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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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这一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把握“七大关系”,全力以赴拼经济、谋转型、防风险、惠民生、促发展,全县经济稳中向好,中国式现代化清徐实践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一、综 合


经济增长:据初步核算,202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399.8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5亿元,同比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86.7亿元,同比增长1.7%;第三产业增加值194.6亿元,同比增长6%。第三产业中,批发零售业增加值13.6亿元,同比增长6.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31.9亿元,同比增长18.2%;住宿餐饮业增加值2亿元,同比增长4.3%;金融业增加值5.8亿元,同比下降7.4%;房地产业增加值19.3亿元,同比增长0.5%;其他服务业增加值120.2亿元,同比增长2.1%。


产业结构:三次产业比例为4.6:46.7:48.7。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025年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17843元,按2025年平均汇率计算为17335美元。



二、农业


种植面积: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7282.6公顷,同比增长0.27%。其中:玉米播种面积13180.2公顷,同比增长3.6%;蔬菜播种面积7610.01公顷,同比增长4.07%;油料面积94.07公顷,同比增长0.5%。年末果园面积2878.9公顷,其中:苹果园面积97.62公顷,葡萄园面积1640.53公顷,桃园面积316.63公顷,梨园面积519.69公顷。


主要农产品产量:全年粮食总产量82949.21吨,同比增长0.93%。其中:夏粮产量781.09吨,同比下降36.72%;秋粮产量82168.12吨,同比增长0.68%。全年水果总产量65256.90吨,同比增长2.51%;蔬菜产量521715.72吨,同比增长7.15%;油料产量284.04吨,同比增长1.91%;果用瓜产量4756.98吨,同比增长2.06%。


林业生产:全年四旁植树19600百株,育苗面积166.7公顷。


渔业生产:2025年水产品养殖面积232公顷,水产品产量1381吨。


农机及化肥施用:年末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19.61万千瓦,较去年年末增加0.18万千瓦,同比增长近0.9%。全年农用柴油使用量5033.5吨,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量)10294.78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1436.7吨。


三、工业和建筑业


规模以上工业:2025年末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41家。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570.79亿元,同比下降13.2%。分行业看: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企业产值完成286.65亿元,同比下降16.4%;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企业产值完成83.34亿元,同比下降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产值完成72.38亿元,同比下降16%;黑色金属冶炼和钢压延加工业企业产值完成33.36亿元,同比下降19.6%;食品制造业企业产值完成21.33亿元,同比增长10.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产值完成16.59亿元,同比下降14.1%。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县域完成118.9亿元,同比增长10.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县区完成完成112.1亿元,同比增长9.5%。分行业看: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47.35亿元,同比增长16.7%;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36.71亿元,同比增长6.7%;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8.5亿元,同比下降2.1%;食品制造业6.04亿元,同比增长14.4%;橡胶和塑料制品业3.39亿元,同比增长11.1%;金属制品业1.36亿元,同比增长14.4%。


非传统产业:非传统产业增加值24.69亿元,同比下降2.1%,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2%。其中:食品制造业增加值60427.7万元,同比增长14.4%,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5.4%。



传统产业:传统行业增加值87.37亿元,同比增长12.6%,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78%。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加值473521.1万元,同比增长16.7%,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2.3%。


经济效益:利税总额8.88亿元,同比下降92.4%;利润总额-9.13亿元,同比下降108.9%;亏损企业亏损额32.28亿元,同比增长1.9%。


用电:全社会用电量149926.4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0.63%,全县全社会工业用电总量62928.2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2.51%;全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9811.1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9.42%。


建筑业: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单位27个。建筑业总产值5.7亿元,同比下降31.4%,竣工产值1.22亿元。房屋施工面积2498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县域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6.9亿元,同比下降53.5%;县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1.7亿元,同比下降57.2%。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0.9亿元,同比下降60.2%;第二产业投资16.8亿元,同比下降47.7%;第三产业投资24亿元,同比下降61.9%,三次产业投资比重为2.2:40.3:57.5。基础设施投资4.3亿元,占全县投资的比重为10.3%。制造业投资10.8亿元,同比下降62.5%,占二产投资的比重为64.3%。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投资17.9亿元,同比下降48%,非国有投资23.8亿元,同比下降62.2%。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93个。其中:计划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24个,计划总投资455.2亿元,完成投资9.3亿元,同比下降71%,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22.3%;5-10亿元项目34个,计划总投资248.3亿元,完成投资14.2亿元,同比下降57.4%,占全县固定资产的34.1%;1-5亿元的项目57个,计划总投资147.2亿元,完成投资13.7亿元,同比下降36.9%,占全县固定资产的32.9%。


房地产开发:全年房地产项目为42个,完成投资15.3亿元,同比下降43.7%。其中:住宅投资11.4亿元,同比下降42.7%,商业营业用房投资2.1亿元,同比下降30%。商品房销售面积239785平方米,同比下降15.9%。住宅销售面积233277平方米,同比下降15%,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房销售面积 4787平方米,同比下降25%;144平方米以上商品房销售面积28448平方米,同比增长0.9%。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6508平方米,同比下降16%。商品房销售额13.6亿元,同比下降14.5%。


五、交通、邮电和旅游


交通运输:截至2025年年底,清徐县境内国道、县道、乡道、村道通车里程共计1246.018公里,县道、乡道、村道通车里程共计1159.908公里。


其中:国道共3条,里程70.074公里(其中:208国道清徐县境内全长16.171公里、307国道清徐县境内全长14.346公里、339国道清徐县境内全长39.557公里);县道共14条,里程173.802公里;乡道共33条,里程295.1公里;村道共674条,里程691.006公里。


全县年末公交客运车辆拥有量93辆。


邮电通信:全年邮政完成业务总量3280万元,其中国内平常信件完成1751件,国内包裹类完成3458921件,国内异地特快专递类完成48037件,国内汇票合计完成206笔,报刊业务完成2825916份,邮政储蓄平均余额121590.3万元。全县固定电话用户1.5万户,移动电话用户45.28万户,计算机互联网用户16.67万户。


旅游:全年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共接待游客1013.4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16亿元。


六、贸易


消费品零售额: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0.50亿元,同比增长3.9%。


从地域看:全县城镇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 23.32亿元,同比增长3.8%;乡村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 27.18亿元,同比增长4.1%。


七、财政、金融、保险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8亿元,同比下降16.93%。分部门看:税务部门完成11.01亿元,同比下降19.09%;财政部门完成2.79亿元,同比下降7.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26亿元,同比下降3.37%。其中:农林水支出4.18亿元,同比增长3.36%;教育支出6.07亿元,同比增长0.19%;科学技术支出0.03亿元,同比下降16.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亿元,同比下降0.79%;卫生健康支出2.6亿元,同比下降8.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25亿元,同比下降14.79%;节能环保支出0.91亿元,同比下降19.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亿元,同比下降7.53%。


金融: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人民币505.0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人民币409.97亿元。利息净收入9.1亿元,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0.22亿元。


保险:全年财产保险承保54590笔,保费收入6025.6万元,支付赔款总额4166.9万元,赔付率76.65%;人寿保险保费收入8584.52万元,赔付支出3764.45万元,综合赔付率43.85%。


八、城市建设


基础建设:2025年共更新改造道路面积10049平方米、边道面积8532平方米。县城集中供热面积651.7万平方米,供热管网276公里,县城集中供热能力达344兆瓦,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95%。


城市绿化:截止2025年底建成区公园绿地123.944顷,人均公园绿地12.15平方米/人;绿地面积370.674公顷,绿地率40.96%;绿化覆盖面积411.684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49%。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2025年,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80所(含有民办普通高中1所,民办初中1所),其中,公办小学57所,教学点20个,初中1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普通高中3所,职教中心1所,县教研科研中心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小学生22804名,小学专任教师1620名,小学五年巩固率100.44%;初中生11195名,初中专任教师939名,初中三年巩固率100.90%;高中生7133名,专任教师715名;职教中心在校生4669人,专任教师 110人;特教学校学生42人,专任教师10人;幼儿园72所,幼儿教师717名,幼儿9180名,学前幼儿入园率 98.58%。


科技:截至2025年末,全县经国家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7家。全县加速推进构建科技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山西省食醋酿造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山西农业大学和山西省美锦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立项建设并投入运营;紫林醋业建设食醋发酵科学与工程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已通过省科技厅验收并正常运行中。


天气预报:2025年县财政共投入36.6万元,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气象预警信息平台和常规气象观测站的维持维护,气象服务水平和准确性稳步提高。全年共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19次,累计发射火箭弹30枚,三七炮弹342发,燃烧焰条53根,有效缓解了旱情对我县农业生产的影响。利用气象预警信息平台发布重要气象信息18期,气象灾害预警信号187期,气象服务专报68期,雨情快报100期,活动专题预报56期,农业气象旬报36期,发送天气预报和各类科普短信95余万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十、文化和卫生


文化:截止2025年末,我县建有图书馆、文化馆各1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0个,村级基层文化服务中心139个,社区基层服务中心31个,其中图书馆总藏书量12万册。民办剧团4个。


我县拥有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9项,其中国家级非遗项目4项、省级非遗项目12项、市级非遗项目12项、县级非遗项目31项。


电视台1座,自办节目3组,联办节目1组(清徐县卫健局)。


体育:2025年,全县登记注册的体育协会10个,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4.69平方米/人。


卫生:2025年,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 266所,其中县级医院 4 所,卫生机构 1 所,乡镇卫生院 11 所(含撤乡并镇的2所),民营医院1所,村卫生所 146 所,个体诊所及门诊部 103所。共有编制床位 755张,各类卫生技术员 2380人,注册医生 1127 人,注册护士 1253 人。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环境质量:2025年,全年县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276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1。


2025年,全社会用水量14119.5033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量1349.9万立方米,农业用水量7296.0424万立方米,工业生产用水量2890.9609万立方米,生态用水量2239.8万立方米,其他用水量342.8万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35.32立方米,低于市对县考核指标64.24立方米,完成了考核指标任务。


安全生产:2025年,清徐县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15起,死亡16人,同比减少9起10人。其中:工矿商贸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2起4人;道路运输发生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7起6人。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2025年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39249人,其中:城镇156565人,乡村182684人,男性173039人,女性166210人,性别比为104.11,城镇化率为46.15%。全年出生人口2113人,死亡人口3173人,人口出生率6.16‰,死亡率9.25‰,自然增长率为-3.09‰。


人民生活: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544元,同比增长4.0%;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40元,同比增长4.5%。




社会保障:2025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252408人;职工基本医保参保43858人。全县参保人数296266人。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06457人;城乡居民补充保险参保186259人;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0191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13859人。


就业:2025年,城镇新增就业5597人,2928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93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797人。


低保:2025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71户375人,发放城市低保金365.58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低保对象1847户2486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970.8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城镇低保标准为82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700元/月。


注: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本公报部分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第五次经济普查结果,对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为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