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神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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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和存量政策,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扎实做好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全市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
一、综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2502.61亿元,占榆林市总量的33.2%,占陕西省总量的7.0%,按不变价计算,同比增长6.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9.57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2093.14亿元,增长7.6%;第三产业增加值379.90亿元,增长3.2%。三次产业结构为1.18:83.64:15.1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30039元,按不变价计算,增长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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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841.9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3.6%。

年末户籍人口185696户,共470614人。其中,男244602人,占总人口的52.0%;女226012人,占总人口的48.0%;城镇人口125118人,乡村人口345496人。

根据全省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评估结果,年末常住人口58.41万人,出生率8.29‰,死亡率6.88‰,城镇化率为71.97%。图片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3.75亿元,同比增长3.4%,农、林、牧、渔和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分别增长4.3%、0.8%、2.1%、5.5%、3.8%。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4%。全年粮食总产量23.71万吨,较上年增加0.25万吨,增长1.1%。粮食播种面积103.7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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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农机总动力34.39万千瓦,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6.3%。新建高标准农田2.15万亩,实施高效旱作节水农业3.57万亩,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4.4万亩。扶持认定榆林市级龙头企业4家,神木市龙头企业1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0家,家庭农场12家。

全年营造林草25.3万亩,封山育林6万亩、灌木平茬12万亩、森林抚育13万亩,新修防火通道41公里,绿化和美乡村60个,义务植树110万余株,林草覆盖度提升到66.9%。

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5平方公里,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85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8%以上。红碱淖成为全省首个国家重要湿地和国家首批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3]总产值3690.43亿元(含榆林市反馈),同比下降[4]1.1%,其中神木市本级380户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3634.61亿元,下降1.2%,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3507.86亿元,下降2.2%,产销率为96.5%。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233.12万吨标准煤,电力消费量283.51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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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工业增加值2089.17亿元,同比增长7.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3%,其中采矿业增长9.6%,制造业增长8.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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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38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239.57亿元,下降5.8%;税金总额450.81亿元,下降4.9%;利润总额897.53亿元,下降17.2%。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成本59.30元,比上年增加2.88元;营业收入利润率27.71%,比上年下降3.8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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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271户资质以内建筑业[5]企业总产值97.65亿元,同比增长7.2%;竣工产值46.74亿元,增长43.8%;签订合同额134.16亿元,下降2.0%。建筑业增加值21.19亿元,增长2.9%。
四、服务业

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67.54亿元,同比增长2.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03.86亿元,下降1.0%;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7.66亿元,增长8.7%;金融业增加值64.43亿元,增长11.2%;房地产业增加值19.80亿元,下降3.4%;其他服务业增加值97.33亿元,增长3.3%。全年8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6]企业营业收入159.42亿元,下降1.0%;利润总额82.77亿元,下降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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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铁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8.6%,公路运输总周转量下降0.3%。开通客运班线39条,线平均日发班次42次。运营公交车辆192台,其中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131台、常规车61台;运营线路17条,总线路长1162.8公里(往返),累计客运量2868.64万人次,日均承载量7.88万人次。增建单车站点133个,调度单车车次10.7万次,公共单车骑行次数145余万次。

全年邮政业务总量同比增长22.1%。规模以上快递业业务量325.07万件,增长35.5%;业务收入6086.11万元,增长25.2%。全年电信业务总量增长11.4%。

五、贸易和市场主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14.92亿元,同比增长3.2%。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83.66亿元,增长3.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1.26亿元,增长3.1%。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99.05亿元,增长2.9%;餐饮收入额15.87亿元,增长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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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以上单位[8]中,批发业销售额下降1.0%,零售业销售额增长8.5%,住宿业营业额下降1.8%,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5.6%。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增长9.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13.7%,烟酒类增长21.1%,书报杂志类下降4.6%,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增长25.2%,中西药品类增长1.3%,石油及制品类下降31.4%,汽车类增长0.1%。
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16.55亿元,同比增长13.6%,其中出口总额10.15亿元,下降3.9%,进口总额6.4亿元,增长111.9%。

年末共有市场主体78391户。

六、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9]同比增长8.7%。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增长3.2%,第二产业投资增长9.0%,第三产业投资增长8.5%。重点领域中,工业投资增长8.8%,工业技改投资下降12.4%,民间投资[10]增长17.4%,房地产投资增长28.8%,文化产业投资下降37.3%,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65.4%,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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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48.5亿元,其中省外到位资金149.9亿元;省内到位资金98.6亿元。外资直投到位资金45万美元。

七、财政和金融

全年财政总收入761.01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0.60亿元,下降9.1%,其中税收收入131.00亿元,下降0.6%,非税收入19.60亿元,下降42.4%。地方财政支出221.59亿元,增长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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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685.74亿元,同比增长7.1%,较年初增加178.78亿元,其中住户存款1385.82亿元,较年初增加126.35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779.91亿元,同比增长5.6%,较年初增加41.43亿元,其中住户贷款107.95亿元,较年初增加16.19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671.97亿元,较年初增加25.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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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科技和教育

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6个,入库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达到202个,精益化工“煤焦油制芳烃成套技术”荣获陕西省行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完成技术合同登记13.5亿元,增长109.6%。

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43所,其中幼儿园84所,小学29所,初级中学9所,九年制学校14所,完全中学2所,高级中学3所,职中1所,特校1所,在校(园)学生共计128025名,其中幼儿园22840名,小学57728名,初中27207名,高中13342名,职中6750名,特校158名,教职工共计11743人。

九、文化旅游和卫生健康

在高家堡镇举办了2024年全国夏季村晚示范展演活动。市图书馆全年举办各类阅读推广活动1298场次,接待读者40万人次,荣获文化和旅游部“基层公共阅读服务推广项目优秀案例”;举办“早春书摊·悦读新禧”“唐宋雅集·蜜读诗词”“玫瑰书香”等系列活动,“行走的故事房子”荣获陕西省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优秀服务案例。市文化馆举办“艺起快乐”特色公益培训425课时,服务群众11.36万人次。市博物馆和城市展览馆共接待参观者20万人次。神木市成功创建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启动神木大礼堂周末惠民影院,全年放映电影38场次,观影人数8000余人次;全年举办文化惠民演出48场次,参与演员2000多人次,观演人数达13000多人次。共举办广场舞大赛、喜迎国庆、晋剧名家新秀演唱会、神木酒曲演唱会等各类文化惠民演出265场次。
红碱淖景区成功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陕北民俗文化大观园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通过省文旅厅初评验收。诗意田园民宿、红豆民宿评为国家丙级民宿。“黄土魂·神木年”9大类22项文旅活动精彩纷呈。全年接待游客突破1005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益30亿元。

年末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76家,其中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家,医院30家(三级医院1家、二级医院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镇卫生院16家,村卫生室227家,门诊部21家,医务室17家,体检中心3家,诊所151家,盲人医疗按摩所2家。共有卫生技术人员448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129人。在册护士3147人,药师(士)139人,技师(士)343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7人。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4278张,实际开放床位3095张。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07元(含自产自用,下同),增长5.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835元,增长5.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90元,增长6.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10,较上年缩小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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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488人次,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51人次,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4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2.8%。

全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55万人,征缴失业金1.3亿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2.47万人,征缴基金1.2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34万人,收缴保费2.75亿元,征缴职业年金1.33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22.48万人,缴费人数12.91万人,收缴0.8亿元;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2.6万人,征缴养老保险基金15.2亿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登记1647个单位96862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36.85万人,参保率99.04%。城镇职工住院经基本医保、大额医疗补助及公务员医疗保险共报销44914.28万元。城乡居民住院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共报销8.29万人次,报销金额40113.06万元。

全年为7522户13195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8587.56万元;为2562户4233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4913.36万元;为1533户1696名特困老人发放特困供养金1884.27万元;为15092户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262.85万元;为12023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528.59万元;为1379名重度残疾人专项救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570.81万元;为478名重症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发放监护人补贴55.6万元;为374政策性下岗人员发放生活补贴398.102万元。

全年新建农村互助幸福院30个、日间照料中心7家、社区食堂8家。目前全市已建成养老服务机构413家,为14052名老年人提供助餐、住宿、送餐、休闲娱乐等服务,初步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城乡均衡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十一、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式获批。全年新增集中供热入网面积11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总入网面积突破1950万平方米、入网用户约10.75万户。累计建成区域换热站270座、隔压站4座、加压站2座、小型区域天然气锅炉房4座、水处理中心1处;建成供热主管网总长280公里。基础设施完好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路灯亮灯率达到99%以上,井盖防坠网加装率达100%。人民路大桥、环西快速干道建成通车。提升改造惠泉路、继业路、西沙街上段、一云渠等7条市政道路,打通宏光路、香山路、陵园路等5条断头路,维修改造13条市政巷道。新建公厕17座,改造提升公厕4座,开放运行城市驿站10座。实施东山沿线等15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滨河西路、西沙街等14处绿化补植和改造提升,打造精品花镜90处,治理裸露地表10万㎡,新增绿地面积11万㎡,改造绿化供水管网10千米。新建停车场13个,新增停车位1719个,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3处。
全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99,同比改善4.1%;优良天数308天,同比增加27天。PM2.5平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平均浓度6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6%;NO2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9%;CO浓度1.2毫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7%;SO₂平均浓度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8.2%;O3浓度157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限值标准。4个国考断面水质连续四年全部达标。
全年发生四次严重的自然灾害。一次干旱灾害、三次风雹灾害。受灾人口约3.06万人,农作物受灾5717.98公顷、成灾3380.25公顷、绝收574.43公顷,直接经济损失约5237万元。

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同比减少2起;死亡13人,同比增加1人;受伤人数12人,同比增加7人。一般事故10起,同比减少3起。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未作机械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范围是年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同时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因符合规模以上工业标准的企业每年是有变化的,有新进来的,如由规模以下新成长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和新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也有退出的,如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达规模以上标准而退入规模以下调查的工业企业。因此,在计算指标的同比速度时,出于同比同口径考虑的需要,我们使用的是当年名录库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报的上年同期数。

5.资质以内建筑业统计的范围是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的范围是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8.限额以上单位统计的范围是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或其附营的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

9.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指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城镇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10.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调查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调查单位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数据来源

本公报中农林水牧行业数据分别来自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招商引资、科技数据分别来自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外贸数据来自市工业商贸局;市场主体数据来自市行政审批局;交通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规上快递业数据来自榆林市邮政管理局;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市金融监督管理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和体育局;文化旅游数据来自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卫生健康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市公安局;城乡居民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神木调查队;就业、养老保险等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数据来自市医疗保障局;保障救助、养老机构等数据来自市民政局;城市建设数据来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环保数据来自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应急管理数据来自市应急管理局;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