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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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建设中心城、奋进新征程”目标,坚定“五大治县方略”,深入开展“项目见效年”“商业起步年”“文化建设年”“热情服务年”“全面提升年”主题活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发展稳中向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 合

经济增长:据初步核算,202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53.0亿元,同比增长1.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2亿元,同比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243.1亿元,同比下降0.2%;第三产业增加值93.7亿元,同比增长5.6%。第三产业中,批发零售业增加值26.3亿元,同比下降1.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22.3亿元,同比增长2.0%;住宿餐饮业增加值1.8亿元,同比增长12.9%;金融业增加值2.9亿元,同比增长7.7%;房地产业增加值12.6亿元,同比增长6.7%;其他服务业增加值26.8亿元,同比增长13.9%。

产业结构:三次产业比例由2022年的4.3:71.4:24.3调整为4.5:68.9:26.6。第一产业比重增长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下降2.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增长2.3个百分点。

 

 

二、农业

种植面积: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7202.3公顷,同比增长0.34%。其中:玉米播种面积12699.5公顷,同比下降5.12%;蔬菜播种面积7017.6公顷,同比增长3.6%;油料面积91.5公顷,同比增长2.2%。年末果园面积2911.6公顷,其中:苹果园面积95.9公顷,葡萄园面积1636.7公顷,桃园面积334.9公顷,梨园面积544.9公顷。

主要农产品产量:全年粮食总产量82176.1吨,同比增长1.2%。其中:夏粮产量873吨,同比增长778.4%;秋粮产量81303.1吨,同比增长0.2%。全年水果总产量61369.1吨,同比下降1.1%;蔬菜产量450420.6吨,同比增长9.6%;油料产量258.8吨,同比增长18.3%;果用瓜产量2979.9吨,同比增长4.0%。

林业生产:全年四旁植树19600百株,育苗面积166.7公顷,木材采用47立方米。

渔业生产:2023年水产品养殖面积291公顷,水产品产量1666吨。

农机及化肥施用:年末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18.9万千瓦,较去年年末增加0.54万千瓦,同比增长3%。全年农用柴油使用量5069.4吨,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量)10044.6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1503.2吨,农药使用量185.4吨。

三、工业和建筑业

规模以上工业:2023年末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1家。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642.9亿元,同比下降18.1%。分行业看:炼焦行业316.1亿元,同比下降25.4%;黑色金属冶炼和钢压延加工业53.6亿元,同比下降20.7%;煤炭开采和洗选业86.6亿元,同比下降24.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98亿元,同比增长31.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3.3亿元,同比下降37.7%;食品制造业15.4亿元,同比增长4.9%。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79.3亿元,同比增长1.5%。分行业看: 炼焦行业79.5亿元,同比下降10.1%;煤炭开采和洗选业55.3亿元,同比下降11.7%;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6.8亿元,同比增长27.8%;黑色金属冶炼和钢压延加工业9.9亿元,同比下降11.4%;食品制造业4.2亿元,同比增长1.3%;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2亿元,同比增长43.8%。

 

非传统产业:非传统产业增加值30.7亿元,同比增长12.9%,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17.4%。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加值16.77亿元,同比增长27.8%,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9.5%。

传统产业:传统行业增加值145.9亿元,同比下降11%,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82.6%。其中: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增加值79.51亿元,同比下降10.1%,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5%。

经济效益:利税总额15.9亿元,同比下降74.6%;利润总额2.4亿元,同比下降94.2%;亏损企业亏损额27.1亿元,同比下降4.8%。

用电:全社会用电量12884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9%,全县全社会工业用电总量55765万千瓦时,同比增长5.9%;全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3823万千瓦时,同比下降2.4%。

建筑业: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单位20个。建筑业总产值5.1亿元,同比下降21.5%,竣工产值2.4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4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全年县域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2.3亿元,同比下降20.2%;县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4亿元,同比下降19%。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2.4亿元,同比增长10.2%;第二产业投资26.6亿元,同比下降27.7%,全部为工业投资;第三产业投资95亿元,同比下降16.7%。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9.5亿元,同比下降34.6%。三次产业投资比重为1.9:21.5:76.6。工业投资中,制造业投资24.7亿元,占工业投资比重的92.9%,同比下降26.5%。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0.4亿元,同比增长100%。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投资86.6亿元,同比增长24.8%;非国有投资37.4亿元,同比下降55.3%。

全年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87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25个,计划总投资591.7亿元,完成投资37.4亿元,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30.2%,同比下降46.7%;5亿元以上项目62个,计划总投资859.3亿元,完成投资79亿元,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79%,同比下降33.2%;1-5亿元的项目72个,计划总投资188.5亿元,完成投资33.8亿元,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27.3%,同比增长43.2%。

房地产开发: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32.7亿元,同比下降3.6%。住宅投资24.5亿元,同比下降6.6%,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住宅投资4.5亿元,同比增长38.8%;90-144平方米住宅投资18.1亿元,同比下降4.1%;144平方米以上住宅投资2亿元,同比下降52.8%;商业营业用房投资4.1亿元,同比下降8.1%。商品房销售面积397755平方米,同比增长55.8%。住宅销售面积372565平方米,同比增长55.9%,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房销售面积20201平方米,同比增长38.9%;144平方米以上商品房销售面积49896平方米,同比下降11.3%;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22333平方米,同比增长36.6%。商品房销售额22.4亿元,同比增长48.7%。

五、交通、邮电和旅游

交通运输:2023年末,清徐县境内国道、县道、乡道、村道通车里程共计1259.445公里,县道、乡道、村道通车里程共计1189.371公里。

其中:国道共3条,里程70.094公里(其中:208国道清徐县境内全长16.171公里、307国道清徐县境内全长14.346公里、339国道清徐县境内全长39.557公里);县道共12条,里程140.876公里;乡道共35条,里程318.445公里;村道共907条,里程730.050公里。

全县年末公交客运车辆拥有量103辆。

邮电通信:全年邮政完成业务总量5526万元,其中国内平常信件完成2975件,国内包裹类完成2727232件,国内异地特快专递类完成39695件,国内汇票合计完成110笔,报刊业务完成2791514份,邮政储蓄平均余额144628.96万元。全县固定电话用户1.82万户,移动电话用户40.85万户,计算机互联网用户13.59万户。

旅游:我县2023年共接待游客438万人/次,实现旅游业综合收入1.5亿元。

六、批零贸易

消费品零售额: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7.35亿元,同比增长7.7%。从划分标准看: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完成6.46亿元,同比增长5.2%;限额以下单位零售额完成50.89亿元,同比增长8%。从地域看:全县城镇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26.92亿元,同比增长9.1%;乡村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30.43亿元,同比增长6.4%。

 

 

七、财政、金融、保险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72亿元,同比增长1.16%。分部门看:税务部门完成15.22亿元,同比下降12.53%;财政部门完成5.49亿元,同比增长78.6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04亿元,同比增长0.42%。其中:农林水支出6.67亿元,同比下降13.17%;教育支出6.59亿元,同比增长12.48%;科学技术支出0.09亿元,同比下降46.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亿元,同比增长11.96%;卫生健康支出3.42亿元,同比增长22.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29亿元,同比增长13.96%;节能环保支出2.48亿元,同比增长18.0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亿元,同比增长25.65%。

金融: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57.2亿元,其中:住户存款331.0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99.7亿元;非银行业类金融机构存款0.1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15.0亿元,其中:住户贷款63.9亿元。

保险:全年财产保险承保57435笔,保费收入6000.17万元,支付赔款总额2358.07万元,赔付率61.12%;人寿保险保费收入6987.77万元,赔付支出810.80万元,综合赔付率56.88%。

八、城市建设

基础建设:2023年共更新改造道路面积14000平方米,县城燃气管网改造7.34公里。县城集中供热面积517.97万平方米,供热管网236.55公里,县城集中供热能力达145兆瓦,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95%。全年共安装改造各类灯饰797盏,各种路灯灯饰正常率达到98%以上。

城市绿化:截止2023年底建成区公园绿地105.806公顷,人均公园绿地10.85平方米/人;绿地面积337.665公顷,绿地率37.31%;绿化覆盖面积378.675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84%。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2023年,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99所(含有民办普通高中1所,民办初中2所),其中,公办小学47所,教学点27个,初中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普通高中5所,职教中心1所,县教研科研中心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小学生22715名,小学专任教师1718名,小学五年巩固率101.1%;初中生10684名,初中专任教师1091名,初中三年保留率100.7%,同比增长0.41%;高中生6718名,专任教师667名;职教中心在校生2338人,专任教师 115人;特教学校学生40人,专任教师10人;幼儿园86所,幼儿教师1723名,幼儿11281名,学前幼儿入园率98.3%。

科技:截至2023年末,全县经国家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6家。全县加速推进构建科技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山西省食醋酿造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山西农业大学和山西省美锦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立项建设。

天气预报:2023年县财政共投入50万元,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气象预警信息平台和农村气象大喇叭的建设和维持维护,服务水平和准确性稳步提高。全年共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9次,发射火箭弹36枚,发射“三七”炮弹120发,有效缓解了旱情对我县农业生产的影响。利用气象预警信息平台发布专题预报8期,重要气象信息21期,气象灾害预警信号158期,气象服务专报67期,发送天气预报和各类科普短信120余万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十、文化和卫生

文化:我县建有图书馆、文化馆总馆各1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0个,村级基层文化服务中心139个,社区基层服务中心31个,其中图书馆总藏书量12万册,民办剧团4个。

电视台1座,自办节目3组,联办节目1组(清徐县卫健体局)。

截止2023年末,我县拥有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3项,其中国家级非遗项目4项、省级非遗项目12项、市级非遗项目10项、县级非遗项目17项。

体育:2023年,全县登记注册的体育协会7个,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4.23平方米/人。

卫生:2023年,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48所,其中县级医院4所,卫生机构2所,乡镇卫生院13所(含撤乡并镇的4所),民营医院2所,村卫生所146所,个体诊所及门诊部81所。共有编制床位790张,各类卫生技术员2190人,注册医生957人,注册护士1233人。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环境质量:2023年,全年县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231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13。

2023年,全社会用水量13678.4281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1244.7万立方米,农业灌溉用水6742.1681万立方米,工业生产用水3064.3108万立方米,生态用水2270.0492万立方米,其他用水357.2万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平均耗水量13.13方/万元,同比下降13.6%。

安全生产:2023年,清徐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 27人,同比减少5起8人。其中:工矿商贸发生事故13起,死亡13人,同比增加10起9人;道路运输发生事故12起,死亡14人,同比减少15 起17 人。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据2023年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47359人,其中:城镇152625人,乡村194734人,男性179120人,女性168239人,性别比为106.47%,城镇化率为43.94%。全年出生人口2380人,死亡人口2961人,人口出生率6.84‰,死亡率8.51‰,自然增长率为-1.67‰。

人民生活: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605元,同比增长5.3%;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29元,同比增长6.1%。

 

 

社会保障:2023年,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0338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56167人;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90959人;城乡居民补充保险参保182898人,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13494人。
就业: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5540人,其中创业带动就业1913人。3311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45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004人。

低保:2023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35户487人,发放城市低保金475.56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低保对象2001户2730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357.89万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城镇低保标准为760 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 640元/月。

注: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本公报部分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为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