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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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一、总人口

 全市总人口(常住人口)为444458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总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08309人相比,增加36149人,增长8.85%,年平均增长率为0.85%。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110065户,集体户7851户,家庭户人口为389457人,集体户人口为5500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23人。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37437人,占53.42%;女性人口为207021人,占46.5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4.6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88相比,上升2.81。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5649人,占21.52%;15-59岁人口为288388人,占64.89%;60岁及以上人口为60421人,占13.5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3501人,占9.79%。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6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9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9个百分点。

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444458

100.00

0-14岁

95649

21.52

15-59岁

288388

64.89

60岁及以上

60421

13.59

其中:65岁及以上

43501

9.79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537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41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649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50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359人上升为1020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865人上升为1246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523人下降为3520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1010人下降为26887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1年提高至9.0年。

 八、城乡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57936人,占58.0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6522人,占41.9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4210人,乡村人口减少68061,城镇人口比重提高20.3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2.全市总人口是指10个乡镇和华侨经济区的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和现役军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