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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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

全县常住人口52.3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6.46万人,乡村人口25.92万人。城镇化率50.52%,比上年提高0.67个百分点。年末户籍总人口69.93万人,比上年减少0.13万人。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82.1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5%。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2.06亿元,增长5.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00.14亿元,下降0.7%;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39.93亿元,增长5.9%。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4.3%、-7.6%和83.3%,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9个、-0.3个和2.9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比由上年的14.6:38.0:47.4调整为14.9:35.5:49.6。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5315人,指导帮助1758名登记失业人员和1402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二、农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42.06亿元,比上年增长5.5%。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1.07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农业产值44.20亿元,增长6.8%;林业产值5.21亿元,增长9.1%;牧业产值20.35亿元,增长2.1%;渔业产值0.21亿元,增长22.0%;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1.09亿元,增长8.8%。

表1  2022年全县主要农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比上年±%
粮食 万吨 31.10 -1.8
   #玉米 万吨 11.66 1.1
水稻 万吨 6.32 -0.6
薯类 万吨 12.14 -5.8
油料 万吨 3.50 3.5
蔬菜 万吨 47.78 5.7
烤烟 万吨 0.86 2.3
水果 万吨 3.09 9.3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20.99万亩,增长1.9%;油料播种面积27.79万亩,增长2.0%;烤烟播种面积6.85万亩,增长2.2%;蔬菜播种面积26.58万亩,增长4.1%。全年粮食总产量31.10万吨,下降1. 8%。其中,夏粮产量7.33万吨,增长0.5%;秋粮产量23.77万吨,下降2.5%。油料总产量3.50万吨,增长3.5%;烤烟总产量0.86万吨,增长2.3%;蔬菜总产量47.78万吨,增长5.7%。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工业增加值增速同比下降5.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53.41亿元,增长4.8%。其中,国有控股企业25.13亿元,下降15.1%;大中型企业8.93亿元,增长13.3%。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实现产值10.02亿元,下降14.1%;重工业实现产值43.38亿元,增长10.4%。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分行业看,农副食品加工业实现产值2.34亿元,下降23.4%;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实现产值10.48亿元,增长250.2%;制鞋业实现产值4.46亿元,增长38.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实现产值9.42亿元,增长2.8%;电力生产和供应业实现产值20.16亿元,下降18.3%。

表2    2022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经济主要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22年 同比±%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亿元 53.41 4.8
 #大中型工业企业 亿元 8.93 13.3
 #国有控股 亿元 25.13 -15.1
按轻重工业分
轻工业 亿元 10.02 -14.1
  重工业 亿元 43.38 10.4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亿元 - -8.8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产值 亿元 50.71 3.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 亿元 50.61 3.0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 亿元 7.84 -5.3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61亿元,比上年增长3.0%;实现利润总额7.84亿元,下降5.3%;产品销售率95.5%,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中,水泥产量160.46万吨,增长9.8%;水泥熟料120.21万吨,下降4.9%;水力发电量52.64亿千瓦时,下降27.2%;商品混凝土39.13万立方米,下降35.8%;胶鞋产量830.38万双,下降41.0%;包装饮用水产量1.77万吨,增长6.1%。

表3  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同比±%
水泥 万吨 160.46 9.8
水泥熟料 万吨 120.21 -4.9
水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52.64 -27.2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39.13 -35.8
胶鞋 万双 830.38 -41.0
包装饮用水 万吨 1.77 6.1

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61.00亿元,比上年增长3.1%,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8.1%,拉动经济增长0.6个百分点。全年纳入企业一套表的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55家,全年实现注册地建筑业总产值32.18亿元,增长18.6%。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0.1%。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投资下降4.9%,第二产业投资增长35.0%,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0.1%。其中,工业投资增长35.0%,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7.5%。

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189.48万平方米,下降0.7%;商品房竣工面积40.61万平方米,增长142.5%;商品房销售面积36.77万平方米、下降21.6%,其中住宅销售面积32.34万平方米、下降25.0%;商品房销售额17.81亿元、下降25.5%,其中住宅销售额15.89亿元、下降27.7%。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开放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3.33亿元,比上年增长2.5%。按经营地统计,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22.84亿元,增长2.4%;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50亿元,增长3.9%。按行业统计,批发业实现零售总额40.94亿元,增长2.3%;零售业实现零售总额84.12亿元,增长2.8%;住宿业实现零售总额1.13亿元,增长0.2%;餐饮业实现零售总额17.16亿元,增长1.8%。

在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下降3.0%;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65.7%;五金、电料类增长50.9%;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3.7%;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增长5.7%;中西药品类增长8.3%;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0.1%;家具类增长10.4%;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7.3%;汽车类增长8.8%。

截至年末,全县限额以上单位个数共167家,其中批发业54家,零售业90家,住宿业7家,餐饮业16家。全县批发零售业企业实现销售额217.63亿元,增长8.3%,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单位实现销售额116.37亿元,占全县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比重为53.6%;住宿餐饮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02亿元,增长1.6%,其中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实现营业收入3.70亿元,占全县住宿餐饮业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4.8%。

招商正式合同项目35个,计划总投资71.4亿元。

六、交通、邮政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7.53亿元,比上年下降6.9%,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2.7%。

全年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411公里。其中,高速公路83公里,一级公路89公里,二级公路198公里,三级公路141公里,四级公路6860公里。

全年完成公路客运量195万人次,增长4.9%;完成货运量636万吨(不含铁路运输,下同),下降9.4%。全年旅客周转量12286万人公里,下降42.4%;货运周转量达到46156万吨公里,下降9.1%。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5.15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85亿元,增长4.3%;电信业务总量4.30亿元,增长13.3%。年末固定电话用户7.70万户,增长2.9%;移动电话用户58.53万户,增长2.4%;互联网用户19.28万户,增长13.6%。

2022年全年累计接待游客1601万人次,比上年下降30.4%。全年实现旅游综合收入85.1亿元,下降26.8%。全县旅游景区累计接待游客238.60万人次,比上年下降32.7%。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9.32亿元,比上年增长2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5亿元,增长23.0%;基金收入11.96亿元,增长24.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8.37亿元,下降1.9%,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28.5%,非税收入8.38亿元,增长64.8%。税收收入中,增值税3.11亿元,下降18.7%;企业所得税1.21亿元,下降11.4%;个人所得税0.41亿元,增长15.2%;城市维护建设税0.34亿元,下降19.2%;房产税0.37亿元,增长34.1%;契税0.62亿元,增长0.4%;烟叶税0.53亿元,增长10.7%。

全年实现财政支出93.89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16亿元,增长17.5%;基金预算支出23.74亿元,增长3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1亿元,增长54.8%;教育14.90亿元,增长0.2%;文化体育与传媒0.85亿元,增长59.7%;社会保障和就业7.71亿元,下降2.2%;医疗卫生3.5亿元,增长3.5%;环境保护1.88亿元,增长36.2%;城乡社区事务3.39亿元,增长421.2%;农林水事务15.86亿元,下降12.8%;交通运输7.04亿元,增长367.2%;住房保障2.41亿元,增长17.4%。

全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3.34亿元,同比增长5.3%,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4.7%。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78.40亿元,增长11.4%,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33.92亿元,增长11.4%。年末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95.02亿元,增长10.4%,其中,住户贷款103.35亿元,增长13.2%;非金融企业及机构团体贷款191.67亿元,增长9.0%。

年末营利性保险机构15家。全年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6.89亿元,比上年增长16.0%。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87亿元,增长18.9%;人身险保费收入5.03亿元,增长48.8%。全县保险机构赔付支出2.49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1.16亿元,下降4.4%;人身险赔付支出1.33亿元,增长38.6%。

八、教育

2022年末全县各级各类校(园)156所,其中,小学74所,初级中学1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职业中学2所,幼儿园57所。全县普通高中招生4994人,在校生15147人,毕业生5004人;普通初中招生7243人,在校生22966人,毕业生8449人;小学招生5650人,在校生38609人,毕业生7419人;职业中学招生2067人,在校生5855人,毕业生1576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有专任教师7535人。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截至年末,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影剧院3个,广播电视台1座,乡镇综合文化站39个。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98.52%,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98.33%。

截至年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448个,其中,医院12个,乡镇卫生院3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75个,村卫生室31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妇幼保健院1个,结核病防治所1个。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放病床2802张,其中:医院开放病床1552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放床位1214张,妇幼保健院开放病床30张。全县有卫生机构人员364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833人,执业(助理)医师1424人。

举办了“交通杯”“体彩杯”等大型综合性职工运动会以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发展。全年共举办大中型全民健身活动10余次,参与人数达1万余人次,观众人数在10万人次以上,全县经常性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人数达到36万人次。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19元,比上年增长13.9%。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220元,比上年增长1.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82元,比上年增长6.9%。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17802元,增长1.6%;经营净收入8167元,增长0.4%;财产净收入4951元,增长0.3%;转移净收入6300元,增长1.3%。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6993元,增长8.1%;经营净收入5531元,增长3.6%;财产净收入349元,增长7.1%;转移净收入3010元,增长10.5%。

截至年末,全县统筹范围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人数达9.43万人,收缴养老保险基金5.69亿元;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达2.58万人,失业保险费征缴收入1221万元;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达4.73万人,医疗保险征缴收入5.64亿元;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人数达55.61万人,城乡居民参合率达95.3%。

截至年末,全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2.79万人,其中城镇低保0.43万人,农村低保2.36万人。全年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62亿元,其中城镇居民低保0.30亿元,农村居民低保1.32亿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717元/月和581元/月,分别比上年增长12.7%和12.8%。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降水总量903.8毫米,全年总用水量6906万立方米。植树造林力度加大,森林工程建设成效显著,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年完成各项造林面积22.7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0.72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0.4%。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9.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9.8%,其中工业用电量1.8亿千瓦时,下降13.0%。

县城空气质量状况优良的天数为362天,全年优良率为99.18%。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1µg/m3、22µg/m3、12µg/m3、15µg/m3。全年县城降水pH值范围为6.13-6.80,全年无酸雨。乌江、郁江彭水段水质全年分别达到或优于II类标准,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

2022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其中:建设施工事故3起、死亡3人,非煤矿山2起、死亡2人,工商贸其他1起、死亡1人。全年受理社会治安案件1238件,治安案件发案率17.69件/万人;刑事案件立案901件,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45起,刑事案件发案率12.88件/万人。

 

注:

1.本公报中2022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2023年彭水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行业统计标准: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及以上或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或视同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

4.公报中所涉及的部门统计数据来自相关行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