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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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这一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惠民生”各项工作,不断夯基筑台、蓄势赋能,中国式现代化清徐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合

经济增长:据初步核算,202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392.7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2亿元,同比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192.5亿元,同比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183.0亿元,同比增长0.5%。第三产业中,批发零售业增加值13.6亿元,同比下降11.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27.1亿元,同比下降0.4%;住宿餐饮业增加值1.9亿元,同比增长12%;金融业增加值6.3亿元,同比增长3.0%;房地产业增加值21.6亿元,同比增长1.7%;其他服务业增加值111.0亿元,同比增长4.3%。

产业结构:三次产业比例由2023年的4.5:68.9:26.6调整为4.4:49:46.6。第一产业比重下降0.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下降19.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增长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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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024年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13206元,按2024年平均汇率计算为15896美元。

二、农业

种植面积: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7263.6公顷,同比增长0.36%。其中:玉米播种面积12712.2公顷,同比增长0.10%;蔬菜播种面积7312.16公顷,同比增长4.2%;油料面积93.61公顷,同比增长2.3%。年末果园面积2850.6公顷,其中:苹果园面积91.2公顷,葡萄园面积1614.55公顷,桃园面积327.73公顷,梨园面积509.97公顷。

主要农产品产量:全年粮食总产量82180.8吨,同比增长0.01%。其中:夏粮产量571.3吨,同比下降34.56%;秋粮产量81609.5吨,同比增长0.38%。全年水果总产量63661.61吨,同比增长3.7%;蔬菜产量486921.01吨,同比增长8.1%;油料产量278.71吨,同比增长7.68%;果用瓜产量4660.91吨,同比增长56.41%。

林业生产:全年四旁植树19600百株,育苗面积166.7公顷。

渔业生产:2024年水产品养殖面积214.5公顷,水产品产量1333吨。

农机及化肥施用:年末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19.43万千瓦,较去年年末增加0.57万千瓦,同比增长3%。全年农用柴油使用量5057.6吨,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量)10139.9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1436.7吨。

三、工业和建筑业

规模以上工业:2024年末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9家。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656.7亿元,同比增长0.3%。分行业看: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企业产值完成342.78亿元,同比增长8.5%;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企业产值完成87.72亿元,同比增长0.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产值完成85.96亿元,同比下降12.3%;黑色金属冶炼和钢压延加工业企业产值完成41.49亿元,同比下降22.6%;食品制造业企业产值完成19.11亿元,同比增长9.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产值完成19.16亿元,同比下降22.6%。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51.45亿元,同比增长16.4%。分行业看: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60.86亿元,同比增长21.6%;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49.72亿元,同比增长21.7%;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6.93亿元,同比增长17.6%;食品制造业5.15亿元,同比增长16.7%;黑色金属冶炼和钢压延加工业4.66亿元,同比下降18%;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68亿元,同比增长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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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传统产业:非传统产业增加值21.74亿元,同比增长12.9%,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15.7%。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加值69321.9万元,同比增长17.6%,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5%。

传统产业:传统行业增加值116.67亿元,同比增长19%,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84.3%。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加值608622.1万元,同比增长21.6%,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4%。

经济效益:利税总额117.25亿元,同比增长608.1%;利润总额101.37亿元,同比增长3365.9%;亏损企业亏损额31.8亿元,同比增长17.1%。

用电:全社会用电量13551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5.18%,全县全社会工业用电总量5593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0.3%;全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6383万千瓦时,同比增长7.6%。

建筑业: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单位24个。建筑业总产值8.7亿元,同比增长72.2%,竣工产值2.1亿元。房屋施工面积5127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2.2亿元,同比下降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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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2.3亿元,同比下降4.4%;第二产业投资32.1亿元,同比增加20.7%;第三产业投资62.9亿元,同比下降33.7%,三次产业投资比重为2.4:33:64.6。基础设施投资16.4亿元,占全县投资的比重为16.8%。制造业投资28.8亿元,同比增长16.6%,占二产投资的比重为89.7%。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投资34.4亿元,同比下降60.3%,非国有投资63亿元,同比增加68.4%。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48个。其中:计划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27个,计划总投资618.5亿元,完成投资32.1亿元,同比下降14.2%,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33%;5-10亿元项目37个,计划总投资269亿元,完成投资33.3亿元,同比下降19.8%,占全县固定资产的34.2%;1-5亿元的项目66个,计划总投资166.5亿元,完成投资21.7亿元,同比下降35.8%,占全县固定资产的22.3%。

房地产开发:全年房地产项目为44个,完成投资27.2亿元,同比下降16.8%。住宅投资19.9亿元,同比下降18.7%,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住宅投资1亿元,同比下降77.8%;90-144平方米住宅投资14.1亿元,同比下降22.1%;144平方米以上住宅投资4.8亿元,同比增长140%;商业营业用房投资3亿元,同比下降26.8%。

商品房销售面积284972平方米,同比下降28.4%。住宅销售面积274354平方米,同比下降26.4%,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房销售面积6386平方米,同比下降68.4%:144平方米以上商品房销售面积28189平方米,同比下降43.5%: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7748平方米,同比下降65.3%。商品房销售额15.9亿元,同比下降29.2%。

五、交通、邮电和旅游

交通运输:截至2024年年底,清徐县境内国道、县道、乡道、村道通车里程共计1267.071公里,县道、乡道、村道通车里程共计1196.997公里。

其中:国道共3条,里程70.074公里(其中:208国道清徐县境内全长16.171公里、307国道清徐县境内全长14.346公里、339国道清徐县境内全长39.557公里);县道共12条,里程140.876公里;乡道共35条,里程318.359公里;村道共915条,里程737.762公里。

全县年末公交客运车辆拥有量103辆。

邮电通信:全年邮政完成业务总量5368万元,其中国内平常信件完成2843件,国内包裹类完成3408133件,国内异地特快专递类完成41022件,国内汇票合计完成130笔,报刊业务完成2792468份,邮政储蓄平均余额156359.5万元。全县固定电话用户1.9万户,移动电话用户42.15万户,计算机互联网用户16.31万户。

旅游:全年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共接待游客402.32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0089.25万元。

六、贸易

消费品零售额: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9.39亿元,同比增长3.5%。从地域看:全县城镇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26.55亿元,同比增长2.7%;乡村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32.84亿元,同比增长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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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财政、金融、保险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62亿元,同比下降19.79%。分部门看:税务部门完成13.61亿元,同比下降10.64%;财政部门完成3.01亿元,同比下降45.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7亿元,同比下降26.22%。其中:农林水支出4.05亿元,同比下降39.36%;教育支出6.05亿元,同比下降8.12%;科学技术支出0.03亿元,同比下降63.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亿元,同比增长13.46%;卫生健康支出2.83亿元,同比下降17.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29亿元,同比下降0.44%;节能环保支出1.12亿元,同比下降54.6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亿元,同比下降31.79%。

金融: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人民币478.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人民币358.2亿元。利息净收入10.1亿元,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0.19亿元。

保险:全年财产保险承保51376笔,保费收入5144.9万元,支付赔款总额3531.5万元,赔付率80.23%;人寿保险保费收入7870.98万元,赔付支出3976.18万元,综合赔付率50.51%。

八、城市建设

基础建设:县城集中供热面积603.85万平方米,供热管网270.37公里,县城集中供热能力达319兆瓦,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95%。全年共安装改造各类灯饰797盏,各种路灯灯饰正常率达到98%以上。

城市绿化:截止2024年底建成区公园绿地118.0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12.1平方米/人;绿地面积361.644公顷,绿地率39.96%;绿化覆盖面积402.654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4.49%。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2024年,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92所(含有民办普通高中1所,民办初中1所),其中,公办小学46所,教学点22个,初中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普通高中5所,职教中心1所,县教研科研中心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小学生22769名,小学专任教师1684名,小学五年巩固率101.35%;初中生11049名,初中专任教师1057名,初中三年巩固率98.59%;高中生6926名,专任教师655名;职教中心在校生2202人,专任教师 117人;特教学校学生35人,专任教师10人;幼儿园71所,幼儿教师758名,幼儿10109名,学前幼儿入园率 98.50%。

科技:截至2024年末,全县经国家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7家。全县加速推进构建科技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山西省食醋酿造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山西农业大学和山西省美锦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立项建设并投入运营。

天气预报:2024年县财政共投入48万元,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气象预警信息平台和常规气象观测站的维持维护,气象服务水平和准确性稳步提高。全年共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9次,发射火箭弹33枚,发射“三七”炮弹120发,燃烧焰条17根,有效缓解了旱情对我县农业生产的影响。利用气象预警信息平台发布专题预报11期,重要气象信息10期,气象灾害预警信号139期,气象服务专报46期,发送天气预报和各类科普短信100余万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十、文化和卫生

文化:截止2024年末,我县建有图书馆、文化馆各1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0个,村级基层文化服务中心139个,社区基层服务中心31个,其中图书馆总藏书量12万册。民办剧团4个。

我县拥有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0项,其中国家级非遗项目4项、省级非遗项目12项、市级非遗项目10项、县级非遗项目24项。

电视台1座,自办节目3组,联办节目1组(清徐县卫健局)。

体育:2024年,全县登记注册的体育协会7个,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4.26平方米/人。

卫生:2024年,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 249所,其中县级医院 4 所,卫生机构 1 所,乡镇卫生院 13 所(含撤乡并镇的4所),民营医院 2 所,村卫生所 146 所,个体诊所及门诊部 83所。共有编制床位 790张,各类卫生技术员 2340人,注册医生 1107 人,

注册护士 1233 人。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环境质量:2024年,全年县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253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95。

2024年,全社会用水量13455.5636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量1378.3万立方米,农业用水量6563.01万立方米,工业生产用水量2884.6036万立方米,生态用水量2243.6万立方米,其他用水量386.05万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35.28方/万元,低于市对县考核指标70.16方/万元,完成了考核指标任务。

安全生产:2024年,清徐县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24起,死亡26人,同比增加2起2人。其中:工矿商贸发生事故10起,死亡12人(其中1起1人为市管企业事故),同比减少3起1人;道路运输发生事故14起,死亡14人,同比增加5起3人。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据2024年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46890人,其中:城镇154618人,乡村192272人,男性177350人,女性169540人,性别比为104.61,城镇化率为44.57%。全年出生人口2530人,死亡人口2961人,人口出生率7.29‰,死亡率8.53‰,自然增长率为-1.24‰。

人民生活: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657元,同比增长4.6%;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39元,同比增长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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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2024年,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3453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51774人;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99235人;城乡居民补充保险参保187017人,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13656人。

就业:2024年,城镇新增就业5548人,2874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46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941人。

低保:2024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05户420人,发放城市低保金407.2889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低保对象1827户2531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971.679万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城镇低保标准为760 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 640元/月。

注: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本公报部分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为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