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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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

全县常住人口51.5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6.35万人,乡村人口25.24万人。城镇化率51.08%,比上年提高0.56个百分点。年末户籍总人口69.76万人,比上年减少0.17万人。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04.6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2.51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21.46亿元,增长9.8%;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40.69亿元,增长7.9%。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5%、47.9%和43.6%,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7个、3.9个和3.6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比由上年的14.9:35.5:49.6调整为13.9:39.9:46.2。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139人,指导帮助5078名登记失业人员和179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二、农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42.51亿元,比上年增长4.6%。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1.81亿元,同比增长4.8%。其中,农业产值45.41亿元,增长3.0%;林业产值5.48亿元,增长8.1%;牧业产值19.45亿元,增长7.5%;渔业产值0.26亿元,增长31.2%;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1.19亿元,增长9.3%。

表1  2023年全县主要农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比上年±%

粮食

万吨

31.91

2.6

#玉米

万吨

11.64

-0.1

水稻

万吨

6.44

1.9

薯类

万吨

12.82

5.6

油料

万吨

3.84

9.7

蔬菜

万吨

49.82

4.3

烤烟

万吨

0.92

7.4

水果

万吨

3.33

7.7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20.22万亩,下降0.64%;油料播种面积29.97万亩,增长7.9%;烤烟播种面积7.05万亩,增长2.9%;蔬菜播种面积27.24万亩,增长2.5%。全年粮食总产量31.91万吨,增长2.6%。其中,夏粮产量7.42万吨,下降1.0%;秋粮产量24.49万吨,增长3.0%。油料总产量3.84万吨,增长9.7%;烤烟总产量0.92万吨,增长7.4%;蔬菜总产量49.82万吨,增长4.3%。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工业增加值增速同比增长0.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55.97亿元,增长3.7%。其中,国有控股企业20.89亿元,下降15.5%;大中型企业6.47亿元,下降21.6%。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实现产值6.35亿元,下降36.0%;重工业实现产值49.62亿元,增长12.6%。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分行业看,农副食品加工业实现产值1.95亿元,下降16.7%;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实现产值19.05亿元,增长81.9%;制鞋业实现产值1.33亿元,下降70.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实现产值9.06亿元,下降6.7%;电力生产和供应业实现产值18.72亿元,下降7.8%。

表2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经济主要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23

同比±%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亿元

55.97

3.7

#大中型工业企业

亿元

20.89

-15.5

#国有控股

亿元

6.47

-21.6

按轻重工业分

轻工业

亿元

6.35

-36.0

重工业

亿元

49.62

12.6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亿元

0.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产值

亿元

53.99

4.5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务收入

亿元

56.20

10.7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

亿元

5.89

-27.4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6.20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实现利润总额5.89亿元,下降27.4%;产品销售率96.5%,比上年增长0.8个百分点。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中,水泥产量125.27万吨,下降21.9%;水泥熟料114.84万吨,下降4.5%;水力发电量44.36亿千瓦时,下降15.1%;商品混凝土28.18万立方米,下降28.0%;胶鞋产量660.42万双,下降20.5%;包装饮用水产量1.51万吨,下降14.5%。

表3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同比±%

水泥

万吨

125.27

-21.9

水泥熟料

万吨

114.84

-4.5

水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44.36

-15.1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28.18

-28.0

胶鞋

万双

660.42

-20.5

包装饮用水

万吨

1.51

-14.5

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81.02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45.9%,拉动经济增长3.7个百分点。全年纳入企业一套表的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82家,全年实现注册地建筑业总产值38.63亿元,增长20.0%。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8.5%。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投资下降77.4%,第二产业投资增长53.4%,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3.6%。其中,工业投资增长53.4%,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5.4%。

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152.54万平方米,下降19.5%;商品房竣工面积17.03万平方米,下降58.1%;商品房销售面积37.02万平方米、增长0.7%,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8.47万平方米、下降12.0%;商品房销售额20.27亿元、增长13.8%,其中住宅销售额15.09亿元、下降5.1%。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开放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6.55亿元,比上年增长9.2%。按经营地统计,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34.41亿元,增长9.4%;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14亿元,增长8.0%。按行业统计,批发业实现零售总额43.84亿元,增长7.1%;零售业实现零售总额89.30亿元,增长8.8%;住宿业实现零售总额1.20亿元,增长6.8%;餐饮业实现零售总额22.20亿元,增长15.8%。

在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增长16.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8.4%;石油及制品类增长4.1%;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增长13.8%;中西药品类增长12.3%;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5.7%;家具类增长8.9%;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2.3%;汽车类增长1.7%。

截至年末,全县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共280家,其中批发业68家,零售业143家,住宿业18家,餐饮业51家。全县批发零售业实现销售额241.29亿元,增长10.9%,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单位实现销售额136.15亿元,占全县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比重为56.4%;住宿餐饮业实现营业额28.91亿元,增长15.5%,其中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实现营业额6.06亿元,占全县住宿餐饮业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1.1%。

六、交通、邮政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8.66亿元,比上年增长6.7%,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2.8%。

全年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41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83公里,一级公路89公里,二级公路202公里,三级公路143公里,四级公路6925公里。

全年完成公路客运量229万人次,增长17.7%;完成货运量661万吨(不含铁路运输,下同),增长3.8%。全年旅客周转量19341万人公里,增长57.4%;货运周转量达到47639万吨公里,增长3.2%。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5.61亿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邮政业务总量1.13亿元,增长32.8%;电信业务总量4.48亿元,增长4.3%。年末固定电话用户7.67万户,下降0.3%;移动电话用户59.31万户,增长1.3%;互联网用户20.76万户,增长7.7%。

2023年全年累计接待游客242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1.8%。全年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30.37亿元,增长53.1%。全县旅游景区累计接待游客320.2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0.13%。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35.05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15亿元,增长32.2%;基金收入12.30亿元,增长2.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1.70亿元,增长39.9%,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33.4%,非税收入10.45亿元,增长24.6%。税收收入中,增值税3.45亿元,增长11.1%;企业所得税1.16亿元,下降4.2%;个人所得税3.51亿元,增长748.7%;城市维护建设税0.32亿元,下降7.5%;房产税0.28亿元,下降23.6%;契税0.73亿元,增长17.4%;烟叶税0.57亿元,增长7.0%。

全年实现财政支出104.00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59亿元,增长10.6%;基金预算支出26.41亿元,增长1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4亿元,下降22.7%;教育14.95亿元,增长0.3%;文化体育与传媒0.68亿元,下降20.4%;社会保障和就业8.94亿元,增长15.9%;医疗卫生4.62亿元,增长32.1%;环境保护1.89亿元,增长0.4%;城乡社区事务7.24亿元,增长113.3%;农林水事务16.10亿元,增长1.5%;交通运输5.69亿元,下降19.1%;住房保障5.30亿元,增长120.3%。

全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4.23亿元,同比增长6.5%,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4.7%。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308.04亿元,增长10.6%,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60.44亿元,增长11.3%。年末金融机构贷款余额338.17亿元,增长14.6%,其中,住户贷款120.83亿元,增长16.9%;非金融企业及机构团体贷款217.34亿元,增长13.4%。

年末营利性保险机构15家。全年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6.49亿元,比上年下降5.9%。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94亿元,增长4.0%;人身险保费收入4.55亿元,下降9.5%。全县保险机构赔付支出2.66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1.33亿元,增长15.1%;人身险赔付支出1.33亿元,下降0.6%。

八、教育

2023年末全县各级各类校(园)156所,其中,小学74所,初级中学1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职业中学2所,幼儿园58所。全县普通高中招生5018人,在校生15015人,毕业生5021人;普通初中招生5749人,在校生18181人,毕业生6709人;小学招生5846人,在校生37475人,毕业生6911人;职业中学招生1936人,在校生5840人,毕业生1690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有专任教师6996人。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截至年末,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影剧院3个,广播电视台1座,乡镇综合文化站39个。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98.53%,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98.34%。

截至年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439个,其中,医院11个,乡镇卫生院3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91个,村卫生室29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妇幼保健院1个,结核病防治所1个。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放病床2792张,其中:医院开放病床1542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放床位1214张,妇幼保健院开放病床30张。全县有卫生机构人员379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119人,执业(助理)医师1368人。

举办了“能源杯”“汽摩杯”等大型综合性职工运动会以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发展。全年共举办群众运动会36次,参与人数达4万余人次。拥有各种体育场所2835个,等级运动员161人,等级裁判684人;各项运动获奖枚数(市级以上)52枚。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04元,比上年增长5.6%。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821元,比上年增长4.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62元,比上年增长6.8%。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18617元,增长4.6%;经营净收入8319元,增长1.9%;财产净收入5026元,增长1.5%;转移净收入6859元,增长8.9%。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7485元,增长7.0%;经营净收入5868元,增长6.1%;财产净收入369元,增长5.7%;转移净收入3240元,增长7.6%。

截至年末,全县统筹范围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人数达6.15万人,收缴养老保险基金4.70亿元;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达2.94万人,失业保险费征缴收入1354万元;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达4.89万人,医疗保险征缴收入8.77亿元;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人数达54.28万人,城乡居民参合率达97.8%。

截至年末,全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2.79万人,其中城镇低保0.41万人,农村低保2.38万人。全年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77亿元,其中城镇居民低保0.31亿元,农村居民低保1.46亿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735元/月和600元/月,分别比上年增长2.5%和3.3%。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2023年我县城区降水总量1331.3毫米,全年总用水量6887万立方米。植树造林力度加大,森林工程建设成效显著,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年完成各项造林面积19.4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1.75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5.6%。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8.83亿千瓦时,比上年下降9.2%,其中工业用电量1.58亿千瓦时,下降12.1%。

县城空气质量状况优良的天数为356天,全年优良率为97.53%。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分别为27µg/m3、20µg/m3、11µg/m3、14µg/m3。全年县城降水pH值范围为6.13-6.80,全年无酸雨。乌江、郁江彭水段水质全年分别达到或优于II类标准,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

2023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其中:建设施工事故3起、死亡3人,非煤矿山2起、死亡2人,工商贸其他1起、死亡1人。全年受理社会治安案件1057件,治安案件发案率15.2件/万人;刑事案件立案731件,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70起,刑事案件发案率10.4件/万人。

 

注:

1.本公报中2023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2024年彭水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行业统计标准: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及以上或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或视同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

4.公报中所涉及的部门统计数据来自相关行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