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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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宁 海 县 统 计 局

(2022年3月)

202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县经济总体保持稳中有进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县扎实推进,“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综  合

地区生产总值。经初步核算,202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为840.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8%,两年平均增长6.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0.67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29.4亿元,增长10.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60.03亿元,增长7.9%。三次产业之比为6.0:51.1:42.9。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19587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18536美元),增长8.0%。

表1 2021年宁海县分行业增加值情况

行业

增加值(亿元)

增速(%)

农林牧渔业

52.72

3.8

工业

381.13

12.9

建筑业

49.16

-6.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95

9.4

批发零售业

78.26

14.4

住宿和餐饮业

14.74

20.4

金融业

41.33

4.9

房地产业

73.7

0.8

其他服务业

123.12

7.6

营利性服务业

57.26

15.1

非营利性服务业

65.86

1.9

财政收支。全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107.81亿元,增长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66亿元,增长1.1%。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48亿元,增长7.8%,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和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分别增长25.3%、15.2%和15.1%。

市场价格。据国家样本反映,全年全县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0%,其中服务价格上涨0.8%,工业品价格上涨2.4%,消费品价格上涨1.0%,商品零售价格上涨1.7%。

表2 2021年宁海县CPI同宁波、全国比较(上年=100)

指标

宁海县

宁波市

全国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101.0

102.1

100.9

一、食品烟酒

99.6

102.1

99.7

二、衣着

101.5

99.6

100.3

三、居住

100.4

100.8

100.8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101.7

102.3

100.4

五、交通通信

104.0

105.3

104.1

六、教育文化娱乐

101.6

104.4

101.9

七、医疗保健

101.2

100.4

100.4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97.4

97.3

98.7

就业创业。年末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19%。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4534人,2335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困难人员1026人。新增创业实体15321个,创业带动就业人数61284人。新设各类市场主体15326户,净增市场主体5236户,累计实有各类市场主体86557户。

农业、美丽乡村建设

农业。全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52.72亿元,增长3.8%;粮食总产量9.02万吨,增长5.4%;禽肉总产量0.12万吨,下降11.1%;水产品总产量17.36万吨,增长5.0%,其中海水产品产量16.68万吨,增长5.0%。农业数字化扎实推进,成功认定省市两级数字农业工厂2个、数字牧场2个、数字渔场1个、市级数字种养基地11个。特色品牌建设成效明显,“长街蛏子”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全市首个全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宁海珍鲜”步入市场化运营。农产品安全稳步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比例达60.6%,获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美丽乡村建设。全年全县新增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街道)1个、省级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5个,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2个,累计分别达到9个、25个、21个。全国首创“公交邮路”农村带货新模式,“集士驿站”农村物流寄递体系建设经验亮相全国峰会。新改建农村公厕、旅游厕所185座,新建农村饮用水监测站32个,完成17.5万户房屋安全排查鉴定。获评全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工作优胜县和全省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优胜县。

工业、建筑业、用电

工业经济。全年全县实现工业增加值381.13亿元,比上年增长12.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62.2亿元,增长14.3%,其中“246”产业和“365”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84.75、195.44亿元,均增长15.6%。规模以上工业产值首次突破千亿,达1134.03亿元,增长15.3%,其中新产品产值413.69亿元,增长10.6%,新产品产值率达36.5%。规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1110.26亿元,增长15.0%;营业收入1203.35亿元,增长21.1%;利润总额58.17亿元,下降10.1%;研发投入31.41亿元,比上年增长25.8%。规下工业增加值增长13.1%。工业全域治理稳步推进,工业厂房拆旧突破200万平方米、淘汰关停企业近140家、建新126万平方米。

宁海县规模以上重点产业增加值增长情况图(单位:%)

建筑业。全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13.28亿元,增长9.2%。房屋建筑施工面积752.56万平方米,从业人员平均人数3.3万人。

用电量。全年全社会用电量44.37亿千瓦时,增长12.9%,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55亿千瓦时,增长11.9%;第二产业用电量29.02亿千瓦时,增长13.2%,其中工业用电量28.69亿千瓦时,增长13.2%;第三产业用电量6.04亿千瓦时,增长18.4%;城乡居民用电量8.76亿千瓦时,增长8.4%。

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其中民间投资占比63.5%,较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

表3 2021年宁海县固定资产投资主要领域增速

主要领域

比上年增长(%)

工业投资

1.8

制造业投资

5.0

房地产投资

28.2

基础设施投资

-30.4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

4.3

民间投资

5.1

房地产业。全年全县商品房施工面积529.63万平方米,下降9.1%;竣工面积104.24万平方米,增长28.1%;商品房销售面积78.95万平方米,下降11.1%。

贸易、交通、旅游、会展

贸易业。全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04.8亿元,增长12.4%。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8.9亿元,增长15.6%。全年实现网络零售额197.7亿元,增长15.7%。电商产业园入驻企业86家,实现交易额31.1亿元。

表4 2021年宁海县限额以上主要商品增速

主要指标

比上年增长(%)

汽车类

6.9

文化办公用品类

9.1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9.9

粮油、食品类

14.6

石油及制品类

132.7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10.2

金银珠宝类

1.8

饮料类

12.2

交通运输。年末全县公路总里程达1651.9公里,公路密度89.6公里/百平方公里。全年完成旅客运输量40.28万人次,下降60.1%;货物运输量1362.2万吨,增长7.2%;货物周转量77.58亿吨公里,增长6.8%。年末全县拥有各类营运车辆2769辆、船舶49艘,其中公交运营车辆599标台,运营线路171条,全年完成客运量3096.64万人次,增长24.7%。年末全县共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0.3万辆,全年累计租车225万辆次。年末全县共有出租车278辆。

旅游业。全年全县完成旅游总收入52.91亿元,同比增长5.4%。接待游客321万人次,同比增长6.3%。创成省A级景区村庄40个,其中3A级6个;新增民宿50余家,其中精品民宿5家,培育金银宿级民宿5家、文化主题(非遗)民宿2家、叶级客栈2家。成功创建全市首个省4A级景区城。

会展业。全年全县举办各类展会10个,参展企业748家,标准展位803个,展览总面积5.12万平方米,人流量17.9万,成交额达24.78亿元。成功举办第十九届徐霞客开游节暨“中国旅游日”浙江省主会场活动,中国乡村旅游峰会等10项活动。

对外经济

货物贸易。全年全县实现货物进出口总额331.18亿元,增长4.2%。其中,出口总额311.15亿元,增长2.9%,其中跨境电商出口额11.3亿美元,增长22.8%;进口总额20.02亿元,增长30.2%。从产品类别看,机电产品实现出口额234.35亿元,增长8.1%,占全县出口总额的75.3%;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81.76亿元,增长6.2%。全年全县完成对“一带一路”沿线64国合计进出口额71.51亿元,增长7.3%,其中出口69.65亿元,增长7.2%。

招商引资。全年全县共新批外资企业12个,增资项目7个,实际利用外资1.5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7%。浙商回归资金93.31亿元,市外内资110亿元。

银行、证券、保险

银行业。年末全县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26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大型国有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5家,村镇银行1家,农商银行1家。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0.46%,较上年上升0.05个百分点。

表5 2021年末宁海县金融机构存贷款情况

主 要 指 标

实绩(亿元)

比上年增长(%)

本外币存款余额

949.92

8.5

其中:住户存款

441.88

12.2

非金融企业存款

349.45

7.3

人民币存款余额

902.27

6.8

本外币贷款余额

1298.68

14.3

其中:住户贷款

4580.78

17.6

企(事)业单位贷款

840.58

12.6

人民币贷款余额

1290.06

14.4

证券业。全县共有上市企业8家,其中今年新增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新增甬股交挂牌企业29家,累计161家。年末拥有上市梯队培育企业36家。

保险业。年末全县共有保险机构37家,其中产险机构22家,寿险机构15家。全年保费收入20.16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8.13亿元,增长8.1%;人身险保费收入12.03亿元,增长1.0%。全年累计赔付支出7.47亿元,增长30.4%,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5.59亿元,增长42.6%;人身险赔付支出1.88亿元,增长4.1%。

科技、教育、人才

科技创新。全年全县完成专利授权4965件,其中发明专利209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350件。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6家,累计达278家。新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47家,累计达1506家。新获省科学技术奖1项、市科学技术奖7项,新增专利导航项目3项。新认定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4家,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3家。技术交易额首次突破10亿元,增长19.6%。

教育事业。年末全县共有中小学84所,在校学生总数10.82万人。其中,普通高中8所,在校学生1.01万人;职业中学4所,在校学生0.86万人;初中22所,在校学生2.23万人;小学51所,在校学生4.53万人;幼儿园95所,在校学生2.35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7%,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为99.9%,适龄“三残”儿童学前段、义务段入学率达100%。投入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90万元,发放各类助学奖金共计9300万元,公办学校接纳外来民工子女1.74万人。全市率先完成学科类培训机构转登工作,压减率100%、办结率100%,实现课后托管全覆盖。

人才开发。年末全县人才总量达19.04万人。新增大学生就业人数11489人,增幅达51%,其中博士17人,硕士268人。新建3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新增博士后8名,其中企业全职博士后4名。全年累计培训技能人才达34186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7236人,3200人通过竞赛取得高级工职业等级证书。培养“三位一体、四方联动”应用型人才3000余人。

文化、卫生、体育

文化建设。年末全县累计拥有国家省市级非遗项目10项、代表性传承人25人、传承基地18个。成功创建市一星级以上图书分馆18家,实现乡镇全覆盖;新建城市书房1家、“书循环”捐赠点和流动图书站6个。新增基层公共文化设施面积2000平方米。建成艺术特色村7个,获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卫生健康事业。年末全县共有医疗机构481家,床位数3450张,卫生技术人员5751人,其中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188人,注册护士数2387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3.14人,每千人拥有护士数3.43人。年末县域就诊率为90.2%,基层就诊率为71.8%。2021年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实现国家卫生县城创建“五连冠”。

体育事业。新建体育公园1个,全民健身广场1个,多功能运动场2个,笼式足球场1个,百姓健身房6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6平方米,超出全省平均标准32%。宁海籍运动员在第十四届全运会上斩获1银3铜,省市各级赛事中收获55枚金牌。成功举办宁海越野挑战赛线上赛(国际级800人)、长三角舞龙舞狮争霸赛和浙江省青少年女子足球锦标赛等赛事。

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全县城市建成区面积达42.3平方公里。大力推进城市道路建设,建成市政道路桥梁12条,续建市政道路3条,建成省级绿道14公里。大力推进公园绿地改造提升,城市绿地覆盖率达42.5%,比上年提升0.5个百分点。大力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建成海绵城市2.05平方公里,城中村改造拆除1148户、17.16万平方米,启动40个小区(点位)改造、完成7个,完成23个物业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大力推进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城区停车位累计73864个,43条道路、25个停车场布局智慧泊车位5743个。

生态建设。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6%,比上年提升4.9个百分点;PM2.5浓度均值为23微克/立方米;15个县控以上断面水质功能区优良率、达标率分别达到93.3%、100%。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显著,建成“无废细胞”50个、无废载体14个,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17%,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达100%,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100%。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连续四年位列“两山”发展百强县第二。

人口、居民生活、社会保障

人口规模。年末全县拥有户籍人口631452人,其中男性人口325091人,占比51.5%,男女性别比为106:100。全年出生人口3816人,出生率为6.03‰;死亡人口4048人,死亡率为6.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7‰。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70.8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63.4%。

居民收入。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225元,增长9.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995元,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836元,增长10.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为1.76,比上年缩小0.01。全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9556元,增长17.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316元,增长17.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558元,增长18.5%。

社会保险。年末县内本地户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9.95万人,参保率为99%;医保户籍参保率超过99.5%。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34万人、15.03万人。符合条件贫困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

民生保障。全年全县共有低保对象9626人,特困对象624人,低保标准从每月842元提高至1005元。全年共发放低保金9389.5万元,特困供养金1360.9万元,临时救助金593.4万元。低收入农户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17969元,增长13.5%。全县拥有养老机构21家,总床位数6455张,每万老年人持证养老护理人员19.58人。

“平安宁海”建设。全年全县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4起,比上年下降12.5%。死亡人数11人,增长10.0%,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8.15万元,下降26.7%。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起数8起,下降11.1%,死亡人数4人,与上年持平。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总量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根据上级文旅部门统一部署,旅游业的统计方法和口径有调整。