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磐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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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统计局

 

2025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锚定“港”“廊”“链”主战场,大力弘扬“六干”作风,狠抓落实、实干争先,推动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

 

一、综  合

 

经初步核算,2025年我县实现生产总值(GDP)157.69亿元,按照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4.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5.38亿元,增长5.7%。第二产业增加值49.13亿元,增长0.2%。第三产业增加值93.18亿元,增长6.5%。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9.8:31.2:59.1。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为76902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0766美元),同比增长4.9%。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87847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2335美元),同比增长4.0%。全县行政区域面积1194.74平方公里,年末常住人口18.0万人。年末户籍人口204495人。其中,男105286人,女99209人;出生人口887人,出生率为4.33‰;死亡人口1476人,死亡率为7.20‰;自然增长率为-2.87‰。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638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08人。

 

二、农业和农村

 

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产值23.84亿元,剔除价格因素(下同),比上年增长5.7%。其中,农业产值21.46亿元,增长9.0%;林业产值1.08亿元,增长3.2%;畜牧业产值0.93亿元,下降32.8%。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15.57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7.71万亩,同比下降0.30%;粮食总产量2.79万吨,同比增长4.98%。全年中药材种植面积8.06万亩,实现产值10.97亿元;食用菌产值1.54亿元;茶叶种植面积7.40万亩,实现产值3.56亿元;蔬菜种植面积5.17万亩,实现产值2.50亿元。全年生猪出栏2.97万头;蚕茧产量0.5吨。(参见下表)。

2025年主要农产品产量情况表

农产品名称 产量(吨) 同比%
粮食

中药材

食用菌(干鲜)

茶叶

蔬菜

肉类

其中:猪肉

禽蛋

蚕茧

27939

25769

6986

2330

59236

3221

3048

709

0.5

5.0

7.7

-0.2

11.8

5.9

-33.7

-34.6

-2.9

-77.3

 

打造高标准产业平台。建成玉山台地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窈川乡宜机化智慧茶园示范基地,全县首家数字化牧场成功创建。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实施农业科技试验及“三新技术”项目15个,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6900余亩、改造提升1000亩,实施农业标准地改革3011.74亩。推广“茭鳖共养”“菌粮轮作”等“一亩万元”高效模式5万亩。提升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嘉丰尤香”无公害大米获评“2024浙江好稻米”金奖,山之舟羊肚菌成功入选浙江首批“土特产”新品榜,磐安红爪姜、香菇、山茶油入选省第四批名优“土特产”百品榜,磐安羊肚菌、桑黄、金线莲成为省级“新特产”培育对象。顺利举办共富集市10场、承办市级农民丰收节1场。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1.1%;完成产值125.96亿元,同比下降3.1%;实现销售产值125.61亿元,同比增长0.7%。其中,出口交货值34.19亿元,下降2.7%。产值超亿元的企业达到28家。全县工业用电量5.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其中,规上工业用电量3.5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02%。全年实现利税总额9.75亿元,增长1.8%。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10.74亿元,下降2.1%;实现建筑业产值59.2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169.6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170.9万平方米,竣工产值42.6亿元。全县在库建筑业企业110家,其中,一级资质13家,二级资质97家。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6.7%。其中,房地产投资下降57.9%;基础设施投资下降8.6%;工业投资下降14.8%,其中制造业投资下降30.8%。从结构看,民间投资下降50.5%;交通、水利、能源和生态环保投资下降9.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下降53.0%。

房屋施工面积107.73万平方米,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4.01万平方米。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3.76万平方米,本年商品房销售额3.91亿元。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83亿元,增长7.3 %。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69亿元,增长15.0%。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1.17亿元,增长14.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0.52亿元,增长28.3%。按消费形态统计,餐饮收入1.73亿元,增长10.6%;商品零售9.96亿元,增长15.9%。

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46.26亿元,同比增长7.0%。其中,出口额45.94亿元,增长7.1%。

 

六、交通运输

 

2025年底拥有各种机动车60602辆,同比增长5.6%。其中,大型、小型汽车40766辆,下降0.18%;摩托车14368辆,增长9.53%。

全年完成公路货运量495.9万吨,公路客运量53.5万人次,公路货运周转量29370.8万吨公里,公路客运周转量3192.9万人公里。

 

七、财政和金融

 

全县财政总收入23.38亿元,同比增长1.5 %,其中:上划中央财政收入8.09亿元,增长0.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9亿元,增长2.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9.78亿元,增长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0亿元,下降11.3%。

年末金融系统存款余额(本外币)355.0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6%;金融系统贷款余额(本外币)447.58 亿元,增长7.8%。不良率和关注贷款率控制在0.98%和1.52%。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拥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51所。其中,幼儿园21所,在园幼儿3154人,学前三年入园率为100%;小学17所,在校学生1063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7所,在校学生5093人,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高中4所,在校生3540人;职高1所,职业高中在校生1318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为99.76%。

2025年全县专利授权量540件,下降24.0%。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42件,增长2.4%。新认定各类科技型企业22家,其中,国家级10家、省级12家,新组建企业研发机构12家,其中,省级4家、市级8家。2025年度新立科技计划项目66项,其中,省级2项、市级15项、县级49项。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40.12亿元,同比增长14.61%。接待全域游客443.7万人次,同比增长13.6%。

全县拥有文化馆1个,分馆14个;公共图书馆1个,分馆21个。积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成送戏163场、送图书2.03万册、送展览讲座156场、“文化走亲”21场。

全年完成建设社区多功能运动场7个,百姓健身房2个,人均体育场地达3.76平方米,全县举办体育赛事活动105场。

2025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7家,其中,县级医院2家,卫生院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家,服务站8家,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1家,民营医院5家,诊所(医务室)40家,村卫生室85家.实际开设床位1232张,其中,医院1043张、社区服务中心及卫生院189张、妇幼保健0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750人,较上年增长2.34%,其中执业医师618人、执业助理医师104人、注册护士706人、其他卫技人员322人。

 

十、环境保护

 

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8%(去年同期98.6%),PM2.5平均浓度19.4微克每立方米(去年同期PM2.5平均浓度19.8微克每立方米),AQI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55(去年同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53)。

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能耗)为12.0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6%;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43吨标准煤/万元,同比增长2.7%。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915元,增长7.0%。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487元,增长6.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088元,增长7.2%。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139元,增长6.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328元,增长5.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758元,增长7.0%。全县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21740元,增速11.6%。

年末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3893人;2025年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3100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7425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40770人;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3172人、42259和2530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350元/月,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提高40元。

2025年末在册低保对象2750人(不含五保),其中,城镇46人,农村2704人。低保资金(含各类补贴)支出3216.2万元;城乡低保同标,低保标准每月1190元。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0个,床位数0张(含民办)。其中,县社会福利院1个,床位数302张。特困对象149人,其中集中供养74人,分散供养75人,集中供养率为49.66%。全年办理结婚登记636对,离婚282对,补证224对。

 

 

注释:(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户籍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

(3)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

(6)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自2014年开始公布“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原来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口径也随之改变。

(7)本公报中部分指标数据由相关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