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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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海县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宁 海 县 统 计 局

(2024年3月)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以“五大革新突破年”为引领,砥砺奋进,实干争先,全县经济持续恢复向好,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跻身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45位。

综 合

地区生产总值。经初步核算,202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01.17亿元,按不变价计算,同比增长7.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5.68亿元,增长5.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84.16亿元,增长6.6%;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61.33亿元,增长9.3%。三次产业之比为5.5:48.4:46.1。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4.11万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2万美元),增长7.6%。

表1 2023年宁海县分行业增加值情况

行业 增加值(亿元) 增速(%)
  农林牧渔业 57.89 5.4
工业 430.54 6.4
  建筑业 55.79 8.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2.23 6.4
  批发和零售业 98.87 7.9
  住宿和餐饮业 16.56 12.3
  金融业 51.28 10.9
  房地产业 89.99 2.1
  其他服务业 168.03 14.2
营利性服务业 94.93 24.4
非营利性服务业 73.1 2.8

图1 2019—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

财政收支。全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109.4亿元,增长1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34亿元,增长9.4%。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15亿元,增长1.6%,其中城乡社区事务、节能环保、公共安全和科学技术支出分别同比增长76.9%、32.5%、25.1%和20.1%。

就业创业。全年全县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13万人,3301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困难人员771人。新增创业实体1.69万个,创业带动就业人数6.77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712万元,惠及179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35万元,惠及241人。全年新设各类市场主体18796户,净增市场主体9301户,年末累计拥有各类市场主体107148户。

农业、乡村建设

农业。全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57.89亿元,增长5.4%;粮食产量10.44万吨,增长10.5%;禽肉产量0.13万吨,增长14.8%;水产品产量18.89万吨,增长5.8%,其中海水养殖产量17.59万吨,增长6.0%。新增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累计获批9个。认定市级数字农场2家,市级数字化种养基地6家,年末累计拥有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7家,市级龙头企业33家。

和美乡村建设。全年全县新增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街道)1个、省级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7个、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46个,累计分别达到10个、40个和66个。有序推进河洪村、下渔村等4个省级未来乡村建设,新增省级和美乡村达标村67个。新改建农村公路8.7公里,新增集市驿站60个,累计121个。

工业、建筑业、用电、投资

工业经济。全年全县实现工业增加值430.54亿元,增长6.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05.16亿元,增长9.0%。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438.6亿元,增长11.8%,销售产值1393.78亿元,增长13.0%,营业收入1529.49亿元,增长8.9%,利润总额81.31亿元,增长42.2%。规下工业增加值增长4.3%。

工业转型升级。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增长17.9%,新产品产值率达41%。“光伏+储能”“文体+办公”“模具+新能源汽配”三大主导产业蹄疾步稳,合计实现产值815.46亿元,拉动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速12.2个百分点。年末累计拥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家、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2家,累计获评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3家、优秀场景9个。

图2 2023年宁海县规模以上重点产业增加值增速(单位:%)

建筑业。全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64.49亿元,增长19.2%,从业人员平均人数4.48万人,增长21.4%。年末全县共有资质建筑业企业135家,其中一级11家,二级26家,三级及以下98家。

用电量。全年全社会用电量63.04亿千瓦时,增长5.8%。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79亿千瓦时,增长23.7%;第二产业用电量44.0亿千瓦时,增长6.0%,其中工业用电量43.7亿千瓦时,增长6.2%;第三产业用电量7.12亿千瓦时,增长7.4%;城乡居民用电量11.11亿千瓦时,增长2.7%。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6%,其中民间投资占比60.8%,项目民间投资、工业投资、制造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新技术工业投资和水利设施投资等指标增速均居全市前列,省“千项万亿”、市重点工程投资完成率分别达178%和136.9%。全年房地产投资下降32.9%,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3.6%。

表2 2023年宁海县固定资产投资主要领域增速

主要领域 比上年增长(%)
工业投资 45.3
房地产投资 -32.9
基础设施投资 30.5
民间投资 10.2
制造业投资 60.2
交通运输投资 56.2
项目民间投资 32.4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 80.0
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 28.1

贸易、交通、旅游、会展

贸易业。全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43.61亿元,增长7.2%,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3.5亿元,增长1.3%。实现网络零售额295亿元。实现跨境电商出口额93.66亿元,增长25.7%。全年累计发放消费券金额4450万元,核销率97.4%。

表3 2023年宁海县限额以上单位主要商品增速

主要指标 比上年增长(%)
汽车类 -5.4
文化办公用品类 -14.2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6.5
粮油、食品类 11.5
石油及制品类 -59.9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9.0
金银珠宝类 -26.1
饮料类 57.1

交通运输。年末全县公路总里程达1653.93公里,公路密度89.7公里/百平方公里。全年完成旅客运输量19.7万人次,增长25.6%,旅客周转量0.54亿人公里,增长57.4%;货物运输量1293.86万吨,下降5.0%,货物周转量76.29亿吨公里,增长13.5%。年末全县拥有各类营运车辆2801辆、船舶36艘,其中公交运营车辆639辆,运营线路186条,全年完成客运量2489.16万人次,下降4.9%。年末全县共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0.67万辆,全年累计租车438万辆次。年末全县汽车保有量25.18万辆,其中九座以下私家车18.46万辆,出租车278辆。

旅游业。全年全县实现旅游总收入76.32亿元,增长40.6%,接待游客619.59万人次,增长85.2%。全县景区镇覆盖率达100%,全年新增省级驿站2个,累计4个;省A级景区村庄创建工程圆满结束,共创建222个,占全县行政村比例达66%,其中,省3A级景区村庄45个。创成全市首个省5A级景区城,前童镇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南与舍民宿获评全国乙级民宿。

会展业。全年举办各类展会16个,参展企业1156家,展览总面积7.2万平方米,人流量24.5万,成交额10.6亿元。成功举办第二十一届徐霞客开游节。

对外经济

货物贸易。全年全县实现货物进出口总额367.99亿元,增长0.6%。其中,出口总额350.74亿元,增长3.8%;进口总额17.26亿元,下降38.2%。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总额达2667.42亿元,增长2.3%。全年全县完成对“一带一路”沿线64国合计进出口额94.86亿元,增长13.9%,其中出口94.11亿元,增长23.0%。

图3 2019—2023年货物进出口情况

招商引资。全年全县共新批外资企业7个,增资项目2个,实际利用外资0.78亿美元,下降40.0%。浙商回归资金128.8亿元,市外内资148.3亿元,分别增长28.8%和13.1%。

银行、证券、保险

银行业。年末全县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27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大型国有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1家,城市商业银行7家,村镇银行1家,农商银行1家。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0.21%,较上年提高0.01个百分点。

表4 2023年末宁海县金融机构存贷款情况

主 要 指 标 实绩(亿元) 比上年增长(%)
本外币存款余额 1231.46 10.7
其中:住户存款 617.80 18.1
非金融企业存款 481.64 8.5
人民币存款余额 1193.07 12.0
本外币贷款余额 1826.72 16.9
其中:住户贷款 542.63 7.9
企(事)业单位贷款 1284.07 21.1
人民币贷款余额 1824.76 17.1

证券业。全县共有上市企业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新增甬股交挂牌企业54家,累计231家。年末拥有上市梯队培育企业32家。

保险业。年末全县共有保险机构35家,其中产险机构20家,寿险机构15家。全年保费收入25.07亿元,比上年增长7.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0.28亿元,增长12.1%;人身险保费收入14.79亿元,增长4.1%。全年累计赔付支出9.47亿元,增长20.3%。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6.31亿元,增长8.8%;人身险赔付支出3.16亿元,增长52.3%。

科技、教育、人才

科技创新。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37.6亿元,比上年增长0.1%。全年完成专利授权5369件,其中发明专利316件,年末累计有效专利拥有量26802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866件。新增有效高新技术企业82家,累计拥有有效高新技术企业428家。创新主体研发能力持续增强,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4家,省级企业研究院12家,市级企业研究院3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82家,市级工程技术中心101家。宁波中乌材料科学研究中心获评国家科技部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入选国家引才工程火炬计划1名,13名外国专家获评市级海外工程师。全年实现技术交易额37.7亿元,增长70.6%。

教育事业。年末全县共有中小学82所,在校学生总数10.79万人。其中,普通高中8所,在校学生1.13万人;职业中学4所,在校学生0.82万人;初中24所,在校学生2.26万人;小学50所,在校学生4.47万人;幼儿园78所,在校学生2.09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7%,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为99.9%,适龄“三残”儿童学前段、义务段入学率达100%。新设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育共同体实现义务全覆盖。公办学校接纳外来民工子女1.83万人,全年发放各类助学奖金4500万元。

人才开发。年末全县人才总量17.3万人,其中硕士博士263人。新增大学生就业人数1.29万人。新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和省级博士后工作站3家。全年累计培训技能人才2.7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7970人,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17家。

文化、卫生、体育

文化建设。全年新增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个,年末全县累计拥有国家省市级非遗项目54项、代表性传承人74人、传承基地62个。累计拥有城市书房10家、文化驿站4个、“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135个。创成全省首届最美公共文化空间3家,全市首批“一人一艺新空间”和“天一书房”5家。黄墩文苑获评全国“书香社区”,建成潘天寿艺术中心、文化中心,“来in南”互联网文创园开业。

卫生健康事业。年末全县共有医疗机构514家,床位数3243张,卫生技术人员615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641人,注册护士数2917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3.72人,每千人拥有护士数4.11人。县域就诊率为90.3%,基层就诊率72.4%。县第一医院晋升“三乙”,5家互联网医院上线运行,医保异地直接结算实现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

体育事业。新建体育公园1个、全民健身广场2个、多功能运动场2个、百姓健身房7个,累计分别达5个、16个、10个和31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03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43平方米。圆满举办UTMB宁海越野挑战赛、全国青少年橄榄球系列积分赛等赛事。我县运动员在杭州亚残运会夺得4金2银1铜,勇破两项亚洲记录。

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年末建成区面积达44.83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0.72平方公里。全年完成市政项目投资15亿元,中大街、桃源南路等11个市政项目顺利完工,兴宁南路改造等33个项目有序推进。城市绿地率、绿地覆盖率分别达40.3%和4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3平方米。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8个,塔山未来社区被评为浙江省第三批未来社区。新建改建口袋公园13个、绿道18公里,新增“绿波带”10公里、公共智能充电桩2771个。

生态建设。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5.6%,PM2.5浓度均值为21微克/立方米。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和功能区达标率保持10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7%,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100%。“两山”发展百强县稳居第二,再获省“无废城市”清源杯,三夺省治水“大禹鼎”银鼎,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保持全市第一,成功列入美丽中国县域发展百强县第一方阵。

人口、居民生活、社会保障

人口规模。年末全县拥有户籍人口627620人,其中男性人口322573人,占比51.4%,男女性别比为106:100。全年出生人口3195人,出生率为5.09‰;死亡人口5078人,死亡率为8.0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0‰。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71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64.7%,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居民收入。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357元,增长4.4%。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559元,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800元,增长6.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为1.69,比上年缩小0.03。全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018元,增长5.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9860元,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134元,增长8.1%。

社会保险。年末县内本地户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9.96万人,参保率为99.6%。医保户籍参保率达99.7%。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4.71万人、16.37万人。符合条件贫困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

民生保障。全年全县共有低保对象8340人,特困对象653人,低保标准从每月1181元提高至1255元。全年共发放低保金1亿元,特困供养金2001.4万元,临时救助金506.7万元。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3244元,增长12.0%。全县拥有养老机构20家,总床位数5664张,每万老年人持证养老护理人员33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全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2685套。

“平安宁海”建设。全年全县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0起,与上年持平,死亡人数8人,增长14.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1.1万元,增长290.0%。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起数2起,下降66.7%,无死亡人数。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总量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4.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

5.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

6.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7.固定资产项目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