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秦淮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运行保持稳健,产业能级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有力有效,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
一、综合
经济总量稳步增长。初步核算,2023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64.3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2%。分产业看,第二产业增加值93.00亿元,同比增长1.5%,占GDP比重6.4%;第三产业增加值1371.39亿元,同比增长5.5%,占GDP比重93.6%。
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全年经工商登记新设立市场主体2.29万户,其中新设立企业0.75万户,新设立个体经营户1.54万户。年末市场主体累计18.86万户,其中企业6.62万户,个体经营户12.24万户。
就业创业保障增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6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1.2万人、援助困难人员就业1804人。培育自主创业5579人、培育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业916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6万人次、开展学徒制培训216人、开发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数3363个。
财政收支不断优化。全区财政总收入219.1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12亿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税收收入104.76亿元,增长16.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12亿元,同比下降7.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3亿元,下降2.2%;教育支出27.84亿元,增长6.1%;卫生健康支出6.75亿元,下降32.7%;科学技术支出2.49亿元,下降19.9%;农林水支出0.22亿元,下降4.3%。
二、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企业产值效益下滑。全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65.6亿元,同比下降5.6%。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产值12.23亿元,同比下降40.6%;重工业产值153.37亿元,同比下降0.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11.50亿元,同比下降13.7%,利润总额7.58亿元,同比下降19.1%。
建筑业产值平稳增长。全区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133家,其中一级资质27家,二级资质44家,三级及其他资质62家。全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54.6亿元,同比增长7.8%。
三、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稳定。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7.9%,其中完成服务业投资363.94亿元,同比增长18.8%,工业投资4.04亿元,同比下降28.7%。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217个,其中固定资产项目171个,房地产项目46个。
房地产开发增长平稳。2023年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74.9亿元,同比增长29.3%。其中住宅投资171.9亿元,同比增长34.1%,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76.5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73.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8%。
四、国内贸易
消费品市场稳中有进。全区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3.1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限上零售额782.2亿元,同比增长6%。贸易销售全区实现全口径贸易业销售额3440.1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批发业销售额2407.0亿元,同比增长12.4%,零售业销售额867.8亿元,同比增长3.6%,住宿业销售额19.6亿元,同比增长42.8%,餐饮业销售额145.7亿元,同比增长17.4%。
五、开放型经济
对外贸易稳中趋降。完成外贸进出口754.0亿元,同比下降2.2%,其中进口333.1亿元,同比增长0.1%;出口420.9亿元,同比下降4%。全区实际利用外资29151万美元,同比增长135.8%。全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新设立企业45家,新增合同外资25067亿美元。
六、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全年新增专利授权量4667件,其中新增发明专利授权2514件,同比增长11.3%,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3143件,高维持年限(十年以上)发明专利数量达2234件。全年共1354家企业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20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598家。新型研发机构累计孵化引进企业236家,全年营收突破27.18亿元,24家企业入选省产学研合作项目。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
教育事业稳步推进。全区现有普通高中5所、初中13所(含中华初中部、一中初中部)、小学38所(含2所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68所(82个办学点)、高等职业学校1所,教师发展中心1所、少年宫(少年儿童校外活动基地)1所、开放大学1所。新增江苏省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1人、江苏省教学名师2人、正高级教师4人、南京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2人、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12人、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36人、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1人,南京市“普通高中教育先进个人”和“普通高中教学先进个人”34人。全区学前教育普惠率90.07%,省市优质园幼儿占比97.0%。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达标率达96.2%,全市第一。
七、文旅、卫生和体育
文化旅游服务水平提升。全区共有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14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2家(1家同时为国家级),市级13家(1家同时为省级)。全区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1个,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5处。达到省级标准的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14个。年末全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179家。全年开展线下文化活动1350余场,服务人次逾25万人。全区实现旅游总收入860.31亿元,游客量6824.25万人次。
卫生事业稳步推进。全区现有区属医疗卫生单位17家,其中现有二级医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家、公共卫生单位3家;全区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11558张,其中医院拥有病床9929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8681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7050人,注册护士8601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67人,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1948人(含市妇幼1901人)。
体育事业协调发展。三支市队区办项目队2023年参加省级锦标赛、冠军赛获41金、40银、45铜;参加国家级比赛获4金5银2铜好成绩。射箭、游泳、排球、篮球等体育示范学校体育后备人才选拔招生44名。向市队输送体育人才61名,列全市第一。承办2023年中国街舞大赛(南京站)、全国射箭锦标赛(室外)、箭舞中华·全国大众射箭比赛等国家级赛事。全年开展秦淮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等各类健身活动450余次。完成新建2个百姓健身房,4片灯光球场,更新31套室外健身器材等民生实事项目。完成4700人免费国民体质测试任务。明外郭高桥门公园被省体育局评为省示范体育公园,也是南京市主城区唯一一个省示范体育公园。
八、环境保护
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7天,优良率81.4%,较去年上升1.7个百分点,PM2.5全年均值为27.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5.5%。全年共69场降水,平均pH值为5.11,其中33场酸雨,酸雨率47.8%,区域内降尘均值3.4吨/每月•平方公里。
2023年全区重点断面水环境质量考核达标率100%。国考七桥瓮断面水质年均值为Ⅱ类,与2022年持平,市考铁窗棂、西水关、凤台桥、解放南路桥、石杨路桥、双麒路桥、过兵桥断面年均值均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其中铁窗棂、西水关、凤台桥、解放南路桥、过兵桥5个断面年均值达到Ⅲ类。
功能区噪声达标率90.6%,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有22个,昼间均值51.7分贝,较上年下降1.2分贝。交通噪声监测57个路段,平均值为67.4分贝,同比下降0.1分贝,其中达标53条,达标率93.0%。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常住人口温和增长。年末常住人口74.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年末全区户籍人口67.09万人,总户数26.38万户。按性别分:男性32.50万人,女性34.59万人。男女性别比94.0:100(女性为100)。按年龄结构分,0-17岁8.70万人,18-34岁9.87万人,35-59岁25.58万人,60岁以上22.94万人。全年出生0.28万人,出生率4.10‰,死亡0.76万人,死亡率11.39‰,自然增长率为-7.29‰。
居民收支平稳增长。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946.5元,同比增长4.1%。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7567.0元,同比增长7.5%。
社会保障日臻健全。年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4.13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8.6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4.2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4.3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6.97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净增缴费人数4175人,本市户籍中断缴费人员续保人数2461人,新增参保单位户数3438户,三项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征收总额45.85亿元。企业退休人员周期免费体检8.39万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单位1.0378万户,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
政务服务更加完善。全年办理审批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5.6万余件;助力企业快进快出,推行 “执照+许可”集成审批体系,实行“1+N”一体化注销改革,实现开办、变更、注销时限分别压缩80%、67%、33%;推行跨区“一照多址”备案,全市率先发出跨区“一照多址”备案执照;全省首推双视频“聊天办”智能政务导办服务,提供7×24小时全时段咨询服务;。优化“政务管家”涉企帮办代办,搭建“一业一证”、告知承诺等审批快速通道,全年提供代办服务600余次。全年办理12345工单12万余件,综合满意率超95%。
注:
[1]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
[2]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问题,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部分指标数据因统计口径调整,较上年不具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