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磐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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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统计局

 

2023年是实施“八八战略”20周年,也是我县恢复县建制40周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统筹抓好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细化落实八个方面“攻坚突围”重点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综  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139.75亿元,按照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5.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4.12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54.25亿元,增长5.8%。第三产业增加值71.38亿元,增长5.4%。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为10.1∶38.8∶51.1。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为67280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9548美元),同比增长7.0%。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78293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1111美元),同比增长5.5%。全县行政区域面积1194.74平方公里,年末常住人口17.9万人,城镇化率为54.9%。年末户籍人口206803人。其中,男106614人,女100189人;出生人口1063人,出生率为5.12‰;死亡人口2038人,死亡率为9.81‰;自然增长率为-4.69‰。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631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78人。

 

二、农业和农村

 

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产值21.17亿元,剔除价格因素(下同),比上年增长4.4%。其中,农业产值18.41亿元,增长5.8%;林业产值1.08亿元,增长0.8%;畜牧业产值1.36亿元,增长4.0%。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23.26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7.60万亩,同比下降0.6%;粮食总产量2.53万吨,同比增长0.2%。全年中药材种植面积7.75万亩,实现产值8.99亿元;食用菌产值1.53亿元;茶叶种植面积6.45万亩,实现产值3.21亿元;蔬菜种植面积5.42万亩,实现产值2.07亿元。全年生猪出栏3.72万头;蚕茧产量4.0吨。(参见下表)。

2023年主要农产品产量情况表

农产品名称 产量(吨) 同比%
粮食

中药材

食用菌(干鲜)

茶叶

蔬菜

肉类

其中:猪肉

禽蛋

蚕茧

25293

22630

6833

1959

52568

3077

2935

503

4

0.2

4.4

2.2

4.0

4.7

24.8

28.2

-41.8

-16.7

 

推进粮食和特色产业“双保”行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推广创新技术,开展高产创建;立足产业特色,深挖发展潜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推进“机器换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5.2%,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6.1%。全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完成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3700亩,打造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2个。创建省级整建制水稻统防统治试点镇1个,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全县29家农资店通过“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认定,“浙农码”绿码覆盖率达100%,走在全市前列。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4.83亿元,增长-0.6%;完成产值115.32亿元,同比增长-1.6%;实现销售产值108.08亿元,同比增长-7.2%。其中,出口交货值31.17亿元,增长-5.6%。产值超亿元的企业达到30家。全县工业用电量4.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其中,规上工业用电量2.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

全年实现利税总额8.25亿元,增长-26.9%,其中利润总额5.49亿元,增长-32.1%。应付职工薪酬11.81亿元,增长0.9%。规上工业资产负债率58.7%,较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利润率4.2%;成本费用利润率5.2%;规上工业劳动生产率15.18万元/人,提高1.9%。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14.98亿元,增长19.2%;实现建筑业产值116.33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04.81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176.26万平方米,竣工产值49.08亿元。全县在库建筑业企业105家,其中一级资质12家,二级资质30家,三级资质63家。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0.0%。其中,房地产投资下降8.4%;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8.1%;工业投资增长15.2%。在工业投资中,制造业投资增长28.0%。从三大投资结构看,民间项目投资、交通、水利和能源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分别增长22.4%、43.4%、13.4%。

全年房屋施工面积102.54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24.90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10.20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10.88亿元。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02亿元,增长13.2%。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5亿元,增长43.4%。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82亿元,增长43.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0.13亿元,增长69.5%。按消费形态统计,餐饮收入1.42亿元,增长46.9%;商品零售5.53亿元,增长42.5%。

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38.47亿元,同比下降7.6%。其中,出口额38.08亿元,下降7.5%。

 

六、交通运输

 

2023年底拥有各种机动车55645辆,同比增长8.6%。其中:大型、小型汽车43492辆,增长4.6%;摩托车12153辆,增长26.0%。

全年完成公路货运量446万吨,公路客运量63.4万人次,公路货运周转量28451万吨公里,公路客运周转量3175万人公里。

 

七、财政和金融

 

全县财政总收入23.51亿元,同比增长4.0%,其中:上划中央财政收入8.77亿元,下降0.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4亿元,增长7.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0.80亿元,增长4.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0亿元,增长14.3%。

年末金融系统存款余额(本外币)331.1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6%。其中,住户存款202.31亿元,增长16.8%;非金融企业存款74.00亿元,同比下降1.4%;广义政府存款49.68亿元,同比下降2.6%;金融系统贷款余额(本外币)369.87亿元,增长18.9%。其中,住户贷款163.79亿元,增长10.9%;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203.98亿元,增长24.9%;不良率和关注贷款率控制在0.64%和1.68%。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拥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55所。其中,幼儿园25所,在园幼儿4688人,学前三年入园率为99.93%;小学17所,在校学生1089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7所,在校学生5117人,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高中4所,在校生3586人;职高1所,职业高中在校生1824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为96.46%。

2023年全县专利授权量67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39件。新认定各类科技型企业67家,其中国家级17家、省级50家,新组建企业研发机构49家,其中省级3家、市级46家。新立科技计划项目28项,其中省级1项、市级7项、县级20项。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全县拥有文化馆1个,分馆14个;公共图书馆1个,分馆14个。积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成送戏155场、送图书3.05万册、送展览讲座510场、“文化走亲”24场。

全年完成建设社区多功能运动场9个,百姓健身房4家,全县举办体育赛事活动90场。

2023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5家,其中县级医院2家,卫生院2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家,服务站4家,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执法大队各1家,民营医院4家,诊所(医务室)33家,村卫生室84家,护理院1家。实际开设床位1277张。其中,医院1073张、社区服务中心及卫生院204张、妇幼保健0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634人,较上年增长5.1%,其中执业医师544人、执业助理医师94人、注册护士669人、其他卫技人员327人。

 

十、环境保护

 

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5%(去年同期97.8%),PM2.5平均浓度20微克每立方米(去年同期PM2.5平均浓度19微克每立方米),AQI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去年同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3)。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能耗)为 9.96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2%;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4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0.6%。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447元,增长5.3%。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266元,增长4.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864元,增长6.4%。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221元,增长9.4%。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9885元,增长7.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734元,增长11.4%。全县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7346元,增速14.7%。

年末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9959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0615 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9594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45753人;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59879人、85349和23892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310元/月,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提高102元。

2023年末在册低保对象3152人(不含五保),其中,城镇60人,农村3092人。低保资金(含各类补贴)支出3225.4万元;城乡低保同标,低保标准每月1100元。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4个,床位数1579张(含民办)。其中,县社会福利院1个,床位数320张。特困对象137人,其中集中供养75人,分散供养62人,集中供养率为55%。全年办理结婚登记765对,离婚315对,补证1843对。

 

 

 

 

 

 

注释:(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户籍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

(3)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

(6)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自2014年开始公布“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原来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口径也随之改变。

(7)本公报中部分指标数据由相关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