.2%、24.9%、59.1%、48%,医疗保健、文教娱乐、居住消费分别下降4.3%、13.1%、17.5%,恩格尔系数由上年的35.5%上升为36.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2.96平方米,增长2.5%。全市农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519元,增长8.4%;人均纯收入2607元,增长9.2%,其中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分别增长5.2%、13.4%,财产性收入下降20.8%,转移性收入持平;全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45元,增长12.2%,其中食品、衣着、居住、交通通信和杂项消费分别增长12.5%、3.3%、40.3%、48.6%、3.3%,家庭设备用品、医疗保健、文教娱乐消费、消费下降16.6%、1.6%、20%,恩格尔系数由上年的54.8%上升为51.9%;人均住房面积35.15平方米,增长2.4%。

    就业工作力度加大。全年新增城镇就业0.68万人,其中下岗职工再就业0.51万人,356户城镇零就业家庭全部消除,城镇失业登记率为2.6%;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6万人,累计转移就业32.5万人,全年实现农村劳务总收入17.6亿元。年末全市从业人数为87.17万人,比上年减少0.98万人,其中单位从业人员7.75万人、城镇个体私营从业人员3.73万人、农村从业人员75.69万人,按产业分,第一产业54.63万人,第二产业9.16万人,第三产业23.38万人。全部职工年人均工资为18518元,其中在岗职工20626元,分别增长25.3%和25.4%;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由480元提高为500元。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全市“五大保险”年末参保人数为38.07万人,比上年增长14.6%,其中基本养老保险8.36万人、基本医疗保险9.95万人、失业保险8.24万人、工伤保险4.69万人、生育保险6.83万人,分别增长3.6%、18.2%、3.4%、60.5%、17.3%,全年共征缴社会保险费2.7亿元,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2.4亿元,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108.05万人,增长15.6%,参合率84.86%,筹集基金5756万元,基金支出4336万元,补助参合农民35.32万人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全面铺开,补助标准为60元/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为140-150元/月,全年城乡共发放3801万元,6.65万人得到救济。全年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24万元,救助412名困难对象住院治疗,资助1.81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拨付救济资金940万元,救助灾民60多万人次;发行福利彩票3200万元,投入福彩公益金809万元,建设社会福利公益项目34个;投入1100万元,建成乡镇敬老院11所、村级“五保之家”22个。年末全市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68个,床位2054张,收养2010人。全年新建(筹集)廉租房面积920平方米。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全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7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64公顷,灾毁耕地7公顷,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公顷。年末实有耕地面积104.25千公顷,其中水田46.79千公顷。

    生态市建设全面推进。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为89.9%,武陵源景区全年达优。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5%,地表水质以二类为主,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6.5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路长加权平均值70.4分贝。辐射环境处于安全水平。全市拥有自然保护区7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个,总面积726.4平方公里。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4平方公里,造林4748公顷,森林覆盖率由上年的66.47%上升到67.68%,林木覆盖率由66.98%上升到68.8%。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68.2万人受灾2人死亡;农作物受灾面积53.79千公顷,其中绝收12.38千公顷;倒塌房屋3568间,损坏房屋5751间;直接经济损失3.62亿元,其中农业损失2.95亿元。

    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市发生各类伤亡事故521起,重伤573人,直接经济损失756万元,比上年分别上升10.6%、36.1%、31.8%;死亡122人,下降14.7%。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81人,下降29.6%;每十万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6.76人,下降4.1%;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7.62人,下降2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9.67人,下降36.9%。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本公报所使用的2006年常住人口数为本年度人口抽样调查推断数据。

[张家界市统计局 供稿]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