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推进“三化联动”发展战略,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全年经济稳中有进、进中提质,雁江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雁江区(含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以下同)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77.4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6%。其中,雁江区属(不包含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以下同)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0.86亿元,增长6.5%;高新区实现111.63亿元,增长5.8%;临空经济区实现34.92亿元,增长9.5%。
从三次产业看,区属第一产业增加值58.76亿元,增长2.6%;第二产业增加值81.17亿元,增长9.0%;第三产业增加值190.92亿元,增长6.9%。三次产业结构为17.8:24.5:57.7,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8%、33.1%和59.1%,拉动GDP增长0.5、2.2和3.8个百分点。
二、民营经济
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现272.49亿元,比上年增长8.1%;其中区属实现199.30亿元,增长8.3%。
区属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60.2%,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76.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6.79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53.79亿元,增长11.2%;第三产业增加值88.72亿元,增长10.8%。民营经济三次产业结构为28.5:27.0:44.5。
年末区属共有各类市场主体64475户,比上年增长3.2%。其中,民营经济主体达到63097户,增长3.2%,占市场主体总量的97.9%,其中私营企业实有数量达到8489户,增长9.8%。
三、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113.18亿元,比上年增长2.6%(可比价增速,以下同)。其中,种植业产值64.47亿元,增长4.2%;林业产值4.66亿元,增长12.8%;牧业产值33.65亿元,下降2.6%;渔业产值6.14亿元,增长7.2%;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4.25亿元,增长3.4%。
全年粮食总产量实现52.70万吨,比上年增长1.2%。其中,夏粮产量4.92万吨,增长4.0%;秋粮产量47.78万吨,增长0.9%。水稻产量13.38万吨,增长3.0%;玉米产量22.51万吨,增长1.8%;小麦产量1.63万吨,增长16.8%;豆类产量5.64万吨,较上年基本持平;薯类产量9.52万吨,下降3.8%。经济作物方面,油料产量9.85万吨,增长9.1%;蔬菜及食用菌产量70.77万吨,增长4.7%。
全年生猪出栏87.10万头,比上年下降7.7%;山羊出栏29.28万只,下降14.0%;家禽出栏748.45万只,下降8.3%。全年猪肉产量6.78万吨,下降2.0%;羊肉产量0.45万吨,下降11.1%;禽肉产量1.15万吨,下降7.9%;禽蛋产量3.03万吨,下降4.4%。
全年机耕面积154146公顷,机播面积58800公顷,机电灌溉面积61240公顷,机收面积56140公顷,机械初加工农产品81.51万吨。年末,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60.93万千瓦。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35辆,小型拖拉机485辆,农用运输车辆1550辆。
全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11万公顷,年末有效灌溉面积5.57万公顷。全年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37万公顷,累计7.84万公顷。
年末有林地39.64万亩,草地0.34万亩,湿地0.18万亩。林木绿化率39.45%,与上年持平;森林蓄积量247.99万立方米。
四、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实现115.01亿元,比上年增长7.0%,占GDP比重24.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2%。年末区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6户(其中亿元企业8户),全年区属全部工业增加值实现53.08亿元,增长8.9%,占GDP比重16.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3%。
从行业看,有18个行业大类增加值呈正增长态势,其中10个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食品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贡献突出,分别增长20.6%、68.3%、31.2%,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6、4.6、4.8个百分点。从主要产品产量看,饮料、酒增长81.7%,钢结构增长35.8%,速冻食品增长10.4%,砖瓦增长10.0%。
年末区属具有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28个,全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20.7亿元,增长13.6%。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跨区和农户投资)比上年增长6.8%,其中区属增长8.3%,高新区下降15.9%,临空经济区增长19.6%。
从产业看,区属第一产业投资增长299.9%;第二产业投资增长34.2%,其中工业投资增长34.2%;第三产业投资下降8.7%。从投资类型看,区属民间投资下降23.6%,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30.9%。
六、商业贸易、对外经济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6.98亿元,比上年增长3.3%。其中,区属133.46亿元,增长3.0%;高新区44.5亿元,增长4.1%;临空经济区9.02亿元,增长4.0%。
年末区属有限额以上商贸单位167个,其中,批发零售业71个,住宿餐饮业96个。
按经营地分,区属城镇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103.63亿元,比上年增长2.9%。其中,城区市场76.14亿元,增长3.0%;农村市场29.83亿元,增长3.3%。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19.66亿元,增长3.4%;商品零售113.80亿元,增长2.9%。
全年区属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0.56亿元,比上年下降86.8%;其中,进口额0.03亿元,下降131.5%;出口额0.53亿元,下降87.6%。
全年区属新签约投资合作项目18个,投资总额6.72亿元。有备案境外投资企业1家。全年实际到位国内省外资金4.66亿元。
七、交通、通信和邮政
全年公路运输客运周转量1.5亿人公里,比上年增长5.1%;公路货运周转量6.5亿吨公里,增长12.5%。年末境内高速公路总里程132.78公里。
年末移动电话基站数6588个,其中4G基站4495个,5G基站2842个。年末电话用户总数102.7万户,其中移动电话用户91.1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30.5万户,比上年末增加3.5万户。全年移动互联网用户接入流量1.5亿GB。
年末共有邮政局(所)74个,邮政业务总量1.39亿元,增长13.9%。全年邮政业务收入1.02亿元,下降12.1%;其中快递业务收入0.1亿元。
八、财政和金融
全年区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1亿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10.1亿元,占比为50.2%;非税收入10.01亿元,占比为49.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20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6亿元,教育支出10.49亿元。
年末区属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本外币)实现2025.5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073.9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4%;其中,住户存款余额750.84亿元,增长11.9%。各项贷款余额951.58亿元,增长10.3%;其中,住户贷款余额313.81亿元,增长0.9%。
年末共有保险公司32家。按业务性质分,产险公司13家,寿险公司17家,养老险公司1家,健康险公司1家;按资本国别属性分,中资公司31家,外资公司1家。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共有各级各类学校310所(含市管学校1所,民办高职院校3所,下同),在校生169806人,教职工12379人,其中专任教师10244人。
年末共有普通小学63所(含教学点5个),在校生53600人。普通初中48所(其中初级中学31所,九义校17所),在校生30499人。普通高中11所(含高级中学4所、完全中学6所,十二年贯制学校1所),在校生21653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180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不含技工学校)2所,在校生5183人。高等职业院校3所,在校生39700人。
全年专利授权62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85件);PCT专利申请4件;商标申请2627件,商标注册1867件;行政机关立案处理专利案件2件,审理结案2件,结案率100%。年末,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累计415件。
年末区属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6家。全年共登记技术合同454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2.86亿元。
2023年,全社会研发投入24210万元,研发投入强度0.55%;其中区属1080万元,研发投入强度0.04%。
十、文化和卫生健康
年末共有文化馆1个、综合文化站26个、图书馆1个。图书馆总藏量128.99万册(件),其中图书26.97万册,电子图书102万册。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100%,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100%。
年末共有文物保护管理机构1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项。
年末共有医疗卫生机构982个,其中医院24个(民营医院1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52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02万张;卫生技术人员8801人,其中执业医师2564人,执业助理医师512人,注册护士3952人。妇幼保健机构1个,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09人,注册护士174人。乡镇卫生院16个,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60人,注册护士540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79人,注册护士139人。
全年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705.03万人次,其中医院316.09万人次(民营医院19.23万人次),基层医疗机构388.94万人次。出院29.82万人次,其中医院21.06万人次(民营医院1.98万人次),基层医疗机构8.76万人次;县域内住院率94.2%。
十一、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
全年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1天,优良天数率84.9%;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417,同比改善17.1%。6个地表水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均为优良,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
全年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14件,办结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件25件;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9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68家。实施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完成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
全年区属农作物受灾面积306.95公顷,因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6.93万元,因干旱和风雹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7.83万元。
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7人,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常住人口84.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8.1万人,乡村人口36.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6.98%。户籍人口103.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5.4万人,乡村人口78.1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4.5%;区属户籍人口88.9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9.80万人,乡村人口69.17万人。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93元,比上年增长5.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011元,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44元,增长6.4%。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907元,增长5.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800元,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623元,增长6.6%。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4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0.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7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1.6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7.1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5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6.09万人。
年末区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4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33元/月,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962元/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693元/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498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1824人;城乡特困人员供养7663人;年末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94个,社区养老机构和设施74个。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正式数据以《雁江统计年鉴-2024》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对外贸易、财政、保险、证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土地、安全生产、人口、就业、司法、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
4.2020年开始“三区”(即雁江区属、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封闭运行,公报中未做特殊说明的均为雁江区全域数据,“区属”即为不包含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数据。部门数据具体统计范围及口径以相关部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