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生态富县,生态富民”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 合
经初步核算,2021年我县实现生产总值(GDP)133.86亿元,按照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8.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2.51亿元,增长2.2%。第二产业增加值54.9亿元,增长10.3%。第三产业增加值66.45亿元,增长7.7%,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为48.5%。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为9.3、41.0、49.6。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为63525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9847美元),同比增长8.7%。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75115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1643美元),同比增长7.8%。
全县行政区域面积1194.74平方公里。年末常住人口17.9万人,城镇化率为53.1%。年末户籍人口210084人。其中,男108374人,女101710人;出生人口1290人,出生率为6.12‰;死亡人口1549人,死亡率为7.35‰;自然增长率为-1.23‰。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941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8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89%,低于2.5%的控制目标。
二、农业和农村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产值18.19亿元,剔除价格因素(下同),比上年增长3.0%。其中,农业产值14.91亿元,增长3.6%;林业产值1.36亿元,下降14.2%;畜牧业产值1.61亿元,增长19.7%。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21.53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7.29万亩,同比增长3.7%;粮食总产量2.4万吨,同比增长4.3%。全年中药材种植面积7.26万亩,实现产值6.59亿元;食用菌产值1.42亿元;茶叶种植面积7.08万亩,实现产值2.86亿元;蔬菜种植面积5.24万亩,实现产值2.04亿元。全年生猪出栏2.59万头;蚕茧产量6吨。(参见下表)。
2021年主要农产品产量情况表
农产品名称 | 产量(吨) | 同比% |
粮食
中药材 食用菌(干鲜) 茶叶 蔬菜 肉类 其中:猪肉 禽蛋 蚕茧 |
23934
21029 6725 1725 48935 2427 2115 939 6 |
4.3
3.5 -18 -32 1.6 -9.3 -17.1 7.8 -14.3 |
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开展“示范村评选”“落后村摘帽”行动,创建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村29个、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5个、美丽宜居示范村3个,创成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6.46亿元,增长19.7%;完成产值123.18亿元,同比增长30.2%;实现销售产值120.95亿元,同比增长29.1%。其中,出口交货值33.04亿元,增长24.8%。产值超亿元的企业达到30家。全县工业用电量4.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9%。其中,规上工业用电量3.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9%。
全年实现利税总额9.60亿元,增长12.3%,其中利润总额6.92亿元,增长12.2%。应付职工薪酬10.84亿元,增长28.5%。规上工业资产负债率59.9%,较上年上升3.2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利润率5.7%;成本费用利润率6.0%;规上工业劳动生产率17.8万元/人,提高12.1%。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13.32亿元,增长4.1%;实现建筑业产值174.34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748.41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213.86万平方米,竣工价值313.33亿元。全县在库建筑业企业83家,其中一级资质8家,二级资质28家,三级资质47家。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7%。其中,房地产投资增长17.8%;基础设施投资增长5.5%;工业投资下降8.3%。在工业投资中,制造业投资下降19.9%。从四大投资结构看,民间投资、 生态环保和公共设施投资分别增长18.9%、58.5%,交通运输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分别下降21.5%、1.6%。
全年房屋施工面积101.51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15.0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15.65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14.10亿元。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38亿元,增长10.3%。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7.26亿元,增长10.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12亿元,增长14.2%。按消费形态统计,餐饮收入10.19亿元,增长9.2%;商品零售30.19亿元,增长10.7%。
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43.33亿元,同比增长15.9%。其中,出口额42.39亿元,增长15.2%;进口额0.94亿元,增长57.2%。
六、交通运输、邮电和旅游
拥有各种机动车43262辆,增长4.3%。其中:大型、小型汽车38437辆,增长2.7%;摩托车4825辆,增长18.9%。全年完成公路货运量173万吨,公路客运量134万人次,公路货运周转量29993万吨公里,公路客运周转量7685万人公里。
全县完成邮电业务总量2.16亿元。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41亿元,电信业务总量1.74亿元(含电信、移动、联通)。年末移动电话用户21.45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4.10万户。
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46.94亿元,增长17.5%。接待游客290.46万人次,增长11.1%。A级景区门票收入0.39亿元,增长9.8%。
七、财政和金融
全县财政总收入21.46亿元,增长17.4%,其中:上划中央财政收入8.50亿元,增长17.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6亿元,增长17.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0.64亿元,增长19.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6亿元,增长1.7%。
年末金融系统存款余额(本外币)266.9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26%。其中,住户存款149.72亿元,增长14.27%;非金融企业存款69.19亿元,增长16.92%;机关团体存款38.27亿元,下降3.60%;财政性存款2.37亿元,下降70.92%;金融系统贷款余额(本外币)261.19亿元,增长20.91%。其中,住户贷款132.20亿元,增长18.70%;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128.20亿元,增长21.48%。不良率和关注贷款率控制在0.55%和1.09%。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拥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62所。其中,幼儿园32所,在园幼儿6007人,学前三年入园率为99.71%;小学16所,在校学生1014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8所,在校学生5618人,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高中4所,在校生3499人;职高1所,职业高中在校生2052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为99.10%。
全县专利授权量78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71件。新认定各类科技型企业59家,其中国家级14家、省级45家,新组建企业研发机构11家,其中省级2家、市级9家。2021年度新立科技计划项目46项,其中省级1项、市级5项、县级40项。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全县拥有文化馆1个,文化分馆4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分馆13个。建成农村文化礼堂23家,提升改造11家,乡村特色馆13个。积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成送戏149场、送图书3.03万册、送展览讲座100场、“文化走亲”11场。
全年完成建设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1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6个,百姓健身房3个。全县举办体育赛事活动70场。
2021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40 家,其中县级医院3家,卫生院2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家,服务站2家,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执法大队各1家,门诊部2家,民营医院4家,诊所(医务室)24家,村卫生室78家,护理院1家。实际开设床位971张。其中,医院795张、卫生院176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432人,较上年增长5.6%,其中执业医师473人、执业助理医师108人、注册护士562人、其他卫技人员289人。
十、环境保护
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平均浓度21微克每立方米;AQI(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52,同比下降0.06%。
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能耗)为10.51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5.2%;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40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3.7%。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621元,增长10.4%。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358元,增长8.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992元,增长9.7%。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680元,增长20.7%。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775元,增长18.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376元,增长20.5%。
年末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412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8523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7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60508人;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3495、4367和11196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240元/月,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提高105元。
年末在册低保对象3758人(不含五保),其中,城镇84人,农村3674人。低保资金(含各类补贴)支出2983.59万元;城乡低保同标,低保标准每月900元。年末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5家,床位数1708张(含民办)。其中,县社会福利中心(社会福利院)1家,床位数600张。特困对象90人,其中集中供养84人,分散供养6人,集中供养率为93%。全年办理结婚登记803对,离婚231对,补证272对,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件。
注释:(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户籍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
(3)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
(6)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自2014年开始公布“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原来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口径也随之改变。
(7)本公报中部分指标数据由相关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